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牌照申請條件:
1.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注冊資金要1000萬以上。
3.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申請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2. 設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和手續有哪些
一、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和手續: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2、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 收資本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3、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4、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5、具有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2)證券基金管理人申請擴展閱讀: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1、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2、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3、登記申請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申請登記期間,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基金業協會並變更申請登記內容。
4、基金業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5、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登記時間、住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誠信信息。
3. 什麼是基金管理人,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簡單說就是有個主體可做備案的公司,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基金管理,資產管理都可以
2.注冊資金最好1000萬以上。最少實繳25%
3.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申請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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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怎麼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怎麼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1,高管資格:從事證券類的私募基金必須至少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風控負責人一定要基金從業資格。
2,經營范圍:投資管理,資產管理
3,注冊資本:實繳資本比例在25%及以上,或者實繳資本能保證公司運營超過6個月時間。
4,辦公條件:需要有實際的辦公地址,大小不限,能滿足公司所有員工正常辦公,以及適當的辦公設備。
5,高管人員:最好有5-10的員工,組織架構有:總經理,投資部,風控部,行政部,市場部,人事部等,各1-2名員工,其中總經理,風控負責人,投資經理最好是全職,其他人員可以兼職。
6,制度性文:按照協會和公司自身情況,編寫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個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盤復制其他的模板,協會現在對這方面審核很嚴格,要嚴格根據自身情況編寫,有幾個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
5.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所謂申請私募基金牌照類似於企業經營的營業執照,按照投資規模來劃分的。
1、私募管理型企業的注冊資本不低於 3000 萬元,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
2、私募基金型企業的注冊資本不低於 5 億元,設立時實收資本不低於 1 億元;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根據你的投資額來確定你的經營范圍,投資額越高的獲得業務范圍越高。
(5)證券基金管理人申請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特點:
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方式是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股權投資的特點包括:
1、股權投資的收益十分豐厚。與債權投資獲得投入資本若干百分點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權投資以出資比例獲取公司收益的分紅,一旦被投資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獲利可能是幾倍或幾十倍。
2、股權投資伴隨著高風險。股權投資通常需要經歷若干年的投資周期,而因為投資於發展期或成長期的企業,被投資企業的發展本身有很大風險,如果被投資企業最後以破產慘淡收場,私募股權基金也可能血本無歸。
3、股權投資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私募股權投資在向目標企業注入資本的時候,也注入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各種增值服務,這也是其吸引企業的關鍵因素。在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能夠幫助企業提升經營管理能力,拓展采購或銷售渠道。
融通企業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協調企業與行業內其他企業的關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亮點和競爭力所在。
6.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1. 注冊資本
目前,證監會以及協會的相關規定中,並未就管理人的注冊資本有具體的額度要求,更多取決於申請人注冊地是否有地方性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中,涉及資本金的內容為「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我們截取了最近一周通過備案的40家管理人的公示信息顯示,其中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下的為10家,500萬-1000萬元的為17家,1000萬元以上的有13家。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管理人佔比達到75%。實繳出資方面,實繳出資200萬-250萬元的管理人共9家,實繳250萬至500萬元管理人共11家,其中實繳500萬元以上的管理人共20家,佔比達到50%。協會審核申請人實繳出資的口徑之一為是否滿足申請人六個月的運營需要,同時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標准,對申請人的資本金做出評估。目前實踐中,200萬元實繳出資應屬於底線要求,但並非所有申請人實繳200萬元即可符合要求,同時需要評估申請人資信背景以及能否滿足運營需要等因素。
2. 員工
對於申請人的人員,目前協會備案公示的信息僅為管理人全職人員的數量,未計算兼職人員數量,因此公示的人員數量與實際包含兼職人員在內的管理人員工數量會存在一定差異。根據最近一周通過備案的40家管理人的公示信息采樣,全職人員在5人以內的管理人數量為14家,全職人員5-10人的為18家,10人以上的管理人8家。全職員工數量超過5人的管理人比重達到65%。根據實踐經驗,目前如員工總人數(含全職及兼職)低於5人,則會面臨協會的反饋意見。基於能夠滿足運營的需要,我們建議申請人配備足夠數量的員工。
對於申請人的高管,應滿足法定代表人和風控負責人兩名高管的最低要求,且該兩名高管應具備相應的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兼職應符合「問答十二」的要求,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如在關聯私募機構兼職,該關聯私募機構應在協會系統中登記為申請人的關聯方,否則不予認可。申請人必須配備全職的高管,通常情況下,要求風控負責人為專職人員。
對於高管及員工的履歷,協會也越來越強調專業化的背景。對於以非投資領域或相關行業背景人員為主要高管及員工的申請人,協會將審慎關注,要求論述是否能夠滿足專業化的要求。實踐中,有個別申請人為拼湊員工數量,加入了一些初中、高中學歷的員工,或無任何相關行業背景的人員,對該類申請人能否備案通過,存在較高不確定性。
3. 經營范圍
根據目前的指引要求及實踐,要求申請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體現業務類型,有「投資管理」或「基金管理」等相關字樣。如從事證券類私募基金管理,而申請人名稱是「股權投資管理」,會被協會要求更改名稱,同時,證券基金管理人的名稱和經營范圍應不包含「投資咨詢」;如是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經營范圍包含「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是允許的。
4. 實際控制人
根據目前協會的要求,申請人應當具有實際控制人,可以為多名實際控制人共同控制。根據新系統操作手冊相關規定:「實際控制人指控股股東或能夠實際支配企業行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新系統內進行操作時,針對實際控制人部分,系統提示「認定實際控制人應一直追溯到最後的自然人、國資控股企業或集體企業、上市公司、受國外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境外機構」。因此,追溯至國資控股企業或集體企業、上市公司、受國外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境外機構作為實際控制人是可以被協會認可的,可不再向上追溯。
5. 申請人關聯方
協會要求完整披露關聯方情況,關聯方是指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對於上市公司或集團化公司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並無更寬松的披露口徑。如果關聯方沒有在協會備案但是名稱或者經營范圍中包含「投資管理」相關的字樣,協會將要求披露該等關聯方的實際業務情況,下一步如做私募業務,則要求承諾未來進行備案;關聯方存在從事信貸、P2P等業務的,律師應就申請人與關聯方是否(從人員、場所、業務往來等方面)完全隔離在法律意見書中發表意見。
對於管理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應由律師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並進行系統變更。此種情況下,要求就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信息在法律意見書中進行披露,並且同時更新管理人在協會登記系統中的關聯方信息。
6. 外商獨資私募證券管理人登記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中專門針對外商獨資的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申請備案提出了要求。該等申請人的境外股東應為所在國家或者地區金融監管當局批准或者許可的金融機構,且境外股東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簽訂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
對於申請人股權結構中有VIE結構的,協會主要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處理,目前尚無案例出現。同時協會也強調,應以境外股東投資境內的第一層外商獨資企業(WFOE)作為申請人,不接受WFOE子公司或孫公司申請。對於該類申請人的高管,應披露海外任職情況。
當前外商投資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享受國民待遇,對股東等資質,較內資管理人,無特別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實踐中,我們也注意到,有少量機構,形式上追求滿足協會的底線要求,但自身專業化的水平存在很大疑問,多次被協會反饋意見,信息披露不夠充分。此類機構通過備案的可能性低。
7. 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申請條件及流程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牌照即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下面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申請條件及流程。
一、私募牌照申請條件(成立私募基金的條件)
1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2.注冊資金要1000萬以上。
3.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申請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申請(私募牌照申請)流程:
協會在收齊機構的申請材料及書面承諾函後,立即開展登記工作。協會可以採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除暫緩登記情形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同時相應辦理會員入會手續。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私募基金託管外包是指資產保管、清算交收、凈值計算、投資監控、託管報告等服務,如果業績優異還可以上私募排排網的私募排名。
8. 如何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認證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通知第十六條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1、申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簡稱私募備案),你必須要有一個投資類的公司,且注冊資金不能太少,還要有兩名在金融行業從事三年以上高管人員、公司相關證件、財務報表和公司章程等。
2、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是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頒發的,在備案之前需要入會。
3、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辦下來之後能從事私募證券投資(需要其中一名資格認定)、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私募基金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