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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基金運營管理

發布時間:2021-12-04 03:32:19

⑴ 基金是什麼怎麼運作

基金指為興辦、維持或發展某種事業而儲備的資金或專門撥款。基金必須用於指定的用途,並單獨進行核算。廣泛的目的組成各種需求的基金。做為不同的投資基金,通常都有人專門打理並有相關的管理辦法。

運作基金的組織有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有國家或地方政府,如運作財政專項基金的政府部門;有公司法人,如設立了職工福利基金的公司;有非盈利機構或事業單位,如運作各種慈善基金的紅十字會。

(1)平行基金運營管理擴展閱讀:

國家機關設立的各種基金

1、鐵路建設基金:國務院規定的從鐵路貨物運輸費用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部分資金專款專用,保證鐵路建設不斷發展的資金。國家財政部《關於印發〈鐵路建設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1996) 371號)

2、三峽基金:為中國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在電價中徵收。

3、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國務院《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97]7號)

企業年金是根據企業年金募集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⑵ 劃重點!北京自貿區總體方案解讀:三大片區設在哪

9月21日,備受矚目的北京自貿區總體方案公布。這距離9月4日中國宣布支持北京設立以科技創新、服務業開放、數字經濟為主要特徵的自由貿易試驗區不足20天,而北京自貿區的設立意味著京津冀三地均已設立自貿試驗區。

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明確,自貿試驗區的實施范圍119.68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科技創新片區31.85平方公里,國際商務服務片區48.34平方公里(含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5.466平方公里),高端產業片區39.49平方公里。

在政策措施上,北京自貿區將支持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業發展的民營銀行,探索賦予中關村科創企業更多跨境金融選擇權;支持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設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系。

方案還指出,探索構建安全便利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制定信息技術安全、數據隱私保護、跨境數據流動等重點領域規則,探索建設國際信息產業和數字貿易港;鼓勵適度競爭,完善免稅店相關政策;鼓勵海外文物迴流,積極研究調整現行進口稅收政策,進一步給予支持;推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聯動發展,建設世界級航空樞紐。

自此次服貿會以來,北京接連出台多項擴大開放重磅措施,加之北京自貿區的加持,北京將迎來哪些機遇?上述政策措施將為北京帶來哪些具體的利好?新的三大片區可能設在哪裡?21記者帶您逐條研讀這份總體方案。

實施范圍三大片區設在哪?

自貿試驗區的實施范圍119.68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科技創新片區31.85平方公里,國際商務服務片區48.34平方公里(含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5.466平方公里),高端產業片區39.49平方公里。

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有關要求。

在功能劃分上,科技創新片區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與健康、科技服務等產業,打造數字經濟試驗區、全球創業投資中心、科技體制改革先行示範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重點發展數字貿易、文化貿易、商務會展、醫療健康、國際寄遞物流、跨境金融等產業,打造臨空經濟創新引領示範區;高端產業片區重點發展商務服務、國際金融、文化創意、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等產業,建設科技成果轉換承載地、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和國際高端功能機構集聚區。

解讀:與其他自貿區不同,北京自貿區的三大片區並未指定具體位置,但從功能定位及近期設立的北京數字貿易試驗區等內容可窺一二。

比如,北京數字貿易試驗區將立足中關村軟體園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朝陽金盞國際合作服務區、自貿區大興機場片區三大片區。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服務貿易研究所所長李俊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北京選擇上述三地作為立足點是因為它們各有自身優勢。其中,中關村軟體信息服務業發達,企業聚集度高;朝陽金盞地區接近使館區,在涉外服務貿易合作上潛力巨大;自貿區大興片區接近空港,對於跨境電商等業態有交通之便。他認為,數字貿易試驗區三個片區是北京的自主探索,而自貿區的授權來自國務院,不過前者在內容上可能與後者多有重疊之處。

21預測,自貿區的科技創新片區可能側重於中關村一帶,作為首批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之一,中關村軟體園集聚了網易、網路等726家國內外高科技企業。

國際商務服務片區可能側重於首都國際機場、天竺綜合保稅區、以及金盞國際合作服務區一帶,此處接近首都機場和第四使館區,北京市朝陽區副區長朱晟近日表示,此處將以服務貿易和數字貿易為核心,打造一個特殊監管區,形成對外開放新高地,北京第四使館區的所在地金盞地區,未來將成為第二個「三里屯」,未來金盞國際合作服務區將打造退稅免稅特色消費中心,鼓勵國際知名免稅品經營商開設免稅店。還將引進高水平國際學校,建立更加完備、語種更加齊全的國際教育體系。

高端產業片區可能側重於南城的大興機場、亦庄等地,比如,近日大興機場自貿片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未來將打造創新型全球數字貿易示範港、中國數字貿易引領基地,發展跨境電商、數字醫療、智慧物流等數字服務和數字貿易,在跨境金融服務、電子認證、在線消費者權益維護等領域,參與構建引領全球的跨境電商規則體系。

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業的民營銀行

方案指出,將擴大金融領域開放。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試點。允許區內銀行為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NRA賬戶)發放境外人民幣貸款,研究推進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渠道整合,研究推動境外投資者用一個NRA賬戶處理境內證券投資事宜。允許更多外資銀行獲得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支持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業發展的民營銀行。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展跨境金融服務,支持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跨境金融服務需求。推動重點行業跨境人民幣業務和外匯業務便利化。探索賦予中關村科創企業更多跨境金融選擇權,在宏觀審慎框架下自主決定跨境融資方式、金額和時機等,創新企業外債管理方式,逐步實現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非金融企業外債項下完全可兌換。支持依法合規地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境內外私募平行基金。便利符合條件的私募和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境外投資。支持跨國公司通過在境內設立符合條件的投資性公司,依法合規設立財務公司。開展區內企業外債一次性登記試點,不再逐筆登記。

解讀:近年來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持續下行,缺錢、融資難成為文創產業的常態,據CVSource投中數據顯示,2018年文化傳媒產業融資數量為616起,較2017年下降16%,2019年也延續著下行趨勢。

文創產業投資「寒冬」的背後,也有風投資金加速向業內獨角獸集中的跡象。互聯網影視、短視頻、知識付費、動漫二次元和教育體育等泛娛樂行業備受投資界關注。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業發展的民營銀行無疑是從金融領域加大文創產業發展的一項新的重要措施。

2019年,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北京全市規模以上文化產業實現收入近1.3萬億元,產業增加值佔北京地區GDP比重近10%,位居全國首位。而從整體口徑看,2016年北京全市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增加值3570.5億元,佔全市GDP比重達到14.3%。近年來北京市更是累計出台各類文化經濟政策83項,構築了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制度支撐。

在近日的服貿會上,北京出台「政策18條」(《關於加快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核心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推動實體項目在國家文創實驗區落地,推進CBD文化中心、國家文創實驗區國際文化中心建設,打造文化新地標;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影院、實體書店、公共閱讀空間;實施「百名文化菁英」計劃,連續五年每年引進認定100名「文化菁英」人才,在落戶創業、住房保障、醫療服務、子女教育等重點領域提供支持保障。

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

方案指出,將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圍繞支付清算、登記託管、徵信評級、資產交易、數據管理等環節,支持金融科技重大項目落地,支持藉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充分發揮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機製作用,在有利於服務實體經濟、風險可控、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穩妥開展金融科技創新。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確指出,支持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設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系,依託人民銀行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形成貿易金融區塊鏈標准體系,加強監管創新。建設金融科技應用場景試驗區,建立應用場景發布機制。

解讀:9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主管金融雜志《中國金融》第17期發表文章《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發展新機遇》稱,中國人民銀行2014年就開始了對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2017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式成立。截至2020年4月,央行已為數字貨幣及其相關內容提交22件、65件、43件專利申請,涵蓋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應用的全流程,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已完成技術儲備,具備了落地條件。

所謂數字貨幣就是數字化形態的現金。數字貨幣跟紙幣一樣,都有流通與支付職能,但同時具有可控匿名性、投融資功能。與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相比,數字貨幣在沒有聯網沒有信號的情況下也可以收付款。同時,在設備允許的情況下,收款方無故不能拒收數字貨幣。

近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方案提到: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而在近日的服貿會上,數字貨幣也成為一個高頻詞,比如9月6日,在2020中國國際金融年度論壇上,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殷勇表示,要發揮北京科技創新中心和國家金融管理中心的雙重優勢,突出數字經濟、數字金融、監管科技等重點,深入開展金融科技監管沙箱試點,利用冬奧會等場景,在數字貨幣等前沿領域先行先試,力爭取得引領性的突破。

而僅在前一日,通州區區長趙磊亦曾在2020全球財富管理論壇上亦談及數字貨幣。他指出,今年4月,北京市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以一號文件印發《關於在城市副中心打造國際財富管理中心的工作方案》,明確賦予副中心「全球財富聚集地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財富管理中心」的定位,並將在副中心試點新型金融牌照、法定數字貨幣、資管產品個稅遞延等27項財富管理前沿領域的改革任務。

業內分析稱,數字貨幣距離實際推出應該還有全面測試、試運行和正式運行三個階段。考慮到數字貨幣是下一代人民幣的全面數字化,影響程度深遠,因此央行應該會謹慎推出。針對數字貨幣的推出,央行透露的進展是: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針對何時正式推出,央行曾多次強調尚未有時間表。

探索建設國際信息產業和數字貿易港

方案指出,北京要增強數字貿易國際競爭力。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探索符合國情的數字貿易發展規則,加強跨境數據保護規制合作,促進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的國際互認。探索制定信息技術安全、數據隱私保護、跨境數據流動等重點領域規則。探索創制數據確權、數據資產、數據服務等交易標准及數據交易流通的定價、結算、質量認證等服務體系,規范交易行為。探索開展數字貿易統計監測。

同時,鼓勵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構建安全便利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應用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系統規范跨境貿易、法律合規、技術標準的實施,保障跨境貿易多邊合作的無紙化、動態化、標准化。依託區塊鏈技術應用,整合高精尖製造業企業信息和信用數據,打造高效便捷的通關模式。探索建立允許相關機構在可控范圍內對新產品、新業務進行測試的監管機制。

此外,探索建設國際信息產業和數字貿易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軟體實名認證、數據產地標簽識別、數據產品進出口等方面先行先試。建設數字版權交易平台,帶動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融資業務發展。對軟體和互聯網服務貿易進行高效、便利的數字進出口檢驗。積極探索針對企業的數據保護能力的第三方認證機制。探索建立適應海外客戶需求的網站備案制度。

解讀:國務院近日批復的《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要求,立足中關村軟體園,推動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等的國際互認,試點數據跨境流動,建設國際信息產業和數字貿易港。

這一方案還透露,北京將向外資開放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吸引海外電信運營商通過設立合資公司,為在京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支持開展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和自動駕駛地圖應用,建設京滬車聯網公路。探索建立適應海外客戶需求的網站備案制度。

數據跨境流動方面,北京市將針對數字服務貿易中商業存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等形態涉及的數據跨境流動、數據保護能力認證等內容,研究推進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試點工作。

李俊介紹,數據的跨境流動是必然趨勢,然而關於數據跨境流動的監管在全球都尚未成型,這需要考慮國家安全、個人隱私等諸多因素,對數據做分級分類管理,北京作為數字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率先探索數據跨境流動有望為世界提供一個「中國方案」。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新公布的《北京市促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行動綱要(2020-2022年)》,到2022年,北京市數字經濟增加值將佔地區GDP比重達到55%,目前北京數字經濟佔全市GDP比重超過了50%。

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仲澤宇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指出,北京發展以數字經濟為代表的服務貿易條件堪稱得天獨厚。首先,北京有全國最密集的科研院所和高素質人才,創新氛圍濃厚;其次,以中關村為代表的科技類企業在北京高度集聚,新業態、新經濟發展活躍;其三,北京金融、醫療、文化等服務業發達;其四,作為國際交往中心,北京有著大量的自然人流動,這為跨境服務貿易提供了便利。

完善免稅店相關政策,調整海外文物迴流關稅

方案指出,要助力國際交往中心建設。著眼於服務國家總體外交,持續提升重大國事活動服務保障能力。鼓勵國際組織集聚。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集中開展本外幣資金餘缺調劑和歸集業務,對跨境資金流動實行雙向宏觀審慎管理。探索消費、預辦登機一體化試點。鼓勵適度競爭,完善免稅店相關政策。

方案表示,將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周邊打造功能完善的組團式會展綜合體。提升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規格和能級,將其打造成為國際服務貿易主平台。推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聯動發展,建設世界級航空樞紐。

此外,要滿足高品質文化消費需求。打造國際影視動漫版權貿易平台,探索開展文化知識產權保險業務,開展寶玉石交易業務,做強「一帶一路」文化展示交易館。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開展面向全球的文化藝術品(非文物)展示、拍賣、交易業務。鼓勵海外文物迴流,積極研究調整現行進口稅收政策,進一步給予支持。探索創新綜合保稅區內國際高端藝術展品擔保監管模式。

解讀:國務院近日批復的《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要求,支持王府井步行街在營造國際化消費環境和優質營商環境、打造國際化消費區域等方面先行先試。優化市內免稅店布局,統籌協調在機場隔離區內為市內免稅店設置離境提貨點,落實免稅店相關政策。

9月18日,在王府井集團召開的「65周年媒體溝通會」上,王府井集團董事長杜寶祥透露,公司計劃在北京環球度假區開設集免稅、奧萊、購物中心為一體的商業綜合體,杜寶祥透露,目前公司正在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推動機場免稅店落地,具體開店位置在磋商當中。其北京市內免稅店也在布局中。

上述工作方案還指出,將推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聯動發展。探索飛機維修企業航空器材包修轉包修理業務口岸便利化措施,支持企業提升國際航空器材維修市場競爭力。鼓勵中外航空公司運營國際航線,允許外國航空公司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兩場」運營。建設國際航空貨運體系,制定促進北京航空貨運發展政策,支持擴大貨運航權。優化完善貨運基礎設施設備,鼓勵航空公司在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投放貨運機隊。完善航空口岸功能,提升高端物流能力,擴展整車、平行進口汽車等進口功能。

降低文物進口環節稅率,有利於海外文物的迴流。國家文物局去年底明確表示,將適時爭取進一步降低文物進口環節稅率,進一步推動降低100年以內文物關稅,並適時推動降低文物進口環節行郵稅與增值稅率。稅收政策的數次調整,降低了文物藝術品進口稅負,有利於鼓勵個人和企業攜帶文物進境收藏、展示和交易。

近年我國已經多次對進口環節稅率進行調整。在行郵稅方面,2018年以來兩次下調稅率,郵票、藝術品、收藏品稅率即從25%降至20%。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率也連續下調,油畫、粉畫及其他手繪畫原件,雕版畫、印製畫、石印畫原件,各種材料的雕塑原件,關稅稅率從12%降至1%,文物進口環節增值稅標准稅率從16%降為13%。

⑶ 平行基金 什麼是平行基金

平行基金是指境內外同時設立兩只私募基金,委託同一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尋找到項目時兩只基金同時進行投資,一般是各占投資額的50%。

平行基金的投資策略優勢:
1)備選功能。若境內基金要法律上無法完成外匯結匯,則由境外基金直接向境內項目進行投資。2)資金調配功能。若境內基金缺乏資金,可約定由境外基金多出資金,反之亦然。
3)轉換功能。若境內或境外法律環境發生變化,可全部轉由法律環境更為優越的基金進行投資。4)策略配置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稅收、法律等環境的變化,根據最有利於投資者的原則,決定由哪一隻基金進行投資。

平行基金的潛在益處:
平行基金規避資金流動限制,由於在資本項下的人民幣結算受到的限制,這個結構試圖使中國的資金流動限制帶來的困難最小化。這種方式尋求最大程度地減少外國投資者境內投資和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所適用的外匯管製法規所要求的審批。

⑷ 中農高科(湖北)科技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中農基金是由中國農業科學院發起,於2011年7月正式設立,以「推動資本,服務農業」為使命,專注於農業項目的產業投資基金。基金首批規模15億元人民幣,截止目前己累計完成投資額超過30億元,取得良好收益的同時受到業內廣泛好評,分別榮膺"中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50強",「2013年度中國現代農業產業最活躍投資機構TOP10」等稱號。依託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優勢整合好項目,分別在北京、湖北、廣東、浙江、四川、福建等地設立平行基金,投資於地方擬上市優質企業,支持地方農業及其他領域的產業發展。
中農(湖北)基金作為湖北省首支農業產業基金(湖北省內目前僅有的兩只獲省政府批準的產業基金之一),受到了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關注和大力支持。基金擬投資湖北省內及周邊地區農業領域高成長企業及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通過在境內外上市、並購、分紅或股權回購等多種方式退出,實現基金投資人的權益增值。本基金募集之前,中農高科管理團隊已經投資了7家企業並為湖北基金確定了一批具有高成長性和行業優勢的目標投資企業。中農科(湖北)產業投資基金總規模30億元人民幣,首期規模5億元人民幣,並已建立了幫助被投資企業增值,服務並最終實現上市的戰略合作網路。
法定代表人:韓朝豫
成立日期:2012-07-19
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湖北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106052005022M
經營狀態:存續(在營、開業、在冊)
所屬行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人員規模:100-499人
企業地址:武昌區中南路99號武漢保利文化廣場13層1室
經營范圍:管理或受託管理股權及相關金融產品投資管理並從事相關咨詢服務業務。(上述范圍中國家有專項規定需經審批的項目經審批後或憑有效許可證方可經營)

⑸ 投顧執業資格符合新規私募基金高管資格嗎

一、《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簡析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內部控制指引》」)分為五章三十三條,主要從私募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目標與原則、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及內部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進行自律管理,構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的自律監管框架。

(一)目標與原則

《內部控制指引》第四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總體目標是:(一)保證遵守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二)防範經營風險,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三)保障私募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四)確保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目前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不設行政審批,整個私募投資的業態也尚處於監管未成體系的階段,有鑒於此,基金業協會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以自律的形式形成符合目標的內控制度並運行,核心還是信息披露和募集行為,後續發布的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助於內控制度的進一步落地。

(二)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

《內部控制指引》第六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下列要素:(一)內部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治理結構、組織結構、人力資源政策和員工道德素質等,內部環境是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二)風險評估: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三)控制活動: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之內。(四)信息與溝通:及時、准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信息,確保信息在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五)內部監督:對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情況進行周期性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或因業務變化導致內控需求有變化的,應當及時加以改進、更新。

第七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牢固樹立合法合規經營的理念和風險控制優先的意識,培養從業人員的合規與風險意識,營造合規經營的制度文化環境,保證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

該等條款從企業文化、合規理念、風控優先、信息溝通等角度對內控的健全和有效提出了要求,總體說來較為原則,但也有以下較為實質性的的條款:

如第八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遵循專業化運營原則,主營業務清晰,不得兼營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或存在利益沖突的其他業務。

這是否意味著管理人目前流行的跟投基金投資的項目將受到限制?畢竟如果將管理人的主營業務界定為管理基金,那麼直投便不是其主營業務,這有待於後續實踐中基金業協會的進一步態度。

第九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健全治理結構,防範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工作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具備至少2名高級管理人員。

根據第第十二條的規定,這2名高管人員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設置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將風控提到一個較高的高度。

到底什麼才屬於合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呢?後續出台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的規定做了區分,即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擬通過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三)控制活動的具體要求

《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四條至第二十四條從業務流程式控制制、授權控制、募集控制、財產分離、防範利益沖突、投資控制、託管控制、外包控制、信息系統控制和會計系統控制等具體方面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了規范。其中較為實質的條款包括:

第十七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募集的,應當委託獲得中國證監會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募集私募基金,並制定募集機構遴選制度,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確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者募集以及不變相進行公募。

這意味著如果人委託募集的,受託人必須具有相應的銷售資格,進一步規范募集行為,這在後續發布的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中應該會有進一步的體現。

第十九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防範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間的利益輸送和利益沖突,公平對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護投資者利益。

同一個基金管理人管理數支基金的現象較為常見,《內部控制指引》進一步明確要求管理人的公平對待原則,防止利益輸送。

第二十一條規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私募基金託管人遴選制度,切實保障資金安全。
今後,私募基金由銀行等託管人託管將成為常態,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資金的使用。

(四)制度制定和上傳

《內部控制指引》第二十九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並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及上傳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指引》發布後,預測將會有大量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律師起草、修訂、規范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滿足監管要求。

二、《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簡析

《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分為七章三十一條,主要從信息披露的主體和對象、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方式、各種期間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事務管理、信息披露的自律管理等方面進行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和披露方式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具有信息披露義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同一私募基金存在多個信息披露義務人時,應在相關協議中約定信息披露相關事項和責任義務。

信息披露義務人委託第三方機構代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義務人法定應承擔的信息披露義務。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也就是說,信息披露的主要義務人還是基金管理人,但如存在託管人的,託管人也是義務人,且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得通過約定免除其法定的披露義務。

關於披露的方式,根據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信息;投資者可以登錄相關平台查詢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過往業績以及私募基金運行情況將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的數據為准。

即信息披露義務人可以採取信件、傳真、電子郵件、官方網站或第三方服務機構登錄查詢等非公開披露的方式向投資者進行披露,並應通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報送信息。但一定要保持其信息披露的「非公開性」,即不得公開披露或者變相公開披露。就披露的具體要求應有基金合同約定,即十五條規定:基金合同中應當明確信息披露義務人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的內容、披露頻度、披露方式、披露責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項。

但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起草說明,本辦法規定投資者可以登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進行信息查詢。投資者登錄平台後只能夠查詢到其購買的基金產品的相關信息,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會負責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的建設和維護,並保護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資者的商業秘密。由於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目前正在建設之中,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的具體實施安排,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另行通知。

(二)信息披露內容

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向投資者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基金合同;(二)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文件;(三)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如有);(四)基金的投資情況;(五)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六)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情況;(七)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安排;(八)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十)中國證監會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禁止行為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為:(一)公開披露或者變相公開披露;(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三)對投資業績進行預測;(四)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五)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六)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七)採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八)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私募與公募畢竟不同,不僅披露頻次、內容有差別,同時,私募也不得公開披露。另外,對業績進行預測以及使用極限詞語宣傳是私募宣傳中比較常見的現象,目前,新《廣告法》對此也進行了禁止性規定。

(四)不同期間的信息披露

1、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了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內容,即應當在宣傳推介材料(如招募說明書)中向投資者披露如下信息:(一)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稱、基金架構(是否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類型、基金注冊地(如有)、基金募集規模、最低認繳出資額、基金運作方式(封閉式、開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續期限、基金聯系人和聯系信息、基金託管人(如有);(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主要經營地址、成立時間、組織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情況;(三)基金的投資信息: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方向、業績比較基準(如有)、風險收益特徵等;(四)基金的募集期限:應載明基金首輪交割日以及最後交割日事項(如有);(五)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價模式;(六)基金合同的主要條款:出資方式、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管理費標准及計提方式、基金費用承擔方式、基金業務報告和財務報告提交制度等;(七)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安排;(八)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誠信情況說明;(九)其他事項。

2、基金運行期間的信息披露

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私募基金運行期間分為季度披露和年度披露,即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主要財務指標以及投資組合情況等信息。單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規模金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應當持續在每月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信息。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4個月以內向投資者披露以下信息:(一)報告期末基金凈值和基金份額總額;(二)基金的財務情況;(三)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和運用杠桿情況;(四)投資者賬戶信息,包括實繳出資額、未繳出資額以及報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額總額等;(五)投資收益分配和損失承擔情況;(六)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包括計提基準、計提方式和支付方式;(七)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信息。

3、臨時性信息披露

除季度披露(規模大的還包括月度披露)、年度披露外,《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也規定了臨時性披露制度,即根據第十八條的規定,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投資者披露:(一)基金名稱、注冊地址、組織形式發生變更的;(二)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發生重大變化的;(三)變更基金管理人或託管人的;(四)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五)觸及基金止損線或預警線的;(六)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發生變化的;(七)基金收益分配事項發生變更的;(八)基金觸發巨額贖回的;(九)基金存續期變更或展期的;(十)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的;(十一)發生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十二)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正在接受監管部門或自律管理部門調查的;(十三)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十四)基金合同約定的影響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其他

此外,《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還對信息披露事務的管理、自律性要求、罰則等進行了具體的規定。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並不是一刀切,其規定並不是完全適用於所有類型的私募基金。即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起草說明,由於證券類私募基金與股權或其他類私募基金在流動性、估值、認購贖回等方面存在差異,辦法對二者披露的內容和頻度也有一定區分。辦法中有關信息披露內容有些可能對於股權或其他類型私募基金來說確不適用的,此種情況下可以參照適用。中國基金業協會也會根據不同類型私募基金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披露內容和格式指引,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參照使用。

三、登記事項公告簡析

《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登記事項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加強信息報送、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高管人員資質要求(見本文第一部分)等四個方面加強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相關事項,主要內容如下:

(一)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

根據《登記事項公告》的規定,為了防止「招搖撞騙」,基金業協會此前發放的紙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電子證明不再作為辦理相關業務的證明文件。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以通過協會官方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最新情況,以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匯」手機APP客戶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實時基本情況為准。社會公眾和投資者可通過上述兩個官方渠道查詢相關信息。

(二)「光桿司令」將被禁止

根據《登記事項公告》的規定,對於沒有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分類處理,具體如下: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2、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被注銷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實業務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機構,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以在官方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該申請機構再次辦結登記手續。

(三)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要求

《登記事項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1、自《登記事項公告》發布之日起,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應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
(http://gs.amac.org.cn)對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正常機構公示狀態。

2、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不予登記。

(四)提交法律意見書的要求

這是本次最重磅的要求,看來律所的生意來了,即《登記事項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部分重大事項變更,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中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具體適用如下:

1、自《登記事項公告》發布之日起,新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機構,需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作為必備申請材料。對於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請但尚未辦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機構,應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2、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私募基金產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即「光桿司令」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首次申報基金產品時必須補交法律意見書。

3、已登記且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國基金業協會將視具體情形要求其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雙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一定需要補交法律意見書。

4、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

關於法律意見書的具體要求和格式,協會發布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根據該指引,該法律意見書也屬於《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規定的范圍,必須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對本指引規定的內容發表明確的法律意見,製作工作底稿並留存,獨立、客觀、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見書》,保證《法律意見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法律意見書》應當由兩名執業律師簽名,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並簽署日期。用於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法律意見書》的簽署日期應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之日前的一個月內。《法律意見書》報送後,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私募登記申請材料;若確需補充或更正,經中國基金業協會同意,應由原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另行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需要律師發表法律意見的事項包括:(一)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二)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所記載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屬性密切相關字樣;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是否含有「私募」相關字樣。(三)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四)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五)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請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冊信息,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申請機構的控制關系,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機構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六)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請說明情況及其子公司、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七)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八)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經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包括(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九)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十)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上海契石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十一)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申請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在資本市場誠信資料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十二)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十三)申請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十四)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此外,對於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申請變更控股股東、變更實際控制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需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的相關事項逐項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的要求參見上述《法律意見書》的相關要求。

從前述需要律師發表法律意見的事項來看,相當繁雜,從管理人的主體資格、人員、內控、風險等各個層面都提出了要求律師出具意見的要求。

《內部控制指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登記事項公告》這三大招出台後,可以預見的是,基金業協會將會全面修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並頒布私募基金募集、基金合同內容與必備條款、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投資顧問服務、託管、外包等系列行業行為管理辦法和指引,不斷完善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的規則體制,營造規范、誠信、創新的私募行業發展環境。

⑹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22項說明 私募「保殼」誤區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22項說明
昨日(2月2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系統中開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板塊,此板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上傳《法律意見書》的同時,填寫22項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況說明,列印出後由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兩名律師簽字,加蓋律所公章,簽署日期後上傳到登記備案系統!
以下為小龍蝦整理的完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系統22項重要情況說明:

1.關於已備案的私募管理人經營范圍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的問題解答(七)》和《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專業化經營原則相關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經營范圍僅應當包含:「投資管理」、「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咨詢」或「私募基金投資業務」等相關字樣。
其中,「投資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普遍適用於私募證券和私募股權基金,「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咨詢」只是用於私募股權基金。
這個問題不僅僅影響到後續發行產品。同時,還影響律所出具《法律意見書》時的觀點判斷。
2. 關於年度審計報告
由於部分私募機構缺少專業的財會人員、代理記賬公司瀆職等原因,導致內部財務帳目混亂,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無法順利進行年審工作。建議私募機構盡快尋找專業的理賬公司梳理清楚賬目,否則可能影響出具審計報告的時間。
3.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基金從業資格相關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及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2015]112號),符合相關考試成績認可規定情形的,可視為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四)中國基金業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擬通過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相關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情況,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高管人員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及其他重大事項變更申請。
接下來為樹友們送上最全攻略「保殼+考證+信批+法律意見書」,直上青雲拿下私募新規!
希望能助力私募小夥伴在新規大道上越走越好!
「保殼」攻略
說起「保殼」,最近券商忙著給私募發產品,大抵就是這回事。小夥伴們請先對號入座,看有沒有需要,再決定是否需要參看此攻略。
步驟一:自查你的公司是否需要保殼?
剛成立私募公司,拿到協會備案的私募小夥伴,需要仔細看三個時間,以確定自己是否需要馬上去發個產品、備案登記到協會系統裡面。
(1)2016年2月5日後新登記成為私募管理人的,需在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備案私募產品;
(2)截至2月5日,登記滿12個月的,需在5月1日前備案產品;
(3)截至2月5日,登記不滿12個月的,需在8月1日前備案產品。
未做到以上情形者,協會將注銷其私募管理人登記。
意思就是最早一批5月1日、8月1日,還有後面的6個月之內,私募必須要有至少1隻產品備案登記在協會系統裡面,自主發行、投資顧問類型的都可以。(從以往備案的情形來理解,投顧的也可以,嗯,應該是如此的。)
這時,找券商、期貨資管等渠道都是可以的,先去發個產品。
步驟二:高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私募小夥伴急急忙忙去券商那發了一隻產品,然後該怎麼玩?高管都先去報名協會3、4月的從業資格考試吧。在協會首頁-從業人員管理-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可以選擇預約考試或4月全國統考。
(具體辦理步驟參考《基金從業資格「考證」攻略》)
步驟三:辦理法律意見書
再看看自己手上有木有法律意見書吧,備案產品時用得上。
協會有一條說,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產品的私募,應當在首次申請備案產品之前補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
怎麼辦法律意見書,現在出去問個有經辦證券業務的律所,律師基本上都會比較熱情地問你,但是價格從幾千到幾十萬差距很大,小夥伴需要仔細甄別。基金君打探了一圈,基本上5萬左右的還算靠譜,10萬的規格有點高,可能是豪華版。
(具體辦理步驟參考《法律意見書攻略》)
步驟四:私募要及時報送信息
不是光辦完上面幾個大項就萬事大吉,私募小夥伴還要注意定點、及時報送信息,否則在備案產品等多個方面都會受阻。
協會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及時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等信息報送義務。
如果沒有及時披露信息,會怎麼樣?該怎麼辦?
(1)在私募完成整改之前,協會將暫停受理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
(2)累計達2次的,協會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對外公示。異常機構公示,即使整改完畢,至少6個月後才能恢復;
(3)私募違反《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協會將暫停受理私募產品備案申請,還要列入異常機構名單,並對外公示。新申請私募登記的機構被列入名單的,協會將不予登記。
步驟五:私募要提交年度財務報告
財務狀況也需要進行匯報,會計事務所一般有財務報告的內容,相對容易。
協會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如果沒有及時提交年度財務報告,會怎麼樣?該怎麼辦?
(1)在私募完成整改之前,協會將暫停受理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同時列入異常機構對外公示,直到整改後至少6個月才能恢復;
(2)新申請私募登記的機構成立滿一年但未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的,協會將不予登記。
法律意見書攻略
步驟一:先來看看哪幾類私募需要提交《法律意見書》,以便對號入座。
(1)新申請私募管理人的,需通過登記備案系統提交,作為必備申請材料;
(2)已登記但沒備案產品的,應在首次申請備案產品前按照要求補提;
(3)已登記且備案產品的,協會將視具體情形要求其補提;(還有寬限)
(4)已登記的私募申請變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協會認定的其他事項的,應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專項法律意見書》。(這個有點不一樣,公司有變化的私募要注意)
步驟二:《法律意見書》是個什麼東東,可以先自查一下。
是什麼?法律意見書對申請機構的登記申請材料、工商登記情況、專業化經營情況、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及分支機構情況、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外包情況、合法合規情況、高管人員資質情況等逐項發表結論性意見。
具體來說,包含十四項,律師小夥伴會逐一幫助私募進行盡職調查。
(1)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
(2)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所記載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屬性密切相關字樣;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是否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3)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范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沖突的業務、是否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
(4)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
(5)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請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冊信息,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申請機構的控制關系,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機構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
(6)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請說明情況及其子公司、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7)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
(8)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經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包括(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范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
(9)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
(10)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11)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申請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在資本市場誠信資料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
(12)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
(13)申請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
(14)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步驟三:如何配合律師工作,辦理《法律意見書》?
律師小夥伴當然是很精通業務的,但私募小夥伴也要配合工作。
1.盡職調查。2.積極整改,以求合規。3. 督促管理規范經營。4. 由兩名執業律師簽名,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並簽署日期。5.提交給協會。
有幾個注意點:
1. 用於登記的《法律意見書》的簽署日期應在私募管理人提交登記申請之日前的一個月內;
2.報送後,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私募登記申請材料;若確需補充或更正,經協會同意,由原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另行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
步驟四:協會公示
中國基金業協會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公示信息中列明出具《法律意見書》的經辦執業律師信息及律師事務所名稱。
(公示,監管手段,以求監督律師、私募管理人,盡職做好法律意見書。)
基金從業資格「考證」攻略
步驟一:自查是否需要去協會報名考證?
(1)從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私募,其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從事非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私募,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3)注意: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
步驟二:高管如何能夠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其實作為高管,還是都在3、4月報名考個證吧。
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1)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包括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2)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3)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4)協會資格認定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點:符合(2)或(3)的私募,仍需要通過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才能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步驟三:以前考過的私募如何維持基金從業資格?
以前拿到資格的小夥伴也並非高枕無憂。
協會規定,已取得的高管人員,應當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其基金從業資格。
步驟四:拿到資格後怎麼用?
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相關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情況,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提交高管人員資格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完成整改。
信息披露攻略
私募作為備案、保殼工作後,作為一個機構,要穩定運行,還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具體規則來說,分為披露平台、內容、時間、規則等多個大項,在這里用Q/A的形式幫小夥伴們解答。
一、信息披露的平台
Q1:私募做信息披露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A1:私募基金管理人除了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向投資者進行披露之外,還應當按照協會的規定通過指定的私募基金披露備份平台報送相關信息。
Q2:投資人如何查閱這些披露的信息?
A2:投資者可以登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平台進行信息查詢。
私募過往業績以及基金運行情況將以私募向備份平台報送的數據為准。
二、信息披露的內容
Q3:一般私募基金需要披露的內容包含哪些?
A3:總共有10項,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宣傳推介文件,基金銷售協議中的主要權利義務條款(如有),基金的投資情況,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基金的投資收益分配情況,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安排,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證監會及協會規定的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Q4:私募產品在募集時需要注意披露哪些信息?
A4:包括9大事項:(1)基金的基本信息,包括基金名稱、基金架構(是否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類型、基金注冊地(如有)、基金募集規模、最低認繳出資額、基金運作方式(封閉式、開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續期限、基金聯系人和聯系信息、基金託管人(如有);(2)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主要經營地址、成立時間、組織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登記備案情況;(3)基金的投資信息: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策略、投資方向、業績比較基準(如有)、風險收益特徵等;(4)基金的募集期限:應載明基金首輪交割日以及最後交割日事項(如有);(5)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價模式;六是基金合同的主要條款:(6)出資方式、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方式、管理費標准及計提方式、基金費用承擔方式、基金業務報告和財務報告提交制度等;(7)基金的申購與贖回安排;(8)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誠信情況說明;(9)其他事項。
Q5:私募產品在運行期間需要披露哪些信息?
A5:私募需要在每年4月結束前向投資者披露7大內容:(1)報告期末基金凈值和基金份額總額;(2)基金的財務情況;(3) 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和運用杠桿情況;(4) 投資者賬戶信息,包括實繳出資額、未繳出資額以及報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額總額等;(5) 投資收益分配和損失承擔情況;(6) 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包括計提基準、計提方式和支付方式;(7) 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信息。
Q6:私募產品發生哪些重大情況時需要向投資者披露?
A6:有14種情況都屬於重大事項,需要披露,包括(1)基金名稱、注冊地址、組織形式發生變更的;(2)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發生重大變化的;(3)變更基金管理人或託管人的;(4)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5)觸及基金止損線或預警線的;(6)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發生變化的;(7)基金收益分配事項發生變更的;(8)基金觸發巨額贖回的;(9)基金存續期變更或展期的;(10)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的;(11)發生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的;(12)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正在接受監管部門或自律管理部門調查的;(13)涉及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重大訴訟、仲裁;(14)基金合同約定的影響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信息披露的時間
Q7:私募產品在運行期間的披露頻率和時間要求?
A7:至少要進行季度披露,私募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主要財務指標以及投資組合情況等信息。同時,年報披露的時間是在每年結束之日起6個月以內。
Q8:規模大的私募產品披露時間有更高要求嗎?
A8:需要實行月度披露制度,單只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規模金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應當持續在每月結束後5個工作日以內向投資者披露基金凈值信息。
四、信息披露的禁止行為
Q9:私募產品披露信息有哪些行為是不允許的?
A9:私募披露信息時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公開披露或者變相公開披露;(2)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3)對投資業績進行預測;(4)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5)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6)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7)採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8) 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梧桐樹下V

私募「保殼」誤區有哪些?基金業協會最新解讀六大熱點
中國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基金的規范舉措,一時間攪動市場。私募忙保殼,券商、律所等則紛紛推出私募保殼服務手冊,保殼指南,比拼各種一站式服務。
就2月5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中國基金業協會負責人再度強調了市場上存在的問題,券商中國記者從中歸納了行業最為關注的五大熱點問題。
第一熱點,是否暫停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工作?基金業協會就此表示,仍繼續依法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機構正常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手續,登記流程、登記時限均保持不變。
第二熱點,強調私募登記和備案只是自律管理的第一步,絕不是「一備了之」。
第三熱點,就所謂「保殼」、「賣殼」等一條龍服務,基金業協會強調,無論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還是券商、律所和會所,各方都應審慎選擇業務合作對象,審慎評估合作對象的資質以及業務開展中的合規風險、法律風險、代理人道德風險以及其他可能給投資者帶來的潛在風險,避免一哄而上,盲目發展業務。
第四熱點,細化和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法律意見書》,同對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資質做出要求。
第五熱點,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協會暫不辦理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以及已登記且尚未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顧問管理型基金作為其管理的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備案申請。
第六熱點,如何報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若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面授或者遠程學習形式的後續培訓,並按要求接受中國基金業協會的從業資格管理。

⑺ 如何判斷是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還是有限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肯定沒得說,要到基金業協會備案登記。但是如何判斷一個有限合夥企業到底是單純的企業還是需要備案的私募基金呢?
如果我的這個有限合夥企業用於購買債權類資產,如果不被認定為私募基金,那麼是否意味著我就不需要到基金業協會備案,也就是說我的GP也不需要具備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

例如,滁州建成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就沒有在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
其LP是建信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和滁州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明顯是城投+資管
GP是皖江產業轉移投資基金(安徽)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業協會備案過的私募基金管理

⑻ 汽車轉向燈什麼時候發明的

汽車轉向燈的由來是:1916年,美國一個名叫C. H .托馬斯的人把一帶電池的燈炮裝車時,對方駕駛員就能看到他打的手勢。1938年,別克汽車製造商提供了轉向燈作為選用的附件,但當時只在汽車尾部安裝。1940年以後汽車前面也裝有轉向信號燈了,而且信號開關具有隨時調節的功能。

汽車轉向燈是指在車輛轉彎時,起到警示車前或車後的行人或車輛的作用的燈。汽車轉向燈按使用材料分,分為:1、氣體汽車轉向燈;2、LED汽車轉向燈。按底座來分,分為:1、P21W;2、PY21W;3、W21W;4、P27W;5、W5W;6、H5W。按位置分,分為:1、前轉向燈;2、後轉向燈;3、側轉向燈。

汽車轉向燈原理:

  1. 燈管採用氙氣燈管,單片機控制電路,左右輪換頻閃不間斷工作。

  2. 採用閃光器:按其結構不同,可分為阻絲式、電容式和電子式三種。其中阻絲式又可分為熱絲式(電熱式)和翼片式(彈跳式),而電子式又可分混合式(帶觸點式的繼電器與電子元件)和全電子式(無繼電器)。比如彈跳式閃光器,利用電流熱效應原理,以熱脹冷縮為動力,使彈簧片產生突變動作,來接通和斷開觸點,實現燈光閃爍。

⑼ 藍色經濟區產業投資基金的政府、民資與外資

藍色產業基金即是在國務院批復的《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發展規劃》這一國家戰略推動下應運而生。《規劃》明確提出:「通過市場化運作,設立藍色經濟區產業投資基金」。
藍色產業基金積極爭取政府財政資金作為引導資金,獲得了省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在立項、項目、財政、稅收、投融資政策、海域海島開發、土地利用、對外開放等方面獲得系列支持。藍色產業基金的發起人之一——山東海洋投資公司,更是省政府批准設立,由省國資委直接監管的國有大型企業山東高速(600350)集團、山東鋼鐵集團、兗礦集團、新礦集團、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日照港(600017)集團6家國有大型企業出資設立的。
但是產業基金並非只是一味「官辦」。在發起人中,它便捆綁了民間與國際資源。藍色產業基金另兩名發起人為明石投資與正大集團。明石投資隸屬中國明石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是國內最早從事股權投資的企業之一,通過國家發改委私募股權基金管理公司資格審查備案,獲得了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商業保險資金和設立產業基金的資格。正大集團是率先進入中國投資的知名跨國企業,其下設的正大環球投資股份公司,是負責正大集團產業投資的專業機構。該藍色基金的三位發起人股份比例為4:3:3。其次,藍色產業基金直接運營將主要依賴有成功經驗的「投行」人士。如其境內基金管理團隊中,總裁王濤曾任明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總裁、泛亞國際投資公司總裁。而境外基金管理團隊中,總裁許亮曾任博納影業集團首席財務官、副總裁等。兩者的投資決策委員會中,不乏正大集團副總裁楊小平、明石投資董事局主席高峰、正大環球投資股份副總裁趙威、海納宏源投資副總裁宋偉等市場人士的身影。
而其「母子基金」的運作模式,更是體現了融資的作用。山東海洋投資公司董事長包劍英介紹,除藍色產業基金和境外(美元)平行基金外,基金主發起人山東海投公司還按照封閉式「母基金」的模式,將基金按照4∶6規模進行分配,40%用於直接投資,亦即從總規模300億元中拿出180億元,根據不同的地域、產業、項目,發起設立多個產業子基金,不斷擴大融資規模、放大資金杠桿功能,有專業機構測算,「母子基金」運作模式一般放大資金規模6倍以上,這意味著「藍基金」將撬動直接投資上千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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