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法律的書有哪些
最新頒布國家法律法規關於印發中葯、天然葯物注射劑基本技術要求的通知關於暫停銷售和使用抑肽酶注射劑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2007年04月04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7年08月30日頒布物業管理條例2007年08月26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07年08月30日頒布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2007年9月14日頒布中國名牌農產品管理辦法2007年9月13日頒布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2007年10月9日頒布舉報、查處侵權盜版行為獎勵暫行辦法2007年9月20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7.12.06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2007.12.01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管理辦法(試行)2007.11.29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07.10.28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2007.10.28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10.28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07.08.30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08.30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葯品召回管理辦法2007.12.12中國法律大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關於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法律的書有哪些
淘寶上搜一搜,有很多的。如果你想去書店買比較困難,因為這玩意才剛實行,實體書店不可能大量鋪貨,而且並不是什麼復雜的理論,要成書基本也是多人的文章湊成一本而已,寫不出太多的理論。
㈢ 什麼是存款保險制度
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1]
截至2011年底,全球已有111個國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2] 截至2014年11月30日,中國發布《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預計於2015年1月份推出該制度。
㈣ 存款保險制度的理論分類
國際上通行的理論是把存款保險分為顯性存款保險和隱性存款保險兩種。
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對存款保險的要素機構設置以及有問題機構的處置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優勢在於: 明確銀行倒閉時存款人的賠付額度,穩定存款人的信心; 建立專業化機構,以明確的方式迅速、有效地處置有問題銀行,節約處置成本; 事先進行基金積累,以用於賠付存款人和處置銀行; 增強銀行體系的市場約束,明確銀行倒閉時各方責任。 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則多見於發展中國家或者國有銀行佔主導的銀行體系中,指國家沒有對存款保險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銀行倒閉時,政府會採取某種形式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眾對存款保護的預期。
截至2013年底,中國尚未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但實際上存在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即以國家和政府的信用對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商業行為進行擔保。隱性存款保險制度符合中國使用行政手法對市場問題進行調控的一貫作風,是由中國的具體國情決定的。
㈤ 有關存款保險制度方面有哪些參考書啊~~
哦
你是要寫論文是吧
怎麼選這樣的題目的呢
這樣的相關資料是不多的了
㈥ 袁達松的代表作一覽
一、代表作品
1.《中國經濟法學界的盛世危言》
2.《從風險管理到危機管理推進金融法治》
3.《思憶端木正先生》
二、著作類
1.《證券市場風險管理法論》,獨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
2.《經濟法學評論》,共同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
3.《經濟法學評論》,共同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
4.《經濟法學評論》,共同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
5.《經濟法學》,參編,法律出版社(2005);
6.《經濟法學案例》,參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已完稿,待版);
7.《國際金融法》,參編,法律出版社(已完稿,待版);
8.《公司法》,參編,中國人民出版社(已完稿,待版)。
三、論文類
1.《論新破產法實施後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協調建構--從推進金融危機管理法治角度展開的分析》(CSSCI),法學評論 2007年11月,第6期;
2.《危機管理的法治化》(CSSCI),政治與法律 2007年4月,第4期;
3.《論法律人的職業轉換》(CSSCI),學術研究 2007年4月,第4期;
4.《化解金融風險的法律制度》(CSSCI),法學 2002年11月,第11期;
5.《關於投資基金定義的立法探討——對<投資基金法>(徵求意見稿)第3條的評析及建議》(CSSCI),政治與法律 2002年10月,第5期;
6.《從風險管理到危機管理推進金融法治——對「十一五規劃」金融風險相關問題的進一步分析》(CSSCI來源集刊),經濟法論叢 2007年11月第十三卷;
7.《中國經濟法學界的盛世危言》,中國人民書報資料中心台港澳及海外法學,2008.6;
8.《論新破產法實施後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協調建構--從推進金融危機管理法治角度展開的分析》,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經濟法學、勞動法學 2008年第2期;
9.《中國經濟法學界的盛世危言》(澳門),法學論叢 2007年12月第六期;
10.《政府對證券市場風險管理制度的法治化》(香港),經濟法制論壇 2003年12月第三期;
11.《打擊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的措施》,經濟法學評論 2006年6月第七卷;
12.《危機管理的經濟法對策——關於防範和化解經濟風險和危機的問卷調查》,經濟法學評論 2005年6月第六卷;
13.《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的監管立法評析》,經濟法學家(2007),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14.《國運與法運》,經濟法學評論 2005年6月第六卷;
15.《法律人與法治國》,經濟法學評論 2006年6月第七卷;
16.《法源民本》,經濟法學評論 2007年6月第八卷;
17.《金融危機管理立法的初步構想》,團結 2006年2月第1期;
18.《論我國金融發展的危機管理挑戰與制度回應》,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6年年會論文集 2006年10月;
19.《論與金融風險相關的財政危機法治論綱》,中國財稅法學教育研究會2006年年會暨第五屆海峽兩岸財稅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06年10月;
20.《金融危機管理的制度起點和走向——十一五規劃中關於金融風險問題的解讀與法治化推演》,「十一五規劃與中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論文集 2006年5月;
21.《打擊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的措施述評》,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7年年會論文集 2007年10月;
22.《我國公益訴訟的的現狀與前瞻》,「十一五規劃與法律服務」理論研討會優秀論文集 2006年10月;
23.《企業並購中的法律事務——以中山公用集團並購佛山興華組建公用科技一案為例》,「十一五規劃與法律服務」理論研討會優秀論文集 2006年10月
24.《論如何在金融機構破產條款的基礎上推進存款保險立法》,企業破產法國際研討會論文集 2006年12月;
25.《思憶端木正先生》,法學家茶座 2006;
㈦ 存款保險制度對農商行有何影響
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對農商行社會信用度是一把雙刃劍。
一方面,農商行因其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的天然屬性,在社會公眾中的信用度不及大中型銀行。有了存款保險制度後,可使存款人形成一種共識——存款無論是存入大型銀行,還是存入中小銀行,均可享受存款保險的保障,由此會極大地提升農商行在社會公眾中的信用度。
另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意味著國家不再背書銀行信用,銀行的存款特別是大額存款的兌付不再享受全額保障,普通老百姓對農商行的信任度會隨之下降。
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會顯著增加農商行經營成本。存款保險制度的實質是存款機構按存款余額(或資產規模)的一定比例,向保險機構繳納存款保險費,因此該制度的實施會導致存款機構負擔存款保險費支出。
㈧ 買國債也屬於存款保險制度范圍嗎
國債不屬於存款保險制度覆蓋范圍。
1、存款保險制度的含義:
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2、國債的信用背書為國家,而不是某一金融機構。
結論:因此國債不屬於存款保險制度覆蓋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