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理財規劃有哪些基本原則
一、4321原則
所謂4321,就是說我們可以把家庭的收入分成4份,比例分別為40%、30%、20%和10%,把這些錢分別用於投資、基要生活開銷、機動備用金以及保險和儲蓄。
這種劃分理論比較像一個理財金字塔,其中,投資的部分由風險投資和穩妥投資合並而成。
二、80法則
80法則是理財投資中常常會提到的一個法則,意思就是放在高風險投資產品上的資產比例不要超過80減去你的年齡。
比如說你今年30歲,包括存款在內的現金資產有20萬,按照80法則,你放在高風險投資上的資產不可以超過50%,也就是10萬。
而到了50歲,你的現金資產有200萬,那麼也只能放30%,也就是最多可放60萬在高風險投資上。
80法則的目的很明顯,其實就是強調了年齡和風險投資之間的關系——年齡越大,就越要減少高風險項目的投資比例,從對收益的追求轉向對本金的保障。
三、雙十定律
雙十定律的規劃對象主要是保險。
所謂雙十,就是指保險額度應該為10年的家庭年收入,而保費的支出應該為家庭年收入的10%。
打個比方,你目前的家庭年收入是10萬,那麼購買的意外、醫療、財產等保險的總保額應該在100萬左右,而保費不能超過1萬。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以用最少的錢去獲得足夠多的保障。
(1)理財產品風險匹配原則擴展閱讀
1、必要的資產流動性。老百姓持有現金主要是為了滿足日常開支,預防突發事件和投機性需要。
家庭生活中,應通過現金規劃,用手頭現金滿足短期需求,預期的現金支出則通過各種儲蓄、活短期投資工具來滿足。
2、合理的消費支出。個人理財的首要目的是使財務狀況穩健合理。實際生活中,學會省錢有時比尋求高投資收益更容易達到理財目標。通過消費支出規劃,使個人消費支出合理,使家庭收支結構大體平衡。家庭負債率不能超過25%—30%。
3、實現教育期望。隨著人們教育需求的逐漸增長,教育在家庭開支中所佔比重越來越大。家庭需要及早對教育費用進行規劃,確保將來有能力合理支付自身及子女的教育費用,充分達到個人(家庭)的教育期望。
4、完備的風險保障。人的一生中,風險無處不在,應通過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將意外事件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更好地規避風險,保障生活。專業人士建議大家關注消費型保險。
5、合理的納稅安排。納稅是每一個公民的法定義務,但納稅人往往希望將自己的稅負減到最小。為達到這一目標,通過對納稅主體的經營、投資、理財等經濟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充分利用稅法提供的優惠和差別待遇,適當減少或延緩稅費支出。
6、積累財富。個人財富的增加有可能通過「省錢」來實現,但財富的絕對增加則要通過收入的增加來實現。薪金類收入有限,投資則具有主動爭取更高收益的特質,個人財富的快速積累主要靠投資實現。
根據理財目標、個人可投資額以及風險承受能力,可以確定有效的投資方案,使投資帶給個人或家庭的收入越來越多,並逐步成為個人或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最終達到財務自由的層次。
7、安享晚年。人到老年,獲得收入的能力有所下降,所以有必要在青壯年時期進行財務規劃,以便到了晚年可以過上「老有所養,老有所終,老有所樂」的有尊嚴、能自立的老年生活。
8、合理的財產分配與傳承。
財產分配與傳承是個人理財規劃中不可迴避的部分,要盡量減少財產分配與傳承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對財產進行合理分配,以滿足家庭成員在家庭發展的不同階段產生的各種需要。
要選擇遺產管理工具和制定遺產分配方案,確保在去世或喪失行為能力時能夠實現家庭財產的世代相傳。
Ⅱ 商業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銷售理財產品須明示風險
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並不像人們想像中的萬無一失。銀監會於2011年正式發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進一步要求了商業銀行對於理財產品的銷售必須明示風險。
對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這次出台的《辦法》主要做了以下新的規定:在風險的揭示方面,《辦法》要求銀行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應遵循風險匹配原則,要製作理財產品的專業風險揭示書,特別強調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揭示其中的很多內容。比如理財產品的類型、期限、風險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客戶等信息。而且還要求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
此外,還有專門的客戶權益須知單頁等內容的規定,目的就是要投資者明確知道自己投資的產品的具體情況,特別是風險有多大;另外,還提出了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相關規定,被業內認為是這個《辦法》的最大亮點。
Ⅲ 銀行理財產品風險等級比較匹配的銀行
投資主要關注風險性和收益性以及流動性,按照你的描述風險應該是比較低的,再有就是看收益能否達到你的要求,流動性能否滿足你的要求了。
Ⅳ 理財三性原則
1.安全性,也就是風險性
「第一,保住本金;第二,保住本金;第三,時刻牢記前兩條。」由此可見,巴菲特有多重視安全性。
任何投資都有風險,安全性是我們在投資時首先要考慮的。這個投資項目有什麼風險?本金會不會虧損?我能接受多大的虧損?合作對象靠不靠譜?等等,這些問題,我們在投資之前,都需要先考慮。
對於投資來說,真正危險的並不是風險本身,而是不知道風險在哪,不知道風險何時會出現。
如果我們只看到投資的收益而忽略風險的話,很可能就會被所謂的高收益所迷惑,而讓自己的本金受到損失,甚至有去無回。
當然,我們也不用過於畏懼風險而束手束腳,不敢投資。
比如很多人因為不懂投資,害怕承擔風險,而把自己大部分的資金都存放在銀行儲蓄,或者只投低風險的項目,表面上看是守住了本金,但其實收益率跑不過通貨膨脹,實際資產在貶值縮水。
不同的投資者對風險偏好是不同的,對風險的敏感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一樣的,因此我們在做投資決策時,一定要挑選與自己風險偏好相匹配的產品。
2.收益性,也就是增值性
一般來說,收益性是大家在投資理財時最關注的問題——這個投資能給我帶來多少回報?投資收益率有多少?對我來說收益偏低、適中還是偏高了?在考慮這收益性問題時,很多人會進入誤區。
這個誤區是大家都愛追求收益的最大化,這其實是不對的。
在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同時,勢必要犧牲資產的安全性,因為高收益的投資,一定是高風險的,但高風險的產品不一定適合每個人,所以我們追求的應該是與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所匹配的收益率,是符合我們實際理財目標的收益率。
3.流動性,也就是變現性
投資理財的目的,就是在我們需要的時候,有足夠的錢可以用。所以在做任何投資時,都需要考慮流動性,也就是變現的可能性。
我們需要考慮兩個層面的因素,也就是資產變現的金額大小和時間快慢,這兩個因素需要綜合考量,再挑選與自己理財目標更匹配的理財產品。
Ⅳ 你知道個人理財的兩個基本原則嗎
理財業務,顧名思義即代投資者打理資產,是通過一系列財務規劃的程序,將個人不同形式的財富,予以科學管理的過程。為方便大家理解,我們在此把個人理財限定為由商業銀行獨立發行的本外幣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是產品的單一發行主體,對產品進行全過程管理。而把銀行代理銷售的基金、保險(放心保)等歸集到銀行為個人提供的其他特別金融服務。
銀行人個理財的兩個基本理念是保值增值需求以及收益風險匹配原則。
銀行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從風險屬性來看,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現金管理類、債券類、信託類固定收益、資本市場類、代客境外理財類、結構性產品類六大類理財產品。
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投資方向多為貨幣、債券和銀行間市場及票據等低風險領域,投資期限多以「天」計,能做到每個工作日開放申購贖回,贖回時資金按時到賬,方便程度堪比活期存款。
債券類理財產品: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高信用等級企業債、短期融資券等期限結構固定,投資風險較低的產品。
信託類固定收益理財產品:指銀行作為信託計劃的委託人,發行理財產品募集客戶資金,然後將資金投資於信託投資公司設立的信託計劃,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要求負責信託的管理和運作,銀行信託計劃到期後,由信託投資公司按照信託計劃的約定向銀行支付本金和收益,銀行再向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產品。
資本市場類理財產品:投向主要是滬、深股市上交易的品種,或與滬、深股市交易品種性質類似的投資工具,包括上市公司股票、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交易所債券等。
代客境外理財產品:指銀行代投資者將可以投資的人民幣或美元交給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到境外的資本市場獲取全球市場收益的產品。投資方向較廣,利率、匯率和股票價格等因素的波動,將對該類產品的投資收益產生直接影響。
結構性理財產品:指運用金融工程技術,將存款、零息債券等固定收益產品與金融衍生品(如遠期、期權、掉期等)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種金融產品。
理財產品購買流程:
(一)擺正理財心態,合理進行理財規劃。(二)在客戶經理指導下,進行個人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評。(三)結合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及產品的風險屬性,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四)閱讀產品說明書,了解產品特點以及風險屬性。(五)填寫產品適合度評估。(六)抄錄風險提示,並簽字確認購買。(七)完成轉賬等操作後,購買完成。
Ⅵ 風險與收益的最優匹配原則是什麼
投資學的一個基本指導理念即是風險與收益的最優匹配。對一個理性的投資者而言,所謂風險與收益的最優匹配,即是在一定風險下追求更高的收益;或是在一定收益下追求更低的風險。對風險與收益的量化以及對投資者風險偏好的分類,是構建資產組合時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基礎問題
Ⅶ 人民幣理財銷售人員從事理財產品銷售,要遵循什麼原則
理財產品銷售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客戶合法權益。
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如實告知原則。
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充分揭示風險,保護客戶合法權益,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銷售。
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進行合規性審查,准確界定銷售活動包含的法律關系,防範合規風險。
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做到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銷售理財產品,應當遵循風險匹配原則,禁止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風險匹配原則是指商業銀行只能向客戶銷售風險評級等於或低於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理財產品。
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加強客戶風險提示和投資者教育。
Ⅷ 理財產品風險等級是怎麼劃分的
理財產品風險由低到高分為R1(謹慎型)、R2(穩健型)、R3(平衡型)、R4(進取型)、R5(激進型)五個級別。
1、R1級(謹慎型)
該級別理財產品一般由銀行保證本金的完全償付,產品收益隨投資表現變動,且較少受到市場波動和政策法規變化等風險因素的影響。產品主要投資於高信用等級債券、貨幣市場等低風險金融產品。
2、R2級(穩健型)
該級別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的償付,但本金風險相對較小,收益浮動相對可控。在信用風險維度上,產品主要承擔高信用等級信用主體的風險,如AA級(含)以上評級債券的風險;在市場風險維度上,產品主要投資於債券、同業存放等低波動性金融產品,嚴格控制股票、商品和外匯等高波動性金融產品的投資比例。
3、R3級(平衡型)
該級別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的償付,有一定的本金風險,收益浮動且有一定波動。在信用風險維度上,主要承擔中等以上信用主體的風險,如A級(含)以上評級債券的風險;在市場風險維度上,產品除可投資於債券、同業存放等低波動性金融產品外,投資於股票、商品、外匯等高波動性金融產品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0%,結構性產品的本金保障比例在90%以上。
4、R4級(進取型)
該級別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的償付,本金風險較大,收益浮動且波動較大,投資較易受到市場波動和政策法規變化等風險因素影響。在信用風險維度上,產品可承擔較低等級信用主體的風險,包括BBB級及以下債券的風險;在市場風險維度上,投資於股票、商品、外匯等高波動性金融產品的比例可超過30%。
5、R5級(激進型)
該級別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的償付,本金風險極大,同時收益浮動且波動極大,投資較易受到市場波動和政策法規變化等風險因素影響。在信用風險維度上,產品可承擔各等級信用主體的風險,在市場風險維度上,產品可完全投資於股票、外匯、商品等各類高波動性的金融產品,並可採用衍生交易、分層等杠桿放大的方式進行投資運作。
Ⅸ 光大銀行基金業務中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的匹配原則是什麼
光大銀行基金業務中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的匹配原則如下:
激進型客戶:匹配所有等級基金產品;
進取型客戶:匹配中高風險及以下級別的基金產品;
平衡型客戶:匹配中風險等級及以下基金產品;
穩健型客戶:匹配中低風險等級及以下基金產品;
謹慎型客戶:匹配低風險等級產品。
如果客戶投資的基金產品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在提交購買(認購、申購)、定投(開通)、轉換交易申請時,系統將自動作出提示。 客戶可選擇繼續交易或終止交易,若客戶選擇繼續交易,則光大銀行系統在客戶交易完成後將在基金業務表單中列印相應提升「您的風險等級與基金風險等級不匹配,自願承擔風險」,並交由客戶確認,表單光大銀行與客戶各留存一份。
Ⅹ 如何規范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銷售行為
銷售理財產品須明示風險;
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並不像人們想像中的萬無一失。銀監會於2011年正式發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進一步要求了商業銀行對於理財產品的銷售必須明示風險。
對於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揭示,這次出台的《辦法》主要做了以下新的規定:在風險的揭示方面,《辦法》要求銀行開展理財產品銷售應遵循風險匹配原則,要製作理財產品的專業風險揭示書,特別強調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揭示其中的很多內容。比如理財產品的類型、期限、風險評級結果、適合購買的客戶等信息。而且還要求配以示例說明最不利投資情形下的投資結果;
此外,還有專門的客戶權益須知單頁等內容的規定,目的就是要投資者明確知道自己投資的產品的具體情況,特別是風險有多大;另外,還提出了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的相關規定,被業內認為是這個《辦法》的最大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