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西省《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我國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是50年代初期建立的,以後在1958年和1978年兩次作了修改。那個時候的企業,由於歷史和政策的原因,當然僅僅限於全面所有制企業。直到1995年,國家才將養老保險的繳納范圍擴大到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
1991年1月,國務院出台《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一、允許不同地區出台不同規定,由全國一盤棋到因地制宜。允許不同地區、企業之間存在一定的差別。二、改變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辦法,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職工個人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四、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
1995年3月,國務院出台《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三、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
1997年7月,國務院出台《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三、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四、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
1998年8月,國務院出台《關於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和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一)1998年底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區、市)要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以下簡稱省級統籌),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機制。(三)從1998年9月1日起,目前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差額繳撥的地區,要改變基金結算方式,對企業和職工個人全額徵收基本養老保險費。(五)從1999年1月1日起,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按省、區、市確定的統一比例執行,一次到位。
1999年1月,國務院出台《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2005年12月,國務院出台《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三、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六、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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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江西省最新醫保政策
您好,2018江西省異地就醫報銷流程1、門診:參保居民首診必須在社區,可自由選擇居民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就診,按照門診家庭補助額度,在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直接報銷,超出門診家庭補助額度部分個人自付。2、住院:參保居民因病需住院,首先到我區居民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辦理住院轉診手續,可直接轉診至一、二、三級定點醫院就診(入院後,轉診單請交到醫院的醫保科),出院時由醫院按規定給予結算。最新南昌市醫保報銷比例:1、一級醫療機構80%;2、二級醫療機構70%;3、三級醫療機構60%。南昌醫保報銷流程是怎樣的?單位經辦人申報費用材料→待遇認定科窗口受理→結算審核→一個月內撥付費用。
「南昌市實現醫保全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新聞發布會舉行。記者從會上了解到,近年來,異地就醫費用報銷難的問題日益凸顯。今年以來,南昌人社部門依託省、部級異地就醫結算平台,加緊政策制定和系統開發,在較短時間內實現了醫保全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這一目標,這標志著我市醫保結算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
這次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有三大特點,包括對接國家系統、銜接「兩地」政策、直接結算費用等。
我市的醫保系統接入了全國異地結算平台和系統後,目前與全國212個地區、1140家醫療機構實現了聯網,可以直接結算。隨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在全國范圍的持續深入推進,將會有更多地區和更多醫療機構接入全國異地結算平台,聯網結算范圍將會更廣。
「就醫地目錄,參保地標准」。異地就醫人員一方面執行就醫地醫保的支付范圍和有關規定,比如,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和診療項目范圍等;另一方面執行參保地(南昌)醫保相關政策標准,比如醫保基金起付標准、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
此外,在直接結算費用方面,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和符合轉診轉院條件的人員,可持社會保障卡在異地就醫時享受和在南昌一樣便利的刷卡結算,不用在異地全額支付醫療費再回南昌報銷,減輕了就醫者的奔波之苦和墊付壓力。(首席記者徐景)
附南昌市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相關問題解答
一、可辦理南昌市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的參保人員有哪些?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可以申請辦理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一)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後在異地定居並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在異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三)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或在外務工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四)異地轉診人員:指符合參保地轉診規定的人員。
二、如何辦理南昌市跨省異地就醫備案和信息變更手續?
符合跨省異地就醫條件的參保人在外省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前,需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參保地經辦機構將跨省就醫人員信息上報到國家人社部信息中心,形式全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供就醫地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獲取異地就醫參保人員信息,並生成《江西省跨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一聯留存,一聯交予申請人。
已完成異地就醫備案的人員,若異地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聯系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或轉診轉院人員在異地醫療期間如需再次轉院或入院,可直接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變更。參保地經辦機構應及時審核確認,並通過本地醫保信息系統實時上傳異地就醫備案變更信息。
三、如何辦理符合國家要求的跨省異地就醫社會保障卡?
符合跨省異地就醫條件的參保人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後,持醫保經辦機構出具的《江西省跨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到社會保障卡制卡部門製作符合國家要求的社會保障卡。
四、南昌市跨省異地就醫參保人員住院就醫如何結算醫療費用?
已辦理跨省異地就醫備案的參保人員,可直接持社會保障卡到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入院登記。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就醫地規定的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和診療項目范圍)。醫保基金起付標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執行參保地政策。出院結算時只需要承擔符合南昌市醫保待遇政策規定的個人自付費用即可。屬於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協議結算。
五、如何查詢開通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醫院?
跨省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名單可通過「社會保險網上查詢系統」網上查詢或通過「南昌智慧人社」APP,「南昌醫保」微信號查詢。
目前除西藏外,全國其他31省份均接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共有160個地區和1008家異地定點醫院已開通跨省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其中:北京19家,分別為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北京大學第二臨床醫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軍區總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世紀壇醫院(北京鐵路總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北京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大學北大醫院)、北京積水潭醫院(北京大學第四臨床醫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中日友好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301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大學第三臨床醫學院)、北京腫瘤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廣東省5家,分別為廣東省中醫院、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東省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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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江西社保的新執行的制度
江西省教師實行了養老保險制度。
發文單位: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文號:贛勞社[1995]19號
發布日期:1995-9-27
執行日期:1995-9-27
根據省人民政府贛府發[1995]50號文件發布的《江西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結合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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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江西省醫保卡管理規定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關於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財社[2012]35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江西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贛人社字[2012]27號)要求,從2012年7月1日起,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省直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及退休人員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保中心承辦。為方便省直單位幹部職工掌握和執行醫療保險管理規定,我們編制了此就醫指南,內容包括就診須知、個人賬戶使用、轉診轉院、零星報銷、門診特殊慢性病就醫、異地安置人員就醫、生育待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名單和用卡須知等,供省直單位參保人員及相關醫務人員、管理人員掌握和使用。
一、就診須知
1、參保人員可以選擇哪些醫院和葯店就醫購葯?
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就醫購葯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管理。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暫使用江西省本級醫療保險卡,下同)可以自主選擇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診購葯(現有定點機構名單附後,最新詳細名單請查詢)。
省直單位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醫購葯,實行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即個人只須支付個人現金支付的部分,應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的部分由省社保中心省直機關幹部醫保處(以下簡稱省直機關醫保處)與定點機構定期結算。
2、參保人員哪些醫療費用是醫療保險基金可以報銷的?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搶救留觀並轉入院前的醫療費用;
(3)規定的39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的門診治療費用。
符合規定的普通門急診費用、住院和慢性病費用中個人自付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後的剩餘金額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中支出,個人賬戶余額不足的,由參保人員現金支付。
3、哪些費用是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
以下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包括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
(1)在非定點醫院和非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急診、搶救除外);
(2)超出《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目錄》范圍的;
(3)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4)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5)政策規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4、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入院和出院手續?
參保人員應持醫院開具的入院通知單、本人社會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材料),在定點醫院的醫療保險專用窗口辦理入院相關手續,並按醫院規定繳納押金,押金不得超過600元。參保人員出院時,持出院通知單、本人社會保障卡,到醫保結算窗口,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實行即時結算,參保人員只需按規定支付個人應現金負擔的費用,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大病醫保基金和單位補充基金應支付部分由省直機關醫保處與定點醫院定期結算。
5、住院費用具體能報銷多少?
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政策如下:
(1)參保人員住院費用需要首先負擔住院起付線。一、二、三級醫院起付線分別是200、400和600元,年度內再次住院逐次降低起付標准100元,但最低不得低於100元。
(2)起付標准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目前為10萬元)以下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一、二、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為98%、95%和90%。
(3)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費用,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報銷90%,報銷段為10萬-30萬。
(4)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個人自付費用,按正廳100%、副廳98%、處級96%、處級以下95%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支付,對退休人員在此基礎上再增加2%進行報銷(不得超過100%)。
(5)超過30萬元以上,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費用,按正廳100%、副廳98%、處級96%、處級以下95%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支付。
6、哪些住院費用會加重個人負擔?
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范圍(簡稱三個目錄)內的乙類葯品、乙類診療項目和乙類服務設施,個人必須先負擔8%,再進入報銷流程;丙類診療項目,個人必須先負擔10%,再進入報銷流程。三個目錄之外的葯品、診療、材料和服務,屬於自費項目,必須由個人現金支付,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7、參保人員住院還需要注意些什麼?
(1)參保人員住院時要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並配合醫院檢查人卡是否相符,由於社保卡損壞或網路異常等原因無法進行刷卡,應在48小時內補刷卡;
(2)醫院使用自費葯品、診療和服務時,必須徵得參保人員同意並簽字,否則參保人員有權拒付相關費用;
(3)帶葯規定: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天量,門診處方量和出院帶葯量一般在7天內,慢性病最長不超過15天量,禁帶注射劑出院,住院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外購葯物;
(4)參保人員發生醫療費用無法即時結算時,要妥善保管病歷、處方、檢查檢驗報告、出院小結和費用單據等有效票據;
(5)參保人員因外傷住院時,必須在住院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單位出具的排除工傷證明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排除第三者傷害證明(包括排除車禍證明)報省直機關醫保處,否則該費用不予支付。
(6)職工需院內轉科或15日內再次入院的,填寫《江西省本級醫療保險醫院內轉科或出院15日內再次住院申請表》,並提供出院小結、身份證復印件,報省直機關醫保處審核,審核通過的,准予再次住院。
二、個人賬戶使用指南
1、省直單位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如何劃入?
個人賬戶區分在職、退休人員不同分別建立,劃入比例為:
(一)在職職工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分別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2%(含個人繳納的2%)劃入,從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1%劃入;
(二)退休人員以本人退休金為基數,分別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8%劃入。從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5%劃入。
個人賬戶劃入的數額,每年年初一次性核定,在單位按時足額繳費後劃入。
2、個人賬戶余額會計息嗎?
個人賬戶余額本金和利息(按照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每年計息一次)歸個人所有,可以轉移、結轉使用和繼承。
3、個人賬戶支付范圍包括哪些?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費用和住院期間應由參保人個人自負的政策內醫療費用。
三、轉診轉院和零星報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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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江西省社會保險政策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發〔2009〕5號),整合原江西省人事廳、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職能組建成立的。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贛府廳發〔2009〕51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承擔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職責,內設行政處局室19個,即辦公室、信訪處、政策法規處、規劃財務處、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人力資源市場處、軍官轉業安置處(江西省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職業能力建設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農民工服務指導處、勞動關系處、工資福利處、基金監督處、調解仲裁管理處、勞動監察局、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和直屬機關黨委、紀檢組(監察室);部門管理的副廳級行政機構3個,即省公務員局、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省外國專家局。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省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省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省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全省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宏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研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貫徹國家關於吸引留學人員回國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省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負責外國專家綜合管理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擬訂引進國外智力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全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負責本廳和廳屬單位的國際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四)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西省公務員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研究起草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本省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標准、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全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
(四)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政府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並承辦相應的工作。
(五)完善公務員培訓制度,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劃和標准,負責組織省直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
(六)完善公務員交流制度,擬訂公務員調任、轉任、掛職鍛煉政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七)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製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八)承辦省人民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對以省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項目和對象進行審核。
(九)承辦以省人民政府名義任免的人事任免手續。
(十)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西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省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擬訂全省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擬訂全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
(四)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五)擬訂全省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的具體辦法。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七)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八)擬訂全省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規劃和標准。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西省外國專家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外智力引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省引進國外智力的有關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編制引進國外智力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省出國(境)培訓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編報全省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對經費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協助處理引進國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四)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規范引進國外智力中介組織,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與港澳台專家交流事宜,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全省國(境)外專業技術人才市場和智力引進服務工作。
(五)歸口管理來贛工作的外國專家,牽頭協調外國專家在贛工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華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許可,核發《外國專家證》,負責許可權內的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及其年檢工作,負責推薦國家"友誼獎"的人選和全省外國專家表彰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省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出國(境)培訓項目的審批、審核,組織實施我省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對承辦出國(境)培訓業務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按要求進行資格的初步審核,承擔全省出國(境)培訓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出國(境)培訓中的違紀行為。
(七)指導協調國外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負責引智成果示範推廣,建立國外智力引進成果推廣體系,制定成果鑒定、評估、表彰獎勵及推廣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省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的考試、選拔、派遣等事宜,承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有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承擔引進國外智力的宣傳工作,組織有關國外智力引進的經驗交流;會同公安、安全等部門和用人單位做好外國專家的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十)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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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江西社保如何辦理優惠政策
我到社保局問過,江西社保跟外省有點不一樣,五十歲以上自己掏錢買的話將近五千一年。五十以下三百四十元一月,可以按月交、也可按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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