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三者有何區別
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三者在機構、職責、任務方向上都不同,從地位上講,中央政策研究室地位高一些。從權威上講,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裏面的專家較多 。
一、機構不同
1、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策研究室,簡稱中共中央政研室,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直屬機關,是專為中共中央研究政治理論、政策及草擬文件的直屬機關。
2、國務院研究室是承擔綜合性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任務、為國務院主要領導同志服務的國務院辦事機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是直屬國務院的政策研究和咨詢機構。
二、職責不同
1、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策研究室主要職責:
(1)負責起草全國黨代會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中央的有關重要文件;起草中央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
(2)對黨的建設、思想理論重要課題和中央重大決策的可行性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3)參與中共中央大型會議的文件起草。
(4)對全國經濟形勢跟蹤、收集、分析、整理,以及報送黨建和思想理論的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中央決策提供建議和咨詢。
(5)承辦中共中央交辦的其他事項。
2、國務院研究室機構職責:
(1)負責組織或參與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咨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
(2)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牽頭組織國務院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參與黨中央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工作。
(3)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單獨或組織、協同關方面起草、修改國務院有關重要文件,起草國務院領導同志部分重要講話等文稿。
(4)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各主要國家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國務院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5)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要職責
研究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前瞻性以及熱點、難點問題,為黨中央、國務院提供政策建議和咨詢意見。是從事綜合性政策研究和決策咨詢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1)兼任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招聘擴展閱讀:
一、國務院研究室設8個內設機構(正司局級):
1、秘書司(人事司、外事司)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承辦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承辦機關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國際交流合作項目;承辦機關後勤服務和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2、綜合研究司
承辦中長期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區域協調發展、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綜合性講話和報告等文稿;起草、修改有關新聞稿和宣傳材料。
3、宏觀經濟研究司(國際研究司)
承辦經濟運行、財稅、金融、物價、投資、消費、國際收支等宏觀調控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跟蹤分析宏觀經濟形勢,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國際經濟形勢、各主要國家經濟政策和社會發展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可供參考、借鑒的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4、工交貿易研究司
承辦工業、交通、內外貿易、市場管理、產業政策、企業改革、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對外開放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5、農村經濟研究司
承辦農村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農業、林業、水利、農民收入、扶貧開發、糧食安全、生態文明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6、社會發展研究司
承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政府自身建設、公共安全、就業與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社會穩定、廉政建設、外交、國防、港澳台、民族、宗教、僑務、民政、殘疾人事業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7、教科文衛研究司
承辦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人口計生、體育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文件等文稿。
8、信息研究司
承辦收集、整理、分析、編輯和報送重要綜合信息動態,為國務院決策提供咨詢服務;編輯和印發有關內部刊物;匯編、整理領導同志有關講話和摘編報刊、互聯網資料等。
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要內設機構
1、學術委員會、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
2、辦公廳(人事局)、宏觀經濟研究部、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農村經濟研究部、產業經濟研究部、技術經濟研究部、對外經濟研究部、社會發展研究部、國際合作局;
3、信息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企業研究所、金融研究所、機關服務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 、中國發展出版社、管理世界雜志社、中國經濟時報社、中國經濟年鑒社、中國發展觀察雜志社;
4、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中國城鄉發展國際交流協會、中國企業評價協會、中國企業發展研究中心 、中國農村勞動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國際技術經濟研究所、歐亞社會發展研究所、世界發展研究所、亞非發展研究所、民族發展研究所、港澳研究所。
②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怎麼樣
簡介: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於1997年11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起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是全國性的公募基金會。它的成立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直接關懷和支持,同時也得到了民政部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薛暮橋先生和馬洪先生任名譽會長。
成立時間:1997-11-01
③ 中國大學什麼時候開始擴招
擴招的初衷好像是要拉動內需,就過一發不可收拾,弄得每年都在擴招,大學教育的質量下降,大學生的素質大不如前了!!
④ 郝景芳是誰,個人簡介如何
郝景芳是天津人,小說作者,散文作者。2002年榮獲全國中學生第四屆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2016年8月,郝景芳的小說《北京折疊》獲得第74屆雨果獎。
2006年,郝景芳畢業於清華大學物理系,2006-2008年就讀於清華大學天體物理中心,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博士畢業。以《穀神的飛翔》榮獲2007年首屆九州獎暨第二屆「原創之星」徵文大賽一等獎,又以《祖母家的夏天》榮獲2007年《科幻世界》科幻小說銀河獎讀者提名獎。2008年7月,加入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
2016年4月27日,小說《北京折疊》獲第74屆雨果獎最佳「短中篇小說」提名。2018年5月28日,郝景芳憑借《長生塔》獲得第三屆華語青年作家獎中篇小說提名獎。
(4)兼任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招聘擴展閱讀
郝景芳出任火星車科普百家號主編
7月2日消息,網路宣布「中國第一輛火星車」獨家入駐網路APP百家號,並邀請到雨果獎獲得者郝景芳出任火星車科普百家號主編。
火星車科普百家號編輯的招聘要求主要有三條,包括擁有淵博的航天知識、有炙熱的求知慾、文筆優秀等。應聘方式為在網路App搜索「郝景芳招募火星合夥人」話題,帶話題發布應聘視頻或圖文簡歷。郝景芳將在候選者中確定最終人選。
⑤ 江西省德興市人民政府新聞
1986年中國頒布了「中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個免費的義務教育通過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經過25多年的發展,現在中國的經濟實力已經顯著提高,國民素質的社會發展也有新的要求,十二年義務教育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上的聲音越來越大的執行。 從2010年秋季學期開始,家庭在德興市並就讀於各城市高中,職業高中的學生將實行免費教育,非德興市居民,但文化學習,學科競賽成績突出的優秀初中高中畢業生參加了該市還可以享受免費教育。據德興市教育部門統計,全市共有111個各類各級學校,包括四名高中,職業高中之一,全市共有35573名學生,其中3582人高中,職業高中529。免費高中教育的實施,財政將為此增加年度投資超過600億元。德興市高中免費教育,包括「六免一補」,即:免除學費公眾視聽實驗,普通高中的實施,採取的各項規定,公用設施,電腦設備費,教材費用;對於私立高中高職學生實行市財政每年給予補助,補助達600元/人,補貼給學生的費用,不能重復收取;彩票公益金貧困學生和高中學生仍按目前的補貼標准,貧困家庭的補貼。具體流程實施免費高中教育是:先普通高中,在規定的時間組織新學期學生注冊職業高中,學生的學生三天年底提出原登記其戶口上學,放學後報名統計的學生有資格免費條件,並初步合格的學生進行公示,不得少於七天公示期的號碼,最後被學校匯總報告市教育局和市監察局,教育部,市教委批准,市監察局正確的,通過市教育局報道,高中畢業後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全市實施免費教育的實施。根據德興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介紹,為了推進民生工程,我市還成立了落實市長何金明,免費高中教育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將定期舉辦免費高中教育和資金的使用實行檢查,加強對高中免費教育經費的管理,資金分配,以確保及時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的。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對學生的數量可享受免費教育,定期檢查資金的使用管理,將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報告和監督人民的投訴,及時進行調查糾正違規違紀。德興市,江西東北部,總面積2101平方公里,以318,000的總人口。德興在世界上被稱為「銅」,銅的年產量居全國之首,每年排名第一的金南,是有色金屬工業的重要基地。 2009年,德興市全年生產總值達到7.713十億人民幣(不完全包含德興銅礦的工業增加值的主要業務),全市財政總收入1.301十億人民幣,5564元農民人均純收入,平均工資在崗職工232萬。 3月3日,國務院參事唐教育,12歲的義務教育,大學畢業生很難,跌幅農村學生和農民工及其他教育熱點問題解讀大學教育的兒童比例。在教育方面的投資增加至4%並不難難的是在教育方面的國家長期投資的公平分配是一個很好的教育計劃,使其在明確2012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的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比例達到4%的目標。唐家璇說,加錢下去並不難,難的是如何分好錢,讓教育更公平。他更關心的是實施後4個百分點,資金如何分配,如何真正分配到正確的地方去。這些錢應該用於暫時緩解,不會錦上添花。花了教學設施的貧困地區,特別是在軟體上,花在窮人身上。他說:「我們怎麼能保證做到這一點,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公開透明,讓全國各地的人都知道這些錢是怎麼分配的教育預算是最關心的人,教育和?更多的投資,在未來,特殊教育經費,以確保合理使用,減少教育不公正,不公平「同時,唐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對教育的投入太大的變化,如果處理不當的話,會加劇不公平的教育。 12年義務教育是不容易做到的馬上解決全線貧困大學生,高中生在農村代價高昂的問題,「與它的,急於做12年義務教育,還不如一步到位,最終實現送貨「。唐向記者講述了他的思想。他說:「日本的高收入國家,只有最近推出的12年義務教育在中國不應急於實行12年義務教育,我認為當務之急是解決貧困家庭,農村孩子的成本高的問題在高中階段,首先,來自貧困家庭的學生通過撥款或其他方式實現完整的12年免費教育,讓貧窮家庭,而且在高中學生入學不交學費的能力。其次,你可以考慮為貧困家庭的職業高中或中專學生免費,一般農村孩子更多這樣的學校,相對而言,這些學生可以為社會早期創造財富,讓一步,最終實現船舶步驟「唐家璇說,12年義務教育的實施,更大的問題是資金的問題,國家沒有那麼多財力保障這么多的人獲得12年免費教育的。來自全國各地,立即做了12年免費的話,也不是那麼容易。招生,招生是不是大學畢業生就業難,高中畢業生是很難的,「招生,反映了高校畢業生就業難,入學,如果你不這樣做,那麼,將反映在高中畢業難,是整個社會的就業問題。「唐說,如果沒有足夠的就業機會,那麼當他們畢業的初中學生,高中或大學會失業,可以說,是不是就業難造成招生。唐家璇說,要解決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以下問題需要解決。首先,如何加快經濟結構改革和受過高等教育的學生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其次,要改革教學內容和教育方法。由於大學擴招,社會發生了巨大的需求的變化,但大學教育的改革沒有跟上。所以,並不是說社會沒有提供就業機會的大學畢業生,也不是說社會不需要大學生,但很多學生眼高手低,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從根本上,還是要加快改革,特別是在教育體制改革。 「大學生在農村衰落的比例,」誤讀農村學生的比例在全國的興起,2011年系「寒門難出貴子」成為年度教育熱詞。有文章指出,時代「寒門難出貴子」在教育資源嚴重失衡,農村學生有機會入讀名校越來越少的知識已經難以改變類的流道堵塞的命運。唐家璇指出,「大學生在農村衰落的比例」是一種誤讀。根據學者的調查顯示,農村學生在重點大學在下降的比例,但是,高校在全國的比重從農村上漲,特別是在招生和專業機構的提前批次,農村學生繼續上漲。教育部的統計數據也顯示,1989至2008年,在逐年增加的農村大學新生由去年的比例 - 1989至2003年的43.4%,持平與城市學生的比例,到2005年達到53%,但,北大,清華,一些國家投入了大量的資源,211,985所大學中,農村學生的比例卻在下降。這反映了當前的「一考定終身」的農村學生的招生方式是不公平和不公正的。農民工子女不能進入投資的公辦學校,擴大學校把近期推出的2012人的兩會調查顯示,90%的網友認為,農民工的流動,其子女的教育或妻子最迫切的。 90%的人認為,關鍵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出在入學考試隨遷子女不設門檻。關於如何破解農民工子弟學校的困難,唐談了他的看法:「目前還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子女上學難,確保農民工子女的就學問題,在很多城市的重點現在是不太願意公立學校,或者足夠接近,公立學校拿農民工的孩子們收集到的情況下,城市學校需要擴大必要的投資,以投資於公立學校根據農民工的孩子們招募到的情況下,暫時不把條件下,一些農民工子女學校仍應該繼續辦下去。各地教育經費應來自對這些學校的支持的一部分。「省考生不公平,應允許各地的大學,研究在某些領域分配名額的機會學生可以大於在考生非常得到同樣的測試幾個學習機會的一些區域,其可以說是不公平的學習機會的數量。唐認為,這是高考制度本身。原全國統一高考題,而現在占自治省命題的一半,其中涉及到的一些大城市,如北京尤其是城市,更多的大學,高校招生更加理性,所以錄取分數會相對較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登記的跨過第一分配要解決的是大學。例如,北大是全國北,應根據一般國家的數量分布,分配不同數量的在北京的地方應該不能夠得到這么多的地方。就業培訓學院必須培養大學生創業意識,現在,有很多學生選擇參加各類就業前職業培訓,以提高「戰鬥力」。唐青睞這種選擇的大學生的。唐家璇說,並不是說大學生上了大學就能夠自然地適應工作。招聘,找工作本身有一定的技能,工作,對就業問題的認識,你需要有一些培訓。他說,就業培訓學院是必要的,不僅是中國,世界上有很多西方國家不僅有培訓,有一個專門的辦公室幫助大學生找工作,學習和培訓。唐家璇還指出,有必要建立大學生創業意識在大學。他說,有創業意識的學校並不意味著要創業,因為只有極少數人能做到這一點。大多數人可能會在工作一段時間,它適合於進入的業務。但是,如果有創業精神在大學的種子沒有下一個品種,他可能下班後這樣的機會,同時也因為沒有創業意識和機會「通行證」。國務院參事唐說明:唐,出生於1953年十二月廣州人。無黨派人士。國務院扶貧辦企業家扶貧基金會執行副總裁。前首席經濟學家,副代表,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亞洲開發銀行駐中國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長期從事宏觀經濟研究。 2011年2月被任命為國務院參事。 &中尉; / P>
⑥ 請問目前在中國有哪些機構、基金會、個人在關注和促進流動兒童,打工子弟的群體教育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是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起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是全國性的公募基金會。它的成立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直接關懷和支持,同時也得到了民政部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基金會的宗旨是支持政策研究、促進科學決策、服務中國發展。
「關愛流動兒童 促進社會融合」公共服務競賽
一。活動背景和宗旨:
中國正在經歷快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第六次人口普查表明當前有2.3億農民工進城務工,跟隨他們進城的流動兒童大約有2000萬。這些流動兒童在所居住的城市社區里大多都面臨著健康、教育、貧困和社會邊緣化的諸多問題,直接影響著他們的安全、行為、心理和職業技能的發展。今天的流動兒童就是未來所在城市的新市民和勞動力,他們的社會融合問題不僅與他們自身家庭的未來發展密切相關,更是關繫到所在城市未來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穩定。因此,關注流動兒童,幫助他們健康成長,並順利地融入所在城市生活之中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近年來,許多街道社區居委會、社會組織團體、高校和研究機構活躍在基層社區,直接服務於流動人口及其子女群體。他們輔助政府應對各種社會融合的挑戰,在流動人口及其子女的基礎教育、衛生服務、職業培訓、就業和社區治理等諸多領域發揮著積極作用。他們在其實踐活動和項目中,往往探索出一些新的想法和創新模式,但往往因為缺乏資金而未能付諸實施或擴大規模,或因沒有系統的評估和研究從而無法形成經驗模式和政策。有鑒於此,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特此發起「關愛流動兒童 促進社會融合」公共服務競賽活動,目的在於通過徵集富有創意與實踐性的社區融合公共服務項目或幫助總結推廣成功的經驗模式,來促進流動兒童社會融合公共服務事業的發展,共同實現「關愛流動兒童 促進社會融合」的主旨。
二。活動目的
1. 通過競賽的形式,鼓勵、推動社會各界的公益意識,培養社會責任感,促進流動兒童的社會融合;
2. 通過資助基層街道社區、高校、研究院所、社會組織團體自創的社區融合公共服務項目和研究,為他們提供展示能力、實現社會理想和價值的平台;
3. 通過對項目的資助、實施、評估、評審和獎勵,為流動兒童的社會融合公益事業挖掘有潛力、值得推廣的項目,為流動兒童社會融合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實踐和研究參考。
三、活動主辦單位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
四、活動參選對象及范圍
1. 參選主體:
社區及街道;政策研究機構;高等院校;社會組織。
2. 參選范圍:
全國范圍內的流動兒童社會融合公共服務項目。
3. 參選內容及標准:
流動兒童社會融合公共服務類項目。包括以下三類:
已有一定項目基礎,有待擴大和復制的項目;
正在實施或完善的項目;
有過對流動兒童提供幫助的項目經歷,目前正在准備拓展新領域的項目。
參選項目需符合:
公益性:有明確的公益目標,脫離其他功利得失;
創新性:有創新,不是對他人或已有項目的機械模仿;
可行性:具備各項支持條件,項目的目標是可實現的;
社會效益性:有直接和間接的社會效益;在既定的投入下,可服務於盡可能多的人和群體;
政策性:有政策意義和影響;
可推廣性:能在更大范圍推廣。
⑦ 中國脫貧攻堅如何打破貧困代際傳遞
中國脫貧攻堅戰已進入關鍵的承上啟下之年,要讓脫貧成果經得起時間考驗,要讓扶貧資源不被浪費不打折扣,如何打破貧困代際傳遞成了一道必答題。
雲南省教育廳廳長周榮表示,目前,怒江州學前三年毛入學率只有58.9%,遠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未來雲南省教育廳將全力協助實施好上述計劃的項目建設、加快項目進度、確保項目質量,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提升辦園水平。
⑧ 中國國家發展基金會是否屬於國家教育行政部門
應該是沒有這個基金會吧?有國家發展研究基金會。
國家發展研究基金會: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於1997年11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起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是全國性的公募基金會。它的成立得到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直接關懷和支持,同時也得到了民政部等主管部門的指導和幫助。薛暮橋先生和馬洪先生任名譽會長。
基金會的宗旨是支持政策研究、促進科學決策、服務中國發展。
基金會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國內外企業、機構和個人的捐贈和贊助。資金的用途是資助有關課題研究、學術研討、人員培訓和對外交流活動;獎勵政策咨詢和有關學術研究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資助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指導和社會各界的關心下,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將努力做好理事會確定的各項任務,不斷提高基金會的能力,為中國的經濟發展、社會和諧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⑨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
第二條 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境內外。
第三條 基金會的宗旨是支持政策研究,促進科學決策,服務中國發展。
第四條 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肆仟萬元,來源於境內外企業、機構及個人的捐贈和贊助;本金存款的利息收入;購買債券和企業股票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條 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第六條 基金會的住所是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是:(一)支持政策咨詢和學術研究活動;(二)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三)組織人員培訓;(四)獎勵在政策咨詢和學術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五)資助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5至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認同基金會宗旨,熱心公益事業,支持政策咨詢和學術研究工作的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企業家、對基金會有重要貢獻的人士方可當選為理事。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基金會理事會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基金會舉辦的活動;
(三)對本基金會工作的批評、監督和建議權;
(四)遵守本基金會章程,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五)對表決後的理事會決議承擔責任;
(六)支持和幫助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 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基金會設監事2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 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提議秘書長人選,由理事會選舉;
(五)批准重要項目計劃。第二十八條 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副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理事長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二)受理事長委託,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三)經理事長授權,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擬訂資金的籌集、投資管理和使用計劃;
(三)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四)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由理事會決定;
(五)提議內部機構設置,報理事會決定;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各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報理事會批准;
(七)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八)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 基金會可聘請關心和支持基金會工作的知名人士擔任顧問。
第三十條 基金會設立學術委員會,負責基金會有關活動的學術指導、論證與鑒定。學術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學術委員會委員為兼職人員。
第三十一條 基金會設立資產管理和薪酬委員會,負責資產管理決策和基金會工作人員的薪酬制度。第
三十二條 基金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其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機構和組織的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得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五條 基金會組織募捐時,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六條 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七條 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八條 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資助有關的研究課題、人員培訓、學術研討與交流活動;
(二)獎勵政策咨詢和學術研究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三)資助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第三十九條 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面向社會公眾的募捐;
(二)委託資產管理;
(三)其他符合理事會決議的投資活動;
第四十條 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一條 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四十二條 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時,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四十三條 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四條 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五條 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六條 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七條 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包括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八條 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九條 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五十條 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二)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五十二條 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十五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五十三條 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四條 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捐贈國家政策研究機構;
(二)捐贈國家重點政策研究項目。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6年1月 21日理事會表決通過。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