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意外傷害保險案例分析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僱主為雇員投保商業保險時,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必須是被保險人的近親屬,如果沒有填寫受益人的,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作為遺產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所以唐父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
參考:《新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
⑵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案例分析
上面說的很有道理,什麼是意外,當你投資的時候可以計算出利潤,但意外是不可預測的,突發的,上述是由於被保險人肥胖,穿襪子時積壓了內臟器官,致使腸變位並引起阻塞,這種阻塞對心臟構成極大壓力,造成死亡。這完全是有疾病引起的。是拒賠的!
⑶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案例
因為投保時,保額是80W但是標的的實際價值是100W所以不是足額投保,賠償時候就按投保金額和實際價值的比例來賠償。80/100.也就是說賠償的時候也是按80%進行賠償
杭州中國平安
⑷ 28歲女子投保2天,因整容意外離世,保險公司拒賠50萬,冤不冤
很多人總以為,保險這東西,只要花錢買了,出了事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事實上對保險有一點了解的人都知道,保險公司並不是什麼情況都會賠,有些時候即便你出了事,保險公司也未必會賠償。
就好比下面這場糾紛案件「28歲女子整容時發生意外,家屬索賠50萬,最後卻被保險公司拒賠」。接下來我會對本案例進行詳細分析,另外,在文章最後,我也通過結合近幾年的案例,教大家幾招實用的保險防拒賠手段,防止以後大家在買保險白白浪費錢。
01
案例發展
因為不同的意外險它所包含的具體保障責任不同,所以保哥建議,在挑選意外險的時候,最好選擇一些3種保障責任全部包含在內的產品,即便它的保費可能會更高,但它帶給我們的保障卻要遠高於其他意外險產品。
(3)謹慎購買返還型意外險
不少消費者在購買意外險的時候,都會受到業務員的利益誘導,像一些業務員會故意推薦一些返還型意外險產品,這種產品既有保障又有收益,於是很多不懂保險的人就會不假思索的購買。
事實上這種產品並非純保障產品,不僅收益很低,而且就算出了事,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多少錢,甚至曾經還有過因意外死亡只賠1萬的情況。所以啊,大家一定要謹慎購買這種返還型意外險。
⑸ 關於意外保險的幾個實例
要素一:突發的
青藏的美景讓很多遊客慕名而來,小A就是其中一位旅客。然而在拉薩遊玩時,小A突發高原反應,最終醫治無效不幸辭世。這時保險公司卻拒賠。為什麼呢?
因為高原缺氧是可以預知的,不符合意外險「突發的」這一要素。
要素二:外來的
夏天,小B步行回家時,突然暈倒,被好心人抬去醫院後,最終還是搶救無效而身亡。其家屬像保險公司提出意外險理賠申請,沒想到卻遭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中暑死亡不屬意外死亡。這怎麼理解呢?
中暑,與患者的身體機能和身體素質等密不可分,可以說是一種病症,因此中暑屬於患者的內在因素引起的,並不屬於外來的因素引起的。
要素三:非疾病的
比如我們最近常聽到的猝死,世界衛生組織將它定義為:「平時身體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時間內,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為猝死。」
由此可見,大部分人認為是意外事故的猝死,本質是屬於疾病身亡事故。
要素四:非本意的
這個很好理解,假設D因為失戀想不開而尋求自殺,在某種程度上屬於通過自身思考所做的決定,這種意外險也是不賠的。
除了這些情況,像我們一般理解的因病摔倒死亡、妊娠期的「意外」,一般都是在意外險保險條款的「責任免除」部分,也就是說意外險也是不保的。
⑹ 財產保險事故案例分析怎麼寫
1、寫清楚事故的發生及後續情況以及財產的損失
2、待估財產的損失情況及解決方案
3、與事故單位、公估公司的溝通合作以及賠償情況
最重要要寫清楚案件中如何處置突發事件以及凸顯保險公司的良好策略
⑺ 人身意外保險案例分析
某甲,死亡的近因是車禍,屬於保險責任,保險公司應該賠償;某乙,死亡的近因是心臟病,屬於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不承擔死亡給付責任,但應承擔乙因車禍導致骨折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