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裡規定承保建築工程質量責任保險
工程保險的責任有以下幾點:
列明的自然災害,主要有雷電、水災、暴雨、地陷、冰雹等,對於地震與洪水,由於其危險性大,一旦發生,往往造成重大損失,國際保險界一般將其列入特約可保責任另行協議加保;
列明的意外事故,主要有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原材料缺陷等引起的意外事故,以及工作人員在施工中的過失造成的間接損失;
盜竊及清理保險事故現場所需費用,也有保險人將此類風險另行承保的情況;第三者責任;在建築工程一切險中,未列入責任免除且不在上述風險責任范圍的其他風險責任;
在建築工程保險中,除了財產保險中的例行責任免除,如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戰爭、罷工、核污染外,一般還有下列責任免除: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其責任者在設計方,應由直接責任者負責,但如投保人有要求,亦可擴展承保該項風險責任;原材料缺陷如換置、修理或矯正所支付的費用以及工藝不善造成的本身損失;保險標的的自然磨損和消耗。各種違約後果如罰金、耽誤損失等;其他除外責任,如文件、賬簿、票據、貨幣及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等的損失等。如果是一般建築工程保險,除外責任還包括保險責任項上未列明而又不在上述除外責任范圍內的其他風險責任。</ol>
❷ 建築工程質量保險是什麼保險
工程質量保證保險保什麼?重點條款詳細解讀-工保網
另外,在投保工程質量保證保險這一主險後,承包方還可以根據需求投保相關附加險,如附加保溫、防水工程保險,附加門、窗工程保險,附加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保險,附加供熱與供冷系統工程保險,附加裝修工程保險等——保險公司以及背後第三方風險管理機構的加入,也必將為建設工程撐起更有力的質量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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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利用技術手段提高工程質量監管效能,則是信息時代向工程質量管理提出的最新要求。一方面,應用BIM(建築信息模型)、裝配式建造等建築技術,引入工程技術服務機構深化質量管控成為近年來的政策焦點;另一方面,全面推行「互聯網+監管」模式也是2019年以來的政策熱點,如福建省住建廳開發啟用的「質量安全日常監督動態系統」,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了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監控;上海、北京、江蘇、海南建立的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信息平台,也有助於住房城鄉建設監管部門、保險監管部門強化質量風險管理。
在逐步取消強制監理的同時,我國更在創新工程監理制度的基礎上創新了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因此取消強制監理不僅不會導致現行工程質量管理的失控,而且在創新措施逐步落地的情況下,能夠促使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多元改革。對於監理行業而言,以監理服務水平求得生存、以質量管理能力謀得發展才是不變的前進方向。
❹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條例
2、無監理模式下,工程質量安全保險保障制度分析
「無監理模式」下的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是指取消強制監理制度,改變傳統項目管理中由建設監理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內部監管的管理模式;引入全新的「外部管理角色」,以第三方獨立屬性定位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客觀、全面、權責統一的監督管理。
有監理模式VS無監理模式
在傳統項目管理中,建設監理負責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管理,並承擔主要的工程質量安全責任。由於國內建築市場長期處於「買方市場」,業主在實際項目管理中擁有較多權力,且作為監理服務的委託主體和費用支付主體,建設監理在監理服務過程中往往受其權力掣肘,無法保持第三方獨立屬性,因而常常出現監理角色功能失效現象。
同時,國內監理市場長期存在低價中標、取費過低、專業人才流失等行業問題,監理服務在質量和安全兩大方面的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無監理模式下,由保險公司或政府部門委託第三方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管,並承擔相應的質量安全責任。無監理模式的優點在於,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的委託方與費用支付方是保險公司或政府,二者都對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目標有著較高、較嚴格的要求,不會出現「委託方」與「服務方」之間的「權利沖突」,為質量風險管理機構提供了較為獨立的服務環境,有效保證服務結果的客觀、公正。
無監理模式也有利於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權責統一,能夠更好地落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倒逼相關建設活動主體重視質量安全管理。
政府部門或保險公司委託模式
如上文所述,政府部門和保險公司都可以成為無監理模式下的質量安全風險管控委託方。目前國內各地在取消強制監理制度後,也出現了以「工程質量保險」和「政府委託監理巡查服務」為主要形式的質量安全管理替代方案。客觀上來看,政府部門委託模式和保險公司委託模式各有優缺點,優點即在於避免了傳統監理模式的相關監管問題,缺點則在於以下兩大方面。
政府部門委託模式
將消耗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成本與管理精力,不符合目前國家簡政放權的政策方針,也不利於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尤其一些基礎設施項目和城市公共項目的業主方即為政府部門,在實際管理中易出現管理關系混亂,質量安全監管無法獨立展開的問題。
保險公司委託模式
工程質量保險的創新應用對於傳統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是一種「沖擊」,相關建設活動主體尤其是業主方,需要投入更多的項目管理精力,承擔更多的質量安全責任,面臨更高的工程保費成本,失去對項目管理的絕對控制權。因此,「保險公司+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的無監理模式勢必在市場化應用推廣方面受到一定阻力。
無論政府部門還是保險公司在無監理模式下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面臨一定發展問題,但相較之下,保險公司委託模式更利於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目前存在的市場應用推廣問題可以通過政策推動、保險技術與模式創新、經驗積累等途徑解決。
此外,無監理模式下業主在項目質量安全管控方面會受到一定影響,需要構建新的內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如全過程工程咨詢),通過內部管控與外部監管,構建全新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實現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目標。
❺ 保障建築工程質量的基本制度
建立原因:隨著我國工程建設領域工作的不斷深入,建築工程管理制度也發生了相應的變革,逐步建立了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度、建設監理制等基本制度,並積極探索工程擔保制度和工程保險制度。由於市場環境因素,工程擔保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在工程實踐中逐步形成了比較符合我國國情的保證金制度,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制度。建設工程各類保證金制度的施行,使得工程承包合同具有更強的約束力,增加了違約成本,促使有關各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保證金還可對潛在的參與者進行優勝劣汰,成為規范建築市場秩序的一種有效的經濟手段。作用:對推動工程質量建設水平的提高有一定的促進作用有利於施工合同的順利履行,維護建築市場秩序有利於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凈化建築市場,使失信者付出經濟代價
❻ 國家對建築工程質量事故是怎麼規定
2、風險應對
隨著國內新建高層住宅項目數量與老舊住宅小區的使用年限不斷增加,建築物「外牆脫落」風險也不斷提高。作為「外牆脫落」風險事故的相關責任主體,建設單位、業主、物業服務公司都亟需有效的風險應對手段,避免風險事故對自身造成的經濟賠償損失。
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的「外牆脫落」質量安全責任主要集中質量保證期間,如上文所述,所涉項目工程主要包括「外牆保溫工程」與「外牆外飾工程」,質保期時間分別為5年和2年。
建設單位防範應對「外牆脫落」風險的主要方式,除了在完工階段依據相應標准規范對項目工程進行嚴格驗收,還應充分利用工程保險這一有效風險管理工具,防範和化解各類質量安全風險。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是指項目工程因設計、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的約定,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包括建築物漏水、裂縫、傾斜、外牆脫落等質量缺陷而產生的修復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重置維修或損失賠償責任的保險。
但需要注意的是,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保險賠償責任僅限於建築物質量缺陷本身的重置維修或損失賠償費用。其主要作用在於覆蓋整個建設生命周期的風險管理服務,從技術、用料、管理等源頭上避免質量安全風險的發生。
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接受業主委託,以收取物業管理費形式提供包括建築物外牆檢查、維修、管理等物業管理服務,同時承擔相應的損失損傷賠償責任。實務中,許多物業公司缺乏相應的安全管理意識,鮮少會對建築物外牆進行定期排查、維修,同時維修所涉費用不菲,物業公司往往難以做到有效維修。因此,物業公司存在較大的賠償責任風險。
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規定,物業費中應包括公眾責任保險的投保費用。由此可見,除了建設單位可以利用保險力量有效防範和規避建築物外牆脫落風險,物業公司同樣可以通過保險投保,利用保險賠付轉移自身的風險事故賠償責任。
公眾責任保險
公眾責任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提供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地點范圍內依法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以及由於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財產或人身的損失或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業主
由於造成外牆脫落的主要風險原因質量保證時間較短,客觀上,業主承擔著較大的質量安全風險責任。同時,小業主雖然擁有對建築物共有部分的管理權利,但卻缺乏相應的檢查、維修、管理能力與精力,防範應對「外牆脫落」風險的主要方式即是委託專業物業服務公司代為管理。
近年來,高層建築物外牆脫落事故頻繁發生,造成了嚴重的人身生命與財產安全風險。開發商、業主、物業公司作為風險事故的主要責任主體,應積極排查並採取包括保險投保等風險管理工具,防範避免風險事故發生,有效應對風險事故損失。
❼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有哪些
一般建築工程質量問題的分類:安全性能:地基沉降:主要表現為房子的四周牆體出現45度裂縫,陽台懸挑梁、懸挑板因鋼筋設計不合理或表面鋼筋下沉; 建築工程電氣系統不合格,電線接觸不良引起火災,接地不良好存在安全隱患;高層排水管未安裝防火圈,一旦樓下起火存在安全隱患。欄桿安裝不合格,欄桿玻璃、窗戶玻璃質量不合格使用功能:電器不能正常使用,如設計不合理,材料不合格,安裝不規范。給水管水壓不足,排水不暢通,給排水管滲水、漏水。屋面、窗戶、衛生間、廚房、外牆滲水、漏水。房間大面積空鼓開裂,門窗開啟不靈活。外觀質量:陰陽角不順直,牆面不平整,地面不平整、起沙,垂直度偏差,牆地面細微裂縫。開關插座排列不整齊,給排水管未橫平豎直。衛生清理不幹凈。
❽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
2、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針對上述問題,近年來,國家不斷通過建立健全各種保障機制,解決「工程質量責任難追溯」、「質量缺陷問題難解決」等問題。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即是國家探索利用保險保障機制,解決相應質量缺陷問題的有效辦法。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
是指以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由於質量潛在缺陷風險導致的建築物損壞、維護、重修、重置費用為標的的保險。該險種由開發商投保,保險公司將對保險標的在賠償責任范圍內的物質損失履行賠償義務。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具有三大保險保障特點:
1
其一,保險期間最長可達10年,基本覆蓋各類房屋質量缺陷的頻發時間;
2
其二,保險保障范圍較廣,涵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地基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溫防水工程、電氣管線與排水工程、設備安裝與裝修工程;
3
其三,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引入質量風險管理服務,由專業的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TIS」負責項目工程包括勘察、設計、施工、調試、竣工驗收、使用、維護等過程階段的質量風險管理服務。
較長的保險期間與較廣的保障范圍,令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對房屋業主發揮有效的保險保障作用。一旦在保險期間與保障范圍內,房屋質量出現缺陷問題,業主即可通過保險理賠獲取相應賠償,避免自身陷入多方推諉的理賠旋渦之中。
同時,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引入的TIS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制,令專業質量風險管理機構介入項目質量風險管理,有效防範和避免著各類工程質量缺陷的發生,降低項目工程在保證期出現各種質量問題的風險概率。
缺陷責任期與質量保修期,保修責任與質量責任,兩對概念中的相關主體既有相似又有不同,一旦混淆使用,將不可避免的造成一些工程實務爭議,甚至引發相關法律糾紛。因此,准確區別兩對概念的不同對於工程管理實務有種重要意義。同時,由保修責任與質量責任引出的項目質量缺陷問題,也呼喚著國家進一步建立健全包括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在內的各項質量保障機制,切實保護房屋業主合法居住權益,促進提高項目工程質量管理。
❾ 質量管理條例對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做了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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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通知》還明確:對因工程質量給工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其他責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責任人追償。這在《侵權責任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的基礎上更進一步,也將推動建設單位履行質量監管責任,通過加強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資料管理和驗收管理等,確保追償權順利實現。
在《通知》之外,上海市住建委也於9月22日發布《上海市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首要質量責任管理規定》,對地方建設單位提出了明確項目公司責任承續問題、積極推進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對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工程質量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記分管理等要求。各地也應根據《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多措並舉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