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看保險的受益人是誰,分幾種情況,就那幾種情況
好像沒有具體的硬性規定限制保險受益人的數量投保人可以自己按意願要求指定多個受益人每個受益人受益保險金的百分比都是投保人自己可以來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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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14.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確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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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受益人條款。受益人條款是在人身保險合同中關於受益人的指定、資格、順序、變更及受益人的權利等內容的具體規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險合同中十分重要的關系人,很多國家的人身保險合同中都有受益人條款。人身保險中的受益人通常分為指定受益人和未指定受益人兩類。指定受益人按其請求權的順序分為原始受益人與後繼受益人。許多國家在受益人條款中都規定,如果受益人在被保險人之前死亡,這個受益人的權利將轉回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可以再指定另外的受益人。這個再指定受益人就是後繼受益人。當被保險人沒有遺囑指定受益人時,則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就成為受益人,這時保險金就變成被保險人的遺產。(13)紅利任選條款。紅利任選條款規定,被保險人如果投保分紅保險,便可享受保險公司的紅利分配權利,且對此權利有不同的選擇方式。分紅保單的紅利來源主要是三差收益,即利差益、死差益和費差益。利差益是實際利率大於預定利率的差額;死差益是實際死亡率小於預定死亡率而產生的收益;費差益是實際費用率小於預定費用率的差額。但從性質上講,紅利來源於被保險人多繳的保費,因為與不分紅保單相比,分紅保單採取更保守的精算方式,即採取更高的預定死亡率、更低的預定利率和更高的預定費用率。(14)保險金給付的任選條款。壽險的最基本目的是在被保險人死亡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時,提供給受益人一筆可靠的收入。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保單條款通常列有保險金給付的選擇方式,供投保人自由選擇。最為普遍使用的保險金給付方式有以下五種:①一次支付現金方式。這種方式有兩種缺陷: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共同死亡的情況下,或受益人在被保險人之後不久死亡的情況下,不能起到充分保障作用;不能使受益人領取的保險金免除其債權人索債。②利息收入方式。該方式是受益人將保險金作為本金留存在保險公司,由其以預定的保證利率定期支付給受益人。受益人死亡後可由他的繼承人領取保險金的全部本息。③定期收入方式。該方式是將保險金保留在保險公司,由受益人選擇一個特定期間領完本金及利息。在約定的年限內,保險公司以年金方式按期給付。④定額收入方式。該方式是根據受益人的生活開支需要,確定每次領取多少金額。領款人按期領取這個金額,直到保險金的本金全部領完。該方式的特點在於給付金額的固定性。⑤終身年金方式。該方式是受益人用領取的保險金投保一份終身年金保險。以後受益人按期領取年金,直到死亡。該方式與前四種方式存在一個不同點,就是它與死亡率有關。(15)共同災難條款。
『叄』 請問什麼是保險受益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保險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用通俗易懂的話概括就是:最終保險公司把保險金交給的那個人,就是受益人。
受益人一般可以分為兩類: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 其中,指定受益人就是被指定的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同時幾個人為受益人。
· 法定受益人,則是由同一順序的繼承人進行平均分配,並按照相等的份額享有受益權。
而法定受益人牽扯到繼承人的概念,我們具體說說:
《繼承法》中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一般來說,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就是被保險人本人,常見的險種包括重疾險、年金險(教育金&養老金)、醫療險中的門診或住院報銷。
而牽扯到指定或法定受益人的,通常指的是涉及到身故金受益人的,因此顧名思義是和身故相關的險種,比如說壽險、意外險等。
『肆』 人身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的指定方式有哪些
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財產或者財產權益,發生保險事故後,受領保險賠償金的是被保險人。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壽命或者身體。在死亡保險中,保險事故的發生即為被保險人的死亡,而被保險人已經死亡,自然無法受領保險金。因此,在人身保險合同中,受益人是重要的合同關系人。為此本條規定了誰有權指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具體是: 依.被保險人:因為人身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者身體作為保險標的的,因此被保險人對於其中所產生的保險利益,即將來可以獲得的保險金,當然有指定受益人的權利。同時,由於指定受益人是一種民事行為,必須由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行使。而在人身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活動由其法定中國人中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中國人中國,或者需徵得他的法定中國人的同意。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中國人。因此,本條規定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以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 貳.投保人:投保人作為保險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負有支付保險費的義務。因此,也應當有權指定受益人。但是,在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下,由於受益權的實現涉及被保險人的身體或者生命,為了防止出現謀害被保險人以取得保險金的道德危險,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本條在規定投保人有權指定受益人的同時,又規定這種指定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伍』 保險的受益人分為哪幾類。
保險受益人分為:1、生存受益人;2、身故受益人;你所說的繼承人,指的是保險合同裡面的「指定身故保險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