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受疫情影響生產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有滯納金嗎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第二條的規定: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❷ 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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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條件: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❸ 困難企業申請暫緩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要符合什麼條件
根據《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以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到期後,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所以,企業是可以申請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的,前提是,需要向當地省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後,才可以。如果沒有對應的批復,是違法的,如果有批復文件,且同意的情況下,企業是合法的。
❹ 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單位,社保費能否申請緩繳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不收取滯納金。減免政策執行期間,不會影響人員正常流動,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關系轉移接續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❺ 困難企業緩繳和欠繳社會保險費用的相關依據
各地政策不同。你最好是查找你省人社廳的網站,上面就會詳細的政策。
注意,拖欠社會保險費是有滯納金的。
社會保險電話號碼:
網上搜索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首頁 中點 在線查詢 下的 機構查詢 中的 社保關系轉續經辦機構聯系方式,點擊,點相應省,點相應的市縣區,裡面有聯系人、地址及聯系電話。
❻ 緩繳一詞怎麼理解例如:緩繳社會保險費,為什麼叫緩繳
「緩」字面意思為「延遲」。
「緩繳」就是延遲一段時間繳納,一般這個時間都是有規定的,而且時間段內也是有要求的。
❼ 困難企業緩繳社保費
對出現虧損,經濟效益不好或處於停產、半停產的企業,暫時確無繳費能力的,在規定的繳費期間,可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緩繳手續,經批准後執行。根據勞
動部《關於進一步做好睏難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6]408號)的規定,對於經批准緩繳養老保險費用的企業,在緩繳期內
(一般為3個月),社會保險機構應繼續按時足額支付其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對超過緩繳期仍無力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企業,經過審核,可批准延續緩繳期。
延續緩繳期一般為3個月。在延續緩繳期內,社會保險機構應保證按月支付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標准不低於支付給困難企業職工的標准。對超
過延續緩繳期的企業由企業主管部門或地方財政部門予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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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
緩繳社會保險費最長期限為六個月。
每月3日前,各省轄市負責按附表要求將市區及所轄縣(市)上月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情況匯總上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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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條件有哪些
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條件: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的;
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停產整頓三個月以上並且發不足或者發不出工資的;
自然災害造成嚴重損失,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辦理停業、歇業的個體工商戶;
短期貨款拖欠影響正常繳費的。
❿ 減免社保費優惠政策延長後,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可否繼續申請緩繳
可以。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