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維修基金由小區業主委員會管理後使用流程是怎樣的呢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同第二十二條第四項;
(五)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1)維修基金由業委會管理嗎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三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應當執行財政部有關規定。
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支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
第三十四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票據的購領、使用、保存、核銷管理,應當按照財政部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❷ 業主委員會有權要求管理房屋維修基金嗎
維修基金歸全體業主共有,應設立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定期接受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檢查與監督。維修基金明細戶一般按照單幢房屋設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公共維修基金的歸屬和使用做了明確的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
售房單位應當在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之前,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條件具備的小區,經業主委員會提交業主大會決定,可以將維修基金交給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維修基金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干涉維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審核、業主大會批准後實施。維修基金不足時,應當按照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和所擁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繳納物業維修基金。
❸ 維修基金可以用於業委會辦公費嗎
您好!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望採納,謝謝
❹ 業委會主任對維修基金使用付什麼責任
當地的維修知基金使用管理辦法是如何規定的。一般來說,使用維修基金需要事先申報維修項目,相關業主簽字,事後主管部門驗收。除對維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做道出重大改變以外,是不需要經業主大會通過的。比如只是維修一幢樓的設備,只要該樓業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人數、面積專雙三分之二),與其它樓的業主無關。如果是維修基金由業委會自管的,也要有經業主大會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管理辦法,業委會違反了該管理辦法,可以向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處或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反映,也可以走法律程屬序。
❺ 房屋維修基金由誰管理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聯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將會遵循五個原則,即「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隨著政府監督房屋維修基金去向力度的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制訂的完善以及老百姓對於自身應享受福利的提高,房屋維修基金所存在的問題將會應迎刃而解。
維修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規定,業主個人不可申請使用。只有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並取得業主房產行政管理部門(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門或機構)辦理維修基金支用審核手續。審核手續辦結後,憑審核手續到指定銀行支取維修基金。
❻ 業委會是否有權領取公共維修基金
不可以。物業本身沒有權力收取公共維修基金,但可受業委會委託代收相關費用。房單位應當在為業主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之前,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所在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條件具備的小區,經業主委員會提交業主大會決定,可以將維修基金交給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維修基金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干涉維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❼ 業主繳納的維修基金由哪個部門管理
各地的情況似乎並不太一致。
相對規范的是維修資金建立兩級賬戶管理體系。即地方政府住建委房屋管理局下設的物業管理辦公室在承辦銀行開設一級專用賬戶,售房單位和業主委員會在一級賬戶下開設二級專用賬戶。二級賬戶管理單位可以通過定期查詢和對賬,來核對所轄維修資金的賬務情況。同時,財政局等部門每年還定期對維修資金管理進行審計與檢查。業主交存的維修資金按銀行同期活期利率計算利息,每年給業主結算一次利息,結算的利息存入業主維修資金的本金賬戶。
❽ 業主委員會有權要求管理房屋維修基金嗎
房屋維修基金歸誰管解答二:維修基金應由業主管理委員會收取
眾所周知,商品房也像其他商品一樣具有保修期。在保修期一年內,發展商必須無償地對商品房的任何部位,包括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免費維修。這樣看來,維修基金應在保修期滿後才能使用。
在正常情況下,在發展商開始售出第一套房子一年後,該小區應該成立業主委員會。在發展商開始賣房子時也應該聘請物業管理公司。雖然最初的物業管理公司是由發展商選聘,但當一年後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決定重新選聘或續聘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他們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委託人與被委託人的關系,物業管理公司是基於契約關系,即根據與業主委員會所簽的委託管理協議進駐小區予以管理。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業主委員會認可的維修基金,另立專門賬號,並代為保管。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擁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物業管理公司無權擅自使用維修基金,只有業主委員會開會決議使用維修基金,並書面通知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按照業主委員會通知的使用目的及審定的數額進行使用。
從上述可以看出,「房屋維修基金歸誰管」這一問題到目前為止仍沒有確切答案。但是不管房屋維修基金歸誰管,小區全體業主都享有房屋維修基金監督權。
❾ 動用維修基金業主委員會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大修工程和共用設施設備大修、更新改造工程。房頂漏水屬於房屋共用部位,應當使用維修基金進行修繕。由於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涉及全體業主利益的,應當由業主委員會決策。業主委員會應當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協助下,通過召開會議或者按戶走訪等形式對大修、更新改造方案進行書面確認。大修、更新改造方案應當徵得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