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綠色氣候基金是指什麼
綠色氣候基金是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南非德班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7次締約方會議的核心議題之一。其構想是發達國家需在2020年前每年拿出1000億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2011年12月11日當地時間凌晨,德班氣候大會通過決議,決定實施《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並啟動綠色氣候基金。
『貳』 綠色氣候基金 請你提出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並設計解決該問題的途徑
綠色氣候基金是應當管理一個擁有多方資金來源的大規模的財政資源,並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提供資金。其中,該基金應考慮各項同氣候融資有關的承諾,這其中就包括發達國家承諾提供的新的和額外的資金資源,在氣候融資方面,在2010~2012年期間300億美元的資金規模,這一新的且額外的、可預見的且充足的資金,應提供給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同時發達國家締約方應承諾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資金募集目標,以滿足發展中國家的需要;在此其間,為應對氣候變化而提供的新的多邊資金的份額應流經該基金
『叄』 綠色氣候基金的基金介紹
該基金管理一個擁有多方資金來源的大規模的財政資源,並通過各種金融工具、融資窗口等提供資金。在直接提供基金方式中,以幫助向發展中國家實施氣候變化相關的政策措施為目標,提供充足和可預見的財政資源,並需要在氣候變化適應和氣候變化減緩行動之間實現資金的均衡分配。
在引導基金運行方面,該文件建議:「基金的運作在締約方大會的權威性和指導下運行,並全面向締約方大會負責;基金委員會在代表方面,要體現所有締約方平等且地域平衡的概念,並具有透明和高效的系統治理,使受援國可以擁有直接獲取資金的渠道。」
與此同時,在簽訂、准備和實施階段,該基金將是由國家推動和需求驅動的,且受援國可以有直接參與權。在治理方面,該基金應在締約方大會的權威指導下由委員會管理,實施監督並管理基金,董事會應提交年度報告供締約方大會審議和討論。 在基金的融資來源方面,在發達國家中的私營部門,被鼓勵作出補充性的捐款和捐贈。然而,基金的資源不應該被用於資助公司或發達國家的金融機構。這種捐款不得包括在碳交易中公司支付的碳抵消,因為通過碳市場提供的財政資源,可以使發達國家實現其減排承諾,卻並不能兌現發達國家按照公約作出的融資承諾。
與此同時,該基金將鼓勵發展中國家的政府,使用各種政策工具,在其經濟的公共和私營機構和單位,包括大型公司、中小型企業、城市非正規部門、農民和農村、鼓勵上述組織在減緩、適應、技術發展、能力建設和體制發展方面的努力並支持他們的參與。
各種融資工具,如補貼、稅收減免、優惠貸款,在農業項目中的公共投資,可以聘在國家層面實施以激勵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單位,而在其中產生的公共和私營部門的增量成本,以及由於激勵私營經濟單位的有關公共部門所產生的開支,則有可能有資格申請基金的融資資助。
『肆』 綠色氣候基金為什麼叫這個名字
騙子取得名字,不用問為什麼。
『伍』 綠色氣候基金的介紹
綠色氣候基金是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在南非德班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7次締約方會議的核心議題之一。其構想是發達國家需在2020年前每年拿出1000億美元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2011年12月11日當地時間凌晨,德班氣候大會通過決議,決定實施《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並啟動綠色氣候基金。
『陸』 綠色氣候基金的委員會成員
基金委員會成員分別來自貝南、埃及、南非、中國、印度尼西亞、印度、哥倫比亞、貝里斯城、墨西哥、尚比亞、巴貝多、喬治亞、澳大利亞、丹麥、法國、德國、日本、挪威、波蘭、西班牙、德國、瑞典、英國以及美國共24個國家。
『柒』 日本對於綠色氣候基金的態度
1.這是擁有多方資金來源的大規模的財政資源,並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提供資金的旨在發達國家定期限期資助發展中國家的綠色氣候基金,首先發展中國家就是唯一或是絕大部分受益者
2.為應對氣候變化占據大部分新的多邊資金份額,資金的來源既定,流通的是否是完全應對綠色氣候,概念模糊,發達國家大可以以此做文章
3.京都議命書達成共識堪憂,發達國家拒不妥協,每個發達國家集資的同時也有自己的小算盤。比如2011年11月美國想把私營部門引入資金...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雙方「早」已經陷入尷尬僵局,日本肯定也不例外,平衡雙方利益顯得尤為艱難
4.所以日本作為發達國家的一份子,釣魚島事件雖然是爆炸線,但追根溯源,雙邊關系利益才是導火索,磋商各退一步,才能達成協議
5.日本不想被湧上風口浪尖,暫時會隨大流。
『捌』 綠色氣候基金推遲啟動的原因是
根據《哥本哈根協議》,發達國家應在2013年到2020年間,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影響,即綠色氣候基金。作為過渡,發達國家需在2010年至2012年提供300億美元的「快速啟動」資金。但是一些國家對資金份額和用途的過度「包裝」,影響了「快速啟動」資金的清晰度和透明度,要對承諾兌現情況和資金實際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將非常困難。而且只有43%已知的「快速啟動」資金以資助的方式發出,大多數資金是貸款性質,發展中國家必須按不同程度的利息水平來償還款項,這顯然與綠色氣候基金主要依靠「公共財政」的性質相違背。所以導致綠色氣候基金推遲啟動。
『玖』 2012年12月11日,聯合國氣候大會在南非德班閉幕,會議最終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綠色氣候基金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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