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青島2019年的失業保險金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青島失業保險金再漲50元從這一年7月1日起執行
失業保險金待遇這一年再次上漲,青島執行每人每月950元的標准,新政從這一年7月1日起執行。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知,青島的失業保險金從900元調整為950元,屬於我省的第一檔,這也是青島市自2007年至2015年連續9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准。
青島失業金提高50元
這一年我省失業保險金的調整,是在綜合當前省內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基礎上,主要考慮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擔當能力等因素。這次調整後,全省失業保險金標准達到平均每人每月950元,每人每月比原標准平均增加50元。
根據各市最低工資標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我省失業保險金標准檔次確定為3個,分別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其中,濟南、青島等七市所轄區域執行每人每月950元標准,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至此,青島市失業保險金已經是九年連續「提標」,由2007年的七區每人每月343元和五市每人每月295元,提高到2015年六區四市統一標准每人每月950元。
最長可領24個月
記者從市人社部門了解到,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己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本市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計算: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五種情況停領待遇
有以下5種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重新就業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提供的培訓的。
這一年1月1日起,青島市實行失業保險金按季申報、按月發放新模式。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只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4、7、10月)申領期內一次性申報當季失業保險金,由公共就業一體化系統按月比對申領人信息,符合發放條件的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
❷ 青島社保失業金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青島社保領失業金期間醫保退休時算,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❸ 青島農村戶口失業險可以領多少錢一個月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作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已按規定繳納了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其支付一次性補助。
補助的標准依據當地發放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月基數的60%計算,補助的期限按繳費每滿1年(未滿整年的按整年計算)計發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❹ 青島市失業金領取金額
根據現行青島失業保險政策規定,自2013年7月1日後青島失業保險金標准調整為每月830元。
青島失業保險領取期限規定:(根據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來確定)
1、累計繳費滿1年不滿5年: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滿5年不滿10年: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青島失業金領取金額等於每月領取標准乘以領取期限:領取金額=月領取標准X領取期限。
❺ 2019年,青島市領取失業金的一月社保交多少錢
領取失業金期間,不需要交納社保、醫保。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社會保險。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根據我國社保法規定,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非本人意願中斷就可以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不能繼續繳存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
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不予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5)青島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法律規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❻ 失業後領取失業保險金怎麼辦理在青島每月能領多少錢
單位會給你一張失業通知單,告訴你什麼時間到什麼地點去參加失業培訓,參加完培訓後到你戶口所在地的社保辦理失業證。每月注冊失業證,才可以領取失業金。每月共計領取399元。
❼ 我在青島工作5年了失業保險可以領取多少
領取失業金是按照您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來確定的。繳費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可領取3個月的失業金,最多可領12個月;繳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每滿1年,最多可領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最多可領24個月。
目前市內七區失業金標准600元/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❽ 青島失業金領取的方法,每月可以領到多少
領取失業金。
1.失業人員戶籍所在地與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願的原則」,可選將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然後在戶口所在地領取失業金。
2.個人轉移失業保險關系分為兩種類別:一是在職職工轉移失業保險關系。這類情況需要在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失業保險繳費記錄,具體內容包括: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的單位及起止時間,以及未在當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證明。
3.二是失業後的失業保險關系轉移。這類情況需要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聯系,將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和職業培訓費、職業介紹費,以及應由失業保險基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轉移至戶口所在地,由戶口所在地發放失業保險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