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危險化學品無倉儲經營需要哪些安全管理制度
這個都是有地方特色的,每個地方規定不一樣,你可以登錄地方安監局網站查看一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須知》裡面有的。
我們這兒是(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制度、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② 危險品儲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危險器倉儲必須按相關規定專門存放,設立警戒區域,明顯警示標志。
倉庫保管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危險品申請、采購與發放,必須嚴格執行申購、領用審批手續,根據控制和限定數量的原則:用多少、申購多少、領用多少。領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部門領導審批,嚴格控制。沒有部門領導簽字不準發貨。
入庫嚴格按驗收要求,核對進庫物品規格、質量、危險標識和數量後方可入庫。對無檢驗合格證和無危險標識的物品不得入庫。
建立倉庫物資明細台帳,做到危險品入庫必須登記造冊,要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嚴密把鎖、專人負責保管。並做好危險品及其危險品容器的領用和回收工作。
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禁忌物不得同庫存放。對性能相抵觸的危險物品、鋼瓶不得同庫存放。
部門貯存的危險品,必須分類貯存在專門的儲存室或儲藏櫃內,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製作並落實專人管理。
有毒品嚴格按照規定,專庫存放,儲存在規范的庫房內;
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體必須專庫儲存;氧化性物質要與易燃液體或酸性腐蝕品分開儲存。
氧氣、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須控規定存放在保護架內。空瓶和有氣瓶要有明顯的標志。
危險物品貯存處防火間距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設施和火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危險品倉庫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識,並按貯存物資的性質配置合適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並經常檢查,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無損。
每種危險物品都要按垛分別存放(特殊情況應用定製的鐵箱,並保持2米以上的間距分類儲存),並做好通風、防潮、遮陽、降溫、防火等安全措施。
垛堆距離應符合要求,貨堆應距離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牆距≥30cm,柱距10cm。
危險物品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製作。搬運危險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扔、摜、滾,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險品標識要求放置。
庫房嚴禁火種和明火,庫房周圍10米之內不準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確需動火必須經安全辦審核,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在安全辦消防核實、確認安全之後方可動火作業。
物品裝卸、搬運應做到輕裝輕放,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流動。
保管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包裝容器應在國家定點廠家采購,容器應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泄漏、殘缺、變形、變質,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填寫專用領料單,領料單上必須完整填寫用量、使用地點、范圍、使用時間、領用人等。
庫房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窗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停止作業後,應及時將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送回倉庫。使用後的廢溶劑不得隨地亂倒,必須用專用桶及時回收,並加蓋密閉,及時送危險品倉庫集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