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金會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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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基金會的管理辦法
(於2004年2月11日國務院第39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年度工作報告在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前應當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年度工作報告應當包括:財務會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以及人員和機構的變動情況等。
第三十八條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在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四十二條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或者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責令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可以撤銷登記:
(六)不履行信息公布義務或者公布虛假信息的。 (於2005年12月27日第六次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自2006年1月12日起施行)
第三條信息公布義務人公布的信息資料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信息公布義務人應當保證捐贈人和社會公眾能夠快捷、方便地查閱或者復制公布的信息資料。
第五條信息公布義務人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報告。登記管理機關審查通過後30日內,信息公布義務人按照統一的格式要求,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年度工作報告的全文和摘要。
信息公布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報告未經審計不得對外公布。 (六)基金會應當及時向社會公眾公布下列信息:
1.發起人;
2.主要捐贈人;
3.基金會理事主要來源單位;
4.基金會投資的被投資方;
5.其他與基金會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響關系的個人或組織;
6.基金會與上述個人或組織發生的交易。 (徵求意見稿)
第三章信息披露內容
第十條接受捐贈機構信息,包括機構名稱、機構基本情況(年檢情況、公募或非公募資質、評估結果、成立時間)、機構宗旨和業務范圍、辦公地址、工作電話、處理投訴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第十四條機構財務信息,包括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註、財務情況說明書)、審計報告等。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九條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Ⅲ 關於易方達基金的評估問題。對基民有什麼影響!
只是會計方法上的調整,不會有任何影響,不用擔心!
從昨日起,基金凈值採取了新的估算方法,當日重倉持有停牌股的基金凈值將會一次性下調,因此停牌股市值占基金凈值比重大的基金單位凈值將受到較大影響。所以根據新的估值方法,昨日東吳價值成長雙動力基金和華商領先企業基金凈值跌幅超過12%。不過,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數據顯示,從整體上看,估值新規對基金凈值的影響並不算大,當日股票基金凈值平均下跌2.79%,與大盤下跌幅度相比,仍相當平穩。
證監會日前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主要是對目前長期停牌的部分基金重倉股估值進行了重新規范。要求9月16日起,基金根據新的估值政策調整基金凈值估算。這對於持有長期停盤股票的基金凈值影響很大。
調整估值方法解決了目前公允價值估值法的一個漏洞,有利於基金持有人之間的利益公正。避免因為停牌股產生的凈值虛高對基金申贖造成額外沖擊,也可避免不正常的套利行為。
Ⅳ 試論述基金會評估的意義和評估內容分別是什麼
意義:1.新政後,參加等級評估且評估等級獲得3A及以上是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前置條件;
2.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可以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獲得政府購買服務,獲得政府獎勵;
3.促進社會組織內部治理規范化,加強社會組織自身能力建設;
4.樹立良好的社會組織形象,有助於社會組織贏得社會聲譽、吸納社會資源、承擔公共責任。【摘要】
試論述基金會評估的意義和評估內容分別是什麼【提問】
意義:1.新政後,參加等級評估且評估等級獲得3A及以上是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前置條件;
2.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可以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獲得政府購買服務,獲得政府獎勵;
3.促進社會組織內部治理規范化,加強社會組織自身能力建設;
4.樹立良好的社會組織形象,有助於社會組織贏得社會聲譽、吸納社會資源、承擔公共責任。【回答】
基金會實行綜合評估,評估內容包括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和社會評價。【回答】
Ⅳ 基金會怎麼做法律合規
什麼是法律意見書?
法律意見書就是律師針對交易所和項目TOKEN給出的意見書。
先說一下這個法律意見書的用途;
1.區塊鏈ICO項目上交易所需要。
2.證明項目合法合規的運營向新加坡MAS報備,以後不怕被查。
3.增加項目公信力說服投咨者,項目合法合規,增加投咨者的信心。
法律合規意見書包含的內容有那些呢?
1、1.白皮書修改(律師根據新加坡相關規定對白皮書進行修改,不觸及新加坡法律)
2、項目TOKEN非證券化性質證明(證明您項目是非證券化性質的)
3、私幕協議
4、公幕協議
這些必須要新加坡專業的持牌律師做的。 辦理時間1-2周左右。
辦理法律意見書需要的資料:
1.項目白皮書英文版。
2.董事資料
3.主體公司的注冊證書,注冊紙,章程
注意事項;主體公司必須是新加坡非盈利基金會,新加坡普通公司是出具不了法律意見書的。
Ⅵ 基金會項目評價標准
基金會項目評價標准
一、項目可行性(20分)
(一)項目的可操作性(5分)
(二)項目結果可評估(5分)
(三)項目實施過程可監控(5分)
(四)執行方案詳盡具體(5分)
二、項目執行力(15分)
(一)完善的團隊管理機制(5分)
(二)穩定的項目工作人員(5分)
(三)社會資源的充分利用(5分)
三、透明公開與監督機制(15分)
(一)項目執行與財務管理透明公開(5分)
(二)監督機制健全(5分)
(三)有良好的項目反饋和投訴系統(5分)
四、項目創意(15分)
(一)創意點鮮明(5分)
(二)解決相應的社會問題(5分)
(三)新聞價值(5分)
Ⅶ 慈善基金會國家規定的標準是投入慈善部分不得低於70%,也就是允許有30%的慈善基金募集費用和發行費用
呵呵 這個性質不一樣,不好說、
Ⅷ <<基金會管理條例>>中第二十九條規定詳解
你好,基金會工作人員行政辦公支出不僅包括「辦公費」,還有其他的一些費用,具體參考下面。
建議設置相關明細科目,按「管理費用」科目的明細科目進行賬務處理。
希望有所幫助。
Ⅸ 請問在中國怎麼設立基金會有什麼要求和規定謝謝回答~
慈善基金會成立的基本條件
根據性質不同,慈善基金會分為兩種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企業的慈善基金會形式屬於後者,即基金會沒有向社會籌集捐款的權利。按照國務院2004年6月1日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企業慈善基金會成立的條件如下:·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有固定的住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慈善基金會的申請,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即浙江民政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章程草案; 3、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4、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5、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Ⅹ 基金行業自律機構是怎麼一回事
基金市場動態化綜合監管模式的總體發展思路可以概括為:以法制建設為基礎和保障,建立全國統一的,權威性的投資基金市場主管機構,對基金市場的發展進程進行宏觀引導和協調管理,同時建立和完善基金行業組織及其相應約束自律機構,以此來保證投資基金市場的持續、穩定和有序發展。這一思路的指導思想就是「三位一體,協同監管」。「三位一體」指的是同時綜合考慮三種監管方式,一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來規范市場中基金企業的行為,使企業在法律約束下進行自律監管;二是行政監管,即通過建立權威性的,全國統一的投資基金市場管理機構,代表政府對基金市場發展實施監督、檢查,引導和控制;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使基金行業組織協會進行自律監管。所謂「協同監管」指的是在投資基金市場發展過程中,針對投資基金市場發展目標和具體運行狀況,恰當地處理和劃分政府管理,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我管理的范圍及重點,避免監管中的錯位或遺漏,同時做到宏觀目標與微觀目標的協調,近期目標與長遠目標的協調。在具體操作上,我國投資基金市場監管體系應該怎麼建立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下手:
1、大力發揮政府的監管職能。從世界各國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歷程來看,各國基金主管部門一般由中央銀行或財政部逐步移交給證券管理、監督機構。在我國目前投資基金存在多頭管理的形式下,發揮政府監管職能的首要任務就是要順應國際發展趨勢,確定我國的投資基金主管機關。即由國家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統一、集中管理。這個委員會由現有管理部門(人民銀行、證券委、證監委等)的有關專家組成,是全國投資基金市場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投資基金管理有關法律和政策;設計投資基金市場的總體發展規劃;監督基金法規的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對基金發行流量及存量的總額或結構進行調整,從而引導投資基金市場合理配置社會資源,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機構投資者。成立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意味著各管理部門權力的移交,這必須考慮有一個「緩沖」的過渡措施。為防止過渡期出現權力真空,導致投資基金市場秩序混亂,可以考慮實行申請發起設立基金和基金上市監督分開管理的辦法。前者由人民銀行審核批准,並按基金規模或基金性質確立總行和大區分行二級審批制度;後者由人民銀行牽頭,會同證券委、證監會,在證券管理機構下設立專門機構,即「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委員會」,具體監管國內投資基金市場。其職責:一是制定基金上市標准或應具備的條件;二是安排基金交易場所,形成統一的基金交易市場;三是審批基金要求上市的申請,確保上市基金的素質;四是監管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文件規定,及時公布有關信息;五是對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2、籌建投資基金行業自律組織。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要選擇那些成功的基金管理公司作為主體力量,籌建「中國投資基金管理公會」,並借鑒香港經驗,在組織形式上實行會員制。正式會員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參加,其任務:一是制定中國投資基金執業守則;二是推廣基金業務,擴大國內基金市場;三是監督基金的日常動作,使之規范化;四是出版基金管理專業刊物;五是培訓基金從業人員;六是仲裁有關基金方面的糾紛;七是維護和樹立基金業的良好社會聲譽。
3、成立投資基金的評估機構。隨著投資基金市場規模(市場絕對規模和相對規模)的迅速發展,建立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也很重要。資產評估有利於明晰企業產權關系,強化投資公司管理,合理補償資產,優化公司資產結構,保護國有資產,維護投資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4、建立各項規章制度。我們可以通過建立信用等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經理人,託管人考評制度,從不同側面對投資基金市場進行監管。一是建立信用評級制度。根據不同投資基金的風險程度,模仿債券評級的辦法,對投資基金進行信用評級,該信用主級主要依賴基金的經營業績,投資政策與目標。管理人的業務水平及組合投資的效益和風險等幾方面。它不僅為證監會對投資基金市場監管提供客觀的依據,也為投資者的理性投資提供了可靠保證。二是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與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樣,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執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內容包括各類報表、投資規模、投資方向、預期收益及重大事件披露等信息。三是建立經理人、託管人考評制度。由投資者、行業協會和證監部門組成的評審團定期考評並公布於眾,以褒揚先進,強化託管各方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5、完善投資基金市場的社會監督機制。國外經驗證明,完善的投資基金市場社會監督機制是投資基金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保證。首先,要利用投資者對基金市場進行外部監督。其次,建立完善的投資基金評價體系。包括建立全國統一的基金評估機構和創辦基金專業刊物兩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