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失業保險的待遇有什麼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B.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應該是用人單位跟你解除了勞動合同,而你又有失業保險,這樣就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了,自動離職的是不享受事業保險待遇的。
C. 什麼是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待遇有哪些
失業保險的待遇有哪些
失業保險待遇是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構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只有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項待遇。
D. 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應具備什麼條件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不予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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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1)個人繳費人員。目前失業保險金標准為1103元/月。失業人員在領取期間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
(2)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單位繳納、而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指農民合同制工人)符合條件的可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標准按個人繳費人員同期失業保險金總額的40%確定。
(3)失業金領取期限。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
F. 失業保險的待遇主要有哪些
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失業保險金,其它各項待遇必須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才可享受。
一、失業保險金
這是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確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確定失業保險金的計發比例,一般在70%—85%之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限期,根據失業人員的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多為12個月;5 年以上不滿10年的,最多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最多為24個月。
二、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
一般採取門診費定額補助和住院費按比例補助的辦法,具體標准和申領程度由各地根據情況確定。門診補助一般為每月1 0—20元,隨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住院補助多為按比例報銷的方式,一般在實際費用的50%—70%之間,但一些地方對報銷總額有上限的規定。如北京市規定,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補助60%,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60%;滿5年不滿10年的,補助65%,累計金額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65%;滿10年不滿15年的,補助70%,累計金額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70%;20年以上的,補助80%,累計金額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80%。
另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危重病,按前款規定給予補助後,個人及其家庭負擔仍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標准不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200%。有的省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婦女,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的,可以領取生育補助金,數額一般為本人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3—4倍。
G. 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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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您好!失業保險金計算標准:按當地最低工資80%計發。連續繳費1年以上2年以下的,發放4個月失業保險金;連續繳費2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發2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門診醫療費發放標准:按當月失業保險金的5%計發,隨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