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保得利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杭州保得利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04月2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服務:生物技術開發等。
法定代表人:李衛芬
成立時間:2004-04-27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10400008962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區天城路91號B樓407室
2. 今天辦理了太平洋保得利兩全保險10年期限,辦完後有點不懂,請教下
按照《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退保,繳費不滿兩年要扣手續費退保費,滿兩年要退現金價值。你現在退的話應該就是按845+紅利退給你,不會有幾個錢。
我建議你就不要退保了,不然實在太虧。但也不是讓你忍氣吞聲。最好的辦法是找證據,討說法。
按你的表述,業務員至少有兩點是明顯的誤導。第一,關於收益。保險產品的收益主要來源於紅利,而根據保險法規定,紅利是不確定的,要根據保險公司歷年的經營狀況來確定。保險公司每年要將不少於可分配盈餘的70%用於分紅,但如果經營不少,完全可能無錢可分。業務員在介紹收益時所做的紅利演示純粹是演示,沒任何法律意義。業務員也不得有關於收益的承諾性表示。而且業務員必須將分紅險的風險,尤其是紅利可能為0明確向客戶表達。這一點你遇到的業務員顯然沒做到。
第二,關於保險期限。你這份保險是10年期的,既然是10年期,怎麼可能說3年後就可取出呢?10年保險期限到期前,你要取出都是退保,都要受到巨額退保損失!這是更明顯的忽悠!其實他之所以說是3年,很可能是因為他在你這份保單上拿傭金最多拿3年。這一點是更明顯的誤導!
也許你認為給你介紹保險的是銀行人員。其實你遇到的並非銀行工作人員,而是保險公司在銀行的駐點人員。現在保險公司和銀行都有合作關系,就是藉助銀行網點來開發保險業務,就是所謂的銀保。應當說你遇到的保險業務員在跟你介紹保險時明顯帶有忽悠和欺詐的性質,既沒有對保險產品的收益風險作出明確說明,也沒有對保險產品的性質以及合同內容進行必要的解釋。這明確違反了《保險法》中關於保險公司「明確說明」義務的規定,違背了保險四大基本原則之一的「誠實信用原則」。如果你掌握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業務員介紹保險時有誤導性的解釋,你可以向保險公司舉證,要求對方給予合理解釋,賠償並且解除保險合同,全額退還保費。這是「最大誠信原則」的相關內容。如果不肯,可以向你們當地保協會投訴這個業務員,向保監會投訴太平洋保險公司。再不行可以提請行政仲裁或者起訴。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3. 香港保得利集團有限公司怎樣投資安全嗎
在香港注冊處官網查詢到該公司於2017年2月6日成立,公司編號:2482911
這是一家新成立的香港公司,公司真實有效,但具體做什麼業務需要實地考察,畢竟投資需謹慎
4. 今天辦理了太平洋保得利兩全保險(10年期限),辦完後有點不懂,請教下。
如果按照保險約定時間,應該是10年定期。但銀行工作人員可以在補充說明三年可以取出,關鍵是比是全額取出本金加利息,如果確定能保證,而且保單加蓋說明且蓋公章,那就沒有問題。
不過最好是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做詳細咨詢。
5. 太平洋保險保得利兩全保險三年退保,關於本保單現金價值的問題,懂的進來,回答的對點的多多加分
首先要對你說的是不要太擔心,可以確定的是你當時確實是被忽悠了,雖然事情沒有她說的那麼好,但是實際情況也絕對沒你想像的那麼糟。
這個產品的保險期間是10年,也就是說想要正常取出本金,需要等10年,也就是2018年9月3日。到時候你可以取得你的保險金額也就是35000元加上十年的累積紅利。中途取錢的話都屬於退保。現在去退保的話大約能退回25000左右,保險公司的紅利屬於復利滾存的方式計算的,時間越久積累的越多,而你到現在為止只存了三年,三年內所累積的紅利可以說非常的少,加上太平洋公司的紅利水平只能說一般,所以基本上紅利可以抵消你退保所需的手續費。你當初存的時候大約交了是30000元。所以算下來如果你現在退保,大約得損失5000元左右。如果你想退保最好選擇9月3日以後去退。
然而,我想了解的是,你為什麼要選擇退保?
不外乎以下幾種情況:
1、對保險公司不信任,怕到時候本金也沒了。
基於這點的話,你完全可以放心,保險公司和保險產品都是經過國家保監會允許的,所以你不必擔心保險公司會破產或者本金不保等事情的發生。
2、對存款的收益不看好,認為還不如放在銀行存定期了。
基於此點你也不必擔心,一般來說保險公司的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都是略好於銀行定期儲蓄的收益率的,最次也是持平。而且在這十年之中你還擁有一份保障,那就是如果你不幸意外身故的話,保險公司將會把雙倍的保額也就是7萬元加上當時的累積紅利交到你家人的手中。當然這個錢誰也不希望用,但是至少是一份保障,誰又能保證我們永遠不會出事呢。所以說,如果你不著急用這筆錢,想把這比錢取出來繼續存定期的話,我建議還是不要動了。
3、短時間內著急用錢,急於使用現金。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建議您可以考慮一下用保單抵押做銀行貸款,大約能貸出來20000元左右。周轉完了再把貸款還上。這樣就可以避免退保所帶來的較大損失。
4、對當初保險公司業務員忽悠你的做法深惡痛絕,退保後打死再也不相信保險公司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大可不必了。其實現在來說,保險公司是好公司,產品也是好產品,只不過讓某些個別的缺德的業務員給做歪了。再說事情已經發生了,現在需要想的是如何把損失降到最低,並不是為了出這口惡氣。所以說,不要和錢過不去了。還是不要退了。
以上是我對你這次事件的客觀分析,您退與不退和我沒有一分錢的關系,最後的主意還得你自己來拿。我的建議還是,請你安下心,也不用問現在的紅利到底是多少,也不需要和銀行的人員吵,好好保管你的保險單據,等保險到期再取吧。如果你執意選擇退保的話,建議以後選擇銀行保險產品的時候認真仔細的分析,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產品。
最好祝你遠離煩惱,每天都有好心情。
希望我的的解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6. 我辦理了太平洋(保得利兩全保險(分紅型)10年期)不到三年取出會扣多少錢大概能拿回多少錢
按照《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退保,繳費不滿兩年要扣手續費退保費,滿兩年要退現金價值。你現在退的話應該就是按845+紅利退給你,不會有幾個錢。
我建議你就不要退保了,不然實在太虧。但也不是讓你忍氣吞聲。最好的辦法是找證據,討說法。
按你的表述,業務員至少有兩點是明顯的誤導。第一,關於收益。保險產品的收益主要來源於紅利,而根據保險法規定,紅利是不確定的,要根據保險公司歷年的經營狀況來確定。保險公司每年要將不少於可分配盈餘的70%用於分紅,但如果經營不少,完全可能無錢可分。業務員在介紹收益時所做的紅利演示純粹是演示,沒任何法律意義。業務員也不得有關於收益的承諾性表示。而且業務員必須將分紅險的風險,尤其是紅利可能為0明確向客戶表達。這一點你遇到的業務員顯然沒做到。
第二,關於保險期限。你這份保險是10年期的,既然是10年期,怎麼可能說3年後就可取出呢?10年保險期限到期前,你要取出都是退保,都要受到巨額退保損失!這是更明顯的忽悠!其實他之所以說是3年,很可能是因為他在你這份保單上拿傭金最多拿3年。這一點是更明顯的誤導!
也許你認為給你介紹保險的是銀行人員。其實你遇到的並非銀行工作人員,而是保險公司在銀行的駐點人員。現在保險公司和銀行都有合作關系,就是藉助銀行網點來開發保險業務,就是所謂的銀保。應當說你遇到的保險業務員在跟你介紹保險時明顯帶有忽悠和欺詐的性質,既沒有對保險產品的收益風險作出明確說明,也沒有對保險產品的性質以及合同內容進行必要的解釋。這明確違反了《保險法》中關於保險公司「明確說明」義務的規定,違背了保險四大基本原則之一的「誠實信用原則」。如果你掌握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業務員介紹保險時有誤導性的解釋,你可以向保險公司舉證,要求對方給予合理解釋,賠償並且解除保險合同,全額退還保費。這是「最大誠信原則」的相關內容。如果不肯,可以向你們當地保協會投訴這個業務員,向保監會投訴太平洋保險公司。再不行可以提請行政仲裁或者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