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理失業保險金要帶好哪些材料
《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憑《失業證》和《勞動手冊》在有效期內按月領取救濟金,並憑《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減免費轉業訓練等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以此類推,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證的辦理程序:帶好就業失業登記證、退工單、銀行卡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登記,再到區就業促進中心受理點審核蓋章。一、所需材料1、身份證原件;2、戶口簿原件;3、婚育證明《計生證》;4、小一寸相片2張;5、各類人還需要出具以下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校證明、退學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XX市職工勞動手冊》、本人檔案、工商部門發給的證明、解除掛靠關系證明、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失業證明。二、辦理過程1、各類人員到所屬社區居委會、學校、單位等出具領取失業證的證明;2、到街道辦證大廳一樓出具有關的證件、證明,經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審批、蓋章、辦理《失業證》;3、《失業證》年審只須帶上面提到的1—4項證件及原《失業證》就可以直接到本街道辦理;4、《失業證》遷街的須到原所屬區街辦理失業人員關系轉移介紹信,再帶1—4項證件到本街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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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麼材料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流程如下:
1、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2、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並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3、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4、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5、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6、蓋章: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7、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並完成以上程序後,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2)辦失業保險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准: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一律按842元發放。
㈢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文件(原件);
2、《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3、失業登記(失業保險繳費)證明書;
4、居住證復印件;
5、現居住地社區證明原件;
6、涉及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的,還需提供《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認定表》。
(3)辦失業保險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
㈣ 辦理失業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1、所需材料:
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2、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㈤ 辦理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失業保險需要以下一些材料:1.填寫好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2.本人失業證。3.個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4.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工作)關系的證明。5.4張一寸照片。6.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㈥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什麼手續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3、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對於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在解除勞動合同60日之內到社保機構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手續,所須材料:
1、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就業登記證》;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㈦ 辦理失業保險需要哪些資料
攜帶本人檔案:
(1).失業人員登記證明書
(2)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3)勞動合同
(4)社會保險中(終)止繳費通知表
失業人員本人隨身帶資料
(1)本地城鎮戶籍攜帶戶口本或其他有效戶籍證明、一寸近照一張
(2)異地城鎮戶籍攜帶暫住證、有效戶籍證明、一寸近照一張。
(3)農村戶籍攜帶身份證及有效戶籍證明。
農業戶口去參保社保局失業窗口辦理,非農戶口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非農戶口有暫住證去暫住證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