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殘疾人如何才能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需要什麼手續
一、一般二級以上(含二級)各類殘疾人都可享受求助和養老、醫療保險補貼,憑殘疾人證、身份證、戶口本到居(村)委會登記,居(村)委會上報審批後即可享受,也可咨詢當地殘疾人聯合會。
二、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殘疾人員按規定享受有關再就業扶持政策。公益性崗位吸納持有「就業特困證明」的失業殘疾人員就業,按有關規定享受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符合《再就業優惠證》發放范圍規定的失業殘疾人員可持《失業證》及有關資料,向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領《再就業優惠證》。
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下列五類人員(以下簡稱下崗失業人員),可以發放《再就業優惠證》:
1、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即協議期滿出中心,但未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仍未再就業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參加了失業保險但因單位等原因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原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尚未再就業的原國有企業的失業人員。
2、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即已按全國企業兼並破產計劃關閉破產的企業中,領取一次性安置費且仍未再就業的人員。
3、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4、城鎮大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大集體企業指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批准成立的城鎮集體企業。城鎮大集體下崗失業人員是指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且仍未再就業的下崗人員;參加了失業保險但因單位等原因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原城鎮大集體企業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尚未再就業的原城鎮大集體企業的失業人員。
5、「零就業」家庭成員。 指城鎮家庭戶籍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且無一人就業的城鎮家庭成員(《再就業優惠證》限發一人)。下崗失業人員憑《再就業優惠證》,在行政轄區范圍內按照相關文件規定享受相應的再就業扶持政策。
② 我是殘疾人辭職能否拿失業金
如果勞動者是主動辭職的,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是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③ 有傷殘證能領失業保險嗎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願性失業;
(二)本人及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三)進行失業登記;
(四)有求職要求並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
而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④ 殘疾人怎樣申請救濟金
沒有專門的殘疾人補助.如果是殘疾人,一般可以領取的補助是最低生活保障金
最低生活保障金
申請辦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要以戶為單位,持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和收入證明等,向戶口所在地的居(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對於人戶分離的申請人員,由申請人現居住地的居(村)委會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並將有關證明提供給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居(村)委會。申請低保家庭成員戶口不在同一地區,要向其家庭主體戶口所在地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員,應提供由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出據的有關證明等。
如何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金?
專家解答:按照國務院發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權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下列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通知》(勞社部發〔1999〕 13號)的規定,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
⑤ 殘疾人補助怎麼申請
沒有專門的殘疾人補助.如果是殘疾人,一般可以領取的補助是最低生活保障金
最低生活保障金
申請辦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要以戶為單位,持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和收入證明等,向戶口所在地的居(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對於人戶分離的申請人員,由申請人現居住地的居(村)委會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並將有關證明提供給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居(村)委會。申請低保家庭成員戶口不在同一地區,要向其家庭主體戶口所在地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員,應提供由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出據的有關證明等。
如何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金?
專家解答:按照國務院發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權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下列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通知》(勞社部發〔1999〕13號)的規定,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
⑥ 殘疾人的失業保險怎樣領
殘疾人的失業保險和其他人員領取失業金沒有區別,一樣的待遇。
⑦ 殘疾人無工作能力,能申請辦現失業證與領取失業保險嗎
領取失業金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所需材料及辦理地點 (1)企事業單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勞動合同(原件);解除勞動關系通知(原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求職登記和培訓登記;農業銀行主卡單;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1寸相片兩張);社保卡(醫保卡)復印件;部隊退役軍人證明。辦理地點在縣就業局失業保險科。 (2)被征地的農民:被征地農民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征地農轉非參保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求職登記和培訓登記;農業銀行主卡單;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1寸相片兩張)。辦理地點在街道或鎮鄉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失業保險金標准及期限 失業保險金標准:各地市縣級標准不同,具體標准可以在當地人力資源社保局網站查詢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3-24個月。
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 符合條件者在5個工作日內可領到《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並在每月1-5日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到街道或鎮鄉就業與社會服務中心簽字,當月月底前失業保險金就發放到個人的農業銀行卡賬上了。
⑧ 關於殘疾人辭職領取失業金問題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以此類推,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不可能超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更不可能超過100%,按照規定,一般是本人工資失業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40%,最高不能超過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最低不能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
⑨ 二級殘疾人合同到了,可以領失業金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就可以去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和是否殘疾人無關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