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失業保險金怎麼領取
失業後如何領失業保險金
問:被保險人失業後,需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問:失業人員應如何辦理登記,如何領取?
答:本市城鎮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系的證明、《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從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問: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什麼確定的?
答: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問:在哪些情況下,職工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一)累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二)辭職或自動離職的;(三)依照法律、法規或是人民政府的規定、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其他人員。
為切實提高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保障水平,南京市將於2007年4月1日起對本市戶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實行醫療補貼,這是南京市失業保險惠及失業人員的重大創新。
一、南京市在領失業人員現行享受醫療待遇情況
截止2007年2月,南京市失業保險金在領人數為2.24萬人。按照失業保險相關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享受兩方面的醫療待遇:一是門診醫療費待遇。此項費用以門診醫療包乾的形式與失業保險金一起發放,具體數額為其享受失業金標準的10%,在領失業人員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二是住院醫療補助金待遇,失業人員住院醫療前到戶籍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住院醫療備案手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住院醫療的,按規定可申請領取失業保險住院醫療補助金。其住院醫療補助金按其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內所發生的醫療費用50%核報,但最高不得超過其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的4倍。
二、新政策實施前後失業人員醫療待遇變化大
據南京市失業保險中心提供的情況,2002年以來,市失業保險中心共為2326名失業人員核報住院醫療補助金711.26萬元。據統計,失業人員在惡性腫瘤、尿毒症、腎移植三個病種方面花費的費用比較高,佔全市核報住院醫療補助金總額的25.1%。
按現行失業保險住院醫療政策,失業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僅為50%,失業人員患病特別是患重病後,個人負擔仍然很重,較高的自付醫療費用極易使失業人員因病致貧、因病致困。因此,適當提高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解決失業人員病有所醫、病有所保問題,始終被勞動保障部門擺在特別重要的位置。
此項惠民政策的實施完成了失業保險與醫療保險的銜接,大幅提高了在領失業人員醫療費用的享受標准,減輕了在領失業人員的生活負擔。一方面,在領失業人員不必再為了參加醫療保險而額外繳納費用,完全由失業保險基金來支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及大病統籌的費用;另一方面,在領失業人員可以完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核銷各種醫療費用,全面提高了在領失業人員醫療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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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南京市失業保險結算管理中心 周六上班么 是不是只有水西門大街一個點(我的戶口是掛靠在市人才的)
社保中心?(也就是你說的失業保險結算管理中心)實行的 都是一周五天工作制度。
朝九晚五 早上九點上班 下午五點下班
3. 南京市失業保險金如何辦理領取
南京市失業保險金領取:
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且有求職要求。
領取標准
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
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
領取期限
普通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滿10年的,每滿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年限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大齡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
對女性4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男性5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且參加失業保險滿15年,其中在本市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的本市戶籍失業人員,可按當地同期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費的1.3倍申請延長領取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領取材料
1、首次申領時,需提供:
(1)《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2)《市民卡》或《銀行卡》;
(3)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
(4)《失業人員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失業保險金審批表》。
2、再次申領時,需提供:
(1)《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
(2)發放失業保險金的《市民卡》或《銀行卡》;
(3)本人身份證和有效戶口本。
領取流程
在用人單位辦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且在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10日後到戶籍所在街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首次申領;領取期滿當月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站辦理再次申領手續。
領取地點
領取地點:戶籍所在街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領取時間:每月第二個工作日至25日期間的法定工作日。
4. 狀告南京市失業保險結算管理中心去哪個區法院
被告所在地法院。應該是建鄴區人民法院。
5. 南京失業金怎麼領取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5)南京市失業保險結算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第十八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第二十一條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並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助的辦法和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二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
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6. 南京市失業保險金如何辦理領取
需要單位先在你離職後7天內向社保局申請失業備案
單位辦理完離職後60天內,本人拿身份證、離職證明、社保卡到戶籍地的社保局辦理
如果是外地戶籍,就到單位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
7. 南京市失業保險怎麼計算
會根據你的繳費年限和年齡,綜合計算的
南京市:
南京市區目前失業保險金,市區最低702元,最高1320元。
什麼樣的情況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南京市失業保險結算管理中心日前下發通知,明確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且有求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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