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前幾年沒給員工交社保怎麼辦
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⑵ 如何補繳多年前未繳的養老保險費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從納入統籌的次年起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納入統籌時原單位負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按2007年底的實際發放額加2008年以後調待全省平均增加額核定。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1、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2、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⑶ 保險單要過幾年沒繳保險金才失效
看你買的是萬能險還是傳統險。萬能險只要保單價值還有就不會失效。
傳統險規定是:有兩個月的寬限期即比如我10月2號交保險費,那麼可以推遲到12月2號之前交保險費,這期間保險不會失效。如果發生什麼事情,保險公司會承擔全責。如果兩個月寬限期還是不交。那麼就進入2年的中止期,這期間發生的一切責任保險公司並不承擔責任。但是這期間可以申請保單復效,復效過後保險仍然有效。如果2年都還不交保險費,那麼合同完全終止。只能退還現金價值!
⑷ 前幾年買的保險,現在好幾年不交了,如今出意外死了,保險公司還給予賠償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對於需要長期繳費的保單,保險公司都會給個寬限期(一般為60天)。寬限期內保障依然有效,如果被保人在寬限期內出險,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並支付保險金,支付的保險金扣除應繳的當期保險費。
如果投保人未能夠在保險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納保費,到寬限期最後一天,還未能夠將保費交齊,就會導致保單失效的情況。
此時要注意的是:保單失效只是表示保險合同中止,並不是合同終止。這就意味這保單失效還是有恢復效力的可能性。
過了寬限期,保單就會進入中止期,中止期時間為2年。
一旦進入中止期,保險合同中止,也就是保險合同的效力暫時失效。自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後的2年內,投保人可以隨時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復效申請。不過這個時候就得注意了,如果被保險人在合同中止期間出險,保險公司是不需要承擔保險責任的,因此我們也就沒辦法獲得理賠。
如果過了復效期,保單將迎來終止期,意味這份保單補救不回來了,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只能選擇退保,這時候的損失是最大的,因為我們最後得到的僅僅只是保單的現金價值。
如果出現保單失效的情況,應該盡快找保險公司辦理復效手續,避免遭受更嚴重的損失!
希望以上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⑸ 公司前十年未給員工交養老保險 該如何補償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在職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
如果單位未參保辦理社保,又沒支付雙倍月工資給員工的,員工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單位不補繳社保,又不支付雙倍月工資的,被辭退的員工可以到單位所屬地勞動局、社保局投訴。
(5)前幾年未繳保險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⑹ 單位前幾年未給交社會保險現在終止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未交社會保險處理方式是:
一、對於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是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標准支付。
二、對於未交社會保險你可以要求公司補繳從你入職之日起到離職那天的社保,如果公司不繳納的,你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
⑺ 社保間隔幾年沒交怎麼辦
社保間隔幾年沒交的,可以進行補繳。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雖然社保不會清零,但以下幾點需要了解:1、參保人員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重新參保後,必須與原參保的身份證號信息保持一致,因為社保系統是以身份證號作為每個人唯一的信息區分,每一個身份證號都是唯一的,對應每一個人,當錄入同一個身份證信息後,如果系統里有這個數據,就會自動在原戶頭上累計,所以根本無需擔心交過社保但是因為停的時間長了而作廢的問題。當然了,這里是說的在同一地繳交社保的情況,但即便不是在同一地繳交,最終也都是可以通過身份證信息,合並累計年限和個人賬戶金額的。2、社保累計的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當前,國家執行的是養老保險累計繳費15年到退休可享受退休待遇,因此即便中斷社保5年,重新續上之後到退休時可以累計15年,一樣可以享受養老待遇。同樣,醫保也是要累計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醫保待遇,這個年限每省要求不同,一般是20/25年。3、社保的補繳只能單位或者社保代繳機構進行補繳。長期沒交的社保想把它補上是可以的,但是只能通過單位或社保代繳機構進行補繳,且補繳的審核非常嚴格,需要提供很多資料,對於沒有在單位工作的人來說,單位一般是不給予補繳的。
⑻ 單位未繳保險,經過法院判決的可補交前幾年的保險嗎
勞動糾紛法院不受理,只有先走勞動仲裁,對於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才可以上訴於法院。
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吧,提出你的社保主張。
⑼ 單位前幾年沒有繳保險,職工到退休年齡保險不夠15年怎麼辦
上班期間單位不給交社保,到退休了不夠15年,又不允許個人補繳,誰能回答是誰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