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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馬基金會拍賣

發布時間:2021-12-01 18:57:57

A. 李嫣然基金會拍賣的那副油畫是什麼畫

,周筱贇利用自己「落魄書生周筱贇」的微信公眾賬號爆出猛料。

他聲稱,他通過核對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公布的2006年嫣然基金成立時至2012年接受的捐助明細,並利用財務軟體進行統計梳理,發現「嫣然基金涉嫌侵吞劉嘉玲、伊能靜等明星和機構近5500萬元捐款,李亞鵬涉嫌詐捐100萬元」。

《法制晚報》記者登錄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官網,對周筱贇所稱的嫣然基金財務數據進行核對,發現劉嘉玲、鄧超等明星及一家葯企經媒體報道宣稱作出的捐款,金額都沒有在數據中體現。

爆出猛料

去年底起5次炮轟嫣然基金

從2013年12月18日揭發李亞鵬借書院中國基金會斂財開始,周筱贇先後四次對李亞鵬及嫣然天使基金「開火」。

日前,周筱贇通過微信公眾賬號,發出「揭秘李亞鵬第四季」一文,稱自己委託律師給民政部門發函,要求公開嫣然兒童醫院財務情況。

記者16日采訪周筱贇時,他表示「明天會曝出第五季,內容更加勁爆」。

周筱贇告訴記者,他通過核對自己掌握的嫣然天使基金的核心財務數據後發現——嫣然天使基金從2006年設立一開始,就是李亞鵬設計好的圈錢騙局,專騙王菲的明星朋友們的錢。

50萬元油畫款清單中找不到

在周筱贇所稱的近500萬元「被侵吞善款」中,涉及劉嘉玲的有170萬元。

據新浪娛樂2006年12月26日題為《嫣然基金籌款慈善晚宴終籌善款844.7萬元》的報道,「王菲和李亞鵬的好友們紛紛舉牌參與拍賣,以實際行動參與慈善事業,其中劉嘉玲以50萬元拍得油畫。」

另據《成都商報》2012年5月28日題為《「嫣然天使基金慈善晚宴」最貴拍品2000萬元成交》的報道,「由王夢龍捐贈的畫作《蓮塘清趣》,在蔣勤勤的助拍下,最後被劉嘉玲以120萬元拍得。」但周筱贇通過比對發現,不僅2006年的嫣然捐贈清單中不存在劉嘉玲的50萬元捐款,2006年到2012年的捐贈清單中也沒有這兩項記錄。

捐贈清單顯示,劉嘉玲只在2007年12月12日給嫣然捐款20萬元。

B. 關於家族基金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廣東省志願者事業發展基金會。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廣東省。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傳播志願服務理念,弘揚志願服務精神,提高志願服務水平,推動志願者事業發展。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400萬元,來源於社會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廣東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共青團廣東省委。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廣州市寺貝通津1號大院。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籌集資金,接受捐贈;
(二)管理基金,運作基金;
(三)資助志願服務項目、志願文化培育、志願理念宣傳、志願者事業研究、志願服務推廣;
(四)資助志願者培訓、志願者表彰、志願者權益保障等;
(五)資助其他與志願者事業發展有關的項目。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3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4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熱心志願者事業,且有相當社會影響力的社會活動家、企業家;
(二)為廣東志願者事業做出過重要貢獻;
(三)社會公益事業和志願服務方面的知名專家學者;
(四)本會基金的主要貢獻者。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理事的權利:
(一)選舉和被選舉為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的權利;
(二)表決權;
(三)建議權和批評權;
(四)參與本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五)符合本基金會章程的其他權利。
理事的義務:
(一)履行章程的義務;
(二)執行決議的義務;
(三)承辦委託事務的義務;
(四)維護本會聲譽的義務;
(五)符合本基金會章程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 2 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 4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定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 擬定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資助志願服務項目、志願文化培育、志願理念宣傳、志願者事業研究、志願服務推廣;
(二)資助志願者培訓、志願者表彰、志願者權益保障等;
(三)資助其他與志願者事業發展有關的項目。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重大募捐活動:
(一)有重大影響的募捐活動;
(二)一次性捐贈現金50萬以上,或實物100萬以上,或分期捐贈現金100萬以上的活動;
重大投資活動:
(一)超過100萬的投資項目;
(二)理事會認為屬於重大投資的項目。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八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在廣東省青年志願者協會設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
(二)在省財政設專戶管理使用,用於本基金會宗旨、業務范圍的公益事業。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C. 河仁慈善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基金會名稱、注冊金額和住所:
(一)基金會全稱:河仁慈善基金會(Heren CharityFoundation,縮寫 HCF)
(二)原始資金:來源於曹德旺和曹暉捐贈的354900萬元人民幣等值股票。
(三)基金會住所:福建省
第二條 基金會宗旨:關注弱勢群體,促進機會平等,推動社會和諧。
第三條 基金會性質: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
第四條 基金會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
第五條 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基金會遵循弘揚慈善精神,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的理念,業務范圍包括:
(一)關注中國教育事業,擴大弱勢群體受教育機會,提高其人文與科學素質;
(二)資助欠發達地區和弱勢群體,改善和提高其醫療保障水平;
(三)資助並促進環境生態保護;
(四)資助緊急災害救助以及災後恢復與重建。
第三章 組織機構、法人代表及管理模式
第七條 本基金會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11至15人組成。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八條 本基金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理事會閉幕期間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九條 理事資格: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記錄;
(二)認同並執行本基金會章程,保證有足夠時間服務於理事會;
(三)熱心公益慈善事業,具有較強的公共利益責任意識,能夠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客觀、謹慎地參與議事決策;
(四)具有較強議事決策能力和人際溝通能力;
(五)具有在某一專業領域從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經歷,在該領域擁有獨到建樹並享有較高個人聲望,且其專業素養能夠切實服務於理事會和機構發展。
第十條 理事產生與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理事連續3次未能親自出席理事會會議,其理事資格自動取消,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因主客觀原因不能再履行理事職責的,應及時辭去理事職務,報理事會通過生效;
(五)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由理事會有效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六)理事選舉與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與義務:
(一)了解基金會的運行狀況;
(二)有權對提交理事會會議的文件、材料提出質詢;
(三)查閱理事會記錄和基金會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時參加理事會議並積極參與理事會的各項活動;
(五)有權參與理事會各項事務的表決,有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利;
(六)有權提請理事會審議相關議題,積極為基金會的發展建言獻策;
(七)推薦理事;
(八)為基金會介紹資源,推薦志願人員;
(九)承擔力所能及的理事會下屬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
(十)維護基金會的聲譽,負有按規定不泄露本基金會秘密的義務,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不能代表理事會和基金會發言;
(十一)監督秘書長工作,不幹預秘書處行政管理事務及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十二)履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決定基金會的使命、戰略和目標等;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三)決定和批准年度計劃和重大業務活動:包括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年度公益項目計劃;決定基金會資產運作的原則、策略、途徑和重大投資事項;
(四)確定機構年度收支預決算,監督財務執行過程;
(五)審定內部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公益項目等的管理政策,確保有效決策;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考核秘書長工作業績;
(九)保證機構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理事與本基金會發生利益沖突;
(十)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關於理事會議:
(一)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原則定於每年3月和10月召開,特殊情況則按臨時會議形式召開;
(二)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長因故不能召集,由副理事長召集。
(三)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的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四)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30天通知全體理事、監事。會議通知必須註明會議討論議題。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3/4以上理事出席,所做的決議方為有效;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參會理事80%以上通過,所做的決議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資金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終止;
(五)每年捐贈資金分配方案;
(六)理事們認為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會。監事會由7至9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一名。監事長從監事中選舉產生,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記錄;
(二)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三)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四)監事應具備履行職責必須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五)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及理事遵守法律和章程情況;
(二)監事有權核查理事會或秘書處的工作是否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本基金會章程,並提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意見,情節嚴重者可向司法機關舉報;
(三)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及理事會下設各專業委員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四)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本基金會理事、監事一律不領取薪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監事應簽署利益沖突聲明,當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相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副理事長應當在理事長缺席或不能行使權力時擔負起理事長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基金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專業委員會負責協助理事會指導、協調秘書處工作。專業委員會由理事長任命具有相應專業背景的理事擔任委員會主任。
第二十四條 基金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專家或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與基金會業務相關的戰略管理、經濟、法律、金融、投資和國際合作等方面專家組成。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有不良記錄的。
第二十七條 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或監事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長每屆任期五年,原則上連任不超過2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理事會設秘書長,由理事會決定聘用,簽署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本屆理事會剩餘任期。理事會任期到期後,秘書長職務同時解除。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秘書處各主要部門負責人由秘書長提名,理事會審批後聘用,其他人員由秘書長決定聘用。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離任時,應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本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秘書長在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理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開展日常工作;
(三)協助理事會的召開;
(四)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並報理事會批准;
(五)擬訂本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六)擬訂本基金會基金的年度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報理事會審批;
(七)擬訂本基金會年度經費預算、基金會年度決算報告,報理事會審批;
(八)向理事會提請審議基金會重大捐助活動與公益救助活動,由理事會作出決定;
(九)報告重大活動進展和年度審計工作;
(十)提議聘任或解聘基金會秘書處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十一)提議聘任或解聘基金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十二)決定秘書處各機構工作人員聘用;
(十三)本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資金來源:
(一)曹德旺家族捐贈的私人財產:
1)福建省耀華工業村開發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240,089,084股;
2)三益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福耀公司股票59,910,916股,共計3億股,按公司股票捐贈交割日前30天在上海交易所加權平均價扣稅後凈金額作價;
3) 原始股票轉讓給本基金會所需繳納的稅款,按合同規定,在過戶手續完成後,由本基金會負責繳納。
(二)通過經營上述資產取得的合法收入;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四)基金會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 資金籌措與投資管理
本基金會可運用自有資產進行盈利性投資、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保證基金保值與增值。
本基金會應按照與曹德旺家族的股權捐贈協議,嚴格執行相關條款,充分履行基金會作為股權持有人的股東權益和義務。除非本基金會授權的投資和經營,處置曹德旺家族所捐贈福耀玻璃股票需經基金會全體理事90%以上同意,形成理事會書面決議,方可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屬於社會公共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第三十八條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資產及其運營所形成的實際的現金收益主要用於:
(一)本基金會業務領域的公益支出;
(二)管理費用;
(三)資產保值、增值的投資活動;
(四)理事會決定的其他合理支出。
第四十條 資金使用及日常費用管理
(一)基金會資金使用由秘書長根據理事會決議執行批付。理事會未作出決議的項目,由理事會決議在一定額度內授權理事長決定。
(二)日常緊急救助資金,單筆不超過50萬人民幣;日常行政管理支出,單筆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由理事長審批。但上述兩項支出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000萬人民幣;
(三)非預算內支出,每筆不大於10萬元,全年累計不超過50萬元,由秘書長直接批付。
(四)緊急救災資助項目,由捐資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監事長和秘書長根據實際需求做出決定,並事先通報各位理事。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規定的重大資金活動是指資金超過200萬元人民幣的公益項目,資金投入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投資項目,必須列入:
(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年度財務預決算計劃;
同時以上重大捐助、救助與投資活動非經本章程第十四條第三款重要事項的表決程序,不得立項實施。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實際的現金收益的80%.
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四十四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包括當年度捐贈者名冊、資產管理報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五十一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五十二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四)未按主要捐贈人與基金會簽署的捐贈協議運作基金會,經法院判決撤銷或解除捐贈協議的。
第五十三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五十四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五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捐贈給與本基金會宗旨和業務范圍相關的公益組織。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經2011年5月4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D. 廣州皇馬拍賣有限公司騙不騙人

直接和公司工作人員聯系,適合就參加。

以下為藏品交易與拍賣常識:請仔細閱讀,避免上當受騙

藏友問某某公司是否正規?是不是騙子?可靠嗎?

任何單位都是法制注冊營業的,至於服務質量,收費的標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謹慎避免高收費,不成交造成的傷害。

特別是誇口說保證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騙費用的公司。

法律規定正規單位不能收購倒賣古董,其次個別單位以現金收購古董為名,讓藏家先鑒定,真品就現金收購,其實他們沒有買家,忽悠藏家交完鑒定費後,藏品一鑒定,故意告訴你的東西是假的。

注意:

1.個別藏家故意散布某公司的負面消息,其目的是,阻止別人去參加,自己參加的藏品好賣出去,這種聰明是一種低級錯誤。一個公司藏品徵集數量少,買家自然少,成交率更低。

2.國內保利,嘉德,其次外資企業佳士得,蘇富比,目前不對外徵集藏品,也未設任何辦事處,個別拍賣業務員說我能幫你送進去,這是騙人的。

3. 還有一種騙子叫家族式騙子,散布各種「正規拍賣公司的負面消息」,

讓那些糊塗藏家打消去正規大公司的念頭,最後急著出手藏品被他們牽著鼻子進入他們設的詐騙陷阱,騙到你財物兩空,直到你失去信心為止。

散布這些負面消息的人員大部分是那些騙子公司的業務員弄得小號,讓本來就亂糟糟的國內市場更亂,真假難辨好在其中漁利。

4拍賣公司業務員拉皮條,拉不到業務也互相詆毀其他公司,導致國內似乎沒有一家好單位。

就覺得保利嘉德好,但人家不對外徵集,再好也對大家沒用。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一: 行業劃分

古董拍賣,鑒定,交易目前大部分單位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島。藏家參與前一定多比較,多了解,避免上當受騙,祝您發財。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二: 關於拍賣資質與文物拍賣資質

「文物」是國家備案發掘的藏品叫文物,或者從文物商店購買的藏品,叫文物。

老百姓手裡的藏品屬於民間收藏藝術品,不屬於文物。老百姓的手裡的藏品,可以自由開古玩店,擺地攤等自由參與買賣交易。

有些藏家問你單位有文物拍賣資質沒?這屬於知識稀少的提問,只要你的藏品來源不是從文物商店購買的,國內98%的拍賣公司,藝術品經營公司都可以給你拍賣,交易。

文物拍賣資質,國家指定交易法院沒收資產,處理古董的公司,老百姓手裡的藏品與文物沒關系。屬於自由買賣,無需任何資質。

2015年國家為了鼓勵文化市場發展,取締各類資質的阻礙,只要在工商注冊的任何單位都可以經營收藏藝術品業務。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三: 瘋狂的混亂鑒定

關於當前混亂的古董鑒定,一件古董拿去分別給八位專家看,能出四種不同的結果,每位專家各有各的觀點,所以不要去糾結,藏品投放市場,有人買,這才是真理,很多專家都是靠收鑒定證書費騙人的。

還有機器檢測都是人為操作,騙收鑒定費的。很多藏家給自己的藏品買了一堆鑒定證書,到頭來一樣沒人要。

鑒於瘋狂的混亂鑒定市場,買家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去購買藏品,作為藏家只要把藏品能投放到一個靠譜的單位,就等於成功了一大半,無需購買哪些沒用的證書。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四: 拍賣的風險

拍賣有風險,建議大家謹慎參與,頂級品牌單位近些年的真實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體不樂觀。

有藏品大家盡量找古玩城老闆去推銷賣掉,或者擺地攤處理掉,「拍賣」屬於有錢人的風險投資,不適合普通老百姓參與。

特別是天天給你打電話的公司,並不是你的藏品值錢,主要為收你的圖錄費,鑒定費、出關費、什麼保證金等一個個陷阱等著你,

國內正規單位,誰跟你啰嗦,誰給你打電話?個別收入低,經濟困難的藏家,醒醒吧,幾百萬、幾千萬沒那麼好做夢。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五: 正確判斷

藏友問某某公司是否正規?是不是騙子?可靠嗎?

任何單位都是法制注冊營業的,至於服務質量,收費的標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謹慎避免高收費,不成交造成的傷害。

特別是誇口說保證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騙費用的公司。

法律規定正規單位不能收購,倒賣古董,其次個別單位以現金收購古董為名,讓藏家先鑒定,真品就現金收購,其實他們沒有買家,忽悠藏家交鑒定費後,藏品一鑒定,故意告訴你的東西是假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六: 畸形發財心態

因為很多知識匱乏、家庭困難,無知的農民朋友在巨額估價的誘惑下,估價2000萬的藏品,先交5--20萬的服務費,他們想著只要我湊夠20萬,等於2000萬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產的,變賣生產工具牲畜牛羊的,東湊西借的,把20萬交給拍賣公司後,然後把工作辭了,田地也荒了,忙著去預定寶馬名車,算計准備去買別墅,朝三暮四等錢換媳婦的都有。盲目參與導致家破人亡的事跡時有發生。

很簡單的問題,很多藏家分析時就出問題了,試想一下,假如你委託四件東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萬富翁,如果那麼容易發財的話,乾脆把房子賣掉委託上100件東西,最少成交兩件,得到500萬也很劃算,對不?

今年大拍,十副齊白石的畫,只成交了2副,那也是騙子嗎,古董拍賣想成交就得多參與。

保利,嘉德為什麼不收低端藏家的東西,因為成交了大家高興,失敗了大家說騙子,

所以藏家繳費了,有些東西不容易成交,導致藏家很郁悶,下結論為騙是不合理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七: 比較實力

正規單位【像正規的保利嘉德,都是近千平米的辦公室,藏品放在辦公室與藝術大廳買家隨到隨看】除此之外,行業內95%的小拍賣單位,租個實際使用面積60平米的小辦公室,藏品簽訂委託合同後,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濕的地下室里,不見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後等到拍賣的幾天才拿出藏品,小酒店花五六千元租個場地,著急上火的預展一兩天走個形式,等於完成拍賣活動,這種方式幾乎沒有賣東西的任何希望。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八: 什麼是靠譜拍賣

目前90%的拍賣公司,,電話頻繁忽悠沒腦子的老百姓參加,徵集上1000件後,就開始准備拍賣會,拍賣會的整個過程,就是去酒店租兩天場地,把1000件藏品展示一下,等於在預展,看看酒店裡住宿的客人有沒有要的。

兩天的預展現場,如果你仔細觀察的話,前去觀賞藏品的人,除了幾十個委託人在預展現場來回瞎出溜,幾乎沒有任何買家到場觀看,兩天預展結束。

第三天開始拍賣,拍賣會場在座的95%是藏家委託人,也就是賣東西的人,為了掩飾藏家,這類拍賣公司話費100元僱傭一些無業遊民,老弱病殘來充當買家,舉牌子。

我參加過七次拍賣,時常看見一些拍賣公司的買家大老闆,拍賣到中午吃飯時,現場搶牛奶,搶麵包。

狼狽不堪,拍賣結束暗中一打聽,屬於雇來的失業低保戶。

稍有思想的老百姓就能看出門道,其次一個小拍賣公司,不去招商,租個80平米的辦公室,那來的買家,憑什麼給你能賣出去東西,說實話還不如你自己去擺地攤的效果好。

靠譜的拍賣,就是觀察這個公司的實際營業方式,具體給藏家做了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真實服務,看不到的服務就是假的不靠譜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九: 看服務與行情

【引用資料-----青島華錦拍賣,公爵拍賣】:

拍賣公司是一個服務行業,要做的優秀首先做好服務,滿足各類藏家的需求,

第一:對於高端藏家:我們做高端星級服務
第二:對於經濟困難擺地攤層次的低端藏家,

【我們提供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中檔次服務】

讓藏家輕松愉快參與,讓藝術走進生活,正確引導收藏市場。

引用資料:中國嘉德拍賣

不好的現象需要抵制,改變風氣大家應該互相學習、探討、研究。收藏愛好者應該把自己水平提高,進一步深化收藏文化,進入文化領域,而不是簡單的收藏,收藏不能狹隘地只為經濟利益,而是為了愛好、傳承我們國家的文化,幾年以後它給你帶來的經濟利益只是個附加值而已。文博系統的混亂也造成了市場的混亂,收藏的混亂。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十: 合理的估價

藏品想成交,一定估價要合適,價格符合市場行情,在哪裡都有機會交易。

【引用資料---青島大前門集團拍賣】:

關於藏品估價:通俗點說,你家有個漂亮閨女,嫁個普通人老百姓比較隨便,嫁個村長,一個村裡就一個村長,這個可以有機會,嫁給縣長、也是可以奢望的,,,哪嫁給市長、你覺得好嫁嗎?-------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價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閨女嫁給省長那麼簡單,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賣百萬、千萬、無疑是把閨女必須要嫁給國家主席。

保利拍賣: 藏品的市值是藏品自身創造的,炒作的時代即將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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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目前有2000家拍賣單位,其中98%的單位都是收費的,當前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單位目前有

北京保利拍賣、 (不普通藏家徵集)
北京嘉德拍賣、 (不普通藏家徵集)
北京瀚海拍賣、 (不普通藏家徵集)

上海榮寶齋拍賣
上海老城隍廟
上海朵雲軒

青島華錦拍賣,
青島公爵拍賣,
青島中藝拍賣
青島典藏拍賣
山東銀座拍賣
青島麒麟閣拍賣

以上單位藏品不成交,沒有前後期費用,不收你一分錢費用,按時拿走即可。

其次登陸拍賣新聞網,首頁有12家記者親自采訪驗證的正規不收費拍賣公司,

注意:錯版幣的鑒定,主要和同年份的錢幣對比圖案,差別越大,錯版就越嚴重,價值越高,無需找專家。

E. 慈善拍賣算收入嗎 公司舉行畫展,拍賣,拍賣款項捐贈給某一基金會,那拍賣收到的款算收入計稅嗎

要記稅的,因為稅收是捐助的憑證。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一: 行業劃分

古董拍賣,鑒定,交易目前大部分單位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島。
藏家參與前一定多比較,多了解,避免上當受騙,祝您發財。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二: 關於拍賣資質與文物拍賣資質

「文物」是國家備案發掘的藏品叫文物,或者從文物商店購買的藏品,叫文物。
老百姓手裡的藏品屬於民間收藏藝術品,不屬於文物。老百姓的手裡的藏品,可以自由開古玩店,擺地攤等自由參與買賣交易。

有些藏家問你單位有文物拍賣資質沒?這屬於知識稀少的提問,只要你的藏品來源不是從文物商店購買的,國內98%的拍賣公司,藝術品經營公司都可以給你拍賣,交易。
文物拍賣資質,國家指定交易法院沒收資產,處理古董的公司,老百姓手裡的藏品與文物沒關系。屬於自由買賣,無需任何資質。

2015年國家為了鼓勵文化市場發展,取締各類資質的阻礙,只要在工商注冊的任何單位都可以經營收藏藝術品業務。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三: 瘋狂的混亂鑒定

關於當前混亂的古董鑒定,一件古董拿去分別給八位專家看,能出四種不同的結果,每位專家各有各的觀點,所以不要去糾結,藏品投放市場,有人買,這才是真理,很多專家都是靠收鑒定證書費騙人的。

還有機器檢測都是人為操作,騙收鑒定費的。很多藏家給自己的藏品買了一堆鑒定證書,到頭來一樣沒人要。鑒於瘋狂的混亂鑒定市場,買家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去購買藏品,作為藏家只要把藏品能投放到一個靠譜的單位,就等於成功了一大半,無需購買哪些沒用的證書。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四: 拍賣的風險

拍賣有風險,建議大家謹慎參與,頂級品牌單位近些年的真實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體不樂觀。

有藏品大家盡量找古玩城老闆去推銷賣掉,或者擺地攤處理掉,「拍賣」屬於有錢人的風險投資,不適合普通老百姓參與。

特別是天天給你打電話的公司,並不是你的藏品值錢,主要為收你的圖錄費,鑒定費、出關費、什麼保證金等一個個陷阱等著你,

國內正規單位,誰跟你啰嗦,誰給你打電話?個別收入低,經濟困難的藏家,醒醒吧,幾百萬、幾千萬沒那麼好做夢。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五: 正確判斷

藏友問某某公司是否正規?是不是騙子?可靠嗎?

任何單位都是法制注冊營業的,至於服務質量,收費的標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謹慎避免高收費,不成交造成的傷害。

特別是誇口說保證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騙費用的公司。

法律規定正規單位不能收購,倒賣古董,其次個別單位以現金收購古董為名,讓藏家先鑒定,真品就現金收購,其實他們沒有買家,忽悠藏家交鑒定費後,藏品一鑒定,故意告訴你的東西是假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六: 畸形發財心態

因為很多知識匱乏、家庭困難,無知的農民朋友在巨額估價的誘惑下,估價2000萬的藏品,先交5--20萬的服務費,他們想著只要我湊夠20萬,等於2000萬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產的,變賣生產工具牲畜牛羊的,東湊西借的,把20萬交給拍賣公司後,然後把工作辭了,田地也荒了,忙著去預定寶馬名車,算計准備去買別墅,朝三暮四等錢換媳婦的都有。盲目參與導致家破人亡的事跡時有發生。

很簡單的問題,很多藏家分析時就出問題了,試想一下,假如你委託四件東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萬富翁,如果那麼容易發財的話,乾脆把房子賣掉委託上100件東西,最少成交兩件,得到500萬也很劃算,對不?

今年大拍,十副齊白石的畫,只成交了2副,那也是騙子嗎,古董拍賣想成交就得多參與。
保利,嘉德為什麼不收低端藏家的東西,因為成交了大家高興,失敗了大家說騙子,

所以藏家繳費了,有些東西不容易成交,導致藏家很郁悶,下結論為騙是不合理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七: 比較實力

正規單位【像正規的保利嘉德,都是近千平米的辦公室,藏品放在辦公室與藝術大廳買家隨到隨看】除此之外,行業內95%的小拍賣單位,租個實際使用面積60平米的小辦公室,藏品簽訂委託合同後,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濕的地下室里,不見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後等到拍賣的幾天才拿出藏品,小酒店花五六千元租個場地,著急上火的預展一兩天走個形式,等於完成拍賣活動,這種方式幾乎沒有賣東西的任何希望。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八: 什麼是靠譜拍賣

目前90%的拍賣公司,,電話頻繁忽悠沒腦子的老百姓參加,徵集上1000件後,就開始准備拍賣會,拍賣會的整個過程,就是去酒店租兩天場地,把1000件藏品展示一下,等於在預展,看看酒店裡住宿的客人有沒有要的。

兩天的預展現場,如果你仔細觀察的話,前去觀賞藏品的人,除了幾十個委託人在預展現場來回瞎出溜,幾乎沒有任何買家到場觀看,兩天預展結束。

第三天開始拍賣,拍賣會場在座的95%是藏家委託人,也就是賣東西的人,為了掩飾藏家,這類拍賣公司話費100元僱傭一些無業遊民,老弱病殘來充當買家,舉牌子。

我參加過七次拍賣,時常看見一些拍賣公司的買家大老闆,拍賣到中午吃飯時,現場搶牛奶,搶麵包。

狼狽不堪,拍賣結束暗中一打聽,屬於雇來的失業低保戶。

稍有思想的老百姓就能看出門道,其次一個小拍賣公司,不去招商,租個80平米的辦公室,那來的買家,憑什麼給你能賣出去東西,說實話還不如你自己去擺地攤的效果好。

靠譜的拍賣,就是觀察這個公司的實際營業方式,具體給藏家做了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真實服務,看不到的服務就是假的不靠譜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九: 看服務與行情

【引用資料-----新華錦拍賣】:

拍賣公司是一個服務行業,要做的優秀首先做好服務,滿足各類藏家的需求,

第一:對於高端藏家:我們做高端星級服務
第二:對於經濟困難擺地攤層次的低端藏家,【我們提供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中檔次服務】讓藏家輕松愉快參與,讓藝術走進生活,正確引導收藏市場。

引用資料:中國嘉德拍賣

不好的現象需要抵制,改變風氣大家應該互相學習、探討、研究。收藏愛好者應該把自己水平提高,進一步深化收藏文化,進入文化領域,而不是簡單的收藏,收藏不能狹隘地只為經濟利益,而是為了愛好、傳承我們國家的文化,幾年以後它給你帶來的經濟利益只是個附加值而已。文博系統的混亂也造成了市場的混亂,收藏的混亂。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十: 合理的估價

藏品想成交,一定估價要合適,價格符合市場行情,在哪裡都有機會交易。

【引用資料---青島大前門集團拍賣】:

關於藏品估價:通俗點說,你家有個漂亮閨女,嫁個普通人老百姓比較隨便,嫁個村長,一個村裡就一個村長,這個可以有機會,嫁給縣長、也是可以奢望的,,,哪嫁給市長、你覺得好嫁嗎?-------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價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閨女嫁給省長那麼簡單,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賣百萬、千萬、無疑是把閨女必須要嫁給國家主席。

保利拍賣: 藏品的市值是藏品自身創造的,炒作的時代即將過去。

F. 我有一件齊達內在皇馬時的簽名球衣我該怎麼拍賣出手

哇 羨慕啊 這么急要割愛 不要等時候又後悔了

G. 皇馬高端藝術品拍賣集團:光緒元寶怎麼鑒定

你說的情況暫時查不到,
藏品鑒定出售一定要去行業內
屬於常規的注冊單位,不用擔心公司是否正規,因為現在注冊個拍賣公司成本不到壹萬伍仟元,所以注冊很方便,藏家無需擔心公司是假的,多與工作人員聯系,在費用與服務方面能接受就參加。
#####其次很多藏友認為參加拍賣後,藏品沒成交,就罵公司是騙子,這屬於心態不好,因為拍賣公司就好比介紹對象的媒人,給你介紹了對象,雙方談的感情好不好,談的成不成,主要看你的藏品和買家彼此,媒人只負責介紹,不負責成交,更無法保證結婚和生孩子。
(如果拍賣那麼容易能發財,北京潘家園古玩市場,擺地攤的師傅,也不會交去地攤費,冒著嚴寒酷暑,整天遭罪了,古董店早就關門了,地攤老闆,古董店老闆都省下房租參加拍賣去得了,所以拍賣只能讓一部分人運氣好的人發財,所以大家慎重參與,如果那麼容易發財,全國人民都去做古董生意了。)
經營古董類的單位不少,參與前一定問清楚,覺得適合再去參加,一旦流拍後要能接受費用損失的現實,否則悔之晚也,因為沒有一家單位能保證一定能給你成交的,若有保證的,那就是遇到騙子了。
其次藏品最安全的交易方法去擺地攤賣掉,盡管風吹日曬幸苦點,但每天也就是100元的攤位費損失,遇到喜歡的立刻現金交易,相對風險小點,遇到不正規的拍賣單位一件讓你繳費一兩萬,不成交損失太大,其次家庭困難的,盡量別亂參加拍賣。
以下為藏品交易與參加拍賣的常識:
請仔細閱讀,避免上當受騙。我本人參加拍賣七八年,總計花費25萬以上,有血有淚,在此公平客觀的回答,是為了讓更多的藏家少受一分傷害, 阿彌托佛,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藏友問某某公司是否正規?
是不是騙子?可靠嗎?任何單位都是法制注冊營業的,至於服務質量,收費的標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謹慎避免高收費,藏品不成交造成的傷害。
特別是誇口說保證能成交的公司,屬於10%的騙費用的公司。其次法律規定正規單位不能收購倒賣古董,其次個別單位以現金收購古董為名,讓藏家先鑒定,真品就現金收購,其實他們沒有買家,忽悠藏家交完鑒定費後,鑒定時故意告訴你的東西是假的,鑒定費不退了,保證金也不退了。
其次很多業務員自稱經理,總監,王總什麼的,天天打電話忽悠藏家,其實就是普通業務員拉皮條,專忽悠沒見識的老實人,然後說能把你介紹,拉攏到五六家拍賣公司去繳費,等你委託繳費後,業務員與公司一人一半分你的委託費,你想想這是正規公司嗎?
還有,動不動在網站把十幾位知名專家的照片貼在網站上,去忽悠藏家,特別北京東三環的一家單位,網站上放著放一張廢舊電冰箱改裝的設備,當文物鑒定儀器忽悠藏家,這類單位千萬別去。
注意:
1、國內保利,嘉德,佳士得,蘇富比,目前不對外徵集藏品,也送不進去,也未設任何辦事處,個別拍賣業務員說我能幫你送進去,這是騙人的。
保利,嘉德屬於國際拍賣品牌,但普通人參加不了,保利只接待出門能住起總統套房的藏家,這一條,你就達不到,所以一般藏家生活層次太低,不宜參加,因為你交不起3%的流拍費。
2,還有一種藏家,成交了故意說不成交,這種人見不得別人發財,其次有些藏家東西沒被選上,故意說對方公司不好。
3、拍賣公司業務員拉皮條,拉不到業務也互相詆毀其他公司,導致國內似乎沒有幾家好單位。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一:
行業劃分古董拍賣,鑒定,交易目前大部分單位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島。
藏家參與前一定多比較,多了解,才能避免上當受騙,祝您發財。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二:
關於拍賣資質與文物拍賣資質「文物」是國家備案發掘的藏品叫文物,或者從文物商店購買的藏品,叫文物。老百姓手裡的藏品屬於民間收藏藝術品,不屬於文物。老百姓的手裡的藏品,可以自由開古玩店,擺地攤等自由參與買賣交易。
有些藏家問你單位有文物拍賣資質沒?這屬於知識稀少的提問,只要你的藏品來源不是從文物商店購買的,國內98%的拍賣公司,藝術品經營公司都可以給你拍賣,交易。
文物拍賣資質,國家指定交易法院沒收資產與不良資產,處理古董的公司,老百姓手裡的藏品與文物沒關系,屬於自由買賣,無需任何資質。2015年國家為了鼓勵文化市場發展,取締各類資質的阻礙,一切從簡,只要在工商注冊的任何單位都可以有權經營收藏藝術品業務。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三:
瘋狂的混亂鑒定關於當前混亂的古董鑒定,一件古董拿去分別給八位專家看,能出四種不同的結果,每位專家各有各的觀點,所以不要去糾結,藏品投放市場,有人買,就是真品,很多專家都是靠收鑒定證書費騙人的。
還有機器檢測都是人為操作,主要騙收鑒定費的。很多藏家給自己的藏品買了一堆鑒定證書,到頭來一樣賣不出去。
鑒於瘋狂的混亂鑒定市場,現在買家都是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去購買藏品,作為藏家只要把藏品能投放到一個靠譜的單位,就等於成功了一大半,無需購買哪些沒用的證書。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四:
拍賣的風險拍賣有風險,建議大家謹慎參與,頂級品牌單位近些年的真實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體不樂觀。有藏品大家盡量找古玩城開店的老闆去推銷賣掉,或者擺地攤處理掉,「拍賣」屬於有錢人的風險投資,不適合普通老百姓參與。
特別是天天給你打電話的公司,並不是你的藏品值錢,主要為收你的圖錄費,鑒定費、出關費、交易保證金等,一個個陷阱等著你鑽入。
國內正規單位,誰跟你啰嗦,誰給你打電話?個別收入低,經濟困難的藏家,醒醒吧,幾百萬、幾千萬沒那麼好做夢。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五:正確判斷與學習行情知識,
很多藏家是在拍賣上當受騙後才發惱騷,到時起訴,維權都不起作用,導致雪上加霜。應該在參與之前,提三月考察,比較各個公司的企業文化,與服務特點,其次要知道自己的分量,你去參加拍賣,是為了求財,和去銀行借款相似,你見過那個有錢的人向沒錢的人低三下四,很多小公司一天給你五個電話,那是把你當神經病在忽悠,忽悠你去繳費,好公司不用忽悠,時常賓朋滿座,門庭若市。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六:
畸形發財心態因為很多知識匱乏、家庭困難,無知的農民朋友對錢沒有概念,在拍賣公司巨額估價的誘惑下,估價2000萬的藏品,先交5--20萬的服務費,這類農民想著只要我湊夠20萬,交費了,等於2000萬很快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產的,變賣生產工具牲畜牛羊的,東湊西借的,把20萬交給拍賣公司後,然後把工作辭了,田地也荒了,忙著去預定寶馬名車,結果拍賣結束,沒成交當頭一棒,20萬打水漂了,盲目參與導致家破人亡的事跡時有發生。
很簡單的問題,很多藏家分析時就出問題了,試想一下,假如你委託四件東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萬富翁,如果那麼容易發財的話,乾脆把60萬的房子賣掉,委託上100件東西,最少成交兩件,得到500萬也很劃算,對不?
保利拍賣,每場7000件藏品,千萬以上成交的不是40件,百萬成交的不到15%,一大半流拍,那也是騙子嗎,古董拍賣想成交就得多參與。保利,嘉德為什麼不收低端藏家的東西,因為成交了大家高興,失敗了大家說騙子,所以藏家繳費了,有些東西不容易成交,導致藏家很郁悶,下結論為騙也是不合理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七:
比較實力正規單位【像正規的保利嘉德,都是幾百平米的辦公室,藏品放在辦公室與與展櫃里買家隨到隨看】除此之外,行業內95%的小拍賣單位,租個實際使用面積60平米的小辦公室,藏品簽訂委託合同後,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濕的地下室里,不見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後等到拍賣的幾天才拿出藏品,去小酒店花五六千元租個場地,著急上火的預展一兩天賣不出去幾件,等於完成拍賣活動,這種方式幾乎沒有賣東西的任何希望,一定要和有實力的大單位去合作。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八:什麼是不靠譜拍賣,
目前90%的拍賣公司,電話頻繁忽悠沒腦子的老百姓參加,徵集上1000件後,就開始准備拍賣會,拍賣會的整個過程,就是去酒店租兩天場地,把1000件藏品展示一下,等於在預展兩天的預展現場,如果你仔細觀察的話,前去觀賞藏品的人,除了幾十個委託人在預展現場來回瞎出溜,幾乎沒有任何買家到場觀看,兩天預展結束。第三天開始拍賣,拍賣會場在座的95%是藏家委託人,也就是賣東西的人,為了掩飾藏家,這類拍賣公司話費100元僱傭一些無業遊民,老弱病殘來充當買家,舉牌子。
我參加過七次拍賣,時常看見一些拍賣公司的買家大老闆,拍賣到中午吃飯時,現場搶牛奶,搶麵包。狼狽不堪,拍賣結束暗中一打聽,屬於雇來的失業低保戶。稍有思想的老百姓就能看出門道,
其次一個小拍賣公司,不去招商,租個80平米的辦公室,天天僱人給藏家打電話,忽悠藏家送拍,這種單位那來的買家,說實話還不如你自己去擺地攤的效果好。
靠譜的拍賣,就是觀察這個公司的實際營業方式,具體給藏家做了那些可以看得到的真實服務,投資成本多大。比如,預展是不是在五星級酒店,和辦公樓的檔次,有沒有吸引買家資源的經營場所,博物館,藝術館等,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九: 看服務與行情
引用資料1、中國嘉德拍賣公司,
收藏愛好者應該把自己水平提高,進一步深化收藏文化,進入文化領域,而不是簡單的收藏,收藏不能狹隘地只為經濟利益,而是為了愛好、傳承我們國家的文化,幾年以後它給你帶來的經濟利益只是個附加值而已。
【引用資料2、---青島大前門集團拍賣公司】:
關於藏品估價:通俗點說,你家有個漂亮閨女,嫁個普通人老百姓比較隨便,嫁個村長,一個村裡就一個村長,這個可以,嫁給縣長、也是可以的,,,哪嫁給市長、省長你覺得好嫁嗎?-------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價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閨女嫁給省長那麼簡單,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賣百萬、千萬、無疑是把閨女必須要嫁給國家主席。( 藏品想成交,一定估價要合適,價格符合市場行情,才具備成交的因素。)
【引用資料3、---保利拍賣公司】
收藏逐漸普及化, 藏品的市值是藏品自身創造的,一切買家說了算。
***藏家注意,國內目前有2000家拍賣單位,其中98%的單位都是前期收費的,收費的公司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不成交不收任何費用的公司 (這類公司國內有五六家,因為藏品無底價100元一件起拍,不存在不成交)
不收前期費用,流拍後要收流拍費的 (國內有20家)
委託前不收費用,委託後暗藏費用的 (欺詐公司一直這樣,說有買家要藏品,等你 去鑒定,真品就收。其次,說買家已經付款了,需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最後找個理由,保證金 不退了,或者公司跑路了,藏品也沒有了。)
4. 當前前期不收何費用的單位目前有
北京保利拍賣、 (不對普通藏家徵集)
北京嘉德拍賣、 (不對普通藏家徵集)
北京翰海拍賣、 (不對普通藏家徵集)
-
(因為設保留價的藏品,盡管前期不收費用,但流拍後要收3%的流拍費,很多藏友交不起,所以保利,嘉德,蘇富比,佳士得他們很少對外徵集,這也就是你送不進去的主要原因。)
5. 部分藏品不收前期費用的和後期費用費公司有,
上海榮寶齋拍賣
上海老城隍廟
上海朵雲軒
上海道明拍賣
上海嘉禾拍賣
青島新天地拍賣,
青島中藝拍賣,
青島銀座拍賣,
青島大前門拍賣,
青島麒麟閣拍賣,
以上單位針對部分藏品不成交,不收你一分錢費用,按時拿走即可。
其次藏品最安全的交易方法去擺地攤賣掉,盡管風吹日曬幸苦點,但每天也就是100元的攤位費損失,遇到喜歡的立刻現金交易,相對風險小點。
拍賣,遇到不正規的拍賣單位一件讓你繳費一兩萬,不成交損失太大,其次家庭困難的,盡量別亂參加拍賣。
另外,很多藏家覺得自己花錢了,沒成交,抱怨拍賣公司不行是不對的想法,
就好比學校,那個老師不想讓學生將來當領導,當老闆,但等畢業後當領導,當老闆的畢竟是少數,參加拍賣也是一樣。
所以一切隨緣,抱怨是不對的。
-
當前:
除了個別公共廁所免費外,吃飯,坐車,住宿,那樣免費過,拍賣公司租辦公室要交錢,雇員工要發工資, 給藏品預展的五星級酒店一天幾萬元的租金?
就憑這點,你能說出為什麼要給你免費,所以免費的公司都是騙人的,要麼送不進去的。
你去醫院先治病,治好了再繳費,你見過這樣的醫院嗎?
所以「對藏品無條件」免費給你服務的都是騙人的。
-
-
申明:本人只告訴自己參加拍賣的經驗總結,不給藏家推薦任何單位,請不要發簡訊咨詢, 收起

H. 中國國際慈善基金會 有拍賣會嗎

無法判斷這機構的真實性及是否就是這真實機構舉辦的。現在以拍賣為名騙錢的很多,請小心。

另,送拍請注意:
現在拍賣業內通過估高你拍品價,收巨額前期費用的公司已佔半數以上,所以只要收前期費用的公司都別送拍,這是最保險的。
交了前期費用,拍賣不成交,錢就沒了。
如果前期費用上仟過萬的,通常都是目的是收前期費用賺錢的公司。

建議以後但凡有收藏公司或拍賣公司找你,可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先留意它的公司名稱,如沒「拍賣」兩字,都是無拍賣資質的公司。我國拍賣法規定:拍賣企業名稱里必需含「拍賣」兩字。
第二,送拍時留意拍賣公司收不收前期費用,前期費用超仟上萬的,要回拍品,調頭走人。以免上當受騙。

I. 英國皇家收藏基金會在網店上新的產品定價引發熱議,這是怎麼回事

英國皇家收藏基金會在網店上新的產品定價引發熱議,這是因為王室希望通過在網上銷售王室同款產品用於彌補疫情期間造成的財政危機。而王室銷售的產品價格都不菲,一雙睡襪高達600塊人民幣,一個熱水袋售價1000多人民幣,很多網友認為產品價格過高會望而卻步,然而這時王宮暫停關閉以來,唯一能買到王室紀念品的途徑,願意花幾百塊購買王室同款的人,也大有人在。

J. 基金會接受實物捐贈再拍賣,接受捐贈和拍賣時如何賬務處理,接受實物捐贈與收到拍賣款時都能開具捐贈發票否

1、接受無形資產捐贈的財務處理:
借: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

2、攤銷無形資產的財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無形資產
3、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的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下列順序確定: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應按參照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確定。(稅金由捐贈方出,應交稅金--營業稅5%,接受捐贈入賬時原值加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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