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理財保險 > 基金管理人職業責任保險

基金管理人職業責任保險

發布時間:2021-03-20 09:08:46

『壹』 基金管理人應承擔以下責任有哪些

2016年2月1日,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進一步明確了私募基金監管的范圍和要求,明確了私募基金內部控制的原則和應當採取的措施。我們對該通知進行了深度解讀,以幫助大家能夠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基金。

由於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下稱「管理人」)不設行政審批,在中國資本市場高速發展的帶動下,截至2015年12月底,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管理人25,005家。管理人的經營管理水平、風險控制能力良莠不齊,給私募基金行業帶來了極大的風險隱患。有鑒於此,中國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下稱「《內控指引》」)。

對於管理人而言,《內控指引》的出台意味著更高的監管要求和更大的責任。為了方便管理人理解《內控指引》,我們初步總結了如下十大內控要點:

一、明確提出了「專業化」的要求

根據《內控指引》第八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內控指引》本身並未對「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做出明確定義,但是根據我們之前對協會相關文件的研究,我們理解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業務均被視為存在利益沖突。此外,如果名稱和經營范圍不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等相關字樣,協會將不予登記。

如果管理人尚未設立,則在前期籌劃的時候應當充分考慮前述要求。對於已經登記的管理人也並非完全高枕無憂。我們建議所有管理人進行內查,如果不符合前述要求,很可能在隨後的協會核查中被要求整改。

二、要求防範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風險

根據《內控指引》第九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健全治理結構,防範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

根據我們的經驗,我們提醒管理人注意如下問題:(1)管理人內部是否建立關聯交易制度,以防止不正當關聯交易損害LP或其他投資人利益?(2)如是,制度是否要求管理人應主動避免可能導致利益沖突的關聯交易,發生關聯交易的,是否要求履行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並進行披露?(3)對關聯交易的審批。管理人與其關聯方之間是否存在損害LP或其他投資人利益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經營行為是否存在利益沖突?(4)對於與關聯方相關的業務,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控製程序,是否經過適當的授權和審批?

此外,還有諸多其他問題有待於協會的進一步解釋和我們的解讀,比如,如何設計跟投機制才能避免被認定為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風險?是否可以授權GP或者某個LP以參與投資權?

三、明確了對人力資源的要求

根據《內控指引》第十一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工作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

關於管理人普遍關心的投資團隊跟投機制,在《內控指引》中並沒有明確提及。前述「激勵約束機制」是否包括跟投機制,還有待於協會的進一步解釋。

前述「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十六條,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我們建議所有管理人對基金從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內查。即使已經通過了基金管理人登記,協會未來也可能會對管理人進行核查。關於從業資格,我們也歡迎基金管理人就此與我們進一步討論協會的監管趨勢。

四、明確提出了設置合規風控高級管理人員的要求

根據《內控指引》第十二條,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置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相關責任。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徵求意見稿)》中,原文是「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獨立地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職能,並與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負責人共同對內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損失承擔相關責任」。兩者對比,不難發現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下稱「合規高管」)從「並與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負責人共同對內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損失承擔相關責任」變成了「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相關責任」。

這一條對於負責合規高管來說是雙刃劍。一方面,合規高管將承擔更大的風險;而另一方面,合規高管也會憑借這一條提高合規風控在管理人中的地位。從立法技術而言,在我們看來這一條在《內控指引》中應該是最具四兩撥千斤的一條。沒有這個條款,管理人的內控制度不免流於形式,而有了這個條款,相信任何一個合規高管都會空前重視管理人的合規建設。

『貳』 什麼是保險經紀人職業責任保險,內容有哪些

一、什麼是保險經紀人職業責任保險
保險經紀指為投保人擬訂投保方案、選擇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協助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進行索賠,辦理再保險經紀業務,為委託人提供防災防損或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咨詢服務。
保險經紀人職業責任保險是指,在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期限或追溯期內,被保險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辦理保險代理業務時,因疏忽或過失,未能履行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失,在保險期限內,由被代理人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保險代理業務:指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險費;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代理相關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
二、保險經紀人職業責任保險的內容有哪些
1、保險對象
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取得《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保險經紀公司,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2、主要負責
在保險期間或追溯期及中國境內,被保險人辦理保險經紀業務時,因過失造成委託人的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3、事先經保險公司同意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為控制或減少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4、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等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
被保險人與非法從事保險業務,或中介業務的機構,或個人發生保險經紀業務往來;被保險人超越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的業務范圍;被保險人超越委託人的授權范圍;未取得有效的《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經紀業務;被保險人的保險經紀從業人員,私自接受委託或在其他保險經紀公司執業;對委託人的誹謗或泄漏委託人的商業秘密;向委託人做不實宣傳,誤導委託人投保;被保險人被吊銷《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後,或被責令停業整頓期間,繼續辦理業務;被保險人與委託人未訂立書面委託合同;挪用、侵佔保險費或保險金、賠款等造成的損失、費用和責任。
被保險人對委託人造成的物質損失;罰款及懲罰性賠款等。
5、保費計算
根據投保人的選擇,年度累計責任限額從10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最低保險費從9000元至24750元不等,基本費率在0.9%至2.475%之間。
年度保險費=保險期間預計業務收入×基本費率

『叄』 職業責任保險是什麼意思

職業責任保險是指承保各種專業技術人員由於工作上的疏忽或過失所造成合同一方或他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的保險。職業責任保險的費率確定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各種職業都有自身的風險與特點,因此也需要有不同的費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職業責任保險有哪幾種


2、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


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是我國開辦最早的職業保險險種之一,也是目前我國工程職業責任保險發展較快的主要險種。但相較於國外工程設計責任保險的發展,依舊顯得較為緩慢,仍處於起步發展階段。


政策發展歷程


1995年5月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市合作出台了全國最早的《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條款》草案,推出了首個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品種。

1999年

建設部下發《關於同意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開展工程設計保險試點的工作通知》開始進行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的城市試點。

2000年8月

深圳市在全國率先施行建設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制度。其保險對象為經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資質證書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成立的所有建設工程設計單位。

2003年11月

建設部發布《關於積極推進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在2004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工程設計責任保險制度。

2017年9月

天津市政府發布《天津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規定》,提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推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制度。

2017年9月

上海市政府發布《關於促進本市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強化建築師執業資格管理,引入風險管控和職業責任保險制度,積極引導施工期間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設計責任險。

2018年1月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勘察設計處印發《2018年全省勘察設計與抗震防災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積極推進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責任保險制度,提高參保率。


險種功能作用


國內經濟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各項基礎設施建設需求增大,工程項目規模與投入持續增漲,相應的工程設計風險也與之俱增。一旦出現因工程設計責任導致的事故損失,僅憑設計合同中約定的設計方賠償方案,遠無法彌補業主方受到的高額經濟損失,此外,客觀上設計公司也沒有足夠的經濟賠償能力。


建設工程設計責任險的出現,一方面使得工程設計方的賠償能力得到保障,有助於完善建築市場中不同責任主體之間的風險分擔及保障機制;另一方面,投保需通過保險公司的審查,信譽好、設計質量可靠、設計水平高的設計單位才可能獲得投保資格,這既降低了可能出現的設計風險,又提高了工程項目設計的入口門檻,避免低價設計中標帶來的工程質量隱患。

『伍』 職業責任保險業務包括哪些

可分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
一、財產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業務.
(1)財產損失保險主要包括的業務種類有: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機器損壞保險、利潤損失保險、運輸工具保險(機動車輛保險、船舶保險、飛機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國內運輸保險)、工程保險(建築工程保險、安裝工程保險)、特殊風險保險(航天保險、核電站保險、海洋石油開發保險)和農業保險等種類.
(2)責任保險主要業務種類有:公眾責任保險(場所責任保險、承包人責任保險、承運人責任保險、個人責任保險、綜合公共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內科醫生、外科醫生及牙科醫生職業責任保險、葯劑師職業責任保險、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律師職業責任保險、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職業責任保險)等.
(3)信用保險的主要業務種類有:一般商業信用保險(賒銷信用保險、貸款信用保險、個人貸款信用保險)、出口信用保險、合同保證保險(供應保證保險、投標保證保險、履約保證保險、預付款保證保險、維修保證保險)、產品保證保險和忠誠保證保險等.
二、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1)人壽保險的主要業務種類有:普通型人壽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兩全壽險、年金壽險)、新型人壽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分紅壽險、萬能壽險)、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定期人壽保險、團體信用人壽保險、團體養老保險、團體終身保險繳清退休後終身保險、團體遺屬收入給付保險、團體萬能壽險)等.
(2)健康保險的主要業務種類有:個人健康保險[醫療保險(普通醫療保險、住院保險、手術保險、綜合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和收入補償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醫療費用保險、團體補充醫療保險、團體特種醫療費用保險(團體長期護理保險、團體牙科費用保險、團體眼科保健保險)、團體喪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險]等.
(3)意外傷害保險的主要業務種類有: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普通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意外傷害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等.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陸』 職業責任保險是什麼是公司購買還是員工購買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職業責任保險,是以各種專業技術人員在從事職業技術工作時因疏忽或過失造成合同對方或他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所導致的經濟賠償責任為承保風險的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所承保的職業責任風險,是從事各種專業技術工作的單位或個人因工作上的失誤導致的損害賠償責任風險,它是職業責任保險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職業責任險一般是公司作為投保人的。生活中風險無處不在,記得給自己的人身安全一份保障,給您推薦:

華泰「金領人生」綜合意外傷害保險
涵蓋高額意外傷害、意外醫療、交通工具保障,適合經常出差的商旅人士等購買。
1、普通意外保險金5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金5萬元;
2、航空意外保險金高達200萬元,火車、輪船、汽車保險金50萬元;

「太平福壽」意外傷害保險
太平福壽是一款保障全面的綜合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額度均衡,非常適合作為社保補充進行購買。
1、普通意外保險金1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金2萬元;
2、飛機意外保險金50萬元,火車輪船保險金20萬元,客運汽車保險金15萬元;

了解更多意外險產品請訪問>>綜合意外險大全

『柒』 建立職業風險基金或購買執業責任保險情況怎麼填寫

我剛才發現了,司法局要填的報表上有這一項 叫 職業風險基金 是在負債項目下的所以是不是可以:借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 職業風險基金 修改:我問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同事了,是這樣的:借 管理費用-職業風險基金 貸 職業風險基金職業風險基金是負債項目下的。。。

『捌』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職責與責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職責和義務是按照約定為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此外還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提出的相應的規范性要求。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2、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5、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6、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7、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8、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9、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閱讀全文

與基金管理人職業責任保險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