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蘇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一、符合創新基金申請條件的項目,企業可按下列程序進行申報:
1、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請資料發行機構或當地科技主管部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購買《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材料匯總》,並認真閱讀和了解有關要求。
2、按要求准備項目申報材料,按規定格式錄制項目申報軟磁碟。
3、企業將申請材料送推薦單位(省科學技術廳計劃成果處或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發展局),推薦單位進行審核並填寫推薦意見表。
4、裝訂申請材料,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郵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接受評審。
二、項目的企業應具備條件
1、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主營范圍內。
3、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5%。申請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⑵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的新政策
園區公積金欲與市區接軌 新政全面解讀(組圖)
新政調整:
取消了原公積金A、B、C三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設立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甲、乙兩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增設園區住房公積金制度。
甲類綜合保障計劃
①個人繳費比例減少,工資凈收入增加;
②社會保險待遇基本保持不變,醫療個人賬戶金額增加;
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待遇與蘇州市區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
購買房源可至蘇州大市范圍;租房提取報銷比例由原來的約7.2% 增至16%;
已動用原公積金賬戶購房的員工攤還不受影響,未動用過的員工可選擇的優惠更多。
乙類綜合保障計劃
①個人繳費比例減少,工資凈收入增加;
②社會保險待遇基本保持不變,醫療個人賬戶金額增加(原C類會員增加醫療個人賬戶);
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待遇與蘇州市區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單獨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購買房源可至蘇州大市范圍;租房可提取比例達16%;
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積金優惠利率貸款
調整原則: 新老賬戶管理模式
調整原則:老人老賬 老人新賬 新人新賬 新老賬戶管理模式
老人老賬老辦法
原公積金會員的老賬戶按老辦法處理,對於非蘇州市戶籍的農村人員仍允許「可提可轉」。
老人新賬過渡辦法
原公積金會員新繳納的賬戶按過渡辦法處理,個人的購房攤還不受影響、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基本保持不變。
新人新賬新辦法
新參保員工的新賬戶完全按照新辦法處理,實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國家統一的制度模式。
調整原因:現行園區公積金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 轉移問題
由於園區公積金「預籌積累、縱向平衡」的制度特點,長期以來與區外社保制度對接不暢,特別是2009年底國家社保轉移新政策的出台,更加劇了會員的不滿情緒。
2 購房問題
目前動用公積金普通賬戶購房只能購買園區內房源,並且不能享受優惠利率,廣大會員對此反響一直十分強烈。
3 產權問題
現行公積金制度的賬戶設置產權關系不明晰,特別是辦理關系轉移和個人賬戶一次性提取時侵犯了個人產權,會員一直反響強烈。
(註:本文僅作參考,具體政策條例細則請以主管部門頒發的為主)
調整類型:
類型一:原公積金A類轉為新政甲類
1 未動用過原公積金賬戶購房
選擇一:動用原公積金普通賬戶(36%)存儲額
(1)可根據年齡規定選擇提取原普通專戶和住房賬戶存儲額或按月攤還;
(2)動用住房賬戶(16%)並借用特殊補充賬戶(14%)和養老補充賬戶(6%)的當月入賬金額償還貸款。
選擇二:只動用原公積金普通賬戶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賬戶的住房賬戶
(1)只動用原公積金普通專戶中的住房部分(約10.5個百分點);
新賬戶中的住房賬戶存儲額可選擇提取或者按月攤還;
(2)按照《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享受住房公積金優惠 利率貸款政策,並可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每月入賬金額(16%)按月償還貸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 已動用過原公積金賬戶購房
情形一:正在動用公積金攤還的員工(攤還不受影響)
新政前:普通專戶(36%)
新政後:住房賬戶(16%) +特殊補充賬戶(14%)+養老補充賬戶(6%)=36%
情形二:第一次房貸已還清,第二次動用公積金賬戶購房
(1)可購房源擴大至蘇州大市范圍;
(2)原公積金普通專戶有餘額的,可按年齡規定選擇一次性提取或攤還;新賬戶中的住房賬戶存儲余額,可選擇提取或攤還;
(3)可動用住房賬戶(16%)並借用特殊賬戶(14%)和養老補充賬戶(6%)的當月入賬基金償還貸款。
類型二:原公積金A類轉為新政乙類(繳納住房公積金)
1、未動用過原公積金賬戶購房
(1)可一次性提取原公積金普通賬戶中的住房部分(約10.5個百分點)及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
(2)可按《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享受優惠貸款利率;
(3)可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每月入賬金額(16%)按月償還貸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已動用過原公積金賬戶購房
完全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按《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享受優惠貸款利率,並可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每月入賬金額(16%)按月償還貸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類型三:新參保人員(乙類+住房公積金)
(1)可購買蘇州大市范圍內的房源;
(2)可按《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享受優惠貸款利率;
(3)可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每月入賬金額(16%)按月償還貸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註:本文僅作參考,具體政策條例細則請以主管部門頒發的為主)
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住房保障實施細則
1 轉移和提取
2 購房范圍:園區內放 寬蘇州大市范圍
3 租房比例:約7.2%提 高16%
園區公積金帳戶入帳比例與蘇州市區對比
蘇州市區社保
總繳費比例 45%
單位:34%
個人:11%
統籌帳戶入帳 34% ---社會保險金
個人帳戶入帳 11%+住房公積金(16%-24%)
園區公積金
總繳費比例:44.2%
單位:22.2%
個人:22%
統籌帳戶入帳 4.2%
個人帳戶入帳 40%(包含養老、醫療、住房)(強制儲蓄性質)
園區公積金各計劃繳費比例與市區比較表
(註:本文僅作參考,具體政策條例細則請以主管部門頒發的為主)
⑶ 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簡介: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於1998年,是隸屬於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民事業單位。多年來,中心始終以「情系百姓、服務社會」為宗旨,不斷提升學習能力、經辦能力、管理能力、服務能力、創新能力,逐步形成了「覆蓋對象全員化、業務經辦效能化、辦事流程規范化、數據管理信息化、管理服務社會化」五險合一的社會保險運行模式,初步建立起城鄉一體、保障多元、管理科學、全面覆蓋的社會保險經辦體系,充分發揮了社會保險的「安全網」和「穩定器」作用,深受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注冊資本:5504萬人民幣
⑷ 蘇州市區社保和公積金
一、公積金補交的流程:
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登記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
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
二、據國家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⑸ 金奧基金管理(蘇州)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2017年6月6日,公司名稱由「金奧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蘇州)有限公司」變更為「金奧基金管理(蘇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小東
成立時間:2014-11-03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59400035875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蘇州高新區華佗路99號6幢
⑹ 為什麼我進入蘇州社保管理基金管理中心,想網上查詢個人繳費明細,但是輸入個人編號和身份證而進入不去呢
我連對話框都找不到,可能是服務方面還沒有跟上。我從外地轉移到蘇州,規定是40個工作日,但是實際化了9個月,這就是蘇州社保的辦事效率。
⑺ 創投引導基金的引導基金的管理模式
對於引導基金的管理運作,地方政府一般會成立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或投資決策委員會)作為基金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行使引導基金決策和管理職責,管理委員會一般不直接參與引導基金的日常運作。
管理委員會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比如深圳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發改委、經貿信息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委、前海管理局等作為成員單位。各地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構成、職務分配等均有區別,因此其權利重心也不相同,發改委、經貿信息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委、前海管理局等職能部門在不同的引導基金中會扮演不同角色,並對引導基金的投資決策及管理模式等產生影響。但總體來看,引導基金的管理主要歸於發改委和科技部門兩大系統,前者主要導向是推動本地創投業發展,後者則主要致力於推動中小科技企業融資。
對於日常管理及投資運作,各地引導基金的管理模式亦有很大差別:有的會新設引導基金管理機構,或以公司制設立並對其自行管理,有的則委託相關事業單位或外部機構管理。
中經未來產業研究中心認為,引導基金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成立獨立的事業法人主體作為基金的管理機構
比如深圳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專門成立了深圳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創投辦),負責引導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南京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日常管理運作,也是由專門成立的南京市創業投資發展中心負責。
2、委託地方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或政府投資平台公司負責引導基金的管理運作
比如石景山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是以石景山區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作為受託管理機構,負責引導基金的運作;石家莊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委託石家莊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投資運作。
3、委託地方國有創投企業負責引導基金管理運作
如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管理機構為蘇州元禾控股集團,上海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由上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管理機構,廣州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則委託廣州市科技風險投資公司管理。
4、成立引導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由公司制引導基金自行管理
前者如北京股權投資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類公司並非引導基金的出資主體,而僅作為受託機構負責基金管理運作;後者如上海浦東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成都銀科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等,由公司內部團隊負責基金管理運作,內部治理按照《公司法》執行。
5、委託外部專業管理機構負責引導基金管理
如上海楊浦區人民政府引導基金委託美國矽谷銀行,金山區、閔行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委託盛世投資,紹興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委託凱泰基金等。此外,2009 年成立的安徽省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2012 年成立的荊州市創業(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均曾委託浦東科投作為其管理機構,也可算作委託專業機構管理的典型代表。
在基金管理費方面,對於引導基金管理機構來說,一般會得到 2%左右的固定管理費。由於多數引導基金出於政策導向,主要以帶動社會資本參與創業投資為主要目的,並無營利要求,因此,管理機構獲得業績分成的情況並不常見。
少數引導基金為鼓勵基金投向本地,會設置一些獎勵機制,比如深圳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定,按照市場通行規則,在各出資人收回對子基金實繳出資的前提下,將子基金投資凈收益的20%獎勵子基金管理機構,其餘80%部分由各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為鼓勵子基金更多投資深圳本地項目,子基金到期清算時,對於來自深圳本地初創期項目的子基金凈收益,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管理機構的獎勵比例由20%提高至50%;對於來自深圳本地早中期項目的子基金凈收益,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管理機構的獎勵比例由20%提高至30%。
另外,部分引導基金決策機構通常會招標或指定一家境內商業銀行,作為引導基金的資金託管銀行,具體負責資金保管、撥付、結算等日常工作,並對基金運作負有一定的監管職責;大部分引導基金的資金的監管、撥付等工作劃歸當地財政局,引導基金管理機構的資金賬戶僅起到資金中轉的作用,如深圳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此外,有的引導基金理事會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引導基金運作績效進行評估,日常運作中會聘請中介機構對所參股創業投資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及各類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