『壹』 銀川失業保險怎麼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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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辦理失業保險及領取都是在銀川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張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
5、本人銀行活期存摺(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並從確認後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貳』 2016年寧夏省失業保險金繳納比例是多少,失業保險領取標准計算方法
在我國,失業保險費是指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依照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繳納的費用。這是對工作者在不可預測情況下失業的一種生活保障方式。那麼《2016年寧夏省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及領取標准如何計算》?小編將在以下內容中為你詳細介紹,因新政策還未頒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准。
2016年寧夏省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及領取標准如何計算
2016寧夏失業保險金標准調整最新政策:失業保險全區分為三類 領取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年。根據寧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和《關於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要求,全區失業保險金標准將進行調整。調整後,一類區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由每人每月845元調整為962元。二類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石嘴山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由每人每月795元調整為904元。三類區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由每人每月750元調整為858元。
日前,自治區政府決定,從2015年3月1日起,調整全區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規定的3%調整為2%。其中,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3%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本人工資的0.7%繳納失業保險費,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分別下降0.7%和0.3%。
6月1日,自治區社保局對我市參保單位的失業保險費率在全區社保計算機業務系統進行了調整,按照降低後的繳費比例核定應繳失業保險費。這一政策落實後,銀川市有32.8萬名參保職工受益。按照調整後的比例,根據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測算,11403戶參保單位和職工一年下來可以省下1.1億元失業保險費。
銀川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結算科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費率下調後,不僅企業全年繳費降低35%,能裝進職工個人口袋裡的收入,也會增加0.3%。
以月薪4000元為例,在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前,個人按本人工資的1%核定,每年繳費480元,費率下調後,每年繳費336元,一個繳費年度內,個人可以少繳費144元,這些錢也會「變現」裝進個人的口袋。
銀川市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情況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張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
5、本人銀行活期存摺(原件及復印件)
『叄』 寧夏銀川2017失業金現在是多少
2017年銀川失業金領取條件標准及時間
據了解,我區《失業保險辦法》明確規定,失業保險基金是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失業保險費滯納金、財政補貼以及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失業保險費繳納標准為,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國家機關按照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同時,明確規定失業保險費不得減免。用人單位由於停產、半停產或者瀕臨破產等原因,不能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應當向社保機構申請辦理緩繳手續,核定緩繳期限。
領取時間是:
對於失業保險的待遇,由社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核定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標准,並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單證。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累計繳費滿1年的,領取3個月;累計繳費滿2年的,領取6個月;累計繳費滿3年的,領取9個月;累計繳費滿4年的,領取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的,領取14個月;從第6年起,每滿1年增加1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年。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2017年銀川失業金計算方法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你可以向原工作單位申請經濟補償:依據工作年限而定,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針對你的工作年限,需要補貼五個月的工資。
『肆』 2019寧夏失業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在我國,失業保險費是指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依照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繳納的費用。這是對工作者在不可預測情況下失業的一種生活保障方式。那麼《2016年寧夏省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及領取標准如何計算》?小編將在以下內容中為你詳細介紹,因新政策還未頒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變動,請以官網公布為准。
2016年寧夏省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及領取標准如何計算
2016寧夏失業保險金標准調整最新政策:失業保險全區分為三類領取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年。根據寧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和《關於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要求,全區失業保險金標准將進行調整。調整後,一類區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由每人每月845元調整為962元。二類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石嘴山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由每人每月795元調整為904元。三類區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由每人每月750元調整為858元。
日前,自治區政府決定,從2015年3月1日起,調整全區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規定的3%調整為2%。其中,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3%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本人工資的0.7%繳納失業保險費,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分別下降0.7%和0.3%。
6月1日,自治區社保局對我市參保單位的失業保險費率在全區社保計算機業務系統進行了調整,按照降低後的繳費比例核定應繳失業保險費。這一政策落實後,銀川市有32.8萬名參保職工受益。按照調整後的比例,根據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測算,11403戶參保單位和職工一年下來可以省下1.1億元失業保險費。
銀川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結算科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費率下調後,不僅企業全年繳費降低35%,能裝進職工個人口袋裡的收入,也會增加0.3%。
以月薪4000元為例,在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前,個人按本人工資的1%核定,每年繳費480元,費率下調後,每年繳費336元,一個繳費年度內,個人可以少繳費144元,這些錢也會「變現」裝進個人的口袋。
銀川市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情況
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張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
5、本人銀行活期存摺(原件及復印件)
『伍』 金一個月能拿多少錢,銀川失業金領取標准和條件規定
辦理部門:
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申辦對象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辦理程序:
1、申領失業保險金
(1)本地城鎮戶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7日內,由用人單位持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認定表》(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需提供該表格),職工檔案,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社保減少受理憑證或提供蓋過登記章的養老保險手冊(單位已辦理社保減少手續,但由於結算原因,五險庫仍顯示為參保狀態時提供)送職工戶籍所在區就業服務機構。
本地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應在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失業登記後,應當參加職業培訓,開展求職活動,並按月到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每月10、11日(遇節假日順延),失業人員本人憑失業證、私章到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或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室辦理領取手續,每月22日起失業人員可持太平洋卡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不到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的,視同已重新就業,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其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按規定給予保留。
(2)外城鎮失業人員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應及時到失業保險征繳機構辦理停保手續,並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7日內將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鎮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認定表》(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需提供該表格)、若為99年以前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另需提供勞動合同或招工錄用表復印件等資料報送原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用人單位申報的相關資料7日內核定完畢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