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做好存款保險標識實施前准備工作
強化制度學習。3月31日前,該行及時下發組織學習人民銀行關於《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各網點在4月1日利用晨會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機關全體員工在4月1日早進行集中學習,認真領會文件精神,並認真抓早、抓實,工作做在前,爭取工作主動。
強化大局意識。要求全行上下樹立大局意識,針對《存款保險條例》出台,有可能會引起客戶的誤解和個別人進行的不當宣傳的可能性,要求各單位負責人要以大局為出發點,積極宣傳制度的正面影響,避免引發不必要的問題和風險。
強化教育管理。加強對一線員工和客戶經理教育和管理,對於客戶要求辦理的正常業務,應按照正常規定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推諉;不得詆毀同業,誤導客戶。一旦發現有員工不按人行的規定進行惡意宣傳《存款保險條例》而造成風險事件的,將嚴格按《員工行為守則》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強化報告制度。對《存款保險制度》公布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要求各單位負責人要及時向支行報告,對隱瞞不報或推遲上報的,支行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強化資金調度。要求各網點保持正常備付率,備足現金,保證正常支付結算,確保安全營運。
B. 銀行存款有保險制度,一旦該銀行倒閉通過什麼途徑才能理賠
根據國務院《存款保險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存款保險,最高賠償限額人民幣50萬。
也就是說,如果你存款的銀行破產了,50萬元以下由保險公司賠付,高於50萬元部分的,那就要看銀行清算了。運氣好,資產清算後還能拿回點。
C. 存款保險制度 意義
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並推廣,有利於增強中小銀行信用,有效提高公眾信心,從而降低擠兌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也是國家金融安全網的基本組成要素。那麼,存款保險制度實行有哪些重要意義呢?
存款保險構建了問題金融機構的市場化處置機制
存款保險是一種保險,總的原則是靠自身解決問題,少用、不用納稅人的錢解決金融機構的問題。存款保險正是通過保險機制讓市場主體出資解決自身問題。理論和實踐表明,金融監管難以完全避免金融機構經營失敗,對於瀕臨倒閉或倒閉的金融機構,應當構建有效的處置機制,確保其恢復正常運營或順暢退出市場,降低對整個金融體系的沖擊。比較而言,存款保險制度可靈活運用多種市場化方式對危機銀行進行處置,從根本上防止金融體系風險的累積,有利於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
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是金融市場化改革的重點、也是難點。目前我國在金融機構退出層面上沒有明確規則,國家對現有商業銀行存在著或多或少的隱性擔保,出現了金融機構經營失敗而不倒、發生危機而不死、最後要由中央銀行和各級財政實施救助的道德風險問題,這加大了政府的負擔,也增強了市場的不確定性。實踐表明,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強化市場約束,減輕政府負擔,及時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防範和化解潛在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逐步規范政府救助范圍,防止道德風險。在化解金融機構風險時,應盡可能發揮市場化處置機制功能,將政府實施救助范圍限制在有系統性影響以及遭遇流動性風險的金融機構。賦予存款保險對問題銀行的早期發現職能,可以給監管機構形成一定壓力,防止或者減少監管寬容,促進監管質量和效率的提升。賦予存款保險對問題銀行的及時糾正職責,有助於降低道德風險,降低風險處置成本。
同時,存款保險職能可以與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職能相協調,形成及時防範和校正風險的新機制,彌補現有金融安全網的不足。通常情況是,金融機構主要股東承擔第一救助義務,不足以化解風險時,存款保險機構通過各種措施及時介入,最後發揮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職責,與存款保險搭配使用,為存款保險提供後援支持。
可見,存款保險對中國金融改革和風險防範有重要作用,這將為保護金融市場提供有效途徑,對我國平穩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意義重大。國際經驗表明,在銀行業經營良好階段而不是危機期間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確保制度平穩出台。當前我國宏觀經濟形勢穩定,銀行業各項指標總體上健康,中小型金融機構財務狀況大幅改善,這些都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有利條件。高層也已表示,將盡快推出。
太平洋提示: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獲知,存款保險對中國金融改革和風險防範有重要作用,這將為保護金融市場提供有效途徑,對我國平穩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意義重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手上有閑置180萬,一直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想問問還有沒有其他投資渠道
閑置資金180萬,放在銀行做理財,年化4%收益,盡管不是最佳的選擇,但是,選擇其他投資渠道,意味著風險的不同,可能得風險是造成巨大的虧損,還不如存銀行或者理財,雖然會跑輸通脹和貶值,但是起碼本金安全是得到保證的。
180萬,存理財年化4%收益率,就是每年收益7.6萬。如果你有正常的工作收入,那麼,加上理財年收入7.6萬來說,對於多數家庭收入已經算是比較高的收入了。
E. 存款保險制度的實行有哪些重要意義
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並推廣,有利於增強中小銀行信用,有效提高公眾信心,從而降低擠兌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也是國家金融安全網的基本組成要素。那麼,存款保險制度實行有哪些重要意義呢?
存款保險構建了問題金融機構的市場化處置機制
存款保險是一種保險,總的原則是靠自身解決問題,少用、不用納稅人的錢解決金融機構的問題。存款保險正是通過保險機制讓市場主體出資解決自身問題。理論和實踐表明,金融監管難以完全避免金融機構經營失敗,對於瀕臨倒閉或倒閉的金融機構,應當構建有效的處置機制,確保其恢復正常運營或順暢退出市場,降低對整個金融體系的沖擊。比較而言,存款保險制度可靈活運用多種市場化方式對危機銀行進行處置,從根本上防止金融體系風險的累積,有利於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
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是金融市場化改革的重點、也是難點。目前我國在金融機構退出層面上沒有明確規則,國家對現有商業銀行存在著或多或少的隱性擔保,出現了金融機構經營失敗而不倒、發生危機而不死、最後要由中央銀行和各級財政實施救助的道德風險問題,這加大了政府的負擔,也增強了市場的不確定性。實踐表明,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強化市場約束,減輕政府負擔,及時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
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防範和化解潛在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逐步規范政府救助范圍,防止道德風險。在化解金融機構風險時,應盡可能發揮市場化處置機制功能,將政府實施救助范圍限制在有系統性影響以及遭遇流動性風險的金融機構。賦予存款保險對問題銀行的早期發現職能,可以給監管機構形成一定壓力,防止或者減少監管寬容,促進監管質量和效率的提升。賦予存款保險對問題銀行的及時糾正職責,有助於降低道德風險,降低風險處置成本。
同時,存款保險職能可以與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職能相協調,形成及時防範和校正風險的新機制,彌補現有金融安全網的不足。通常情況是,金融機構主要股東承擔第一救助義務,不足以化解風險時,存款保險機構通過各種措施及時介入,最後發揮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職責,與存款保險搭配使用,為存款保險提供後援支持。
可見,存款保險對中國金融改革和風險防範有重要作用,這將為保護金融市場提供有效途徑,對我國平穩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意義重大。國際經驗表明,在銀行業經營良好階段而不是危機期間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確保制度平穩出台。當前我國宏觀經濟形勢穩定,銀行業各項指標總體上健康,中小型金融機構財務狀況大幅改善,這些都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有利條件。高層也已表示,將盡快推出。
太平洋提示:通過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獲知,存款保險對中國金融改革和風險防範有重要作用,這將為保護金融市場提供有效途徑,對我國平穩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意義重大。
F. 11月28日准時啟用存款保險標識是否可以提前宣傳
二七用的存款保險標識嗯,也11月28日是准時進行的
G. 銀行發來簡訊說存款加入國家存款保險體系是啥意思
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明確當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依照規定對存款人進行及時償付,保障存款人的權益。
保障的范圍是: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但是,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當出現下列情形時,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償付被保險存款: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機構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
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情形。為了保障償付的及時性,充分保護存款人的權益,條例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