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的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參加生育保險,為其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生育保險工作。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生育保險業務。
第四條 生育保險基金實行省轄市統籌,根據當地實際可以實行縣統籌。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生育保險。 參加省直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參加省直生育保險統籌。
第二章 生育保險基金
第五條 生育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二)生育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延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滯納金;
(四)依法納入生育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六條 生育保險費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不得超過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 %。具體比例由各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國家機關和其他由財政負擔工資的用人單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確定。
第七條 用人單位必須如實申報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按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八條 生育保險基金用於下列支出: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四)一次性生育補助金;
(五)國家和本省規定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生育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或者挪用。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生育保險費的征繳和生育保險基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財政和審計部門依法對生育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章 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 女職工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在下列法定產假期間由領取工資改為享受生育津貼:
(一)妊娠滿28 周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享受90 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 個嬰兒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90 天的生育津貼。
(二)妊娠滿12 周不滿28 周流產、引產的,享受42 天的生育津貼。
(三)妊娠滿8 周不滿12 周流產的,享受30 天的生育津貼;妊娠不滿8 周流產的,享受15 天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標准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 計發,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工資水平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國家機關和其他由財政負擔工資的用人單位的女職工生育、終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
第十二條 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所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等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符合規定的女職工因生育引起並發症的醫療費用,在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產假期滿後需繼續治療的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職工實施下列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實施輸卵(精)管絕育手術的;
(二)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
(三)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實施輸卵(精)管絕育手術後又實施復通手術的;
(四)人工終止妊娠的(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除外)。
第十四條 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符合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五條 生育保險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管理。除急診、急救外,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應當到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就醫。
第十六條 女職工異地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及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參保的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待遇標准支付。
第十七條 參加生育保險1 年以上不滿3 年的女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在24 個月未就業期間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加生育保險3 年以上的女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就業,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生育補助金標准為男職工所在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上年度按規定支付的人均生育醫療費用的50 %。
第十九條 下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國家或者本省計劃生育規定的;
(二)不符合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
(三)治療生育合並症的費用;
(四)因醫療事故造成的醫療費用;
(五)不屬於生育保險醫療服務范圍內的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生育津貼、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由本人或者其委託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證明;
(二)本人的身份證,受委託代為領取的,提交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
(三)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者流產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和收費憑證等;
(四)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提交男職工所在單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無工作單位的證明;
(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准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後未按時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在欠費期間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欠費3 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補足全部欠繳的生育保險費後,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漏報、少報職工人數、繳費工資總額,致使未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給職工生育津貼造成損失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的結算辦法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 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應繳納的生育保險費數額,滯納金並入生育保險基金;逾期不繳納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騙取生育津貼或者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騙取金額1 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生育保險基金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追迴流失的生育保險基金,並由相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多收或者減免應當繳納的生育保險費的;
(二)無故延期撥付、擅自增加或者減發、停發應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的生育保險金的;
(三)濫用職權、拘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生育保險基金流失的;
(四)截留、侵佔、挪用、貪污生育保險基金的;
(五)其他違反生育保險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定點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生育保險基金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8 年9 月1 日起施行。
B. 河南省生育保險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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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你是屬於河南省哪個市的,每個城市報銷流程方面有所不一樣。
以鄭州為例,
辦理事項
定點醫療機構生育後津貼申領
申報材料
1、結算發票原件;
2、嬰兒出生(死亡)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4、難產另需提供診斷證明及病例復印件(含病案首頁、生產記錄、出院小結)。
第三章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且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女職工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限額標准支付:(一)產前檢查:800元/例;(二)正常分娩: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2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000元/例;(三)異常分娩(難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8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600元/例;剖宮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45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4300元/例;(四)剖宮產的同時做其他相關婦產科手術5000元/例,本條第三款規定的費用標准不再支付。實際醫療費低於上述限額標準的據實支付,實際醫療費高於或等於上述限額標準的,按上述限額標准支付。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生育保險基金按以下限額標准支付:(一)放置、取出宮腔內節育器(含檢驗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15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130元/例;(二)輸精管結扎術(含檢驗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12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1000元/例;(三)輸卵管結扎術(含檢驗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26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400元/例;(四)輸精(卵)管復通術(含檢驗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40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3800元/例;(五)早期妊娠需在門診終止妊娠(含孕情檢查、檢驗費):三類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例(特殊情況除外);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280元/例;(六)12周以上住院終止妊娠:三類定點醫療機構10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800元/例;(七)引產:三類定點醫療機構1500元/例;二類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1300元/例。實際醫療費低於上述限額標準的據實支付,實際醫療費高於或等於上述限額標準的,按上述限額標准支付。
C. 河南省醫保生育保險如何申請
個人可以繳納養老和醫療,但是不能交生育,只有選擇商業生育險,對於救護車等費用全包!
對於本市常住戶口的在職員工可以申請繳納社會生育險,對於無業人士就無法辦理社會生育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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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河南省直職工懷孕後多長時間去辦理生育保險登記卡鄭州市的是5個月,那省直的呢
省直職工生育保險
一、省醫保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准(含產前檢查、檢驗費)
(一)自然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額2000元;
(二)人工干預分娩(手剝胎盤術、子宮破裂、產鉗術、臀位牽引術、胎頭吸引術、毀胎手術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額2500元;
(三)剖宮產的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
(四)剖宮產伴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子宮切除術、闌尾切除術、輸卵管結扎術等其他手術的最高支付限額3500元;
(五)因母嬰原因住院終止妊娠術的最高支付限額800元;
(六)因母嬰原因門診終止妊娠術的最高支付限額120元。
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一)早孕反應及保胎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不孕症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因犯罪、酗酒、自傷、他傷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
(四)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及男職工配偶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五)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
(六)不具備臨床剖宮產手術指征,職工個人要求實施剖宮產術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額標準的醫療費用;
(七)女職工及男職工配偶出國以及赴港、澳、台地區期間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八)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費用,違反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省醫保生育相關注意事項
1、省醫保「妊高症」患者劃卡住院後,若孩子出生,出院時現金結賬,到省醫保中心報銷。
2、省醫保患者,引產若是計劃內,在醫保中心有備案及准生證的,可劃卡走生育保險;若無則交現金,不用報銷。
3、省醫保患者保胎,屬自費住院。
4、省醫保「異位妊娠」患者,帶環懷孕者應自費住院,按規定到醫保中心報銷。
接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通知,凡2013年10月1日之後生產的女職工,圍產保健費用均已在醫院結算完成,不需再另行申報。
1、今後我校省直醫保參保女職工只需產前來人事處勞資科領取《河南省省直職工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審批表》,經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蓋章後交就醫醫院即可,圍產保健費用不再另行申報;
2、如有在異地就醫的女職工,仍需產後將相關材料提交河南省醫保中心申請報銷,申請時需提交:醫院結算總清單、支付憑證、住院病歷、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院證原件(粘貼於A4紙上)、醫保本原件及復印件
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地址:經三路與紅專路交叉口北100米交通銀行院內4樓辦事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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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河南省省直醫保生育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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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職工生育保險
一、省醫保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准(含產前檢查、檢驗費)
(一)自然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額2000元;
(二)人工干預分娩(手剝胎盤術、子宮破裂、產鉗術、臀位牽引術、胎頭吸引術、毀胎手術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額2500元;
(三)剖宮產的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
(四)剖宮產伴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子宮切除術、闌尾切除術、輸卵管結扎術等其他手術的最高支付限額3500元;
(五)因母嬰原因住院終止妊娠術的最高支付限額800元;
(六)因母嬰原因門診終止妊娠術的最高支付限額120元。
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一)早孕反應及保胎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不孕症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因犯罪、酗酒、自傷、他傷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
(四)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及男職工配偶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五)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
(六)不具備臨床剖宮產手術指征,職工個人要求實施剖宮產術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額標準的醫療費用;
(七)女職工及男職工配偶出國以及赴港、澳、台地區期間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八)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費用,違反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省醫保生育相關注意事項
1、省醫保「妊高症」患者劃卡住院後,若孩子出生,出院時現金結賬,到省醫保中心報銷。
2、省醫保患者,引產若是計劃內,在醫保中心有備案及准生證的,可劃卡走生育保險;若無則交現金,不用報銷。
3、省醫保患者保胎,屬自費住院。
4、省醫保「異位妊娠」患者,帶環懷孕者應自費住院,按規定到醫保中心報銷。
接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通知,凡2013年10月1日之後生產的女職工,圍產保健費用均已在醫院結算完成,不需再另行申報。
1、今後我校省直醫保參保女職工只需產前來人事處勞資科領取《河南省省直職工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審批表》,經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蓋章後交就醫醫院即可,圍產保健費用不再另行申報;
2、如有在異地就醫的女職工,仍需產後將相關材料提交河南省醫保中心申請報銷,申請時需提交:醫院結算總清單、支付憑證、住院病歷、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院證原件(粘貼於A4紙上)、醫保本原件及復印件
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地址:經三路與紅專路交叉口北100米交通銀行院內4樓辦事大廳
F. 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
《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於2008年7月30日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 號公布;根據2012年5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訂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該《辦法》分總則、生育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待遇、法律責任、附則5章29條,法自2008 年9 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職工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參加生育保險,為其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三條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生育保險工作。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生育保險業務。
第四條 生育保險基金實行省轄市統籌,根據當地實際可以實行縣統籌。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生育保險。 參加省直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參加省直生育保險統籌。
第二章 生育保險基金
第五條 生育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二)生育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延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滯納金;
(四)依法納入生育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六條 生育保險費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以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不得超過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 %。具體比例由各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國家機關和其他由財政負擔工資的用人單位,生育保險繳費比例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5%確定。
第七條 用人單位必須如實申報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按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八條 生育保險基金用於下列支出: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四)一次性生育補助金;
(五)國家和本省規定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九條 生育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或者挪用。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生育保險費的征繳和生育保險基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財政和審計部門依法對生育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章 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一條 女職工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在下列法定產假期間由領取工資改為享受生育津貼:
(一)妊娠滿28 周以上生產或者引產的,享受90 天的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 個嬰兒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90 天的生育津貼。
(二)妊娠滿12 周不滿28 周流產、引產的,享受42 天的生育津貼。
(三)妊娠滿8 周不滿12 周流產的,享受30 天的生育津貼;妊娠不滿8 周流產的,享受15 天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標准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 計發,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前工資水平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國家機關和其他由財政負擔工資的用人單位的女職工生育、終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
第十二條 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所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等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符合規定的女職工因生育引起並發症的醫療費用,在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產假期滿後需繼續治療的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職工實施下列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實施輸卵(精)管絕育手術的;
(二)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
(三)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實施輸卵(精)管絕育手術後又實施復通手術的;
(四)人工終止妊娠的(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除外)。
第十四條 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符合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五條 生育保險醫療服務實行定點醫療管理。除急診、急救外,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應當到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就醫。
第十六條 女職工異地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及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參保的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待遇標准支付。
第十七條 參加生育保險1 年以上不滿3 年的女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在24 個月未就業期間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加生育保險3 年以上的女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就業,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生育補助金標准為男職工所在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上年度按規定支付的人均生育醫療費用的50 %。
第十九條 下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國家或者本省計劃生育規定的;
(二)不符合本省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
(三)治療生育合並症的費用;
(四)因醫療事故造成的醫療費用;
(五)不屬於生育保險醫療服務范圍內的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生育津貼、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由本人或者其委託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證明;
(二)本人的身份證,受委託代為領取的,提交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
(三)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或者流產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和收費憑證等;
(四)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提交男職工所在單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無工作單位的證明;
(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准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後未按時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在欠費期間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欠費3 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補足全部欠繳的生育保險費後,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漏報、少報職工人數、繳費工資總額,致使未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給職工生育津貼造成損失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的結算辦法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 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應繳納的生育保險費數額,滯納金並入生育保險基金;逾期不繳納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騙取生育津貼或者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騙取金額1 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G. 2019年河南省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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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勞動保護新舊規定比較
【產假】
現行規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徵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2周。
【流產假期】
現行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徵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6周的產假。
【生育保險】
現行規定沒有就生育保險以及生育的費用、津貼等作出規定。
徵求意見稿規定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支付女職工生育津貼;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前工資標准支付工資。
H. 河南省生育保險查詢
可以在個人社保系統中查詢,有個生育保險待遇,可以查詢到對應月份的台賬。也可以問你所在公司的管理社保業務的同事,或者咨詢所屬區縣的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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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河南省省直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怎麼報銷
省直職工生育保險
一、省醫保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標准(含產前檢查、檢驗費)
(一)自然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額2000元;
(二)人工干預分娩(手剝胎盤術、子宮破裂、產鉗術、臀位牽引術、胎頭吸引術、毀胎手術分娩)的最高支付限額2500元;
(三)剖宮產的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
(四)剖宮產伴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子宮切除術、闌尾切除術、輸卵管結扎術等其他手術的最高支付限額3500元;
(五)因母嬰原因住院終止妊娠術的最高支付限額800元;
(六)因母嬰原因門診終止妊娠術的最高支付限額120元。
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一)早孕反應及保胎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不孕症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三)因犯罪、酗酒、自傷、他傷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
(四)女職工生育或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及男職工配偶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五)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
(六)不具備臨床剖宮產手術指征,職工個人要求實施剖宮產術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額標準的醫療費用;
(七)女職工及男職工配偶出國以及赴港、澳、台地區期間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八)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費用,違反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省醫保生育相關注意事項
1、省醫保「妊高症」患者劃卡住院後,若孩子出生,出院時現金結賬,到省醫保中心報銷。
2、省醫保患者,引產若是計劃內,在醫保中心有備案及准生證的,可劃卡走生育保險;若無則交現金,不用報銷。
3、省醫保患者保胎,屬自費住院。
4、省醫保「異位妊娠」患者,帶環懷孕者應自費住院,按規定到醫保中心報銷。
接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通知,凡2013年10月1日之後生產的女職工,圍產保健費用均已在醫院結算完成,不需再另行申報。
1、今後我校省直醫保參保女職工只需產前來人事處勞資科領取《河南省省直職工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審批表》,經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蓋章後交就醫醫院即可,圍產保健費用不再另行申報;
2、如有在異地就醫的女職工,仍需產後將相關材料提交河南省醫保中心申請報銷,申請時需提交:醫院結算總清單、支付憑證、住院病歷、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院證原件(粘貼於A4紙上)、醫保本原件及復印件
河南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地址:經三路與紅專路交叉口北100米交通銀行院內4樓辦事大廳
J. 河南省直醫保生育保險辦理需要那些東西
生育保險,是國家和社會對女職工在懷孕和分娩時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生育保險的主要內容是在女職工生育以及產前產後時,對她們提供醫療服務和產假期的生活保險待遇.
一、享受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二、發放標准
1、生育津貼
以生育時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規定假期記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過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5)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個7月以下42天;
懷孕滿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2、生育醫療費
1)在醫保中心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懷孕周前的突然流產,非定點醫院的急診、產假期間的產科並發症按核定數報銷。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底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准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三、生育就醫手續確認
女職工在懷孕周後,凡享受人流、引產、產檢、生育等生育保險各項待遇時,從年月日起,由用人單位到廣州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就醫手續確認及申報定點醫院。
我知道的也就這些了,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