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資金運用問題[專業人士進]
純屬政策性問題,應該是由金融專家和保監會高級官員才能夠做答。
2018年保監會(現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修訂發布的一號文件——《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4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新增了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投資管理人、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的定義或規定。
保險資金可以投資設立不動產、基礎設施、養老等「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可以設立符合條件的保險私募基金,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③ 保險資金的運用
2
2.證券投資基金
2003年1月17日,中國保監會重新修訂了《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規定將證券基金投資與償付能力監管結合起來,更加關注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控和防範,進一步明確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於各類基金的比例,資金運用監管進一步細化。
按照該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15%;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事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上月末總資產的3%;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封閉式基金的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份額的10%。此外,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最高為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15%。
3.股票
2004年10月24日,中國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制定了《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了保險資金的入市方式,規定保險公司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股票投資,或保險公司以內設資金運用部門進行股票投資兩種管理方式。採用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兩種交易方式,其中一級市場申購包括市值配售、網上網下資金申購、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配售等。保險資金入市限於投資以下品種:人民幣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同時規定了保險資金禁止投資的品種為: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或者已終止上市的;其價格在過去12個月中漲幅超過100%的;存在被人為操縱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業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或者未來將出現嚴重虧損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最近1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嚴重處罰的;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股票。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不得達到該上市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的30%。同時,該《辦法》對資產託管、風險控制、監督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股票,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這將大大增加保險公司的投資機會,有利於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從而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4.中央銀行票據
2003年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於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的通知》(保監發[2003]91號),允許保險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中央銀行票據。中央銀行票據符合認可資產的定義,應確認為認可資產。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視同投資金融債券管理,中央銀行票據在認可資產表中的金融債券項目中反映。
應當指出的是,盡管我國保險投資的政策和體制環境不斷優化,但保險公司的投資運作仍然受到交易品種、交易額以及市場本身發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約,我國保險可用資金的快速增長和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矛盾仍然突出。遵循市場規律,根據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情況穩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加快保險資金運用政策調整的步伐,不斷創新保險投資體制,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問題。根據我國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未來的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將朝著以下方向發展:(1)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廣泛的范圍內投資於債券市場;(2)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大范圍內進入股市。目前,保險資金可以各種方式進入股票市場和可轉債市場。今後。保險監管機關將允許按照安全性的原則,逐步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未來新增市場,逐步提高其投資比例;(3)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市政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4)允許保險公司參與銀行業務的拓展。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委託銀行的方式參與住房按揭貸款、質押貸款、金融租賃等業務。同時,保險投資將更加註重安全性.一方面,保險投資將著眼於保持保險公司財務的穩定性和賠付的可靠性,維護保險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國資金運用政策中,保險投資的領域將實現嚴格的監管,對高風險投資項目仍然會加以嚴格限制,這將有利於分散保險投資風險。
三、保險資金運用組織模式
隨著政策法制環境的不斷寬松,保險投資渠道日益擴大,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上實現了新的突破。
從國際上看,保險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主要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的優點是:保險公司可以直接掌握並控制投資活動,投資效率相對較高。但是,隨著金融活動的專業化和復雜化,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難以適應管理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的要求。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有利於充分發揮外部理財機構的專業管理技能,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但保險公司將承受外部機構操作失敗的風險,從而使其他行業的、其他性質的風險波及到保險公司。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有效控制投資風險,投資經營方面的透明度高,其不足在於保險公司與投資公司的關系相對鬆散。目前,大型保險集團大多採用投資管理公司運作模式。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不斷發育和完善,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03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創造保險業進一步進入資本市場,提高投資收益率,防範風險的內部條件」。2003年 7月19日,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掛牌,其核定的經營范圍為: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及保險資金;受託或委託資金管理。業務與資金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2004年6月28日,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4:6股比共同設立的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揭牌,成為我國最大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國內資本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設立獨立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保險業的制度創新,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和保險監管都有著積極的意義:(1)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有利於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專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實現了保險業務和投資業務的分離。這一模式的建立,將從根本上改變保險資金的組織管理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與保險公司自身負債相匹配的資產結構。同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按照市場化原則,對保險資金運用實行集約、統一和高效的管理;通過區別對待各類保險資金,有效地降低利率變動和物價變動對保險公司經營的不利影響,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2)從保險監管的角度來看,有利於提升保險資產管理監管水平。專業化資產管理機構實現了保險資金運用集約、規范、高效的管理,為保險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創造了有利條件。規范化的組織管理模式使監管部門可以針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特點來確立更加合理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風險監管體系,從而提高監管的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範金融風險。2004年4月21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入根據這一規定,保險監管工作將主要集中在提升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規模、運作效率。風險管控能力。法人治理結構,人才儲備和人才發展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事項上的監管力度。
目前,國內一些較大的保險公司,如太平洋保險(集團)公司、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和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經開始籌建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業資產負債管理將全面推行,通過推行戰略配置、投資交易、資金託管三分離的風險控制模式,保險資金運用的專業化水平將不斷得以提升。
四,保險資金運用績效
隨著保險業務的快速增長,保險業資產規模迅速擴大,可運用資金不斷增加。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得到拓寬,然而,可運用保險資金快速增長與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回報率不高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
從2001—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1),保險公司投資占總資產的比重呈穩步上升趨勢。2001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約為35%; 2002年,這一比例有所上升;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已經超過了40%。此外,隨著保險資金運用規模的擴大,保險公司已經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據統計,2003年,保險公司持有的企業債券占企業債券總量的一半,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占封閉式基金的26.3%。
在保險投資中,壽險公司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仍然居於主導地位,其在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投資基金等方面的總額遠遠高於財險公司(見表2)。靜態地分析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可以發現:在保險資金運用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仍然很高。原因在於保險投資渠道不暢,保險資金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從2001— 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2),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一直徘徊在40%--45%之間。從2003年壽險公司的投資結構看(見表2),52.06%為銀行存款,16.1%以上投資於國債,9.48%投資於金融債券,5.23%投資於基金。這表明,盡管保險資金運用總量有所增加,但保險投資結構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
近年來,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不高。從1999—2002年,保險投資收益率分別為:4.66%、3.59%、4.3%、3.14%。從收益率情況看,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普遍低於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根據2002年的有關數據,部分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情況為:華泰財險 3.37%,太平洋財險1.34%,中華聯合1.27%,中國人保0.59%,天安0.34%,永安-0.89%,華安-0.22%。以2002年為例,除華泰財險外.其他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均低於全國整體投資收益率。
與壽險公司相比較,財險公司投資收益率普遍較低的原因有:(1)從可運用資金的性質來看,財險公司可運用的資金多為短期資金,為了使其資產負債結構匹配,財險公司投資品種的期限一般都較短。投資的高流動性直接影響了投資的收益性,因此,財險公司在獲利能力上弱於壽險公司;(2)從投資限制來看,財險公司在投資基金方面的優勢弱於壽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接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100%的投資賬戶。由於壽險公司開辦的投資連接險在數量和規模上都遠遠超過財險公司,其投資於基金的優勢明顯優於財險公司,財險公司在基金方面的投資收益相應要低;(3)從談判能力來看,財險公司的資金規模普遍比壽險公司小,投資議價能力受到很大制約。目前,保險資金仍然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其中,協議存款佔了很大比重。2003年,壽險公司的存款金額為財險公司的4倍以上,其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優勢不言自明。由於資金量相對少,財險公司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能力弱於壽險公司,投資收益自然偏低。此外,財險公司在投資理念、投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也是造成其投資收益率不高的原因。由於財險公司資金性質、資金規模、議價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障礙,財險公司資金運用的難度比壽險公司大。
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於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於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於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新保險法對原有的禁止性規定做了適當修改。這樣,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渠道得以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的法制環境更加優化,這為保險公司提高經營績效,保持發展後勁提供了很好的機遇。2004年1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更進一步提出:支持保險資金以多種方式直接投入資本市場,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為主的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目前,監管部門正在根據新修改的《保險法》和《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有關精神,積極採取穩健措施,逐步解決保險公司投資渠道狹窄、新增資金迅速、資金運用壓力日益增大等問題,這為我國不斷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加快與資本市場的對接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1.企業債券
根據新《保險法》的規定,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保監會公布了新的《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入該辦法第五條規定,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實行比例控制的辦法,保險公司購買的各種企業債券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20%。第七條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企業債券比例最高為該賬戶總資產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企業債券比例最高為該賬戶總資產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企業債券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20%。保險公司同一期單品種企業債券持有量不得超過該期單品種企業債券發行額的15%或保險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2%,兩者以低者為准。
這樣,長期困擾我國保險業資金運用中的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狹窄、比例過低等問題得到解決。我國保險業投資企業債券的范圍,由只允許投資三峽、鐵路、電力、移動通信等中央企業債券,擴大到自主選擇購買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發行,且經監管部門認可的、信用評級在AA級以上的企業債券。
2003年1月17日,中國保監會重新修訂了《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規定將證券基金投資與償付能力監管結合起來,更加關注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控和防範,進一步明確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於各類基金的比例,資金運用監管進一步細化。
按照該規定,保險公司投資基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本公司上月末總資產的15%;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事金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不得超過上月末總資產的3%;保險公司投資於單一封閉式基金的份額,不得超過該基金份額的10%。此外,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結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萬能壽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最高為80%的投資賬戶。分紅保險或其他獨立核算的保險產品,投資基金的比例不得超過本產品上月末資產的15%。
2004年10月24日,中國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制定了《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規定了保險資金的入市方式,規定保險公司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股票投資,或保險公司以內設資金運用部門進行股票投資兩種管理方式。採用一級市場申購和二級市場交易兩種交易方式,其中一級市場申購包括市值配售、網上網下資金申購、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配售等。保險資金入市限於投資以下品種:人民幣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同時規定了保險資金禁止投資的品種為: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或者已終止上市的;其價格在過去 12個月中漲幅超過100%的;存在被人為操縱嫌疑的;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業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或者未來將出現嚴重虧損的;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最近1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嚴重處罰的;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股票。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不得達到該上市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的30%。同時,該《辦法》對資產託管、風險控制、監督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股票,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這將大大增加保險公司的投資機會,有利於保險公司優化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從而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2003年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於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的通知》(保監發[2003]91號),允許保險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中央銀行票據。中央銀行票據符合認可資產的定義,應確認為認可資產。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投資中央銀行票據視同投資金融債券管理,中央銀行票據在認可資產表中的金融債券項目中反映。
應當指出的是,盡管我國保險投資的政策和體制環境不斷優化,但保險公司的投資運作仍然受到交易品種、交易額以及市場本身發展程度等因素的制約,我國保險可用資金的快速增長和資金運用渠道狹窄的矛盾仍然突出。遵循市場規律,根據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情況穩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加快保險資金運用政策調整的步伐,不斷創新保險投資體制,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問題。根據我國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未來的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將朝著以下方向發展:(1)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廣泛的范圍內投資於債券市場;(2)允許保險資金在更大范圍內進入股市。目前,保險資金可以各種方式進入股票市場和可轉債市場。今後。保險監管機關將允許按照安全性的原則,逐步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未來新增市場,逐步提高其投資比例;(3)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市政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4)允許保險公司參與銀行業務的拓展。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委託銀行的方式參與住房按揭貸款、質押貸款、金融租賃等業務。同時,保險投資將更加註重安全性.一方面,保險投資將著眼於保持保險公司財務的穩定性和賠付的可靠性,維護保險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面,我國資金運用政策中,保險投資的領域將實現嚴格的監管,對高風險投資項目仍然會加以嚴格限制,這將有利於分散保險投資風險。
隨著政策法制環境的不斷寬松,保險投資渠道日益擴大,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上實現了新的突破。
從國際上看,保險資金運用的組織模式主要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等。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的優點是:保險公司可以直接掌握並控制投資活動,投資效率相對較高。但是,隨著金融活動的專業化和復雜化,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難以適應管理專業化和服務多樣化的要求。委託外部機構投資模式有利於充分發揮外部理財機構的專業管理技能,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但保險公司將承受外部機構操作失敗的風險,從而使其他行業的、其他性質的風險波及到保險公司。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有效控制投資風險,投資經營方面的透明度高,其不足在於保險公司與投資公司的關系相對鬆散。目前,大型保險集團大多採用投資管理公司運作模式。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不斷發育和完善,內設投資部門投資模式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2003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創造保險業進一步進入資本市場,提高投資收益率,防範風險的內部條件」。2003年7月 19日,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掛牌,其核定的經營范圍為: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及保險資金;受託或委託資金管理。業務與資金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2004年6月28日,由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4:6股比共同設立的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揭牌,成為我國最大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是國內資本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
設立獨立的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是我國保險業的制度創新,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和保險監管都有著積極的意義:(1)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有利於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專業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實現了保險業務和投資業務的分離。這一模式的建立,將從根本上改變保險資金的組織管理結構,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與保險公司自身負債相匹配的資產結構。同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按照市場化原則,對保險資金運用實行集約、統一和高效的管理;通過區別對待各類保險資金,有效地降低利率變動和物價變動對保險公司經營的不利影響,提高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2)從保險監管的角度來看,有利於提升保險資產管理監管水平。專業化資產管理機構實現了保險資金運用集約、規范、高效的管理,為保險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創造了有利條件。規范化的組織管理模式使監管部門可以針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特點來確立更加合理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風險監管體系,從而提高監管的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範金融風險。2004年4月21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入根據這一規定,保險監管工作將主要集中在提升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規模、運作效率。風險管控能力。法人治理結構,人才儲備和人才發展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事項上的監管力度。
目前,國內一些較大的保險公司,如太平洋保險(集團)公司、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和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經開始籌建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業資產負債管理將全面推行,通過推行戰略配置、投資交易、資金託管三分離的風險控制模式,保險資金運用的專業化水平將不斷得以提升。
隨著保險業務的快速增長,保險業資產規模迅速擴大,可運用資金不斷增加。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得到拓寬,然而,可運用保險資金快速增長與投資渠道狹窄、投資回報率不高之間的矛盾仍然突出。
從2001—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1),保險公司投資占總資產的比重呈穩步上升趨勢。2001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約為35%; 2002年,這一比例有所上升;2003年,保險資金運用占總資產的比例已經超過了40%。此外,隨著保險資金運用規模的擴大,保險公司已經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據統計,2003年,保險公司持有的企業債券占企業債券總量的一半,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占封閉式基金的26.3%。
在保險投資中,壽險公司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仍然居於主導地位,其在銀行存款、國債、金融債、投資基金等方面的總額遠遠高於財險公司(見表2)。靜態地分析保險公司的投資結構可以發現:在保險資金運用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仍然很高。原因在於保險投資渠道不暢,保險資金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從2001— 2003年的情況看(見圖2),銀行存款占總資產的比例一直徘徊在40%--45%之間。從2003年壽險公司的投資結構看(見表2),52.06%為銀行存款,16.1%以上投資於國債,9.48%投資於金融債券,5.23%投資於基金。這表明,盡管保險資金運用總量有所增加,但保險投資結構並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
近年來,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不高。從1999—2002年,保險投資收益率分別為:4.66%、3.59%、4.3%、3.14%。從收益率情況看,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普遍低於中國保險資金運用整體投資收益率。根據2002年的有關數據,部分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情況為:華泰財險 3.37%,太平洋財險1.34%,中華聯合1.27%,中國人保0.59%,天安0.34%,永安-0.89%,華安-0.22%。以2002年為例,除華泰財險外.其他財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均低於全國整體投資收益率。
與壽險公司相比較,財險公司投資收益率普遍較低的原因有:(1)從可運用資金的性質來看,財險公司可運用的資金多為短期資金,為了使其資產負債結構匹配,財險公司投資品種的期限一般都較短。投資的高流動性直接影響了投資的收益性,因此,財險公司在獲利能力上弱於壽險公司;(2)從投資限制來看,財險公司在投資基金方面的優勢弱於壽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保險公司經批准開辦的投資連接保險可以設立投資基金比例為 100%的投資賬戶。由於壽險公司開辦的投資連接險在數量和規模上都遠遠超過財險公司,其投資於基金的優勢明顯優於財險公司,財險公司在基金方面的投資收益相應要低;(3)從談判能力來看,財險公司的資金規模普遍比壽險公司小,投資議價能力受到很大制約。目前,保險資金仍然過多地依賴銀行存款.其中,協議存款佔了很大比重。2003年,壽險公司的存款金額為財險公司的4倍以上,其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優勢不言自明。由於資金量相對少,財險公司在協議存款方面的議價能力弱於壽險公司,投資收益自然偏低。此外,財險公司在投資理念、投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他問題,也是造成其投資收益率不高的原因。由於財險公司資金性質、資金規模、議價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障礙,財險公司資金運用的難度比壽險公司大。
http://www.china-insurance.com/news-center/newslist.asp?id=80359
④ 保險投資的存在問題
(一)保險資金運用結構有待完善,投資壓力日益增大近年來,銀行存款在保險資金運用中仍佔有較大的比例,國債和同業拆借佔比不大,證券投資基金、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及其他投資比例更低。這種投資結構不利於收益性、流動性、安全性的結合,難以起到保險資金資源的優化配置作用和達到保險資產與負債相互匹配的要求。資金成本較高的投資型保費收入逐步成為投資資金的主要來源,而主要投資品種(債券)收益率大大走低,債券市場的小規模、低流動性和股票市場的不規范給保險投資帶來了未來支付缺口的潛在風險,直接降低了市場的流動性以及投資的穩健性,間接制約了保險公司的獲利空間,中短期內難以顯著提高,給保險投資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阻力。
(二)保險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我國很多保險公司投資主體地位不明確,投資地位與權責的不明晰,資金運用的風險控制制度不完善,執行制度的力度不到位,沒有履行治理結構中必須的董事會決策程序以及相應的制衡、監督程序。許多保險公司管理體制落後,在科學決策、內部約束機制方面比較薄弱。中國的保險資產管理業務在投資理念上,尚未完全確立起以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穩健投資和長期投資為核心的思想;在技術上,運用資產的匹配管理、戰略配置和組合管理的方法還不夠嫻熟;在投資策略上,對市場形勢的判斷、把握深度和准確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在投資風險的控制上,仍然缺乏識別、計量、預警和對沖的技術手段;在投資績效評估上,尚未形成科學統一的標准和方法。
(三)保險投資缺乏相應人才,投資水平不高
長期以來我國形成了重保險輕投資,重來源輕運用的局面,忽視發展投資專業隊伍,保險企業缺乏具有較高專業性、技術性的投資管理人才。不少保險公司的投資業務由從事保險業務的人員擔當,造成許多投資決策者不懂投資風險,投資經營者不懂投資分析,投資經營不穩定,投資效益低下。而且由於監管方面的嚴格限制,保險公司也在相當程度上缺乏對保險投資領域的研究與開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監管部門放寬對某個投資領域的限制時,也難以在短時間內贏得主動。
(四)保險資金運用潛在風險不斷積累
由於投資工具缺乏、投資期限較短,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的期限不匹配以及預期資金運用收益率與保單預定利率不匹配現象十分嚴重,而各家保險公司目前辦理的協議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過高,存在再投資風險。現在允許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由於基礎設施建設涉及各行各業,情況千差萬別,其間蘊涵著極大的風險。保險資金投資於股權等領域也有很大的風險。低利率環境將在中長期制約投資收益率,而海外投資又面臨貨幣錯配和人民幣升值的匯率風險。在投資渠道放開後,又面臨經濟減速的風險,長期性保險資金應對經濟周期的難度增大。
(五)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難度加大
目前我國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目標不明確,內涵還需擴充;監管模式尚不確定;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會計制度等配套制度落後監管的要求;監管信息化程度低,無法適應動態監管的要求;監管隊伍力量薄弱。保險資金現在可以投資基礎設施,可以作為QDII境外投資,可以股權投資,可以創業投資,而不同的市場有不同的要求和風險,需要清楚界定資金投資的空間和規則;而保險公司參股、控股銀行、證券公司,或者銀行參股、控股保險公司,都會對現行的金融分業監管格局帶來沖擊一這些都對管理層提出了挑戰。如何制定好相關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新的保險資產管理體制、新的風險預警機制以及新的監管體製成為當前迫切的問題。
(六)保險業的市場化過程沒有完成,資金運用透明度不足
從資本市場和金融體制的角度看,保險資金運用的透明度不足。透明度涉及保險資金的安全和投資的公平性。保險業的市場化過程沒有完成。保險資金來源是高度市場化的,某種程度可以說是一種惡性競爭,但資金運用的市場化程度卻很差。資金來源高度市場化,投資運營卻是高度計劃性的,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保險業發展可能會進入一個非常危險的階段。
⑤ 壽險公司資金運用的意義是什麼
保險公司通常都採取收支兩條線獨立運做的模式管理,以保證不至於開支大於收入而破產。
舉例:一個客戶第一年交入保費後,30%的錢成為不動資金,此部分是客戶的賠償金,做為理賠時所用,第二年交的保費的20%做為理賠金固定不動,以此類推,此後每年收入的保費都固定一部分做為理賠金不動,但越到後面需要固定的越少(因為積累了足夠的理賠金,完全能夠滿足理賠需要了),若干年後收入的保費則全是做為保險公司收入了。保險公司將從多個客戶第一年開始賺的錢(保費-理賠固定金-業務員傭金-人工開支等)累積,然後做投資(國債、儲蓄、國家項目工程、基金、低風險股票等)。綜合以上,保險公司的收入就是保費收入+投資收益。
開支部分:1、客戶的理賠金,此作為固定部分是絕對不能動的;2、保單分紅等,此部分由投資收益後賺來的錢分;3、人工、物業、稅等其他開銷,此部分由投資收益和保費收入支出。
⑥ 如何看待中國現階段的保險資金運用及其監管
近年來,保險資金運用政策出現較大變化,監管比例、投放領域、監管方式都更加適應市場的發展,類似這種制度性革命,已經構成保險資金運用監管的一道亮麗的風景。險企用結構經濟學看待保險資金運用政策新政,構建多層次資產配置體系,將有利於保險投資結構的穩定和優化。
當前,我國保險市場競爭激烈,出現承保能力過剩,承保利潤下降。為此,保險人轉向注重從保險資金運用中取得收益,爭取投資利潤。保險資金運用的結果,使保險人獲得了平均利潤,而被保險人也以低費率方式享受到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投資的安全性、流動性是資金運用盈利的基礎。穩健的資金運用,應該首先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在此基礎上努力追求資金運用的收益性。
險資新政給險企更多投資自主權
2012年以來,監管部門持續推進保險資金運用的市場化改革,頒布了一系列資金運用新政,為保險資金運用松綁,給保險公司更多的投資自主權。保險投資新政的出台,大大拓寬了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對於轉變保險公司盈利模式、提升保險資金運用收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險資新政擴大固定收益證券投資范圍:進一步擴大債券品種特別是信用品種投資范圍,允許保險公司投資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創新型固定收益品種,信用品種配置比例有所放寬。險資新政簡化了基礎設施審批流程:過去保險公司投資於基礎設施要到保監會報備,與其說是報備,實質上是審批制,從報備到審批合格需要一年時間的情況屢見不鮮。過去也不僅僅是流程問題,基礎設施有許多具體的指標,對企業做一個債權計劃,對償債主體的經營指標有非常嚴格的限定,擔保也有諸多限制。如果債權計劃需要商業銀行擔保,擔保主體要求為全國股份制上市銀行。
新政出台後,擔保方式更加多元化。放寬股權投資范圍:原來保險公司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許可權定於三個行業,新政出台後,放寬對保險公司投資PE的條件要求,提高了保險公司可投資比例,增加了能源、資源、現代農業、新型商貿流通行業的投資。表面上看,現在保險公司投資PE僅限於七個行業,但實際上保監會的行業劃分並不屬於標準的行業劃分,很多行業都可以歸結為能源、資源、現代農業、金融、汽車、醫療等,於是幾乎覆蓋了所有行業。開放金融產品投資:開放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貸資產支持證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等金融產品的投資。保監會規定,信託產品只能是集合信託,不能是單一信託,除了保險公司外,必須有其他購買方購買。但這個問題並不難以解決,保險公司可以將10億的信託計劃賣出100萬用於規避單一信託限制,因此集合信託使得保險公司的投資范圍變得非常寬泛。提供風險對沖工具:保險公司可以參與金融衍生品及股指期貨交易,對風險頭寸進行套期保值,降低組合風險。
現在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利率掉期,將浮動收益產品變為固定收益產品。第二部分是匯率掉期,國內保險公司這部分需求量較大,這是由於保險公司所有的負債幾乎都是人民幣,到境外投資必然會出現匯率敞口。第三部分是股指期貨,關於融資融券、國債期貨業務,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到證券公司融資的過程中去。拓寬境外投資市場及投資品種:進一步開放境外市場投資,可投資的市場范圍包括25個主要發達國家和20個新興市場;投資品種覆蓋權益、固定收益、不動產、基金、PE、REITs等大類品種;允許投資衍生產品進行風險管理和風險對沖,保險公司保費的15%可以投資到境外市場。允許投資創業板股票:促進保險業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優化保險資產配置結構,允許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使得保險公司能夠分享中國經濟轉型帶來的成果。
促進保險資管雙向開放
2013年,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重啟保險資管產品試點,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發行「一對一」定向資產管理產品和「一對多」集合產品,投資人從保險業內拓展到業外,投資范圍也從傳統的固定收益拓展到權益投資。保險公司可以以專戶的形式,令銀行將部分資產委託給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可以發行產品,由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管理。
過去保監會雖然允許保險公司成立資產管理公司,但是成立公司後並不是什麼業務都可以開展,存在牌照管理。有的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只可以投資於股票,有的公司可以投資於債券但僅限於擔保債,有的公司不許投資於基礎設施,有的公司不許進行PE投資,事實上對業務進行了分類。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可能只能做十幾項業務中的幾項,想要開展其他業務則要到保監會進行認證,獲取牌照。此次新政保監會對牌照獲得的條件進行了簡化。
按資產規模來看,85%保險公司都有自身的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都會將自身的保費資產委託給自己的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在新政推出之前,保監會放鬆了一些,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承接自己集團以外的保險公司委託的資產。2013年,保監會發布《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公司將資產委託給證券公司、基金等投資機構。保險公司認為,在可以把自身資產委託給其他公司進行管理的同時,也應當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外部其他公司的資產,因此此次新政擴大了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委託與受託業務范圍,允許保險資管受託業外資產。
2013年保監會與證監會聯合發布《保險機構投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辦法》,支持保險機構投資設立基金公司,可以申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保險機構包括保險公司、保險集團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其他保險機構。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公司可以作為股東發起一個基金公司在證監會領取牌照從事公募業務,也可以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公司直接到證監會申請牌照。
多層次監管比例框架形成
2014年,保監會進一步推動保險資金運用監管的市場化改革。發布《關於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對保險投資管理的監管比例和監管方式進行重大改革,重新定義大類資產,將保險公司投資資產劃分為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類金融資產五大類。整合各類監管比例,設立大類資產監管比例和集中度監管比例,同時設立風險監測比例,形成多層次監管比例框架。過去在每一個品種當中,保監會有眾多的比例管理,擔保、無擔保債券、股票等等資產有諸多比例限制,此次對資產按大類劃分為五類,設立大類監管比例,在比例中具體的小的比例由保險公司自行調節。試點存量保單投資藍籌股:啟動存量保單投資藍籌股試點,允許部分持有歷史存量保單的保險公司設立獨立賬戶進行封閉式管理,由保險公司根據資產負債情況自主決定投資比例對藍籌股投資實施逆周期資產認可標准。
保險新政使得開展全面的資產配置成為可能,保險投資新政為保險資金開展資產配置提供了更多的基礎投資工具,從傳統公開市場投資拓展到基礎設施、股權、不動產等另類投資以及境外投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使保險公司開展真正意義上的資產配置成為可能。
保險新政頒布後,保險公司加大了創新產品投資力度。保險新政頒布以來,保險公司投資策略是抓住保監會政策放開的契機,加快創新產品和新渠道的投資力度,特別是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創新類金融產品、投資性房地產的投資。到去年底,非傳統投資佔比到達8.57%,增長非常迅速。
構築保險投資結構的革命性框架
在經濟學研究中,結構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系統,它以經濟結構為主體,同時包含經濟與資源環境及社會結構的適應性。經濟結構包括兩個維度:一是橫向的空間結構,包括地區結構、國際結構,在發展中國家,還包括城鄉結構等;另一個是縱向的以產業結構為核心的生產價值鏈,主要是產業結構、投資消費結構和金融結構等。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分配結構和流通結構包含在上述橫向和縱向的經濟結構之中,結構經濟學研究強調經濟發展中的非均衡和結構轉換。
用結構經濟學看待保險資金運用政策新政,會得出以下觀點:
一、多層次資產配置體系,大大有利於保險投資結構的穩定和優化。
保險公司不僅要在傳統的公開市場領域發掘優秀資產進行配置,而且要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性和靈活性的優勢,在基礎設施、非上市股權、不動產及金融產品等另類投資領域進行資產配置。
從中長期來看,國內經濟轉型導致宏觀基本面持續疲弱,經濟面臨較大的下行壓力;從影響利率走勢的通貨膨脹看,總需求疲弱,通脹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但大幅上升的概率很低,宏觀基本面對固定收益市場將形成中長期的支撐。保險機構應從中長期配置角度出發,把握配置時機。
盡管中國經濟總體趨勢向下,但權益市場仍有重要的結構性機會。在經濟轉型的大背景下,符合政策導向和經濟轉型方向的新興產業、新興行業仍可能穩步增長甚至是快速增長,保險機構應當抓住經濟結構轉型的重大機遇,在保持權益倉位整體穩健的基礎上,重點關注低估值及符合經濟轉型方向的行業,努力發掘投資機會。
保險公司需要從戰略上考慮配置期限長、安全性好、收益率高的投資資產來彌補配置傳統資產的缺陷,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股權投資力度。應抓住國家經濟轉型和國企改革的戰略機遇,獲取優質戰略資產。保險公司開展基礎設施和股權投資要緊緊圍繞經濟轉型和調結構的國家戰略,打通保險資金和實體經濟的聯系,支持國家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要充分利用長期資金的優勢,創新運用債權、股權、股債結合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基礎設施投資,優化資產結構,降低資產負債錯配風險,有效提高保險資金長期投資收益能力。
夾層投資的收益特徵符合保險資金匹配需求。優先股等夾層投資不僅可以使保險資金獲得較高的回報,同時還解決企業融資問題。夾層投資具有持續穩定的回報,不需承擔股權投資方式的收益波動風險。另一方面,保險資金沉澱大量的長期資金,需要長期、穩定回報的需求與夾層投資的資金特徵相匹配,相比現有期限較短的信託、理財產品,保險資金可以提供10年期以上的融資。
二、運用金融衍生品投資提高資產配置效率,改善保險投資結構的內在活力。
近年來,隨著我國保險資金投資金額的不斷增長以及投資渠道的不斷拓寬,我國保險公司開始引進國外先進的投資理念,但是始終擺脫不了投資收益率低下的困擾。這主要表現為: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能力不高,保險業務部門和資金運用部門沒有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不能在資產負債匹配的高度上制定保險資金運用的策略,使資金運用與保險公司的資產戰略配置要求相脫節;和保險資金運用相配套的人才儲備不足,諸如精算師、高級會計師和國際律師等高精尖端人力資本相對缺乏,制約了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發展效率。
多元化投資雖然可以降低資產整體風險,但不能消除市場波動風險,金融衍生品可作為直接、有效和低成本的資產管理工具直接對沖市場波動風險。目前保險機構已經開展利率互換、外匯遠期等衍生品交易試點工作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保險機構參與金融衍生品交易只限於套期保值、鎖定收益或鎖定資金價格,金融衍生工具在保險資產管理和配置方面的作用還沒有被充分發掘出來。
三、抓住償付能力監管的核心,構築保險投資結構的革命性框架。
在監管意義上,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受實際資本額、投資收益、責任准備金、資產與負債匹配、經營策略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在實際的經營中,保險公司如果急於擴大市場份額,不計成本地拼搶銷售渠道,導致大量的利差損、費差損出現,就會使保險公司虧損,償付能力受到影響。如果投資狀況較好,承保虧損則通過資金運用的收益賺回來;如果投資收益不好,要用投資收益抵償承保虧損就比較困難。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去年工作會上提出,將穩步推進基礎設施及不動產債權計劃等產品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引導支持行業進行產品創新和機制創新。將研究建立貫穿保險資金運用全過程的償付能力約束體系。將設立保監會資產負債匹配監管委員會,強化資產負債管理的硬約束,相對弱化比例監管,督促公司加強負債管理,提高資產負債匹配水平。
簡言之,「放開前端,管住後端」是保險監管改革的總體思路,也是今年以來保監會加快轉變資金運用監管方式,旨在把監管工作重點由開放渠道轉變為風險監管,切實把防風險放在監管工作更為突出位置的法寶。「放開前端」就是要減少行政審批等事前監管方式,把風險責任和投資權交給市場主體。「管住後端」從狹義角度看,就是指事後的償付能力監管,運用資本手段,實現對資金運用的約束。
隨著保險市場的開放和競爭的加劇,保險的凈利潤必然呈下降的趨勢甚至出現虧損。資金運用就成為保險公司的生命線,其效益不僅成了利潤的主要來源,有時甚至 還要用來彌補保險業務經營的虧損。同時由於保險公司實行資產負債綜合管理,作為主要資產業務的資金運用業務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作為主要負債業務的 保險業務。
⑦ 如何發揮保險資金優勢,服務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
2016年,保險資金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投資力度,在支持扶貧攻堅、產業升級、民生項目、「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中發揮積極作用。保監會修訂並發布《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06]1號),放寬了保險資金可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行業范圍,增加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資模式。2016年,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注冊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共計152支,同比增長25.6%;注冊規模3174億元,同比增長17.3%;累計注冊保險資產管理產品651支,注冊規模16525億元,保險資金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支持國家重大戰略的項目頻頻落地。面對資產荒、項目荒的嚴峻挑戰,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開發搭建全國性的資產管理信息共享平台,為資金方、項目方和產品方牽線搭橋。目前,平台已推出項目超過1600個,項目投資規模39204億元,平台機構用戶超過360家。作為保險行業投資平台,1月4日正式成立的、負責中國保險投資基金的設立、募集和管理的中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引導保險資金支持重大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服務「一帶一路」戰略,實現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截至12月底,已落地發行項目總規模超1500億元。
⑧ 從財政政策類型角度談談你對中國現階段財政基礎設施投資的看法,急急急急!
擴大政府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既是醫治經濟緊縮的救急良葯,也是積累長期經濟增長後勁的有效舉措。但是,財政對基礎設施的投資也有一個優化和合理選擇的問題。本文認為,只有在投資領域、融資方式與體制等方面進行科學地選擇與安排,才能實現財政對基礎設施投資的最大經濟效益與社會福利後果。我國經濟發展的指標顯示,進入90年代中期,國民經濟已開始從短缺經濟轉為結構性的過剩經濟。為了拉動經濟增長,擴大投資、啟動內需的需求治理政策便成為宏觀調控的主旋律。1998年下半年以來,我國開始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即通過擴大政府公共投資來增加投資需求,帶動消費需求的增長,目前已初見成效。但是,由於我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欠帳太多,加之投資體制改革的滯後,現有的投資仍不能為日益增大的對基礎設施的需求提供有效的供給。在現有的財政投資中,由於我們對財政職能的轉換方面的理論積累相對薄弱,實踐中仍不能抵禦舊體制的慣性沖擊,使投資不能產生理想的預期經濟效益。因此從理論上探討財政對基礎設施投資亟待解決的問題,將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本文試從這方面提出自己初淺的看法。一、財政投資基礎設施產業最適領域的界定和行業選擇財政對基礎設施投資最適領域的界定和行業選擇,是首先應解決的問題。過去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國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只有單一的政府投資渠道。無論是新增的基礎設施投資,還是對原有基礎設施的更新改造,都完全由財政撥款來滿足。這種投資體制,一方面造成了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匱乏,財政枯竭,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基礎設施有效供給的嚴重不足和有效需求日益增長的尖銳矛盾,使得反映我國基礎設施擁有水平的許多指標遠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如人均發電量只相當於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城市人均擁有道路面積只是平均水平的一半,城市平均污水處理率只有10%,電話的普及率也很低。這些情況表明,中國的基礎設施產業欠帳較多,它在未來需要有個大發展,以滿足國民經濟增長的需要。可是,政府的財力又十分有限。根據聯合國的推薦,基礎設施投資額佔GDP的比重應為3-5%,而我國在1953-1983年這一比重僅為0.37%,近幾年也只有2%。目前,在財政還要承擔大量的體制改革成本的條件下,基礎設施建設完全依靠財政增加投資來達到世界平均水平是很難辦到的。為了解決這個矛盾,一方面必須擴大投資渠道,使投資主體多元化。另一方面,更要優化投資結構。由於基礎設施產業的特點和我國的實際情況,未來財政投資的重點仍然是基礎設施領域,但不能是全部。因此,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投資效益,這首先就需要明確界定財政投資基礎設施的最適領域。一般地說,基礎設施產業按照其競爭性和排他性的程度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完全不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的純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如電力傳輸、有線通訊、城市的雨水排放系統、城市街道照明和綠化系統、環衛環保和防災系統。這些產品生產的增加,並不引起邊際成本的增加,其個人使用也並不排除他人的使用。二是具有完全競爭性和排他性的私人產品。如出租汽車,無線傳呼等。三是具有不完全競爭性和排他性的混合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如一座橋梁,在不過分擁擠的條件下,增加一輛車的通行並不增加邊際成本,故具有非競爭性,但要阻止輛通行設一個崗就可以做到,所以又具有排他性。有的物品具有競爭性而不具有排化性,如私人建造一座花園,即使設置圍牆,也不能排除路人聞到花香並享受凈化空氣的好處。上述三類物品,因性質不同,提供方式和途徑也不大一樣。私人物品可完全由市場提供。因為市場交換要求客體的可分割性和利益邊界的精確性,而私人物品具備了這個要求,因此完全可以通過市場的交換來提供。而公共產品,它的需求和消費是公共的或集合的,其享用一般是不可分割和無法量化的,利益邊界也無法精確計算。假如由市場來提供,每個消費者都不會自願掏錢去購買。可見,市場只適合提供私人物品和服務,對提供公共物品是失效的。所以對純公共物品的提供是政府投資的最適領域。至於混合的物品,它兼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雙重性質,可以採取公共提供的方式,也可以採取混合提供的方式。最終採取哪種提供方式,取決於稅收成本和稅收效率損失同收費成本和收費效率損失的對比,即通過成本收益分析來解決。綜上分析可知,對於生產和銷售純公共產品的基礎設施領域,必須由財政投資來發展。因為這些產品不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公眾不可能且不應該通過生產交換來獲得,而只能通過政府安排支出來滿足。對財政投資基礎設施最適領域的確定是非常重要的,它能使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實施時,不至於發生「擠出效應」,保證對基礎設施投資的不斷增長。實際上在1998年下半年,啟動內需的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也發生了一些「擠出效應」,主要是財政政策擴張時,適當的投資領域界定不清,項目預備不充分,出現了搶項目的情況,擠出了一部分外資預備投資和地方政府自籌的項目。對於純粹的私人產品的基礎設施領域,原則上財政要退出,完全由市場提供。至於一些准公共產品的生產領域,根據我國的目前情況仍然要保證適度的財政投資。這些領域可以採取三種投資方式:一是通過資本市場發行股票,採取社會化的投資形式,主要是一些大型的公共工程,財政可採取參股的形式投資。二是可以利用外資,以優惠的政策吸引外商對基礎設施投資,對微利和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財政可通過貼息和風險擔保形式投資,以提高投資人的投資回報率和減少風險。三是在條件成熟時,鼓勵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公共基礎設施,財政可在稅收等方面給予支持。財政對這些准公共產品的投資形式,可以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二、財政投資基礎設施產業最佳資金來源和投資方式選擇在計劃經濟條件下,財政作為計劃資源配置的重要部門,承擔了大量的經濟建設的支出,其中也包括了全部的基礎設施投資支出,財政支出佔GDP的比重高達30%以上,由於當時財政收入主要是來自稅收和國企的利潤上繳,沒有債務收入,因而基礎設施的投資直接反映在國家預算中的經濟支出項目上。改革開放後,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國家開始對國有企業實行放權讓利,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開始下降,1996年已下降到11.57%的最低點。另一個變化是國家為了適應經濟發展和實現體制的轉軌,開始建立了國債制度。1981年開始發行國債,到1998年底內債余額已達7,100億元,預計2000年可達11,311億元。因此,財政對基礎設施投資的資金來源和形式也必然發生變化。一般地說,基礎設施投資的資金來源應包括:財政資金、銀行的信貸資金、外資和向社會集資。就財政資金來說,可有預算內、預算外和國債資。下面,我們重點分析財政對基礎設施投資的最佳資金來源與形式。對於生產和銷售純公共產品的基礎設施領域,必須採取財政預算內的直接支出形式,它的資金來源應主要是稅收和規費收入。這種資金來源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與純公共產品提供的性質是相吻合的。因為征稅雖然是可以精確計量的,但公共產品的享用是無法量化的。所以,納稅人的負擔與純公共物品的使用之間的關系缺乏精確的經濟依據,使得這類產品的生產成本只能通過國家稅收收入來彌補,免費向社會提供。對於大多數准公共物品的投資要採取多元化的投資方式。財政投資的重點是為基礎設施提供基礎條件的部門,其最適的資金來源是國債資金。因為國債資金也是國家可支配的資金,毫無疑問應該投向那些私人無力承擔或不願意承提的公共工程項目。但國債資金又與其他財政收入在性質上不同,是以償還和付息為條件的。假如將它投到那些完全無法收回成本的純公共產品項目上,勢必造成國家未來償還債務的壓力,很可能使國債資金陷入借新還舊的不良循環之中,國債資金的這種投向即不符合還本付息的使用原則,也不能使其發揮調節經濟的作用。我國目前財政對國債的依存度較大,1997年當年的發行額佔中心財政支出的比重達70%以上,還本付息佔中心財政收入的比重也達26.9%,因此必須考慮國債的投資收益。實際上1995年底,我國國債余額的3,300億中的80%是投在財政性的建設領域,主要是這些准公共產品的生產領域。1998年下半年,財政對四家商業銀行增發的1,000億特種國債也全部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由於我國目前國債余額還僅僅是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今後,國債發行還有很大的潛力,因此,要很好的探索國債的最佳投資領域,建立合理的國債結構,既包括期限結構,又包括收益結構,安排好盈利、微利和無利項目的投資比例。建議國家可考慮建立基礎設施建設專項國債基金,專門用於准公共產品生產領域的投資,這樣既保證了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的不斷增長,又使國債資金運行於良性循環之中。財政投資基礎設施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純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可採取直接投資的形式。而准公共產品領域可採取間接投資形式,這些形式包括財政資金的參股和控股形式,財政貼息,對各種基礎設施項目的風險擔保和補償。這些間接的形式,可以用較少的財政資金支持和推動大量的基礎設施投資。三、財政對基礎設施投資治理體制的改革和投資效率的提高財政對基礎設施投資的最適領域是私人不願意和無力投資的純公共產品和准公共產品生產領域,但這並不意味著國家的投資可以不計成本,不講效率,非凡是用國債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建設還要考慮增殖性問題,以保證到期償還。因此,必須改革現有的基礎設施治理體制,提高投資效率。具體地說,應注重解決以下幾個問題:1、改革基礎設施企業的經營方式,建立內在的激勵機制。過去,政府擁有和經營幾乎所有的基礎設施,其理由是它的生產經營特點和涉及到的公共利益需要國家壟斷。這種經營方式和治理體制,使得基礎設施的提供者缺乏內在的激勵機制和外在的競爭壓力。投入產出不需核算,使用者的滿足程度無需顧及,經營效率低下,服務質量不高。形成這種局面的原因在於,負責提供基礎設施的企業沒有為其順利運營所必需的生產經營和財務上的自主權。因此,必須在組織上和治理體制上進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使生產和經營基礎設施的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使其經營方式多元化,運營原則商業化。對生產純公共產品的基礎設施企業,可以繼續採取國有國營的方式。因為這些部門投資額大,回收期長,累積了大量的沉澱資本,增加一個單位的產出,其邊際成本為零,生產經營具有規模性或稱自然壟斷性特點。這樣的部門,由一家或幾家國有企業壟斷經營,能減少單位成本,實現效率最大化。採取國有國營必須實行政企分開,以防止自然經濟壟斷導致行政壟斷。改革的第一步是將政府的一個部門轉變為國有企業,使其與政府明確脫鉤,並賦於經營自主權。這一步改革我國已進行並卓有成效。第二步是對這些企業進行公司化改造,使其具有獨立的經濟地位,成為市場的主體。公司化的直接益處是建立商業化的會計程序,明確運營成本和收益,使國有企業和政府的成本與收益更具透明度。國有企業進行公司化改造後,還必須引入激勵機制,通過政府與這些企業簽訂經營協議,激勵這些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為提高基礎設施投資的效率,也可以將國有的基礎設施企業交給民營和私營。國有民營和私營可通過租賃和特許權的方式,即公共部門可以把基礎設施的經營(連同商業風險)以及新投資的責任委託給民營和私營。也可以採取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的方式,政府把由國有單位承擔的某一重大項目的設計、建設、融資、經營和維護的責任轉給民營和私營,使其在某一時期內(稱為特許期),對此項目擁有所有權和經營權,並設法償還所有債務,獲得預期回報。特許期過後,將所有權再轉給國有企業。2、制定恰當的政策法規,創造有效競爭的制度機制。由於大多數基礎設施行業,具有不同程度的自然壟斷和規模經濟的特點,使它們缺少競爭活力。這就使政府的政策制定者總是面臨著規模經濟和競爭活力的兩難選擇,必須很好地協調二者關系。政府在制定有效競爭政策時的基本思路應該是:首先區分自然壟斷業務和非自然壟斷業務,分別制定不同的有效競爭策略。對於自然壟斷業務,建立模擬競爭機制的治理體制,即通過經營許可證制度和恰當的定價策略,提高其競爭意識,規范其經營行為。對非自然壟斷業務,可完全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這樣才能使整個基礎設施產業處於規模經濟與競爭活力相兼容的有效競爭狀態。3、以經濟原則為基礎,建立高效率的價格治理機制。過去我國對基礎設施產業的價格治理,採取從低定價的原則。大多數產品的價格都低於其邊際成本,違反效率原則。因此,改革基礎設施產品價格的治理體制,是提高投資效率的重要手段。價格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經濟效率為准則,根據公眾的承受能力以及分配體制的改革,使其既反映價值又反映供求,既具有刺激企業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功能,又不損害公共利益維護社會分配效率。我們在制定基礎設施產品定價策略時,可借鑒英國政府的做法。英國政府對基礎設施產業價格治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實行最高限價模型,即RPI-X價格治理模型。RPI為通脹率,X為政府對企業所規定的生產效率增長率。最高限價模型,可以促使企業自覺優化配置生產要素,積極地進行技術創新和加強企業治理,使生產效率的實際增長率高於政府規定的X值。這種價格治理體制,既對企業有內在激勵機制,又使價格控制在政府期望的范圍內。4、整體規劃協調發展,降低基礎設施建設的社會成本。許多基礎設施企業有一些共同需要,如電力、郵電、自來水、燃氣等部門都要使用地下管道。過去,由於各自為政,許多城市每年都需要挖開大小上百條路,挖了填,填了又挖。這種重復建設一方面增加了基礎設施整體建設成本,另一方面又影響了城市交通、環衛和市政治理,是城市建設和治理的一大難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各地政府應考慮從共同使用地下管道的有關行業中,籌集一筆共同基金,組建地下管網公司,對地下管網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施工,統一治理。在電信業中也存在此類問題,是否可由政府牽頭,將公用網和專業網進行統一協調和共同建設,這樣就會大大節省網路建設的社會成本。在交通運輸方面,政府應做好各運營企業的協調工作,以利於對現代交通進行綜合治理。
⑨ 保險資金的含義
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國發〔1992〕68號)下發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迅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資本市場初具規模,市場基礎設施不斷改善,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健全,市場規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國有企業、金融市場改革和發展,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積極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的重要意義
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是一項重要的戰略任務,對我國實現本世紀頭20年國民經濟翻兩番的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利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大程度地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將社會資金有效轉化為長期投資。二是有利於國有經濟的結構調整和戰略性改組,加快非國有經濟發展。三是有利於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完善金融市場結構,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維護金融安全。
我國資本市場是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逐步發展起來的。由於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設計上的局限,資本市場還存在一些深層次問題和結構性矛盾,制約了市場功能的有效發揮。這些問題是資本市場發展中遇到的問題,也只有在發展中逐步加以解決。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對資本市場發展作出了部署,為我國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指明了方向。要認清形勢,抓住機遇,轉變觀念,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創造和培育良好的投資環境,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促進資本形成、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的作用,為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二、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指導思想和任務
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和「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方針,堅持服務於國民經濟全局,實現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堅持依法治市,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堅持資本市場改革的市場化取向,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市場可承受程度的統一,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處理好加快資本市場發展與防範市場風險的關系;堅持循序漸進,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任務是:以擴大直接融資、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為目標,建設透明高效、結構合理、機制健全、功能完善、運行安全的資本市場。要圍繞這一目標,建立有利於各類企業籌集資金、滿足多種投資需求和富有效率的資本市場體系;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產品創新機制,形成價格發現和風險管理並舉、股票融資與債券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產品結構;培育誠實守信、運作規范、治理機制健全的上市公司和市場中介群體,強化市場主體約束和優勝劣汰機制;健全職責定位明確、風險控制有效、協調配合到位的市場監管體制,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
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需要相應的政策引導和支持。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為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完善證券發行上市核准制度。健全有利於各類優質企業平等利用資本市場的機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重視資本市場的投資回報。要採取切實措施,改變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輕轉制、重籌資、輕回報的狀況,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為投資者提供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增加財富的機會。
鼓勵合規資金入市。繼續大力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支持保險資金以多種方式直接投資資本市場,逐步提高社會保障基金、企業補充養老基金、商業保險資金等投入資本市場的資金比例。要培養一批誠信、守法、專業的機構投資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為主的機構投資者成為資本市場的主導力量。
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籌集長期資金。完善證券公司質押貸款及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辦法,制定證券公司收購兼並和證券承銷業務貸款的審核標准,在健全風險控制機制的前提下,為證券公司使用貸款融通資金創造有利條件。穩步開展基金管理公司融資試點。
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規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轉讓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穩步解決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問題。在解決這一問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有利於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完善資本市場稅收政策。研究制定鼓勵社會公眾投資的稅收政策,完善證券、期貨公司的流轉稅和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對具備條件的證券、期貨公司實行所得稅集中征管。
四、健全資本市場體系,豐富證券投資品種
建立多層次股票市場體系。在統籌考慮資本市場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礎上,逐步建立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研究提出相應的證券發行上市條件並建立配套的公司選擇機制。繼續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逐步改善主板市場上市公司結構。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積極探索和完善統一監管下的股份轉讓制度。
積極穩妥發展債券市場。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籌集資金,改變債券融資發展相對滯後的狀況,豐富債券市場品種,促進資本市場協調發展。制定和完善公司債券發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評級等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資產抵押、信用擔保等償債保障機制。逐步建立集中監管、統一互聯的債券市場。
穩步發展期貨市場。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逐步推出為大宗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發現價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貨品種。
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品種創新機制。研究開發與股票和債券相關的新品種及其衍生產品。加大風險較低的固定收益類證券產品的開發力度,為投資者提供儲蓄替代型證券投資品種。積極探索並開發資產證券化品種。
五、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推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上市公司的質量是證券市場投資價值的源泉。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要把股東利益最大化和不斷提高盈利水平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管理體制,推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支持競爭力強、運作規范、效益良好的公司發行上市,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鼓勵已上市公司進行以市場為主導的、有利於公司持續發展的並購重組。進一步完善再融資政策,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做優做強。規范上市公司運作。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強化董事和高管人員的誠信責任,進一步完善獨立董事制度。規范控股股東行為,對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控股股東進行責任追究。強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責任,切實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
完善市場退出機制。要採取有效措施,結合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在實現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同時,建立對退市公司高管人員失職的責任追究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六、促進資本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規范發展,提高執業水平把證券、期貨公司建設成為具有競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健全證券、期貨公司的市場准入制度。督促證券、期貨公司完善治理結構,規范其股東行為,強化董事會和經理人員的誠信責任。改革證券、期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研究健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機制。嚴禁挪用客戶資產,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券、期貨公司要完善內控機制,加強對分支機構的集中統一管理。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控指標體系,督促證券、期貨公司實施穩健的財務政策。鼓勵證券、期貨公司通過兼並重組、優化整合做優做強。建立健全證券、期貨公司市場退出機制。
加強對其他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規范發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管理,提高中介機構的專業化服務水平。
七、加強法制和誠信建設,提高資本市場監管水平
健全資本市場法規體系,加強誠信建設。按照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的總體部署,健全有利於資本市場穩定發展和投資者權益保護的法規體系。要清理阻礙市場發展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政策性文件,為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創建良好的法制環境。要按照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信用體系的要求,制定資本市場誠信准則,維護誠信秩序,對嚴重違法違規、嚴重失信的機構和個人堅決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推進依法行政,加強資本市場監管。按照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提高執法人員的自身素質和執法水平。樹立與時俱進的監管理念,建立健全與資本市場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監管方式,完善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效率。進一步充實監管力量,整合監管資源,培養一支政治素質和專業素質過硬的監管隊伍。通過實施有效的市場監管,努力提高市場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場系統風險,保障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發揮行業自律和輿論監督作用。要發揮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期貨業協會、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等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作用。要引導和加強新聞媒體對證券期貨市場的宣傳和監督。
八、加強協調配合,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
營造良好的資本市場發展環境。資本市場的風險防範關繫到國家的金融安全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各地區、各部門都要關心和支持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在出台涉及資本市場的政策措施時,要充分考慮資本市場的敏感性、復雜性和特殊性,並建立信息共享、溝通便捷、職責明確的協調配合機制,為市場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共同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及時糾正發起人虛假出資、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侵佔上市公司資產的行為;各地區和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退市公司的管理,確保退市工作平穩順利。對有重大經營風險必須退出資本市場或採取其他行政處置措施的證券、期貨公司,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部門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做好風險處置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建立應對資本市場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和防範化解風險的長效機制。
嚴厲打擊證券期貨市場違法活動。各地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有關精神,嚴格禁止本地區非法發行證券、非法設立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非法代理證券期貨買賣、非法或變相設立證券期貨交易場所及其他證券期貨違法活動。財政、公安、審計、工商等政府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要加強協調配合,加大打擊力度,維護資本市場秩序。
九、認真總結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對外開放
嚴格履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關於證券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承諾。鼓勵具備條件的境外證券機構參股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繼續試行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
積極利用境外資本市場。遵循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企業到境外發行證券並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機構和人員到境外從事與資本市場投資相關的服務業務和期貨套期保值業務。認真研究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
加強交流與合作。落實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經貿合作安排。進一步加強與相關國際組織及境外證券監管機構的聯系與合作。
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是黨中央、國務院從全局和戰略出發作出的重要決策,各地區、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樹立全局觀念,充分認識發展資本市場的重要性,堅定信心、抓住機遇、開拓創新,共同為資本市場發展創造條件,積極推動我國資本市場的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作出貢獻。
以上是國務院的九條意見 簡稱「國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