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是什麼意思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是中國農工民主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共同發起創辦,以資助和發展中國貧困地區初級衛生保健事業為宗旨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贏利性社會團體。基金會於1996年12月30日批准成立。基金會由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主辦,衛生部業務主管,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民政部的管理和監督。
Ⅱ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的理事成員
理事長 蔣正華
副理事長:桑國衛 李 蒙 姚建年 李存厚 陳建國 高 翔
理事會成員(按姓氏筆畫排列):王建沂 邊孝寅 朱定良劉峻傑 李 寧 李長明 李雲惠 陳永
楊希 杜江濤 周漢生 周慶年 姚曉曦 隋路 游宏炳薛玉龍
監 事:游永上 韓傳華 智炳莉
秘書長: 陳建國
常務副秘書長:邊孝寅
副秘書長:周慶年
胡寧寧
Ⅲ 向哪些公益機構捐贈 個人所得稅可扣除
個人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規定
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青少年活動場所電子游戲廳有關所得稅和營業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1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是指專門為青少年學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愛國主義教育、體育活動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的公益性場所。對農村義務教育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103號)規定,對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農村義務教育范圍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農村鄉鎮(不含縣和縣級市政府所在地的鎮)、村的小學和初中以及屬於這一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納稅人對農村義務教育與高中在一起的學校的捐贈,也享受所得稅前全額扣除政策。
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72號)規定,對個人通過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用於公益救助性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的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7號)規定,個人通過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8號)規定,個人通過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等8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66號)規定,對個人通過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健康體育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和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中華快車基金會等5家單位捐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華快車基金會等5家單位的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04號)規定,為支持我國農村醫療衛生、經濟科學教育、慈善、法律援助和見義勇為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經國務院批准,個人自2003年1月1日起(註:也可以直接)向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和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和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捐贈,准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研究開發經費捐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24號)規定,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用於對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資助的,可以全額在下月(工資、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計征的所得)或當年(按年計征的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結轉抵扣。
Ⅳ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的主要職責
職責范圍
呼籲社會各方面共同關心中國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保健事業;廣泛聯絡海內外友好團體和個人,為中國農村和城市貧困社區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目標及逐步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爭取道義、資金和物質支持;消除疾病困擾,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國健康扶貧工程」為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的重要公益項目。
經中共中央組織部批准,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第二屆理事會理事長由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蔣正華擔任,副理事長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李蒙擔任,秘書長由農工黨中央辦公廳主任陳建國擔任。「中國健康扶貧工程」是由中共中央統戰部、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郵政局共同推出,歷時十年的大型公益活動。健康作為一項基本人權,在當今世界受到了廣泛重視。2007年為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成立十周年,基金會各項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各項工作得到了社會的認可。
捐贈指南
銀行捐贈
戶名: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鼓樓支行
賬戶:0200003209014441127
戶名: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安貞支行
Receiver』s Bank:China CITIC Bank H.O.General Banking, Beijing,China
SWIFT Code:CIBKCNBJ100
Receiver』s Name:China Primary Health CareFoundation
郵局捐贈
單位名稱: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地址:北京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55號
郵編:100011
現場捐贈
單位名稱: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地址:北京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55號(蔣宅口十字路口西北角)
乘車路線:104路電車、104路快車、108路電車、119路、124路、18路、201路、328路、358路、407路、426路、644路、758路區間車、803路、805路、850路、858路、特2路
Ⅳ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英文:Primary Health Care Foundation of China。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全國。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支持中國農村和城鎮貧困社區醫療、衛生、保健事業的發展;促進改善醫療衛生條件;幫助中國農村和城鎮貧困社區人口提高健康水平,增強健康素質和發展能力,實現脫貧致富和持續發展。本基金會圍繞宗旨開展的一切活動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800萬元,來源於(一)財政撥款;(二)自籌;(三)社會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起人及主辦單位是中國農工民主黨。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東城區辛安里66號。郵政編碼:100009。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接受境內外熱心支持中國初級衛生保健事業的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提供的資金、物資捐贈和技術援助。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資助中國農村和城鎮貧困社區的醫療衛生機構獲得基本的葯品、醫用品和其他醫療設施;
(二)幫助中國農村和城鎮貧困社區的貧困人口獲得健康輔導和醫療救助;
(三)資助中國農村和城鎮貧困社區的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交流和人員培訓;
(四)組織開展初級衛生保健事業的宣傳教育;
(五)表彰獎勵為中國初級衛生保健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和個人;
(六)為支持中國初級衛生保健事業的海內外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開展初級衛生保健等公益活動提供咨詢、代理和服務;
(七)資助有利於初級衛生保健的其他公益事業。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0—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主管單位的領導及派出人員;
(二)有關單位的推薦人員;
(三)熱心於中國初級衛生保健事業的社會知名人士;
(四)主要捐贈人和捐贈機構的代表人。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基金會的選舉、被選舉的表決權;
(二)參與本基金會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
(三)參加本基金會舉辦的活動的權利;
(四)本基金會工作的批評、監督和建議權;
(五)遵守本基金會章程,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六)熱心和支持本基金會的工作;
(七)向本基金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3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監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第二十五條: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提名基金會秘書長人選,由理事會決定。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①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②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③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④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⑤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⑥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⑦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⑧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⑨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助;
(二)境內外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的捐贈;
(三)本基金會基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的利息,或購買債券,有價證券和股票的收入,或其他投資收益;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用於資助中國農村和城鎮貧困社區的醫療衛生機構獲得基本的葯品、醫用品和其他醫療設施;
(二)用於幫助中國農村和城鎮貧困社區的貧困人口獲得健康輔導和醫療救助;
(三)用於資助中國農村和城鎮貧困社區的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交流和人員培訓;
(四)用於開展初級衛生保健事業的宣傳教育;
(五)用於對為中國初級衛生保健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和個人進行現金和物質獎勵;
(六)用於衛生保健項目的設計、咨詢、勞務;
(七)用於保證基金會基金增值的有關投資;
(八)用於資助有利於初級衛生保健的其他公益事業。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500萬元以上的募捐;
(二)200萬元以上的投資。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按基金會宗旨設計有關公益項目直接使用出去;
(二)其餘部分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05年6月2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Ⅵ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是否有個活動叫做「遠離乙肝·健康中華」
騙子
Ⅶ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雜志,論文容易發表嗎版面費費多少
主要還是看文章,版面費是根據版面計算的,雜志詳細介紹如下,希望有所幫助: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雜志是由國家衛生部主管、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主辦的綜合指導類雜志。本刊以各級衛生管理幹部、初級衛生保健理論和政策研究人員以及從事公共衛生、預防保健、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技術和管理的人員為主要讀者對象。
本刊以學術性、實踐性為特色。主要欄目有 :初級衛生保健理論和政策研究、醫療保障制度、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愛國衛生、鄉鎮衛生院管理、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婦幼保健、疾病預防與控制、慢病防治、計劃免疫、健康教育、環境與公共衛生、老年保健、生殖健康、營養與食品衛生、精神心理衛生、鄉村醫生培訓、實用護理、中醫中葯、急診急救、全科醫療、經驗交流等。本刊是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統計源期刊。編輯部對文稿有適當修改的權利 ,如不同意者請投稿時聲明。《中國初級衛生保健》雜志與多家資料庫簽有網路、光碟合作協議 ,文稿一經刊出 ,同時被相應機構網路及光碟所採用 ,我刊所支付的稿酬 ,已含上述版本稿酬。作者如存有異議請在投稿時說明。文稿自收到之日起 2個月內發出錄用通知 ,若超期未獲 ,請向編輯部查詢 ,避免一稿兩投或多投。文稿如不刊用 ,限於條件均不退稿 ,請作者自留底稿。
Ⅷ 有哪些醫療、醫學、醫師、醫葯、醫院等醫類的組織包括協會、學會、基金會等
你這個問題太大了點,呵呵,我提供些官方協會給你吧,民間的就算了,不是很推薦。
中華醫學會,
中華中醫葯學會
中華預防醫學會
中國醫學科學院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
中國葯學會
中國微生物學會
中國病理生理學會
中國力學學會生物力學專業委員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生物力學專業委員會
中國衛生經濟學會,衛生部衛生經濟研究所
中國醫院協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
中國輸血協會
中國康復醫學會
中國抗癌協會
中國免疫學會
中國防癆協會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
中國性病艾滋病防治協會
中國麻風防治協會
衛生部視光學研究中心
中國醫學影像技術研究會
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康復研究中心
中國化學制葯工業協會
全國生化制葯情報中心站
中國醫葯企業管理協會,中國醫葯質量管理協會
國家葯典委員會
中國葯物濫用防治協會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中國初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
中國健康教育協會
司法部司法鑒定科技研究所
中國優生科學協會
中國葯理學會
中國中西醫結合學會
中國針灸學會
中國微生物學會
中國營養學會
中國中國遺傳學會解剖學會
中國毒理學會
等等……
國外的就更多了,如美國醫學會、英國醫學會等……
這些都是最權威的協會了,其中中華醫學會下面還有N多分會,如心血管內科分會、消化內科分會,普外科分會等,下面還有各個省市的分會,就不一一列出了。
這可是我頭一次在網路上回答問題,非常盡心盡力,希望你能夠滿意。
Ⅸ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的發展歷史
2007年12月25日,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定點醫院管理局在廣東省廉江市舉行舉行「中國健康扶貧工程定點醫院」授牌、捐贈儀式,廉江市常務副市長主持會議;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統戰部、市衛生局、市民盟的領導及其他縣市的部分衛生局長和醫院院長出席了會議。李立相局長代表基金會分別向廉江市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和石嶺醫院頒發「中國健康扶貧工程定點醫院」的牌匾,並捐贈價值人民幣765萬元醫療設備及健康科普書籍,受到在場1000多名市民的熱烈歡迎。
2008年5月10日,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在哈爾濱天泰醫院舉行中國健康扶貧工程定點醫院揭牌·捐贈儀式,同
時中國健康扶貧工程定點醫院哈爾濱天泰醫院義診活動月正式啟動。農工黨中央副主席(兼農工黨黑龍江省委主委)陳述濤、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定點醫院管理局局長李立相、黑龍江省衛生廳副廳長王恩海、農工黨黑龍江省委副主委劉長青、農工黨哈爾濱市委主委紀效民等有關人員參加了儀式。
中國政府為發展初級衛生保健事業投入了相當的財力,並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但是,由於中國尚屬發展中國家,國力有限,政府的投入與實際需求之間仍存在很大差距,初級衛生保健工作仍然面臨嚴峻挑戰。特別是貧困地區,初級衛生保健工作狀況差,疾病是導致貧困的重要因素,也是這些地區奔小康的重要障礙。據調查,在導致貧困的諸多因素中,「因病至貧、因病返貧」佔10-30%,個別地區高達60%左右。疾病已經成為貧困地區人民發展經濟、脫貧致富的一道可怕屏障,它導致人們的貧困、兒童的夭折、國人素質低下,勞動能力的喪失等引人注目的社會問題。基金會的成立就是要多渠道地在國內外籌集基金,以最有效的方式投入社會,幫助貧困地區人民解除疾病困擾,提高健康水平,為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和推動社會發展和經濟繁榮做出貢獻。
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建立嚴格的資金募集、管理、使用制度,公正、合理、科學、有效地,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接受捐贈者和社會的監督。基金會誠懇地接受國內外一切關心中國初級衛生保健事業和扶貧工作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及外國政府的慷慨捐贈。基金會可根據捐贈者的意願,設立名人基金和專項基金等。
Ⅹ 丙肝補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