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營運車輛賠停運損失 ,保險公司不給賠付
這個問題剛才的提問中給您回答過,另說一下您擔心的起訴問題,如果公交車起訴的話,必須能提供證據,這里的證據需要的是公交車證明停運停駛期間的損失證明,如何證明呢?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時需要提供一段時間正常行駛的收入,比如你是大巴,那你近段時間的租車合同你要提供,如果誤工時間短,建議私下協商解決,若公交車一方執迷不悟,就讓他去起訴吧,鑒定費3000起,還不一定能提供鑒定證據來,當然開庭審理後,一般而言,法院都不會判保險公司賠付的,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公交車提供司法鑒定報告),會判給你。
公交車的誤工費從保險條款的定義來說屬於公交車的停運損失費,交強險條款內有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等造成的損失不在賠付范圍內,這個是屬於間接損失的所以不能賠付的;
但是車輛的修理廠是全額賠付的,只要您購買了交強險已經第三者責任險和不計免賠。
『貳』 由於保險公司的原因,造成車輛停運,損失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嗎
保險公司不予賠付車輛停運損失費是對的,因為保險公司只賠付你的直接財產損失。你理解的不計免賠的意思是錯誤的,發生事故保險公司都有一定的免賠率,你投保不計免賠只能說明保險公司不在扣除那個免賠率,不是你想想的什麼也賠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叄』 停運損失費保險公司賠
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第3款也有規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間接損失,即車輛停運損失,也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二、交強險是否賠償停運損失
對於車輛貶值 及停運損失是否屬於保險公司交強險的賠付范圍?有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規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其中第(三)項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據此,車輛貶值 及停運損失屬於間接損失,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第二種意見認為: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壞後,在等待交警部門作出責任認定的時間加上合理的修復期間,所造成的誤工,即為該車輛的停運損失;被損壞車輛經修理雖可恢復使用功能,但很難完全恢復到事故前該車所具有的性能、安全性等要求,而且,在汽車交易市場上,對於發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顯然估價比無事故車輛要低。在法律上,這一價值的差額就是車輛的直接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故此,車輛貶值 及停運損失屬於交強險的賠償范圍。
『肆』 由於保險公司的原因,造成車輛停運,損失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嗎
車輛停運期間的損失,是指車輛因交通事故遭受損害,如果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則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由於車輛的停運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保險人一般不會賠償間接財產損失,但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適用全部賠償原則,停運損失應當由侵權人承擔。
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包括財產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部分。直接損失是指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直接造成事故現場他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間接損失是指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營業停止、車輛停駛、生產或通訊中斷和不能正常供電、供水、供氣造成的損失以及由這些原因引起的其他人員、財產或利益的損失。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7條規定,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對於直接損失可以根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對於間接損失,不論在責任認定上是否應由被保險人負責,保險人都不負責賠償。
法律之所以做出如此規定,是因為直接損失可以根據車輛的修理費、法律規定的人身傷亡賠償標准來判定,是可以預測的損失。而間接損失難以預測,實踐中對於間接損失存在很大的變數,保險費也無法預測,保險公司無法操作。因此,目前的保險合同條款,對於交通事故中發生的間接損失都是免責的。因此對於停運損失,保險公司可以根據保險合同予以免責,不予賠付。
綜上,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害賠償比較特殊,保險人一般不會賠償間接財產損失。交強險的公益性決定了不會賠償間接損失;而商業性的保險公司更希望減輕其保險責任,因此會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設置盡可能多的免責事由,間接損失即在其中。
『伍』 交通事故中的停運損失是否應由保險公司賠償
一、強險不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十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二、商業險,看保險合同的具體約定。一般不賠。
『陸』 停運損失保險公司是否應當賠償
2、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2、 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第3款也有規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間接損失,即車輛停運損失,也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3、交強險是否賠償停運損失 對於車輛貶值 及停運損失是否屬於保險公司交強險的賠付范圍?有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規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4、其中第(三)項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據此,車輛貶值 及停運損失屬於間接損失,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柒』 車輛停運損失保險公司是否要賠
停運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包括財產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兩部分。直接損失是指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直接造成事故現場他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間接損失是指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營業停止、車輛停駛、生產或通訊中斷和不能正常供電、供水、供氣造成的損失以及由這些原因引起的其他人員、財產或利益的損失。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7條規定,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中斷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對於直接損失可以根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對於間接損失,不論在責任認定上是否應由被保險人負責,保險人都不負責賠償。
『捌』 停運損失費應不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
停運損失費八仙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這是根據保險條款來進行約定的。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8)車輛停運費保險公司要不要賠付擴展閱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六條交強險合同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為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以及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玖』 交通事故中的停運損失保險公司能否理賠
交通事故中的停運損失保險公司能理賠
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第3款也有規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間接損失,即車輛停運損失,也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二、交強險是否賠償停運損失
對於車輛貶值 及停運損失是否屬於保險公司交強險的賠付范圍?有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規定,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其中第(三)項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通訊或者網路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據此,車輛貶值 及停運損失屬於間接損失,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第二種意見認為: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壞後,在等待交警部門作出責任認定的時間加上合理的修復期間,所造成的誤工,即為該車輛的停運損失;被損壞車輛經修理雖可恢復使用功能,但很難完全恢復到事故前該車所具有的性能、安全性等要求,而且,在汽車交易市場上,對於發生過交通事故的車輛,顯然估價比無事故車輛要低。在法律上,這一價值的差額就是車輛的直接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故此,車輛貶值 及停運損失屬於交強險的賠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