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經費剩餘多少,結題時會被國家收回
項目通過結題驗收並且依託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余資金在2年內由依託單位統籌安排,專門用於基礎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後結余資金仍有剩餘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未通過結題驗收和整改後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或依託單位信用評價差的,結余資金應當在驗收結論下達後30日內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基金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及科學技術發展狀況,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基金發展規劃應當明確優先發展的領域,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規定優先支持的項目范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當設立專項資金,用於培養青年科學技術人才。
基金管理機構制定基金發展規劃和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廣泛聽取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有關國家機關、企業的意見,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年度基金項目指南應當在受理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⑵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撥款管理
第十五條 申請單位首次申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單位信息表,報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依託單位的銀行賬戶等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函告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十六條 項目資助經費撥至項目依託單位,接收撥款單位與項目依託單位必須一致。
第十七條 項目資助經費的撥款,按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資助項目的協作費由項目依託單位依據協作合同轉撥。
第十九條 因故中止實施或撤銷的資助項目停止撥款,項目依託單位應將已撥經費余額在接到通知三個月內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逾期不退回的,緩撥該單位其他項目的資助經費。
⑶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對每年經費使用多少有要求嗎
不同學部,不同項目都完全相同的;現在青年大概25萬左右,面上60-100萬,重點的都200-300萬了
⑷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經費 多少錢
2016年面上項目直接經費的平均資助額度是60.09萬元/每項,青年科學基金直接經費的平均資助額度是19.34萬元/每項。
⑸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新規出台 經費今後怎麼花
按此前規定,自由探索類基金的分配是勞務費15%以內、國際交流費15%以內、管理費5%,剩下部分為出差、儀器設備、材料等研究費用。重大立項類基金的分配,是勞務費10%以內、國際交流費10%以內、管理費5%。
按辦法中規定,項目直接費用預算確需調整的,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的前提下,可以調劑使用,這樣一來,資金安排更合理、更靈活。
⑹ 很多人根本不懂自然科學基金的經費如何計算
來看看每項的資助力度面上項目16194項,資助經費1200000萬元; 平均每項74萬重點項目564項,資助經費166330萬元;平均每項294萬重大項目1項,資助經費1800萬元;平均每項1800萬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399項,資助經費39900萬元;平均每項100萬青年科學基金項目15367項,資助經費370000萬元;平均每項24萬地區科學基金項目2497項,資助經費120000萬元;平均每項48萬創新群體29個,資助經費17040萬元;平均每項587萬海外與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140項,資助經費6400萬元;平均每項45萬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109項,資助經費30000萬元;平均每項275萬NSAF聯合基金、天文聯合基金、鋼鐵聯合研究基金和民航聯合研究基金項目16項,資助經費9913萬元;平均每項619萬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50項,資助經費15000萬元;平均每項300萬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製專項(自由申請項目)40項,資助經費30000萬元;平均每項750萬科普項目27項,資助經費800萬元。平均每項29萬
⑺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經費監督
第二十條 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除重大項目外)研究結束後,項目負責人應會同項目依託單位財務部門清理賬目,根據批準的資助項目經費預算,如實編報資助項目經費決算,由項目依託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後存檔備查。項目依託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根據審核後的項目資助經費決算表,編報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並簽署審核意見後,於每年3月31日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一條 重大項目結束後,先由課題負責人編報經費決算表一式兩份,經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核並簽署意見,一份存入課題結題檔案,一份送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項目依託單位編報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並附加說明,於六個月內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
第二十二條 經自然科學基金委批准中止和提前結題的資助項目,項目負責人和項目依託單位應及時清理賬目,編制項目資助經費決算表,並列入項目依託單位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
第二十三條 項目資助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接受上級財政部門、國家審計機關和自然科學基金委的檢查與監督。項目負責人和項目依託單位應積極配合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項目依託單位應對項目資助經費進行不定期審計或專項審計。
第二十五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項目依託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辦法及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分別採取緩撥項目資助經費、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撥款、追回已撥經費、撤銷資助項目等處理措施。項目依託單位應對情節嚴重的有關人員,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二十六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會同財政部制定適合自然科學基金特點的績效考評辦法,對項目經費使用效益進行考評。
第二十七條 自然科學基金委建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庫,並按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十八條 項目資助經費購置的資產屬於國有資產,其使用權和經營權歸項目依託單位,必須納入項目依託單位的固定資產賬戶進行核算與管理。資產的處置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⑻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經費多少比較合適
2011年度立項項目的平均資助強度為60萬/項,預計2012年申請項目的資助強度為50-120萬/項,平均資助強度為80萬/項。個人認為申請70-90萬比較合適。
⑼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的介紹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文件號財教[2002] 65號,,是2002發布的。
⑽ 自然科學基金的經費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項目通過結題驗收並且依託單位信用評價好的,項目結余資金在2年內由依託單位統籌安排,專門用於基礎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後結余資金仍有剩餘的,應當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未通過結題驗收和整改後通過結題驗收的項目,或依託單位信用評價差的,結余資金應當在驗收結論下達後30日內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學基金委。 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題驗收後如需繼續使用結余資金,可以向依託單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