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公司簽字問題
1、如果非本人簽名,保單變更是無效的;
2、如果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簽;
3、如果不識字,可以按指印;
4、保全人員簽字有法律效力;
5、內勤簽字表示確認收到資料,有法律效力
❷ 請問電子保單只有保險公司的簽字和蓋章,被保險人沒有簽名,合同有效嗎
只要被保險人是你,保單上有保險公司蓋的印章和簽名就有效。
❸ 當事人在保險公司做的筆錄沒經過允許可以復印給別人做法庭證據使用嗎
復印件也不能做證據使用,法院也不會採納。
❹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有筆錄證據簽字,與工資證明等有出入,法庭上應該怎樣辯證。。
你要和保險公司打官司?而且你還不找律師,自己辯護?基本沒勝算,保險公司有一整個律師團跟你玩,他們可不怕跟你耗時間耗精力,慢慢就帶你玩脫線了
❺ 保險公司要我簽字
不要簽字,任何時候情況下,要看清協議書才行,還有這個情況下我不建議你簽字了Z!!
❻ 保險公司讓我去做筆錄正常嗎
如果你要理賠的話就正常,配合保險公司核實保險責任嘛,核實沒問題保險公司就會理賠給你。如果和你沒什麼關系的話,那就完全可以不用理他,保險公司不是什麼執法部門。
【法律意見】一般保險公司不做筆錄的。保險的賠償主要是看交警劃分的責任比例,就是以交警下達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准,除非保險公司對交警劃分的責任比例不服,那麼保險公司就會調查事故的經過,然後向法院起訴重新劃分責任,最後以法院的判決為准。說到你的問題,交警劃分你全責了,保險公司就應該以交警劃分的責任比例為准,給你進行正常的理賠。保險公司不理賠的,你可以起訴保險公司,法院也會判決保險公司正常理賠的。
發生交通事故與保險公司理賠有什麼關系,你買了保險保險公司就是第三方責任人,在一定的范圍內他會幫你承擔責任。1、保險公司需要憑交通事故認定書、傷者的病例、醫療費發票、構成傷殘的,需要傷殘等級鑒定意見書等材料確定賠償數額;2、保險公司僅在投保人需要承擔的賠償范圍內理賠;3、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等項目都在保險理賠范圍內
筆錄內容:
(一)快速趕赴現場及時作出詢問筆錄。
1、詢問對象:同車人包括僱傭副駕駛、車主、貨主、親戚朋友;坐順風車人;沿線看見事故發生的村民;後車看見前車發生事故的駕駛員及同車人;
2、詢問時間越短證人越清楚,感覺越深刻,表達越准確;
3、及時取證有利於固定證據,查明事故真相,使駕駛員與證人之間無法串供。
話術用語:
可否就XXXX事故對你做一個詢問筆錄?
你怎麼稱呼,哪裡人,身份證號多少,從事什麼工作,哪個崗位,事情發生時你在哪裡?
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是誰最先發現的?
事情發生後如何處理、經過?
(二)全面了解證人的基本情況。
全面了解證人的性格特點及身份職業特點,有利於我們積極主動全面的詢問證人,是我們掌握詢問主動權的基礎。
1、從證人的穿著打扮入手:一般衣著講究、打扮入時、經濟條件較好的證人有優越感,態度矜持傲慢,這就需要我們擺事實講道理,要求其把心態擺正,如實作證;另從衣著上面看出是農村的,講話就用通俗、朴實的語言,找到切入點,與其交流,如從衣著上看出是社會上的人,其說話特點是流里流氣,很多東西不以為是,這就需要我們要求其端正態度,少講哥們義氣,如實作證。
2、從證人的文化程度上入手:一般文化程度高的人,思維能力,邏輯推理能力、表達能力較強,並且舉止文稚,而文化程度較低的,表達能力單一,思維單調,無邏輯性強,言談舉止粗魯,這就需要我們針對不同的人採取不同的詢問方法。
3、從身份職業上入手:不同行業的人形成不同的心理習慣。如:機關幹部考慮較多的是對法律法規適用,程序的合法性;教師考慮較多的是對案情細節的推敲;而經理老闆侃侃而談,考慮的最多的是事故費用的多少。
(三)、制定詢問的預案與策略。
只有制定好詢問的預案,確定詢問的范圍和方向,才能有步驟的進行詢問,提高詢問質量,達到預期的目的。
1、要明確證人在事故發生中的地位、關系和知情況情況(包括證人目擊事故所處位置、距事故發生距離、是否有障礙、其作何活動、朝向及視覺程度)
2、要注意詢問的環境、時間、地點及詢問人是否嚴肅、認真、和藹、耐心,是否善於利用語言技巧,是否注意稱呼和用語。
4、一般採取自由陳述的方法,讓證人說清其能證實的情況,根據證人陳述是否詳盡,可以作補充陳述,也可要求證人把陳述的內容具體化;並問清楚其證詞來源。
5、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出示物證、照片等方法,幫助證人回憶、忘記了或記不清的事情經過;
(四)結合實際,明確詢問的目的。
我們詢問證人,是查實事故真實情況,通過詢問可以使我們了解一些問題,有利於我們綜合了解一些情況。
1、通過了解證人的個人簡歷,家庭情況,可以使我們從側面判斷證人證言是否可靠,並能有針對性的進行詢問,做到「對症下葯」。
2、通過證人了解駕駛員的駕齡及開車時間的長短,可以使我們從側面了解到,駕駛員是否具有經濟賠償能力,是否能按責論處。
3、通過證人了解車輛是否入保險,以前開車是否出事,可以使我們從側面了解到,駕駛員對本案的賠償信心,賠償能力及對事故處理程序的理解多少。
5、通過證人了解當事人及群眾對發生事故的議論,可使我們全面的多角度、多層面了解案情的真實情況,及時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五)法律手續要完備。
在詢問後應將記錄交證人核對,如果證人認為記錄准確無誤時,應請其簽上核對意見,並寫上「以上筆錄我看過(或向我宣讀過)和我說的相符」,並簽名(或按手印),註明年、月、日。如證人拒絕在詢問記錄上按手印,不得採取強制措施,但應在記錄中加以註明。另外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我們應該加問一句「上述內容是否需要保密」。
❼ 保險公司的筆錄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是調查筆錄,當事人簽字確認後的,具備法律效力。但應當不違背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否則無效力。
❽ 保險公司需要在保險單上簽字或蓋章嗎
沒有蓋章是不能生效的,必須蓋章簽字
保險產品的購買或變更必須是投保人本人的親筆簽名才是合法的,如是他人代筆或冒簽,則此合同無效,但是如果真是出什麼問題,您要有證據才可以,雖說現在法院大多是站在投保人的利益著想,但是證據還是最重要的,因為除了你簽字,還有個電話回訪,這個是會錄音的,請注意。
保全人簽字是保險公司內部的規定,內勤的簽字也是如此。是為了公司內部的一些管理,證明這個件子是誰負責,如果出現差錯會由此人負責。法律首先面對的是保險公司的責任,然後保險公司才會找到相應人的責任。所以他們的簽字也是有法律效益的。
❾ 保險公司在做案件調查所做筆錄沒給當事人閱讀就讓簽字有沒有法律效應
可以讓在場的其他人做筆錄然後簽字,並把當事人不做筆錄的情況寫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