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保險 > 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指引廢止

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指引廢止

發布時間:2021-04-01 11:55:11

❶ 保監局在驗收籌備開業的財產保險公司時,對其核心業務環節主要驗收哪幾個部分

開業驗收標准 (一)股權結構和公司章程 1、注冊資本足額按時到位。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注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貨幣資本。 2、具有合格的投資者,股權結構合理。 (1)投資者應當具備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經營狀況良好等條件。 (2)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各投資人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 (3)除中國保監會批準的保險控股公司或者保險公司外,單個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其關聯方)投資保險公司的,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保險公司股份總額的20%。各股東之間具有關聯關系的,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書面報告。 3、公司章程和治理結構符合《公司法》和《保險法》的有關規定。 (1)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名稱和住所、注冊資本、設立方式、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發起人名稱及認購股份數、經營范圍等事項。 (2)公司應當建立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為主體的權責清晰、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建立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相互制衡、有效運行的內部治理機制以及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 4、具有與其他業務發展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和辦公設備。 (二)高管人員和業務發展 1、高級管理人員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任職資格。 2、公司業務范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具有可行的經營規劃和再保險計劃,市場預測合理。 (三)財務人員和財務制度 1、設置專門的財會部門,財會人員具有國家規定的從業資格證書,擬任財務負責人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任職資格。 2、公司設立的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財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稽核)制度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 3、具備與業務發展相適應、能滿足保險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償付能力評估要求的財務軟體系統並能與業務管理系統實現無縫連接。 4、注冊資本保持完整,驗資後未被抽逃或未被不恰當使用。 (四)信息系統建設 信息系統建設符合《保險機構開業信息化建設驗收指引》的有關要求。現場驗收工作流程 中國保監會組成驗收工作小組進行現場驗收。具體內容如下: (一)籌備組匯報 1、參會人員。公司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擬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長、董事會秘書等)及籌備組負責人應當參加驗收匯報會議。部門負責人可以列席。 2、匯報內容。籌備組負責人匯報籌建工作完成情況,包括資本金到位情況、股權結構、公司治理、內控制度建設、戰略發展規劃與經營策略、部門設置及人員、產品開發及報備、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信息系統建設、辦公職場建設情況等。 (二)驗收組提問 驗收組成員按部門職責分工進一步詢問公司籌建工作情況。公司擬任高管人員及籌備組負責人進行解釋和說明。 (三)現場檢查 1、辦公場所、人員到位、營業安全性等情況檢查。 2、抽查公司員工對崗位職責、業務知識、工作流程等的掌握程度。 3、業務系統運行狀況檢查。 4、財務系統建設情況檢查。 5、計算機機房及設備狀況檢查。 6、與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對接檢查等。 經驗收並審核,符合公司開業標準的,保監會將以正式公文予以批復同意開業;不符合開業標準的,應繼續加緊籌備工作,待籌備就緒,再報請保監會組織驗收與審批。

❷ 保險公司開業驗收指引的工作流程

中國保監會組成驗收工作小組進行現場驗收。具體內容如下:
(一)籌備組匯報
1、參會人員。公司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擬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長、董事會秘書等)及籌備組負責人應當參加驗收匯報會議。部門負責人可以列席。
2、匯報內容。籌備組負責人匯報籌建工作完成情況,包括資本金到位情況、股權結構、公司治理、內控制度建設、戰略發展規劃與經營策略、部門設置及人員、產品開發及報備、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信息系統建設、辦公職場建設情況等。
(二)驗收組提問
驗收組成員按部門職責分工進一步詢問公司籌建工作情況。公司擬任高管人員及籌備組負責人進行解釋和說明。
(三)現場檢查
1、辦公場所、人員到位、營業安全性等情況檢查。
2、抽查公司員工對崗位職責、業務知識、工作流程等的掌握程度。
3、業務系統運行狀況檢查。
4、財務系統建設情況檢查。
5、計算機機房及設備狀況檢查。
6、與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對接檢查等。
經驗收並審核,符合公司開業標準的,我會將以正式公文予以批復同意開業;不符合開業標準的,應繼續加緊籌備工作,待籌備就緒,再報請我會組織驗收與審批。

❸ 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試行)的第四章 工作機制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應當至少每半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審計工作情況,並通報管理層和監事會。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和管理層應當至少每季度一次聽取審計責任人關於審計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第二十二條保險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可以通過聘請中介機構等多種形式,評估內部審計體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監督評價內部審計工作質量。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應當及時對審計責任人提交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進行審議,並就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向董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其關注的重大問題,可以要求管理層組織調查,也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直接調查,或者委託獨立的中介機構調查。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審議議案和報告時,可以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列席,對相關事項做出說明或者回答董事的提問。
第二十六條 保險公司內部審計責任人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審計委員會和管理層提交內部控制評估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內部審計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在分析評估風險分布狀況的基礎上明確審計重點、制訂年度審計計劃。
內部審計年度工作計劃、審計預算應當在徵求管理層意見後,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批准。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八條 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審計程序,採取科學方法開展審計工作,並定期實施審計質量自我評估。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監事會可以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三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審計復議制度。對審計結論存在異議的,被審計對象可以依照規定向保險公司相關機構提出復議。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內部審計信息系統,推廣應用輔助審計軟體,積極開展非現場審計,提高內部審計的信息化水平和審計效率。
第三十二條 保險公司內部審計部門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者公司管理層批准後,可以聘請中介機構承擔內部審計項目。
外聘中介機構應當具備足夠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專業勝任能力。
第三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通暢的投訴舉報機制,鼓勵員工舉報公司經營管理中違法違規及其他不符合內部控制要求的行為,並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第三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一)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中國保監會提交內部審計工作報告和經董事會審議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
(二)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審計中發現的重大風險問題;
(三)內部審計部門對下屬分支公司進行審計的,應當同時將審計報告抄報審計對象所在地的中國保監會派出機構;
(四)保險公司對內部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未予有效整改處理的,審計責任人應當直接向中國保監會報告相關情況;
(五)中國保監會要求的其他事項。

❹ 設立保險公司時凈資產標准為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開業驗收標准(一)股權結構和公司章程1、注冊資本足額按時到位。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注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貨幣資本。2、具有合格的投資者,股權結構合理。(1)投資者應當具備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經營狀況良好等條件。(2)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各投資人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3)除中國保監會批準的保險控股公司或者保險公司外,單個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其關聯方)投資保險公司的,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保險公司股份總額的20%。各股東之間具有關聯關系的,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書面報告。3、公司章程和治理結構符合《公司法》和《保險法》的有關規定。(1)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名稱和住所、注冊資本、設立方式、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發起人名稱及認購股份數、經營范圍等事項。(2)公司應當建立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為主體的權責清晰、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建立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相互制衡、有效運行的內部治理機制以及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4、具有與其他業務發展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和辦公設備。(二)高管人員和業務發展1、高級管理人員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任職資格。2、公司業務范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3、具有可行的經營規劃和再保險計劃,市場預測合理。(三)財務人員和財務制度1、設置專門的財會部門,財會人員具有國家規定的從業資格證書,擬任財務負責人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任職資格。2、公司設立的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財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稽核)制度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3、具備與業務發展相適應、能滿足保險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償付能力評估要求的財務軟體系統並能與業務管理系統實現無縫連接。4、注冊資本保持完整,驗資後未被抽逃或未被不恰當使用。(四)信息系統建設信息系統建設符合《保險機構開業信息化建設驗收指引》的有關要求。現場驗收工作流程中國保監會組成驗收工作小組進行現場驗收。具體內容如下:(一)籌備組匯報1、參會人員。公司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擬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監事長、董事會秘書等)及籌備組負責人應當參加驗收匯報會議。部門負責人可以列席。2、匯報內容。籌備組負責人匯報籌建工作完成情況,包括資本金到位情況、股權結構、公司治理、內控制度建設、戰略發展規劃與經營策略、部門設置及人員、產品開發及報備、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信息系統建設、辦公職場建設情況等。(二)驗收組提問驗收組成員按部門職責分工進一步詢問公司籌建工作情況。公司擬任高管人員及籌備組負責人進行解釋和說明。(三)現場檢查1、辦公場所、人員到位、營業安全性等情況檢查。2、抽查公司員工對崗位職責、業務知識、工作流程等的掌握程度。3、業務系統運行狀況檢查。4、財務系統建設情況檢查。5、計算機機房及設備狀況檢查。6、與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對接檢查等。經驗收並審核,符合公司開業標準的,保監會將以正式公文予以批復同意開業;不符合開業標準的,應繼續加緊籌備工作,待籌備就緒,再報請保監會組織驗收與審批。

❺ 保險公司開業驗收指引的驗收標准

(一)股權結構和公司章程
1、注冊資本足額按時到位。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注冊資本應當為實繳貨幣資本。
2、具有合格的投資者,股權結構合理。
(1)投資者應當具備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經營狀況良好等條件。
(2)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各投資人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50%。
(3)除中國保監會批準的保險控股公司或者保險公司外,單個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其關聯方)投資保險公司的,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保險公司股份總額的20%。各股東之間具有關聯關系的,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書面報告。
3、公司章程和治理結構符合《公司法》和《保險法》的有關規定。
(1)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名稱和住所、注冊資本、設立方式、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發起人名稱及認購股份數、經營范圍等事項。
(2)公司應當建立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為主體的權責清晰、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建立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執行機構相互制衡、有效運行的內部治理機制以及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
4、具有與其他業務發展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和辦公設備。
(二)高管人員和業務發展
1、高級管理人員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任職資格。
2、公司業務范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具有可行的經營規劃和再保險計劃,市場預測合理。
(三)財務人員和財務制度
1、設置專門的財會部門,財會人員具有國家規定的從業資格證書,擬任財務負責人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任職資格。
2、公司設立的內部會計核算辦法、財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稽核)制度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
3、具備與業務發展相適應、能滿足保險公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償付能力評估要求的財務軟體系統並能與業務管理系統實現無縫連接。
4、注冊資本保持完整,驗資後未被抽逃或未被不恰當使用。
(四)信息系統建設
信息系統建設符合《保險機構開業信息化建設驗收指引》的有關要求。

閱讀全文

與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指引廢止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