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你如何看待保險的存在
保險這東西現在人人都知道 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也可以說是遍布全國 身邊的親戚朋友的很多人潛移默化的都在賣保險 可以很明確的說 保險已經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
當我們需要買到保險 或者說業務員找到我們 向我們推銷的時候 總會有一種厭惡感 這種感覺不要懷疑 幾乎每個人都會有抵觸 這是為什麼呢?要我來說的話就是保險業務員的銷售模式了
是不是發現每次業務員跟你接觸的時候 都要跟你解釋下保險是什麼 為什麼要買保險 同時還有舉例說明 王某某家一開始是拒絕買保險的 後來王某某瞞著家人偷偷的給自己買了一份保險 某一天厄運真的降臨了 王某某拿出了保單 保險公司作出了理賠 最後全家都感謝保險的例子
像這樣的案例五花八門 但又八九不離十 主題思想不變 概念化保險 說白了就是還在講為什麼要買保險 既然都說的如此生動了 為什麼還讓人反感呢?
本質也就一點 太空洞了 我們都知道保險是什麼 這不是我們想要了解的 但多數業務員都是一種談理想 談人生 談目標 談追求 的銷售模式 一直說保險有多好 必須要擁有一份類的
我們想要知道什麼 當然是希望談產品 談費用比 談具體保障 一直談些空話十分的讓人反感 畢竟買保險我們是要交保費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 我是相信談了產品之後 大多數人是不會買的 因為有些產品條款真的是太苛刻 這或許也是保險業務員不願意談及產品的原因吧
現在的網路這么發達 我們在買保險的時候應該多做幾家的對比 少一些空談的概念 多一些產品的分析 同時結合一些過來人理賠成功和理賠失敗的案例 來選擇保險公司及保險的產品
我要再次強調 保險沒有那麼神話 保險不能避免風險的到來 該來的還是會來 保險的功用是在風險到來之後 給予一筆費用來幫助善後
看清楚了 保險也只是給付一筆錢 最終也就是錢的原因 我們要是有足夠的錢來看病治療 保險買不買也就無所謂了 要是沒有足夠的資金來保障 選擇一款合適自己的保險還是十分有必要的
㈡ 怎麼看待保險
越來越多的人購買商業保險了。在我看來,這是社會的進步。
人生路漫漫,保險來相伴。
嗨,我是怪咖娜娜,一枚通信汪、學習促進者、個人成長踐行者。
㈢ 你怎樣看待保險
保險是社保醫療保險之外的保障。如果經濟條件充裕,可以購買。增加保障的全面性。
㈣ 大家怎樣看待保險這行業
保險行業是一個在中國剛剛起步的朝陽行業,在國外已經了200多年的歷史。中國由於自身特殊的原因,發展起步較晚,但這不能影響保險業在中國金融行業三駕馬車之一的地位。由於歷史社會的種種原因,商業保險至今仍然不能被所有人完全接受,
就像是新中國剛剛建立時,老百姓不敢把錢存在銀行一樣,這還需要一個漫長的發展歷程。現在的保險業在很多地方發揮著積極重要的作用,汽車保險,農業保險,人壽保險,財產保險等,汶川地震後保險公司的理賠款;交通事故後,受害人的理賠慰問,損失補償。正因為保險行業正處在一個高速發展期,所有保險行業帶給我們個人的發展機遇也非常多。其實,人壽保險只是在人人都必須面對的風險來臨之前做好規劃。通過人壽保險把我們的損失降到最低。買保險不是為了發財,而是避免因疾病、意外、年老而變窮。保險不是用來改變生活,而是防止生活被改變。保險是很好的,它不但有保值、增值的功能,而且更重要的是保障功能。人生一世不容易,風險、疾病不可估計,一旦發生了風險,不但無法賺錢,而且要把所有的積蓄花光,但如果擁有了一份保障,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就算有了風險,也保住了自己口袋裡的錢和財。一個人無論多有本事,遭遇意外和疾病都是無法預料和難以控制的,哪怕發生這種不幸的機會極少,也會讓自己陷於可怕的境地。因此在事業起步,身體健康的時候,利用保險來規避風險是明智的選擇。人壽保險是斷炊時的糧食,是沙漠中的泉水。望子成龍望女成鳳,但是,如今的教育費用是多麼的高昂?人壽保險可以強迫儲蓄,又能在必要時代替父母的收入,完成我們的心願。保險就是為明天作準備,在你失意的時候能夠幫助你,不至使你的生活滑入深淵,讓你一直能享有安逸的生活。一份真正握在手中的保障,是你堅強的經濟後盾。 其實,保險就是:生——有所准備,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死——有所留,殘——有所靠。我想這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買保險的原因吧。因為這是一份愛,一份責任。
㈤ 對保險的認識和理解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5)我們怎樣看待保險擴展閱讀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㈥ 怎麼看待保險對於我們生活的真正意義
我想對於我們生活中的意義更多的是一種保障,對我們一些未發生或者說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進行一些評估,並且對他有所保障,我們在發生這類突發事件時會有所准備,以及不會措手不及,這讓我們有一些自身的理財之類的好的行為。
㈦ 談談你對保險的理解和認識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物的實際價值。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和保險人約定保險標的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約定的保險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投保人和保險人未約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的,保險標的發生損失時,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為賠償計算標准。
簡單說來,保險價值可由三種方法確定:
(1)根據法律和合同法的規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確定保險價值的根本依據;
(2)根據保險合同和雙方當事人約定。有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難以衡量,比如人壽保險,健康保險,人的身體和壽命無法用金錢來衡量,則其保險價值以雙方當事人約定;
(3)根據市價變動來確定保險價值。一些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並非一直不變的。大多數標的物也會隨著時間延長而折舊,其保險價值呈下降趨勢。
㈧ 你是如何看待人壽保險的
保險是風險的轉移 責任的體現 生命的價值 未來的准備
保險是備胎 是雨傘 可以百日不用 不可一日沒有
保險就是在參加儲蓄的同時 把人生不同時期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並且獲得優於銀行利息的轉存過程.
家庭因有保險而安心,財富因有保險而富足,生命因有保險而有尊嚴.
李嘉誠說 別人都說我很富有,但真正屬於我個人的財產 是我給家人買了充足的人壽保險.
丘吉爾說 如果可能 我想在家家戶戶的門樑上寫上保險二字
㈨ 如何理解保險的含義
保險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9)我們怎樣看待保險擴展閱讀: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商業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
大類別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類,小類別按照保險標的的種類分類。
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為: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
1.火災保險是承保陸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基本上處於靜止狀態下的財產,比如機器、建築物、各種原材料或產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災引起的損失。
2.海上保險實質上是一種運輸保險,它是各類保險業務中發展最早的一種保險,保險人對海上危險引起的保險標的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3.貨物運輸保險是除了海上運輸以外的貨物運輸保險,主要承保內陸、江河、沿海以及航空運輸過程中貨物所發生的損失。
4.各種運輸工具保險主要承保各種運輸工具在行駛和停放過程中所發生的損失。主要包括汽車保險、航空保險、船舶保險、鐵路車輛保險。
5.工程保險承保各種工程期間一切意外損失和第三者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
6.災後利益損失保險指保險人對財產遭受保險事故後可能引起的各種無形利益損失承擔保險責任的保險。
7.盜竊保險承保財物因強盜搶劫或者竊賊偷竊等行為造成的損失。
8.農業保險主要承保各種農作物或經濟作物和各類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9.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不論企業、團體、家庭或個人,在進行各項生產業務活動或在日常生活中,由於疏忽、過失等行為造成對他人的損害,根據法律或契約對受害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都可以在投保有關責任保險之後,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0.公眾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對其他人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應負的法律賠償責任。
11.僱主責任保險承保僱主根據法律或者僱傭合同對雇員的人身傷亡應該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12.產品責任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因製造或銷售產品的缺陷導致消費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傷亡或者其他損失引起的賠償責任。
13.職業責任保險承保醫生、律師、會計師、設計師等自由職業者因工作中的過失而造成他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14.信用保險以訂立合同的一方要求保險人承擔合同的對方的信用風險為內容的保險。
15.保證保險以義務人為被保證人按照合同規定要求保險人擔保對權利人應履行義務的保險。
16.定期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保險期間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17.終身死亡保險以被保險人終身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保險。
18.兩全保險以被保險人保險期限內死亡或者保險期間屆滿仍舊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保險,有儲蓄的性質。
19.年金保險以被保險人的生存為給付條件,保證被保險人在固定的期限內,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領取款項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