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資助程序
1.祖國內地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中專、中技學校的學生)、 高等教育階段(含普通高校本科生、專科生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在祖國內地學習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家庭困難的各類學生,需向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提交書面資助申請,並填寫《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計劃申請表一》、《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計劃申請表二》和《本人承諾書》,一並郵寄到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
2.在填寫申請表之前,請先查閱《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助學計劃實施暫行辦法》。申請書各項內容要實事求是,逐條認真填寫。表達要准確、嚴謹、字跡要清楚易辨。
3.學生個人申請需提交學生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證明的主要內容:申請資助的學生確系本校學生、學生在學校是否品學兼優、學校有無給學生提供減免學費或有無獎學金、申請助學貸款等,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方為有效。另需學生戶口所在地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貧困狀況的說明,並需加蓋公章。
4.申請材料郵寄到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後,由基金會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合格者根據《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助學計劃實施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辦理。
5.申請人資助年限一般為一年一申請,特殊情況可另行考慮。
B.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其他問題
中國的企業和社會各界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增強社會責任感。
「古人講: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不管是集體還是個人,有了錢之後應當自覺地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不過張保慶還是很有信心,他說:「教育不論在哪個國家都是頭等大事,所以國家讓我們的捐款享受了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還有一種情況,是一些願意做些公益事業、回報社會的單位或個人在觀望,「他們在考慮怎樣才能把錢交給可靠的人。」張保慶分析說,為此他要求基金會不能亂搞投資經營,務必確保資金安全。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做太保守,但張保慶卻堅持認為:「我們不能把老本都搞掉了,我們必須把基金會的信譽當成生命來看待。」大半年十幾個企業談下來,讓張保慶很有信心,「基金會運行機制好,企業家不用擔心捐助的資金流向別處。」
「透明」,是基金會從事事業的原則,也是張保慶說服企業的「殺手鐧」。張保慶告訴企業,教育基金有一套透明的體制,包括完善的章程、合理的組織結構和規范的操作程序。基金會在組織募捐時,充分尊重捐贈者的意願,向社會公布受資助人員名單,每年向捐資人通報錢具體是怎麼花的,捐助了哪些學生。
談到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張保慶告訴記者,主要是動員各方面捐款。「這要一家一家做工作,我們的目標是與中國排名前50位的企業都要建立聯系,請他們多作貢獻。另外我們還要積極向海外組織募捐。」
對於善款的使用重點,張保慶表示:「明年重點資助對象是高中階段學生。對於這一塊的資助,國家的有關政策還未到位,我們要多做一些,以發揮基金會的配合作用,做好補位補缺工作。」
C.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的核實會很嚴嗎
「wyumingpp」您好!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中國教育發展基金的核實並不是很嚴格,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通過下列部分或全部程序進行核實:
1.請申請學生家庭所在地的鄉或縣級政府主管部門核實;
2.請申請學生所在學校核實;
3.委託志願者到申請學生學校或家庭所在地進行實地核實;
4.委託中國教育報駐各地的記者進行實地核實;
5.委託各地的教育基金會進行核實;
6.由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指定可靠人員進行核實;
7.由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直接派員核實。
經上述程序核實合格的申請者,提交評審委員會最後確定。
D.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介紹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財政部支持發起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是中國以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其他國家和地區。
E.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計劃書申請表怎麼填
眼看你申請的項目類型
比如資助學生的
1.在祖國內地義務教育階段、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中專、中技學校的學生)、高等教育階段(含普通高校本科生、專科生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在祖國內地學習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家庭困難的各類學生,需向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提交書面資助申請,並填寫《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計劃申請表一》、《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計劃申請表二》和《本人承諾書》,一並郵寄到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
2.在填寫申請表之前,請先查閱《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助學計劃實施暫行辦法》。申請書各項內容要實事求是,逐條認真填寫。表達要准確、嚴謹、字跡要清楚易辨。
3.學生個人申請需提交學生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證明的主要內容:申請資助的學生確系本校學生、學生在學校是否品學兼優、學校有無給學生提供減免學費或有無獎學金、申請助學貸款等,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後方為有效。另需學生戶口所在地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貧困狀況的說明,並需加蓋公章。
4.申請材料郵寄到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後,由基金會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合格者根據《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助學計劃實施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辦理。
5.申請人資助年限一般為一年一申請,特殊情況可另行考慮。
F.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款證書
十幾年前,我給中國兒童基金會,用手機簡訊的方式捐過多次錢,記得基金會給我回復簡訊讓我講話。我就把我當時看到的事用做講話了。此後就沒有和基金會聯系過。當時捐款地址是8858。我想基金會應該給我補發證書。
G.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業務范圍
本基金會的業務范圍是:
(一)組織資助中國內地貧困家庭學生,幫助他們完成學業;
(二)組織資助赴中國內地學習、進修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家庭困難學生,幫助他們完成學業;
(三)支持一些貧困地區解決在改革發展教育事業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
(四)獎勵對中國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個人和單位;
(五)接受海內外熱心支持中國教育事業的政府、組織和個人提供的資金、財產捐贈及無償技術援助;
(六)通過多種渠道,面向海內外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募捐活動;
(七)接受政府委託或指定開展的與教育或其他有關與教育事業相關的各類扶持、資助項目;
(八)接受委託管理國內外其他基金機構用於中國教育事業的資金;開展與國內外同類基金會的合作、交流活動;
(九)本章程規定或許可的其他活動。
H.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財產管理
收入來源
本基金會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其收入來源於:中國發展教育基金會獲得「2007慈善排行榜特別支持獎」
(一)組織募捐的資金和財產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願捐贈;
(三)利息收益;
(四)政府的資助、撥款或由政府委託管理的資金;
(五)其他合法收入。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使用計劃。重大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資金和財產;對在捐贈協議中已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則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當接受捐贈的財產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基金用途
(一)資助中國內地貧困家庭學生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支持一些貧困地區解決在改革發展教育事業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難;
(二)資助到中國內地學習、進修的家庭困難的香港、澳門、台灣學生;
(三)獎勵對教育事業做出特殊貢獻的個人和單位;
(四)資助其他符合本章程規定的有關項目和業務活動;
(五)基金會的日常運轉、管理及籌資費用;
(六)理事會決定的其他費用。
本基金會的重大活動是指:在全國范圍內舉行的大型募捐活動或接受1000萬元(含)以上的捐贈活動;對外投資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投資活動。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努力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本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本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日常運轉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和使用效益。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所捐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如果捐贈人認定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了捐贈的資金和財產,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解除捐贈協議。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或單位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或單位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中止資助、解除資助協議。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替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I.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的財產處理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已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的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機構,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用於支持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