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單上的投保人寫誰的名字。
一、投保人就是買這份保險的人。正常的保險投保人、被保險人都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如果被保險人未滿18周歲,則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簽「監護人姓名」,並再簽一次監護人姓名。如果被保險人超過60周歲,在投保時還需要進行錄音錄像,保險從業人員會和投保人、被保險人預約時間上門或前往指定地點進行雙錄工作。
二、在簽訂合同時,被保險人與投保人可為同一人。即保險買給誰的誰就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就是出保險費用的人。受益人則是在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就是理賠保險金的最終獲取人。
三、若投保人既不是被保險人,也不是受益人,那麼投保人對於保險合同只有繳納保險費義務。當在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之後,只有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才可以申請保險理賠,而投保人則是沒有權利申請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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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❷ 保險單上投保人寫誰的名字,我是學生。
學生的保險單,投保人是成年人,被保險人的名字應該是學生而不應該是家長名字,投保人是家長或者監護人。
如果學生年領已經超過18周歲,可以自己當投保人,寫家長名字才對。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賦有交納保險費義務的人。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他們是以其財產、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在保險期間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他們將是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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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投保人,又稱要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是保險合同的主體之一。投保人與保險人合稱保險合同的當事人。
投保人是任何保險合同不可或缺的當事人之一,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第一,投保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否則所訂立的保險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保險利益,即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否則投保人不能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若保險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不具有保險利益的投保人簽訂了保險合同,該保險合同無效;
第三,投保人應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不論投保人為自己利益還是為他人利益訂立保險合同,均應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
《保險法》第十條規定: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投保條件:
投保人應具有以下條件:
1、具有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保險合同的投保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成為投保人。
2、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
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險費的義務。
❸ 給孩子買保險,投保人應該寫誰呢
投保人寫父母。
投保人就是買這份保險的人。正常的保險投保人、被保險人都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如果被保險人未滿18周歲,則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簽「監護人姓名」,並再簽一次監護人姓名。
在簽訂合同時,被保險人與投保人可為同一人。即保險買給誰的誰就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就是出保險費用的人。受益人則是在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就是理賠保險金的最終獲取人。
(3)保險立書人寫誰擴展閱讀:
買保險注意事項:
1、保險代理人的人品、素質、專業程度。
2、投保人被保險人注意的事項,如如實保知事項。
3、保險合同的責任免險(除外責任),即那些事項屬於保險公司不會賠付的。
4、具備那些條件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理賠的,以保險合同註明的為准(業務員對保險產品陳述與自己對保險產品的理解,有時會出現偏差)。
❹ 保險協議書是什麼
保險合同協議書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保險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雙務有償性質以及諾成合同的特徵外,還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1)保險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2)保險合同是附合合同。
(3)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保險合同屬於民商合同的一種,其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具有保險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因此,保險合同不僅適用保險法,也適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
❺ 成年單身男子買保險時受益人寫誰合適
這種情況一般建議受益人指定為父母,以後結婚生子,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更改受益人
❻ 被保險人同意書怎麼寫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關於「隔代投保」,不同公司不同的產品可能對於投保人會有不同的限制和規定。1、「但我聽我朋友說,被保險人少於10歲,爺爺不能作為投保人,只能是父母,她說這是保監會規定的。」——這種情況應該屬於平安公司的規定,並不是保監會的立法規定。2、「但我好像聽人家說太平洋保險公司有一個險種叫什麼「鴻鑫人生「,爺爺是作為投保人的。」——太平洋人壽的「鴻鑫人生」的確可以允許投保人爺爺/奶奶為其孫子孫女、外孫投保。操作規定是:父母監護人要簽署「隔代投保同意書」,然後爺爺可以作為投保人簽字並繳納保費的一方。被保險人簽字的地方小孩子的父母必須親筆簽字。3、另外還有些公司不允許隔代投保。希望以上建議對您有所幫助,若買鴻鑫人生,不存在這個擔心。
❼ 「立書人」是什麼意思
釋義:立書人是債務人,就是寫這個聲明的人
❽ 為子女買保險,受益人寫誰是否很重要
這個嘛,要看投保人的想法了。如果寫了受益人,如果子女身故了,那麼保險金就是受益人的,如果沒有寫,那麼按照繼承法分配。其他的也有原因,比如夫妻離婚了,財產分割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