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怎麼辦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1)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期間死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Ⅱ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死亡的,怎麼辦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應當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職職工死亡待遇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喪葬補助費。這是為了減輕職工家屬因辦喪事而增加的經濟負擔,由死亡職工生前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二是撫恤金。這是為了保證由死亡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不因供養人死亡而斷絕生活來源,由死亡職工生前所在單位按被供養人數給予的基本生活費用。這兩項待遇的標准各地不同。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各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有關發放喪葬費和撫恤金的規定,給予失業人員家屬一次性補助。
失業人員死亡後,其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不能由其家屬繼承。但失業人員死亡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按照規定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給予補助。
Ⅲ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其遺屬可以獲得哪些
按照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死亡的,和其他參保人死亡一樣,發給喪葬費,有供養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但是費用由失業保險支付。而不是由養老保險支付
Ⅳ 成都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是能有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是的,可以領取的。政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遺屬可申請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