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沒有貼強制險標志有沒有事
會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要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沒有攜帶保險標志的,罰款20元—200元,記1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五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1)保險貼沒換是什麼後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② 車險上路機動車未粘貼保險標志 會受到什麼處罰
有權扣留機動車並處以最高200元罰款,並對駕駛人扣除一分。
來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是為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
該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制定,由國務院於2006年3月21日發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機動車、駕駛員數量以及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人們正步入汽車化時代。與此同時,機動車交通事故也持續攀升。由於機動車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保險,導致肇事者無力賠償、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等現象不斷發生,特別是一些群死群傷的惡性重大交通事故引發了不少社會矛盾,有的甚至影響到當地的社會穩定。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切實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保障體系,以保護道路通行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國家以立法的形式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為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的重大舉措。這是我國保險業法制建設的重大進步,也是政府執政為民的體現。
《條例》的出台是我國政府借鑒其他國家管理、處理交通事故的成功經驗,用市場的手段、保險的辦法管理道路交通、化解社會矛盾的重大舉措,體現了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充分發揮了保險管理社會的作用。
車禍的發生可能造成極大的社會危害,要化解社會矛盾與社會風險,保障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與社會不特定人群的合法權益,就必須進行事先防範,讓保險公司介入,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以分散風險。
可見,《條例》藉助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所具有的社會管理效用,履行了政府職責,為有效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③ 汽車上的保險標志掉了一直沒貼要不要罰款啊
現在交強險和年檢標志還是要貼的。
交警在處理沒有粘貼兩個標志的行為時,主張採取教育、警告後放行的方式。如果駕駛員提供不了合法標志,將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暫時扣車,對車主進行處罰後再退還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表述: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違反以上法規的,將被處以200元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放置」包括多種方式,比如,放在車內、隨身攜帶的包內,貼在車窗玻璃上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的「粘貼」也屬於「放置」方式的一種,兩個法規之間並沒有沖突,只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得更加細致、具體。
④ 機動車保險標志沒貼怎麼處罰
汽車強制保險標志貼需要貼的。
交強險施實到現在十年多了,買車的人基本上都知道要投保交強險,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既然是強制,國家就有一些措施來推行,比如車輛年審需要帶著交強險保單,還有交警路查查到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
先要求進行投保,再處以投保金額兩倍的罰款等。車輛上路行駛,只要風擋玻璃張貼了交強險標志,交警就能快速的知道車輛是否投保,而不必攔停車輛,拿出交強保單檢查,對雙方來說,都減少了麻煩。
所以,對交強險標志張貼的基本要求就是風擋玻璃右上角,不貼或者貼到別的地方,就是給自己找麻煩了。
⑤ 車子未急時更換保險標志和保險卡上路,被高速收費站交警扣車,會受到什麼處罰
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應該是要扣分的,如果沒有按規定貼交強險標志也會被扣分。
⑥ 我車出事故了,保險公司說我年檢標志未換拒賠!這樣合理嗎
現在小車六年內是免檢的,如果您屬於此種情況,則保險公司拒賠是不合理的。
⑦ 保險貼過期,保險買了,人在外地沒及時更換算違章嗎
嚴格算違章,未按規定粘貼保險標志。
但是現在都是電子保單,沒有紙質標志了,也不用粘貼了。只要購買保險,保存好電子保單就可以,或者撥打客服電話。
⑧ 車輛沒貼保險標志、但是已經交了。會怎樣懲罰
一般交警抓到會罰200塊吧 你如果長時間在外地的話 就在當地辦理個臨時保險也可以的 短期保險 可以保幾個月的 這個需要你當地保險公司咨詢下
⑨ 交強險到期,續買了,但是沒換舊標被查著了有什麼處罰
罰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根據公安部辦公廳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加強警保合作進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見》和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和山東省保險行業協會聯合發布《關於實施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和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台信息共享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
啟動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聯網核查以來,相關工作取得具體成效,車輛保險信息、車輛違法信息、車輛登記信息已經可以實時進行交換,已實現保單電子化。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在路面交通安全檢查、事故快處快賠、車輛登記檢驗等方面與紙質交強險保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路面執勤執法中,對已經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輛,執勤民警可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台進行實時查詢,確認真實有效的,不予處罰和扣留車輛。
公安交警部門提醒,不用再貼保險標志不代表不用辦理交強險,只是不需要粘貼紙質的保險標志,車主仍需每年辦理交強險,否則不但會受到處罰,車輛年審也會受到影響。交警部門加強了對脫保、無保險車輛的緝查,通過強化緝查布控應用,對未購買交強險的車輛進行預警、攔截、處罰。同時,加強對偽造、變造機動車保險標志,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保險標志,及使用其他車輛保險標志等違法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