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業管理維修費上了多少錢才動用維修基金
開發商、購房者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要全部到位,使用前由小區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來統一決策。
申請程序是:由業主委員會將維修項目及預算在小區公示,經過業主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業主投票表決同意後,再向區房產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後,才會劃撥預算總額的80%%費用;工程竣工後,再與業主大會據實結算,按戶分攤。電梯、內外牆、公共樓道等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時,可申請動用維修基金。
金額還在其次,主要是必須申請動用公維,來解決小區的問題。
Ⅱ 買新房每年都要交物業管理費和維修基金嗎
維修基金低於原繳存數額30%時,需要再次補繳,也就是說不需要每年都繳。
物業費得每年都要交,有的小區是一月一交
Ⅲ 維修基金費和物業管理費有什麼區別
物業基金費是用於以後的公告服務建設的預支付費用,物業管理費是享受了之前的物業服務應支付的費用。
Ⅳ 繳納過物業管理費是否還要交維修基金
物業管理費和維修基金是完全不同的交費種類。
物業管理費是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應當支付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而這些費用由小區業主按照建築面積分攤。這部分費用包括小區的垃圾清運、保潔衛生等費用。
維修基金是小區業主按照法律規定交付的公共建築、設施的維修管理的費用,這部分費用由銀行專戶列支,由業主委員會管理,而不是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這是小區業主的公共財產。
Ⅳ 物業維修基金怎麼收費
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Ⅵ 物業費是否包括維修基金
不包含。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Ⅶ 同時收取物業管理費與公共維修基金合法嗎
當然合法
物業管理費和公共維修基金(現在更名為專項維修資金)並不沖突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根據國家司法解釋,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而物業服務費,即物業公司在完成上述活動時所需要的成本、稅金及企業利潤等費用。物業服務費的收費人和使用人是物業公司;收費性質為長期服務性收費,一般都是按月計算並收取費用的。。
而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服務收費不同。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國家性質的收費。
收費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人是國家房地產和建築主管部門(大多是房管局或住建局),使用人為全體業主或業委會。專項維修資金屬於一次性收費,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一次性繳納。除非現有的專項維修資金不夠房屋或公共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否則不會再次收取。
Ⅷ 房屋維修基金和物業費區別
一,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當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二,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Ⅸ 物業管理費和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有什麼區別
房屋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區別:
1、錢財歸屬不同
在辦理房產證之前,購房者就需要一次性繳納清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暫時存放於業主委員會,但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就會由房管局代為保管。無論放在哪,這筆錢都是屬於業主的,業主有權使用。而房屋的物業費是物業公司
按月收取的,錢屬於物業公司,業主在享受物業公司服務的同時,有義務按時繳納物業費。
2、使用流程不同
業主在使用房屋維修基金的時候,需要向業主委員會申請,還需要徵求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並且審批手續相當復雜。說具體一點,某棟樓的本體維修基金只能用於某棟樓,使用時必須徵得業主委員會或者是本棟樓三分之二業主的同意。而且物業費的使用由物業公司決定的,當然日常小區公共區位需要修補的,只需要向物業管理登記處登記,由物業公司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補修即可。
3、使用范圍不同
房屋維修基金的適用范圍一般是用於屋面防水、電梯大修、外牆等大規模維修,日常維修不準動用,一般質量合格的房子幾乎15~20年都用不著。而物業費一般用於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等,屬於日常維修費用。
Ⅹ 物管費與住房維修基金是什麼關系
沒有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東西,
物業管理費
是幫你管理小區收取的費用,
住房維修基金
是為了以後住房出現公共維修時的支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