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的非公募慈善基金會變更業務范圍需要什麼樣的程序和資料
你可以咨詢你創立基金時的登記管理機關或者業務主管部門。一般是基金登記的所屬地的民政部門。
2. 基金會法人如何變更它的法人目的,變更它的終止
基金會成立:
1、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2、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3、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基金會變更:
申請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單位;分支(代表)機構的名稱、場所變更。
基金會注銷:
1、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
2、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3、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八、申請材料:
基金會成立:
1、成立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登記的文件
3、章程草案
4、住所使用權證明
5、驗資證明
6、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監事名單
7、基金會理事、監事備案表
8、《基金會法人登記申請表》、《基金會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基金會章程核准表》
基金會變更:
變更登記須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
(一)《基金會變更登記表》;
(二)理事會討論變更事項的會議紀要;
(三)原登記證書(正、副本)。
1.名稱變更:①《民間組織變更登記表》,同時在《民間組織變更登記表》變更理由一欄中聲明:原名稱基金會的債權債務轉入名稱變更後的基金會;②加蓋基金會印章的理事會審議通過名稱變更的會議紀要,③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2.住所變更:①《民間組織變更登記表》;②加蓋基金會印章的理事會審議通過住所變更的會議紀要;③新住所的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材料(使用面積、使用期限、地址、郵編及聯系電話)或房產證復印件;④《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3.類型變更:①《變更登記申請表》,同時在《變更登記申請表》變更理由一欄中聲明:原類型變更後的類型;②加蓋基金會印章的理事會審議通過類型變更的會議紀要,③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4.業務范圍:①《民間組織變更登記表》,同時在《變更登記申請表》變更理由一欄中聲明:原業務范圍變更後的業務范圍;②加蓋基金會印章的理事會審議通過業務范圍變更的會議紀要,③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變更:①《民間組織變更登記表》;②加蓋基金會印章的理事會審議通過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會議紀要;③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④《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6.原始基金數額變更:①《民間組織變更登記表》;②加蓋基金會印章的理事會審議通過原始基金數額變更的會議紀要;③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④《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7.業務主管單位變更:①《民間組織變更登記表》;②加蓋基金會印章的理事會審議通過業務主管單位變更的會議紀要;③原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的文件;④新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的文件。⑤《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變更登記表》;
(二)加蓋基金會印章的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會議紀要;
(三)《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正、副本。
基金會變更理事、監事、副理事長和秘書長的,需填寫《基金會理事、監事、負責人備案表》,並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備案。基金會修改章程,應當在履行內部程序之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於章程修改後的30日內將《基金會章程核准申請書》及修改後的章程草案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並書面通知基金會。對准予變更登記的基金會或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由登記管理機關換發新的登記證書,並向社會公告。
基金會注銷:
1、注銷登記申請書;
2、業務主管單位關於同意注銷登記的批復;
3、《基金會法人注銷申請表》;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基金會清算審計報告;
5、基金會清算報告書(清算小組成員簽字)。
3. 非公募公益基金會怎樣籌錢
主要靠少數私人捐款,比如蓋茨的基金會,主要就靠蓋茨和巴菲特的捐款。還有最近爆出會計貪、污的廖冰兄基金會,是拿廖冰兄夫婦的遺產設立的。當初壹基金雖然暫時能向公眾募款,但沒有自己的獨立賬戶和公章,只能使用中國紅十字會的。嚴格來說是不合法的,隨時可能被查辦。直到2010年12月3日正式批准以後才獲得合法身份。
4. 非公募基金會的現狀
目前國內的基金會分兩種,公募和非公募。
據民政部2010年3季度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共有基金會1977家,其中公募基金會接近1000家,這里包括各省的紅十字會。而非公募基金會因國家的鼓勵政策,從2004年第一家至今,已發展到900多家。
5. 個人如何成立非公募基金會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申請書;
●章程草案;
●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名稱及住所;
●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原始基金數額;
●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摘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非公募基金會的一般架構
基金會的一般架構由理事會,監事會和一般機構組成。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定的職權。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基金會應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6. 成立非公募基金會流程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申請書;
●章程草案;
●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名稱及住所;
●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原始基金數額;
●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摘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非公募基金會的一般架構
基金會的一般架構由理事會,監事會和一般機構組成。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定的職權。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基金會應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摘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一般機構主要包括投資管理部門和項目審批部門。以下是一個非公募基金會組織架構示例圖。
關於非公募基金會
國內非公募基金會的發展狀況
從1981年7月28日,我國第一個公益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成立開始,我國基金會已經走過了近30年的發展歷程。在我國基金會當中,大多數還是公募基金會,非公募基金會的發展起步較晚。非公募基金會歷史的開始,准確的說,應該是從2004年《基金會管理條例》條例發布之日起。隨著新《條例》的頒布,首次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這在國際上是一個創舉。由於成立非公募基金會門檻降低,客觀上達到了鼓勵民間力量積極參與成立非公募基金會的結果。隨著國家「001號」非公募基金會——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的正式成立,陸續有一些非公募基金會投入到了中國公益事業中。
自2004年6月實施《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來,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的迅速。2006年,全國基金會總數量為1144個,其中非公募基金會增至349個,2007年,據民政部最新公布的數據,全國基金會增至1369個,其中非公募基金會436家,非公募基金會的增幅遠遠超過公募基金會。其中地方性非公募基金會穩步上升,截至2007年上半年,廣東省從當初1家非公募基金會增至34家,上海的非公募基金會已接近其總量的一半,北京市的非公募基金會在2007年已經占據總數的75.6%。各種數字均已表明非公募基金會已成為公益事業的主力軍團。北京、天津、江蘇、甘肅、福建、海南等省市的非公募基金會數量已經超過公募基金會。
7. 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是主管單位注冊的,現在接受了捐贈我主管單位想把200萬元拿回
活動肯定是 有的,但是到時候你掏腰包的錢比他給你的要多得多。這些都是商家的促銷手段,不過倒是比沒有活動的時候稍微劃算一點不知道,你可以去他們官方網站看看
8. 非公募基金會有可能轉型成公募基金會嗎
目前沒有可能轉型
9. 企業非公募基金會要怎麼成立
當地民間組織網有詳細的成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