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我要和保險公司打官司應該如何寫訴訟書
民事起訴狀
原告:
被告: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
2、
3、
事實和理由
此 致
__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② 起訴保險公司的起訴書怎樣寫
1、原告
原告為賠償權利人,受傷事故中為受傷者本人,根據受傷者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單位財產受損的則財產所有者為原告。
死亡事故中,賠償權利人為死者的合法繼承人,即為父母、配偶、子女為共同原告,分別根據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
2、被告
被告為賠償義務人。
根據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外,行駛證上寫明的車主也為被告,如車主為個人,同樣根據身份資料寫明出生年月,性別、民族、工作單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況外;寫明單位住所地。
3、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具體項目可查閱本站訴訟指導欄目中的計算表。
4、事實和理由:需要說明的事實。
5、訴狀落款處應由賠償權利人簽名或蓋章,如為受傷事故,則由受傷人簽名;如為死亡事故,則由作為死者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簽名;如單位為原告則由單位蓋章。
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的責任關系及其訴訟地位:
撇開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人的損失無疑是由致害人賠償,致害人承擔的是侵權賠償責任,歸責原則一般是過錯責任原則。機動車一旦投保了交強險,保險公司基於保險合同承擔合同責任,無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無過錯,只要被保險人應當承擔責任,保險公司就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只要被保險人不是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再按照法定規則賠償。
因此,對於受害方而言,保險公司承擔的是一種有限替代責任,所謂「有限」,是指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超出部分,被保險人尚應按法律規定賠償。
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承擔替代責任後,賠償權利人與被保險人的因侵權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在保險公司已擔責任范圍內消滅。至於消滅程度,要視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確定,損失總額在責任限額內,全部消滅;若超出,則部分消滅。
但是,這種替代責任是非典型的,典型的替代責任限於被替代人責任范圍,而此處的替代責任擴大了范圍,在受害人也有部分責任時,含蓋了受害人的過錯責任,且其責任大小在所不問。這種延伸替代源於法律的明文規定,是交強險與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相區別的顯著標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這一規定,既具有程序意義,更具有實體意義。
程序意義在於明確賦予了受害人對承保交強險保險公司以賠償請求權,相應確定了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訴訟主體地位,即處於「被告」的主體地位,實體意義在於確定了具體的賠償規則和免責情形以及賠償義務人的順序。
由於有法定的賠償順序,承保公司和被保險人又沒有連帶關系,各自在一定的責任段上獨立承擔責任,因此,賠償權利人向保險公司、被保險人提起訴訟,其訴訟標的不是共同的,而是同一種類的,從訴的角度言,是二個獨立的訴;從訴訟性質言,是普通的共同訴訟,非必要的共同訴訟,經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合並審理。
③ 車險起訴需要的資料及起訴書格式
一、車險起訴所需資料:
身份證明、保險合同、保險事故等證明材料、雙方保險公司基本情況材料等。
二、起訴書格式:
(車輛財產損失)民事起訴狀
原告一:***,男,身份證: 住址:***
原告二:xxx運輸有限公司 住所:溫州市溫金大道 法定代表人:xx
委託代理人:***,***事務所律師 地址:***,電話: ***
被告一: x,男,身份證 住址:***
被告二:***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
被告三:***貨運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
被告四:***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連帶賠償原告車輛修理費58938元,評估費2800元;
2,判決被告四在交通強制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3,判決上述四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
2010年4月29日15時45分許,原告一駕駛原告二所屬的車輛浙C13xxx重型半掛引車在廣惠高速公路自惠東向廣州方向正常行駛;被告一駕駛車牌號為粵AD1233 重型半掛引車也行駛在廣惠高速公路上,且被告一所駕駛車輛與原告同方向自惠東向廣州方向行駛,由於被告一駕駛過程中操作不當,造成粵AD1xxx車輛與浙C1xxx重型半掛引車發生碰撞,經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確定,被告一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後,原告將車輛開到華南地區唯一有資質維修此類車型的廣州優駟達商用車服務有限公司(一類機動車維修公司)進行維修,維修期間原告委託了廣州市華盟價格事務所有限公司對事故車輛之損失價格進行了評估,車輛拆檢後經鑒定,車輛損失總價為58525元(見穗華價估(新)〔2010〕xx),而實際維修總價為58938元。 經查證,被告一是被告二聘請的司機,事故發生時正在執行被告二指派的運輸任務。而肇事車輛粵AD1xx重型半掛引車屬被告三所有,但一直由被告二使用,因此,由被告二以被保險人直接向被告四購買了交通強制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現原告的車輛已修復,事故給原告造成損失共計58938元,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原告以實際損失向被告二及被告三索賠未果,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法院提起訴訟,請貴法院支持原告的請求。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原告:XXX
④ 保險理賠起訴書這樣寫行嗎
民事起訴狀
原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聯系電話:
被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 判令被告履行合同賠償原告人民幣(保險金額)。
[2] 判令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2010年5月28日向被告平安保險公司為原告父親達成一份6000元平安終身保險合同,因原告父親不幸於2010年8月份農忙茶季之間因忙於採茶,制差於22日因勞累身體因感不適在卧床休息於2010年8月23日早晨不知原因突然去世,於當天上午向平安保險公司報案,當天被告平安保險理賠部門下午到原告家中了解事情的經過。原告於2010年9月4日給於被告需求理賠資料,但在於2010年10月2日收到被告部門的理賠決定通知書,不於理賠。
因此,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據實依法,判如所請。
此 致
某某人民法院
原告:
年 月 日
⑤ 起訴狀怎麼寫,交通事故訴訟中保險公司的地
1、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況(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還要寫明代為起訴人的基本情況);
(2)明確的訴訟請求;
(3)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提供的證據名稱和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5)受理法院的名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以及寫起訴狀的時間。
2、寫起訴狀之前,你需要搞清楚你要告誰,你有什麼訴訟請求(承擔賠償責任),你要保證你在事實部分說的事實有證據證明而非無中生有,要弄清楚管轄問題,由哪個法院受理。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先由保險公司在其責任范圍內進行賠償,不足部分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⑥ 關於起訴單位幫交養老金的民事起訴狀怎麼寫
屬於勞動爭議,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⑦ 保險合同糾紛民事訴訟證據清單,證據範本
證據目錄
第一組證據:原告的身份證原件
證明目的:楊宋氏具有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
第二組證據:駕駛證、行駛證信息
證明目的:駕駛員合法駕駛車輛,車輛登記所有人為高興峰。
第三組證據:保險單復印件
證明目的:事故車輛在保險公司投有交強險。
第四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
證明目的:事故發生的經過及原因等情況;原告與被告吳建國的責任劃分,事故中被告吳建國倒車時疏於觀察,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在此次事故中無責。
第五組證據: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診斷證明、住院證、病歷、出院證。
證明目的:事故發生後原告在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的詳細情況,住院治療共計35天,陪護2人(有身份證復印件)。
第六組證據:傷殘鑒定報告
證明目的:原告構成Ⅷ(8)級傷殘、出院後的護理期限(2個月)、營養期限(2個月)。
第七組證據:新蔡縣練村鎮土樓村民委員會、鄭州市二七區建中街街道辦事處人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及張新風證人證言。
證明目的:原告楊宋氏雖為農業戶口,但已在鄭州市二七區政通路68號院4號樓1單元2601號居住多年,原告的經常居住地、消費地均為城鎮;原告的殘疾賠償金等賠償項目應按照城鎮居民標准計算。
第八組證據: 原告楊宋氏醫療費票據、醫療費用清單、交通費等費用票據、鑒定費(含檢查費)票據。
證明目的:證明原告楊宋氏花費醫療費為37531.14元;原告及陪護人員因就醫治療、辦理相關事宜而實際支付的交通費等費用共計2000元;鑒定費(含檢查費)1960元。
⑧ 我想起訴保險公司不知道起訴書怎麼寫
民事起訴狀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訴訟請求:
1、
2、
事實及理由:
此 致
XX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⑨ 我想起訴肇並連帶起訴保險公司應該怎樣寫起訴書
民事起訴狀
原告廖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郴州市蘇仙區人,住郴州市蘇仙區XX村X棟X單元XX號。聯系電話:XXXX。
被告何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6組,系湘LXX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系電話:138XXX。
被告何XX,男,郴州市北湖區人,住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5組,系湘LXX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系電話:186XXXX。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住所地:郴州市飛虹路18號。聯系電話:2883601。
法定代表人徐郴范,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 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XX、何XX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鑒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2000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XX、何XX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10年7月8日15時許,被告何XX駕駛被告何XX所有的湘L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XX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後因傷情嚴重轉至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後共住院68天,共花醫療費45497元,出院診斷為: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鑒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2010年7月19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2010)第A08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XX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XX為其所有的湘LXXX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XX、何XX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後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000元,餘款拒不支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郴州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
二0一0年 月 日
⑩ 保險合同糾紛民事起訴狀的範本是怎樣的
民事起訴狀
原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 別、 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號)。聯系電話×××
被告×××(寫法同上)
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扼要寫明時間、地點、當事人、案情經過、結果、主張的理由及法律依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附:1.本狀副本×份;
2.書證××份;
3.證人姓名和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