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同一個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可以代理不同分支機構嗎,就是可以在不同分支機構出單嗎
關於保險代理人,保險法明確規定,嚴禁保險代理人代理兩家及兩家以上保險人的業務,違者吊銷資格證及罰款1萬元以下
你的意思應該是資格證是全國,可不可以承接外地的單,外地的單是可以接的,但是要看產品是不是支持異地理賠,卡折是不可以的,關於代理不同的分支機構,這個我也表示不清楚
我的證也是全國的,我在中國人壽徐州分公司
❷ 保險公司要設立一個出單點要規定哪些制度
其實,出單店的設立,相當於一個支公司的設立了,簽單、財務、檔案、負責人等,處理理賠這塊來說,其他這些崗位的崗位職責,在所屬的縣支公司裡面都有。修改後可以套用。 我們公司也在向保監局打報告,准備成立一個出單點,只等上面的消息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你提供到幫助
❸ 在太平洋財產保險內蒙古分公司做出單員怎麼樣有前途嗎待遇怎麼樣
第一,看他們是不是二話不說要你去上課,要你去培訓,要你去考保險代理人資格證。如果yes,那就是拉你去賣保險的。
第二,看他們給你簽什麼合同,勞動合同還是代理人合同,前者是名副其實,後者就是變相的招業務員去賣保險的。
1,沒有底薪(責任底薪,你要賣出多少業績才能拿到底薪),
2,沒有勞動合同(簽訂代理合同,勞動法管不了),
3,沒有福利(底薪都沒有,談什麼福利),
4,沒有社保(不是勞動關系,沒有社保),
5,不是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一個營業部,一個主任或者經理都能打著旗號招人)。
每天的交通費電話費拉客戶搞活動的費用都要自己出,
賣出保險給你高額提成,賣不出去一分錢不會發給你的保險代理人。
如果你非要去的話,先問問你的上線怎樣才能找到客戶。
如果他要你去開發自己的親朋好友,想想看什麼樣的生意要靠開發自己的爹娘朋友起步?
如果他要你通過滿大街陌生預約來找客戶,想想看什麼樣的好產品需要通過這種方式銷售。
某位網友總結過:業務是賣保險單,賣出後提成一部分傭金,臨時工性質。
每天開會講評,每周評比,每月考核業績,完成任務表揚,完不成任務跑路。
你能拉2-5個新人來,給你升級主管,要完成更多的任務,提成更多的人民幣。完不成任務你繼續跑路。
你要是拉30--100人來,你可能升小經理,要完成更多。。。
知道保險公司為什麼專門找沒什麼社會經驗的人么?
第一,你沒什麼社會經驗,沒遇到過保險公司所謂的招聘,所以你不會談條件,遇到勞動法的問題不了了之。
第二,薪金可以節省,不給底薪不上社保不管你的一切,只需要給你一個打電話的格子間,甚至不需要,都要你自己掏錢解決。請一群跑腿花的錢,比不上請一個有經驗的人。
第三,沒業務來源,可以隨便的瀟灑的解僱你他們,完全不需要什麼理由。你的合約是保險代理合同,不是勞動合同。正好沒有勞動部門約束他們。
第四,他們無論有沒有業務都沒多大的關系,他們只要的是宣傳效果。只要有一兩個說保險好話的托,就會有人叫好,利用羊群心理, 又可以省下龐大的廣告開銷費用。
第五,藉助培訓人才可以增加公司內部的財政收入. 別以為幾十塊錢百來塊錢就不是錢。告訴你們 ,哪怕50塊一個人,一個月有多少人來面試?一年有多少人來面試?來來走走的源源不絕,培訓費要多少?
第六,他們建議你們考證而且掛靠他們公司,你可知道他們一年的報稅是多少錢嗎?無論他們在公司業務量有多大,他們也是每年報定額的稅務,那錢是一定的,反正他們公司的游擊人員越多,業務量就越大——
要你自己買的保險,要你去拉親朋好友買的保險,要你去拉更多的下線帶來的。。是什麼樣的天文數字?
——而保單的額度是由他們公司定的。那可以賺多少錢?
第七,他們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公司,那就做就更多的下線人員。上線人員就可以高枕無憂的,定期定量的向公司匯報業績,而他的回扣就是你們給他們源源不斷的創造的。
❹ 如何解決保險『見費出單』這個問題
首先,保險單不等於保險合同.在沒有繳納保險費和簽署保險合同時是不具有保險的法律效應,但也有列外,請參照保險法執行.
在實際操作中,常見的是保險申請人直接把保險金交給業務員,業務員以繳納的保險費出具保險單,在保險單和保險金交存保險公司後,再行約定簽署保險合同的日期.在繳納保險費或者出具保險單,但未簽署保險合同的,出現保險事故時,保險單可以作為保險合同使用,人民法院應作出對保險人不利的判決或者裁決
❺ 分公司開票,總公司收款可以嗎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分公司與子公司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保險支公司收錢分公司出單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承擔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減資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增資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❻ 保險支公司收的保費,但是出的保單的公章和地址是中心分公司的合法嗎
這是正常的,支公司的單子也是要送到分公司出單的呀,這有什麼問題?如果每個支公司都配備所有部門工作人員,那得多少員工?多少人力成本?……
❼ 為什麼中國人壽分公司出保險單子的時候可以出平安和太平洋的
你說的這個人壽分公司一個只是個保險代理點,並不是真正意義的分公司。
❽ 保險支公司收的保費,但是出的單子上的公章和地址是中心分公司的,當時沒有告知合法嗎
合法的,都是公司的章。估計是支公司的職級沒有用章許可權,所以只有上一級出具正式的發票和公章
❾ 保險公司的營銷服務部是否有出單許可權
一般都是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