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公司買車險後,有幾個貼玻璃上的圖標
貼一個強險標,不過現在都是電子保單已經不需要貼了。
② 買車險時另外一張像保險標志是什麼
不太懂你說的什麼意思,可以細化明確一點嗎?
③ 買車保險有哪些
車險:主要分交通車輛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車輛保險,商業車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
基本險包括第三者責任險和全車盜搶險。附加險包括車上貨物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無過失責任險、涉水損失險……
商業險種的第三者責任險是交強險的補充,選擇兩個基本險之後,再加上不計免賠險和自燃損失險最為實用。如果是新車,最好再補充車身劃痕損失險。
車險主要分為: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公司推出的商業車輛保險。在商業保險中,第三者責任險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補充。在購買商業車險時要根據車主自身需求及經濟能力,適當選擇商業車險中的基本險和附加險。
④ 買車險有幾個標
一個,交強險
⑤ 機動車的保險標志有什麼用
投保依據。
「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者必須攜帶駕駛執照,駕駛執照,保險單和強有力的保險標志。如果道路上的機動車沒有放置強有力的保險標志,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按規定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強有力的危險標志或者重新提交相應的手續,並可以給予警告或罰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沒有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根據《交強險條例解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保險合同的訂立,由投保人提出保險請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後成立。投保是訂立保險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投保人請求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一個合同要約,非經保險人接受,不產生保險的法律效力。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必須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投保行為不僅要具備合同要約生效條件外,投保人還要具有要約能力,即投保人可以自己行為訂立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能力,並對保險標的有保險利益。
⑥ 買車險後,交強險標志是保險公司給的嗎
買車險後,交強險標志是保險公司給的,通常是和保險合同一同給的。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標志需貼在前車窗的明顯位置,未攜帶保險標志的會被交警扣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6)買車保險有幾個標志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⑦ 在網上買車險,聽說沒有保險標志,是真的嗎
在網上買車險沒有保險標志是假的。不管你是線下線上購買的保險,保險公司都會給你保險的保單和交強險標志,一般情況下不是郵寄就是當面遞送。所以都有標志,並且溫馨提示下,如果不貼或者不按規范貼保險標志,交警會對駕駛人做出處罰。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