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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科工作職責

發布時間:2021-12-06 23:11:58

A.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個人賬戶管理職位是什麼呢

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是隸屬於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局級事業單位,專門從事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基金籌集、支付和管理工作的經辦機構。在全市分別設有21個分中心、1個醫療保險結算中心和1個檔案館。主要經辦業務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制定各項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增減變動,以及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
3、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4、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服務協議》情況的監管管理工作;
5、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進行審計監督及稽核檢查;
6、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進行運營管理;
7、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綜合統計分析,開展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制定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8、負責向參保對象提供有關社會保險經辦咨詢服務;
9、負責社會保險經辦的宣傳工作,受理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和信訪接待。

B. 常熟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開展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業務,
(二)嚴格按政策規定支付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保費用,確保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三)加強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信息管理,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社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
(四)規范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參保行為,稽核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參保人數,審查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檢查、監督、考核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葯店執行醫保政策的情況。
(五)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的宣傳、信訪工作,受理群眾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咨詢服務,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六)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基層社會保險經辦部門的業務工作。

C.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干什麼的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五條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第六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第六十七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
第六十八條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九條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於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於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十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七十一條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於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D.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是具體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能: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努力提高保險基金征繳率。

  2. 嚴格按政策規定支付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保費用,具體實施本級統籌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各項工作,確保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3. 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運營和撥付。4.依法開展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少年兒童醫療保險、農村社會保險、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區居民醫療保險業務,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 查參保單位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檢查、監督、考核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葯店執行醫保政策的情況。

  5. 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

  6. 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的宣傳、信訪工作,受理群眾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做好咨詢服務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7. 制定市區社會保險各項業務經辦流程、規范和標准,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各縣級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8. 建立、維護市區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公共服務平台,保證參保單位及人員數據完整准確,加強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管理,做好社會保險基金平衡的預測算。

  9. 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

E. 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負責綜合協調工作。承辦局務會議、辦公會議事務和局領導政務活動。負責局黨委會議記錄及辦公會議記錄。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及資料編印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材料和季度、年度工作安排、總結的起草負責文電收發、擬辦、傳遞工作。負責督辦工作。組織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政務信息的采編。負責機要、保密、檔案工作和印章管理等等。

F. 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職責

1.負責參保資源數據的整合、管理和完善,依據資源數據進行擴面;
2.負責辦理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
3.負責工傷浮動費率的調整工作;
4.負責參保單位基本信息的管理與維護;
5.負責社會保險登記有關業務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等相關政策、法規、細則的組織實施工作;
2.擬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清理用人單位欠繳的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的業務統計、分析和預測,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負責社會保險征繳有關業務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負責參加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化發放工作。
2.負責區域內城鄉居民老年人補助的匯總發放工作;
3.負責區域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社會化發放工作;
4.負責參加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動和養老金待遇的調整發放工作;
5.負責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其他待遇的審核支付工作;
6.負責參加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領取資格的核查工作;
7.負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管理;
8.負責執行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總額計劃,統計分析工作;
9.負責養老保險待遇有關業務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負責辦理參保人員住院、門診特殊病、家庭病床、轉診轉院、異地就醫、異地安置、生育妊娠、生育住院、計劃生育妊娠等登記工作;
2.負責轄區內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全額墊付醫療費及相關待遇的審核;
3.負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門(急)診、門診特殊病聯網醫療費的審核;
4.負責對轄區內參保人員就醫情況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對數據異常的就醫人員進行調查、問詢,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決定;
5.依據《醫療保險點定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對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督和檢查;
6.負責醫療、生育保險費支付數據的統計與分析工作;
7.負責醫療、生育保險支付管理和有關業務檔案的管理及移交工作。 1.負責轄區參保單位工傷事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和支付工傷保險各項待遇;
3.負責轄區內參保單位工傷職工工傷就醫情況調查核實工作;
4.進行工傷保險的統計、分析;
5.負責工傷保險業務檔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G. 社保局各崗位職責

1、社會保險申報登記:辦理參保單位和個人養老保險申報、登記業務。做好單位和個人基礎數據的計算機錄入工作,建立參保單位和個人基礎資料資料庫。辦理新參保、續保、轉入、轉出、封存、啟封、死亡停保等人員的養老保險業務。

2、社會保險繳費核定:負責核定參保單位的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掌握參保單位每月的繳費情況,負責催繳,並將催繳的情況反饋稽核科和養老保險科。對參保單位繳費能力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單位繳費能力動態資料庫。

3、社會保險財務記賬:負責養老保險基金收付往來,辦理基金收繳、到帳確認手續。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個人日常繳費的記帳工作,做好每天的對帳工作。負責做好與基金管理科各種繳費票據的交接工作。

4、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負責辦理參加養老保險職工正常退休待遇審批工作。負責辦理參保職工提前退休人員資格的初審工作。負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和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工作。

5、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負責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負責每月將新增退休人員花名冊及發放金額告知各代發機構製作養老金活期儲蓄存摺並發放,開具撥付憑證。負責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

H.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是需要做什麼工作,單位職能是什麼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職能 :

  1.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2. 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3.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4.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5. 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6. 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8)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科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統籌范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基金結算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醫療保險的參保結算;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經辦及發放;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以及各項社保待遇的審核結付、社會化發放等。

I.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如下:
(一)制定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管理、技術和服務標准,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基金征繳和支出計劃建議方案,制定計劃考核評估體系,並組織實施。
(四)制定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申報、費用征繳、財務核算、權益記錄、稽核檢查、關系建立、終止和轉移、接續、待遇審核、支付等經辦規程與操作規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補充養老保險方案。
(五)承擔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指導各地編制社會保險基金年度報告。負責監測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參與制定中央財政社會保險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案。
(六)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管理社會保險基金。
(七)編制匯總全國社會保險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
(八)建立全國社會保險運行情況分析制度,指導各地開展運行分析。
(九)負責社會保險精算工作,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對社會保險基金中長期財務風險進行測算分析,建立年度精算報告制度。
(十)受部委託,負責全國社會保險統計數據的採集匯總、整理分析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執行統計報表制度和開展統計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險統計報表制度。
(十一)制定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業務需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業務指標體系。負責數據規范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社會保險數據整理、整合工作,組織全國聯網數據上報。建立數據分析應用體系,指導各地開展分析應用工作。參與金保工程總體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十二)制定社會保險稽核、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和信息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清理欠繳社會保險費計劃,並指導實施。
(十三)擬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檔案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開展社會保險咨詢和個人賬戶基金查詢服務工作。
(十四)擬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傷殘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葯店管理規范,制定考核評價體系,建立談判機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管理定點服務機構。
(十五)制定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規范,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地方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平台建設。
(十六)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崗位設置規范、工作人員任職資格標准、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范和內部自律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七)承辦社會保險經辦事務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中外社會保險協議的具體實施。
(十八)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主辦《中國社會保障》雜志。
(十九)承辦部里交辦的其他事項。

J. 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醫保結算中心職責

1.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城鎮職工聯網住院大額醫療救助醫療費的初步審核工作,進入大額救助人員名冊和醫療費用統計、數據資料傳遞工作;
3.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核實工作。 1.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3.負責全市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1.負責全市市級公務員全額墊付的住院醫療費、門診、門特費用的審核和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參保人員生育保險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3.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違反醫保規定所致病因的監督核實工作;
4.負責全市參保人員生育保險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5.負責異地就醫人員醫療費的審核工作。 1.負責全市工傷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審核、結算工作;
2.負責全市工傷保險聯網住院醫療費的調整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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