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營利性組織和非盈利性組織的區別
非營利性組織和非盈利性組織的區別:
1、非盈利機構與非營利機構是截然不同的概念,「盈利」是指以利潤為目的。「非盈利」的含義並不是經濟學意義上的無利潤,更不是不講經營之意,而是一個用以界定組織性質的詞彙。非營利性組織是一類不以市場化的營利目的作為自己宗旨的組織。
2、在表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這個定義的時候。這個營字,比盈和贏都要准確。營,說的是一種目的,一種初衷,或者是一種運作方式。贏和盈說的都是結果。不是說,組織不賺錢就是非營利,而是說不以賺錢為目的才是非營利。
3、非營利組織是指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它的目標通常是支持或處理個人關心或者公眾關注的議題或事件。非營利組織所涉及的領域非常廣,包括藝術、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學術、環保等等。非營利組織的運作並不是為了產生利益,這一點通常被視為這類組織的主要特性。
4、非營利管理,以前只用於組織,但現在有的大型企業,特別是願意體現社會責任感,願意營造高尚企業文化的超大型企業,現在也在運用非營利管理的一些管理要點在工作,並且提升企業的社會地位,中國來講,最突出的就是海爾。
5、營利性組織:是要實現經營利潤的;而非營利性組織,一般從事公益性事業,是不實現利潤。因為盈利性組織,是搞生產、銷售等產業,他們的經營活動的目的是實現利潤,提高員工福利待遇的;而非盈利組織,是國家、企業、個人無償出資組織的機構,無償的給社會提供服務的。
(1)自發設立非盈利基金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3號)的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宗教活動場所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組織;
(二)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四)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六)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投入人是指除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其中:工作人員平均工資薪金水平不得超過上年度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均工資水平的兩倍,工作人員福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除當年新設立或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申請前年度的檢查結論為「合格」;
(九)對取得的應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 費用、損失應與免稅收入及其有關的成本、費用、損失分別核算。
Ⅱ 個人可以成立公益基金嗎,最少需要多少資金,需要怎麼做
基金會管理辦法
2005年08月30日
(國務院令【1988】18號 1988年9月27日發布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基金會的管理,以利於基金會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基金會,是指對國內外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基金會的活動宗旨是通過資金資助推進科學研究、文化教育、社會福利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發展。
由國家撥款建立的資助科學研究的基金會和其他各種專項基金管理組織,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建立基金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性質、宗旨和基金來源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二)有人民幣十萬元(或者有與十萬元人民幣等值的外匯)以上的注冊基金;
(三)有基金會章程、管理機構和必要的財務人員;
(四)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第四條 基金會可以向國內外熱心於其活動宗旨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募捐以籌集資金,但必須出於捐贈者的自願,嚴禁攤派。
第五條 基金會的領導成員,不得由現職的政府工作人員兼任。
基金會應當實行民主管理,建立嚴格的資金籌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帳目。
第六條 基金會的基金,應當用於資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動和事業,不得挪作他用。基金會不得經營管理企業。
第七條 基金會可以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利息,也可以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但購買某個企業的股票額不得超過該企業股票總額的20%。
第八條 基金會對接受資助者使用資助資金的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如果發現不按原定的協議使用資金,基金會有權減少、停止或者收回資助的資金。
第九條 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辦公費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開支。
第十條 國外捐贈給基金會的外匯,歸基金會所有,允許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國外捐贈給基金會的物資,免徵關稅,歸基金會所有;基金會有權將其作為資助,無償轉讓給與其宗旨有關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但不得出售。
第十一條 建立基金會,由其歸口管理的部門報經人民銀行審查批准,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發給許可證,具有法人資格後,方可進行業務活動。
全國性的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請登記注冊,並向國務院備案。地方性的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審查批准,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並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基金會改變名稱、合並或者撤銷,按照申請成立的程序辦理。
第十二條 基金會應當每年向人民銀行和民政部門報告財務收支和活動情況,接受人民銀行、民政部門的監督。
基金會的活動違反本辦法時,人民銀行有權給予停止支付、凍結資金責令整頓的處置,民政部門有權給予警告、吊銷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民政部負責實施,並可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Ⅲ 如何改進非盈利組織活動的實現方式
非營利組織一般是指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而從事商品生產、流通、提供服務的民間組織。
這類組織是由自然人、法人以其共的利益、情感、價值目標為紐帶,根據法律規定,而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為實現組織共同目標,以團體名義參加各類活動的機構。
常見的非營利組織主要有:社會團體、基金會、科研機構等;社會團體,在我國有兩個層面的,一個是官方層面的,如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這此社會組織是承載著一定的政府公共職能的,也基本上是由國家全額撥款運作的。還有一類是純粹民間自發的公民或法人共同組成的社團,比如說古董協會、書會協會、環保協會、登山協會等等,這類組織,基本上是由民間自發成立、自籌經費而運營的。基金會屬於財團組織,他以不同的社會事業目的設立,主要是為了籌集資金實現某種社會事業的發展,在我國也同樣有管辦和純民辦之分,前者如:扶貧基金會,後者如李連傑的「壹基金」(這里要提到壹金基是在掛靠在中國慈善基金會底下的,他沒獨立的資金運作及法人資格;全國的純民營基金基本都是這個現狀);科研機構在中國的情況更特殊,也不詳說了。
了解完上面這些,再來看非營利組織的價值:
因為非營利機構的產生,是以共同人群的共同發展原景為基礎成立的,他就自然而然的帶表著一種團體性的聲音和訴求,所以非營利組織的終的價值是:最大程度實現社會成員參與社會管理,促進社會運營效率的最高化。
由此可以看出,非營利組織對意義有:一是充實和提高社會公共服務的內容和水平;二是政府實現社會管理的必須手段;三是促進社會公平和效率;四是實現社會利益(如職業、行業)的協調和優化;五是促進社會公益事業、行業、技術的發展。
Ⅳ 如何建立一個非盈利組織或公益基金會,需要那些相關的手續的法律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1、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條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第十一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條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基金會的授權開展活動,不具有法人資格。
第十三條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Ⅳ 您好我想問一下,營利性基金和非營利性基金的區別
營利性基金是指專門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集合資產,對資產進行具有收益性投資,一般會有分紅。
非營利性基金是指由慈善機構等非營利機構建立的基金,主要用途不是獲取收益,而是通過投資理財等方式保值資產,用於專項的項目上,如:教育基金(用於建立希望學校)、XX病基金(用於幫助有需要的病人)等,這類型的基金不會分紅的。
Ⅵ 什麼是非盈利基金會,和普通基金會的區別
首先在名稱上有個直觀的區別。
1. 普通公司以PTE.LTD.結尾(哪怕公司名稱中含有基金或者基金會這種字眼,只要結尾是PTE.LTD.那它還是屬於普通公司)。
2. 非盈利基金會以FOUNDATION.LTD.結尾
其次公司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普通公司是股份制,非盈利基金會不含股份制,是公眾擔保類型。
我們眾所周知的比特幣、火幣、比原鏈這些大咖們注冊的都是非盈利基金會,可信度會更高。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我們做區塊鏈ico需要發幣的話,有些交易所需要法律意見書的,如果你注冊普通公司是無法做法律意見書的,只有非盈利基金會可以做相關法律意見書。
接!
Ⅶ 非營利的新加坡基金會如何做法律合規呢
(一)首先注冊新加坡基金會作為項目主體:
新加坡以其高度開放的態度和寬松的政策,鼓勵著區塊鏈行業在新加坡蓬勃發展,相比國內及亞洲明令禁止做ico,新加坡以其優勢的地理位置和中國語言文化的相通,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是你做ICO的不二之選。
以下簡單說一下,新加坡對虛擬貨幣開放的政策:選擇新加坡基金會做ico的優勢如何?
1.首先,新加坡對於區塊鏈項目一直都處於一個友好的態度;
2.其次,就目前新加坡市場來看,全球知名的區塊鏈項目基本都坐落在新加坡,這已經是已經相對成熟且知名度較高的市場,萊特幣、比原鏈、唯鏈等比較知名的區塊鏈平台都已經在新加坡成立基金會用於發行ico項目。
3.注冊新加坡基金會後期可以讓新加坡當地持牌律師出具相關的法律合規意見書。
如何注冊新加坡基金會?
注冊新加坡基金會的資料:
1.公司名稱:以有限公司LIMITED/LTD結尾,中間可以加FOUNDATION;
2.董事資料:年滿18周歲,無犯罪記錄,至少2名董事,其中一人為新加坡籍人或長期居住新加坡,另一位國籍沒有限制,提供注冊人身份證或護照拍照(掃描件);
3.注冊資本:默認1新幣;
4.注冊地址:新加坡本地地址。
5.經營范圍:軟體開發(咨詢)、信息技術服務、IT研究等類別。
注冊時間:新加坡注冊局(ACRA)對非盈利公眾基金會給出的官方注冊時間為10-25個工作日,一般注冊時間為20個工作日左右。
基於國內明令禁止的區塊鏈、ico項目政策,選擇在新加坡投資區塊鏈,除了可以合規注冊新加坡基金會公司以外,新加坡律師還可以出具法律意見書,利於區塊鏈從業者合法合規的上交易所發幣,所以投資區塊鏈選擇新加坡成了行業共識,所以在新加坡成立基金會做ICO是不二之選。
Ⅷ 如何建立一個非盈利組織或公益基金會,需要那些相關的手續的法律流程
建立非盈利組織或基金會,由其歸口管理的部門報經人民銀行審查批准,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發給許可證,具有法人資格後,方可進行業務活動。 全國性的非盈利組織或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請登記注冊,並向國務院備案。
地方性的非盈利組織或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審查批准,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並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8)自發設立非盈利基金管理擴展閱讀: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基金會是非營利性機構。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對基金會資產進行保值增值。但基金會管理條例同時要求,基金會用於公益事業的支出,不得低於當年收入(接受募捐、資本運營收入)的70%。
可以考慮將善款捐助給有關慈善基金會,如果善款額度有一定規模,就可以考慮在該慈善基金會中成立專項基金,就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流向進行決策。即使不設立專項基金,可以與該慈善基金會簽訂捐助協議,有權對資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
Ⅸ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1. 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基金產品的備案制度,基金募集完畢後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
2.
規定合格投資者制度,非公開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應達到規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資產規模,具備一定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
(1)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於 1000 萬元人民幣;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
3. 規定基金的投資運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內容主要由基金合同約定,以自律管理為主;
4.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禁止進行公開性的宣傳和推介;
5.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6.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達到規定條件的,經監管機構核准,可以從事公募集金管理業務。
其它要求可以具體查看證券投資基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