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如何合法設立代表處
據民政部官方網站查詢,該基金會尚未在民政部合法登記注冊。不知道該基金會是否在比如香港,其他地方登記的。
並且,基金會是資金的集合,在中國大陸的基金會都不可能有會員的。頂多有理事。
要注意,不要被一些所謂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欺騙了,因為如沒有合法在大陸登記或者設立代表處,個人的權利很難保護。
② 基金和基金會的區別
基金會是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的非營利性機構,它按照規定可分為公募基金會和私募基金會,它下面可以設立多個基金,比如以前紅十字會下面設立的「壹基金」,後來李連傑單獨在深圳成立「壹基金基金會」,屬國內第一家成立的民辦公募基金會;
基金按性質分兩種,1是投資型基金,2是捐贈基金,幼兒園發展基金屬「捐贈基金」;
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規定,民辦非單位(民辦幼兒園屬於這一類)接受捐贈,捐贈款項超過50萬可以成立基金,同時必須上報同級管理部門,並賬務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③ 辦事處是干什麼的
解釋 ① 指政府處理事務的一個部門或行政單位,前者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聯合國歐洲辦事處等,後者如中國各地的街道辦事處等。
② 辦理某種業務或提供服務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駐京辦事處,國泰航空上海辦事處等。指在某地的一個組織團體,並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門等的行政許可手續。經營項目和經營場所並不做固定要求,可靈活變化。如果稅務部門徵收稅收,也是按一般項目定額稅收或者個體戶進行徵收。
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的,也就不用報稅/交稅。辦事處是沒有公司的性質,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因此,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一般有兩種理解:
辦事處指政府處理事務的一個部門或行政單位,前者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聯合國歐洲辦事處等,後者如中國各地的街道辦事處等。 辦事處是辦理某種業務或提供服務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駐京辦事處,國泰航空上海辦事處等。外國企業在我國設立辦事處的三種情況一是辦事處作為固定業戶外出經營活動的辦事機構,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第二、三、四聯,連同運抵貨物或經營項目,一並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請報驗。銷售地稅務機關對其運抵的貨物應對照《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載明的其貨物進行查驗、核對。納稅人在批准有效期結束後,應向銷售地稅務機關進行報告。銷售地稅務機關查明銷售情況後,填明銷售經營情況的有關欄次,並將報驗聯留存。辦事處向銷售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並按月向銷售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最後由辦事處憑《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是辦事處作為常設分支機構向經營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在經營地申請領購發票,在經營地申報納稅,銷售收入全額計繳總機構。
三是辦事處作為獨立的核算機構,在經營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獨立處理全部涉稅及有關事宜。
④ 社會團體法人是否獨立法人
你好,社會團體法人是獨立法人。
社會團體法人是由法人或自然人組成,謀求公益事業、行業協調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協會、學會、研究會、基金會、聯誼會、促進會、商會等團體。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依該條例第3條的規定,社會團體分為須登記和免予登記兩種。免予登記的團體有三類,即「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並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團體」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經本單位批准成立、在本單位內部活動的團體」。其他須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其設立的法律要件是: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於50個;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有固定的住所;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有合法的資產和經費來源,全國性的社會團體有10萬元以上活動資金,地方性的社會團體和跨行政區域的社會團體有3萬元以上活動資金;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社會團體法人的共同特徵是不得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只能從事與團體章程或法律規定相應的事業。
⑤ 街道辦事處經所在地某區人民政府批准設立基金針基金會是否合法
1、基金會的成立不合法。依《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1條等法律、法規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規定審批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其業務范圍。本案中開展存貸業務的基金會屬於非銀行的金融機構,經某區人民政府批准即設立,顯然不合法。 2、借款合同無效。原因是:甲的主體不合格。 3、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無效。依《擔保法》第37條第(三)項之規定,學校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的教育設施不得用作抵押。本案中,以丙中學的50畝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合同的標的,顯然違反了《擔保法》第37條之規定,屬於無效抵押合同。 4、由於抵押合同無效,丙中學並不承擔抵押人的清償責任。而丙中學與乙公司屬於合同型聯營,依《民法通則》第53條之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本案中丙中學並不對另一聯營人乙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5、甲不能要求王某對乙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因為王某作為股東,僅以出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雖然王某對公司出資不實,但我國公司法律、法規僅規定了股東出資不實的行政、刑事責任,並未規定相應的對公司債權人的民事責任。 6、甲不能要求譚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道理同第五問。 7、甲不能要求法院直接查封丁公司的房產,因為乙丁兩個公司互為獨立法人,財產相互獨立,責任相互獨立,丁並非甲、乙之間訴訟的利害關系人。 8、法律保護甲的債權。依我國現行行政法律規定,企業之間非法拆借資金的,對貸款利息依法予以收繳,但借款人應返還貸款人的本金。所以,本案中甲貸給乙公司的200萬本金之債,是受法律保護的,乙公司應予以依法償還。
⑥ 中國人口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屬什麼性質
⑦ 獨立法人和事業單位法人有啥區別
1、存在的主要條件不同。企業法人以贏利為主要目的,事業單位法人以社會公益為主要目的,兼顧經濟效益。
2、登記管理的依據和機關不同。企業法人登記的依據是國務院頒布的《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公司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等。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依據是國務院頒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登記管理機關是機構編制管理機關。
獨立法人是相對於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創設的主體。相比較而言,我國的事業單位法人難以等同於國外法人中的哪一種,若從法人舉辦目的、舉辦主體、活動范圍等方面分析,事業單位法人類似於國外的公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
(7)基金會辦事處是獨立法人嗎擴展閱讀:
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設立,具備法人條件,經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成立的面向社會直接為國民經濟和社會提供服務,以社會公益為主要目的的社會組織。
⑧ 學校辦事處是干什麼的
學校辦事處主要是負責行政事務的,負責蓋章及與學生老師之間搭建橋梁,方便溝通。
辦事處指政府處理事務的一個部門或行政單位,前者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駐華辦事處,聯合國歐洲辦事處等,後者如中國各地的街道辦事處等。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的,也就不用報稅交稅。
辦事處是沒有公司性質的,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因此,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作為常設分支機構向經營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在經營地申請領購發票。
在經營地申報納稅,銷售收入全額計繳總機構。作為獨立的核算機構,在經營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主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獨立處理全部涉稅及有關事宜。
⑨ 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屬於什麼性質的單位
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於2008年6月8日正式成立。是由北京市紅十字會主管、經北京市民政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募基金組織。該基金會奉行「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以開展人道救助和公益活動,改善最易受損害群體的生存狀況及其發展環境為宗旨。主要工作范圍為資助社會福利、醫療救護,資助有利於紅十字事業發展的交流、獎勵、研究等相關公益活動。
該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組織募捐的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投資收益;政府資助或撥款;以及其它合法收入。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開展符合其宗旨的公益活動。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目前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主要實施的項目:少兒大病救助基金是為本市救助貧困家庭的大病患兒而設立的專項基金;腫瘤防治項目致力於改善腫瘤患者的生活質量,開展國際醫療技術合作和交流;全民健康烽火行動基金是為促進全民健康、提高全民健康素質事業發展的公益性基金;「共鑄中國心」基金是關注西部地區心腦血管患者健康的關愛行動。
基金會會標釋意: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統一標識,體現了紅十字基金會奉行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整體造型與中國國旗(五星紅旗)相似,暗喻紅十字基金會的「中國」特徵;中央大紅十字與半圍繞的四個小紅十字,象徵社會各界愛心的匯聚、紅十字基金的積累和紅十字精神的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