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價格調節基金」是什麼意思按照什麼來計提的
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
(一)住宿業(包括各類賓館、旅店、招待所等)按營業收入(含會議室收入)的3%計征。
(二)餐飲業按應納營業稅額的10%計征。
(三)服務業(包括美容美發、保健服務、洗浴、照相、休閑健身、網吧、茶飲、文化娛樂業以及中介等)按應納營業稅額的5%計征。
(四)廣告業按廣告收入的1%計征。
(五)電力、郵政、電信、鐵路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六)采礦業(包括煤炭、金礦石、鐵礦石、鋁土礦等)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企業每生產、銷售1噸徵收1元。
(七)煙草生產加工企業按應納增值稅額的0.35%計征,卷煙批發企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包括建築、安裝企業)按工程造價的0.15%計征。
(九)從事石油銷售的單位或個人,按增值稅入庫級次劃分各單位收入的5%計征。
(1)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是什麼擴展閱讀:
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使用方向是:用於實施價格調控措施時對主要生活必需品相關的生產者、經營者或消費者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支持農畜產品和主要副食品生產、流通、儲運,防止副食品等農產品價格的暴漲暴跌。自然災害救濟。
特別是發生特大洪澇災害、地震和疫病時,用於群眾生活必需品、抗災救災用品、疫疾防治用品的緊急組織調運。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對農業生產資料經營企業或者直接向農戶提供生產資料價格補貼。
價格信息服務。使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向消費者、經營者、生產者免費提供價格信息。
2. 食品價格調節基金、防洪基金繳納是按照什麼繳納的,繳納的標準是什麼
《成都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日前已出台並將於3月1日起施行。新規生效後,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應每季度第一個月繳納價格調節基金,標准為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1‰。 依據辦法,凡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繳納單位)均應繳納價格調節基金。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繳納單位應到所屬地稅務部門申報繳納上一季度的價格調節基金。繳納標准為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1‰。違反該辦法不繳納價格調節基金的,由稅務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價格主管部門可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 依據辦法,價格調節基金屬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制度,專款專用,其支出方式分為補助、補貼和貸款貼息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截留。成都制定《成都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目的是為增強政府調控市場能力,應對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平抑市場價格。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范圍包括以下五種情況:因供求失調導致市場價格出現較大波動時,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價格補貼;根據供求情況促進主要副食品生產、流通、加工、儲藏、市場建設和食品安全檢測的補貼;重要商品儲備費用補貼;困難群體動態價格補貼;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而價格異常波動時,重要商品的價格補貼。
3. 請問什麼是價格調節基金
價格調節基金,是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
4. 價格調節基金停止徵收了嗎
根據《財政部關於取消、停徵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1號)文件的規定,停徵價格調節基金。該基金停止通過向社會徵收方式籌集,所需資金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地方同級預算統籌安排,保障調控價格、穩定市場工作正常開展。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5. 陝西省價格調節基金怎麼徵收
寶雞市人民政府關於徵收價格調節基金的公告
2011年11月7日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征價格調節基金。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依據
為了增強政府運用經濟手段對市場價格調控的能力,解決低收入群體因價格上漲帶來的生活困難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陝西省價格條例》、《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定市場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工作的通知》、《寶雞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徵收價格調節基金。
二、徵收時間和徵收單位
根據《寶雞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徵收價格調節基金,統一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
三、徵收范圍和徵收標准
凡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采礦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有色金屬采選業、非金屬采礦業)、酒、卷煙業、房地產開發業、金融、保險、通訊業以及賓館酒店業、飲食業、娛樂業、成品油銷售企業依照《寶雞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繳納價格調節基金。
(一)煤炭開采和洗選業執行省上規定的標准(對已徵收了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的煤炭、焦炭生產企業,不再徵收價格調節基金)。有色金屬采礦業按銷售收入的0.5%、非金屬采礦業按銷售收入的0.5%徵收。
(二)酒製造、銷售業按銷售收入的0.5%徵收。
(三)卷煙製造、銷售業按銷售收入的0.5%徵收。
(四)房地產開發銷售企業按銷售收入的0.5%徵收。
(五)金融、保險業(免稅險種除外)按經營收入的0.3%、通訊業按經營收入的0.5%徵收。
(六)賓館酒店業(40張床位以上)、飲食業(營業面積150平方米以上)、娛樂業(營業面積150平方米以上)按營業額的0.3%徵收。
(七)成品油銷售企業按銷售收入的0.5%徵收。
四、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用途和管理
價格調節基金主要用途有:對執行政府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等價格政策受到經濟損失的經營者給予價格補貼;為平抑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異常波動而實施的價格補貼、貸款貼息等;對因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大幅度上漲而給予低收入群體的臨時價格補貼;蔬菜、畜禽等農副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的價格補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價格補貼。
價格調節基金管理採用財政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按照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節余結轉、滾存使用的原則管理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五、價格調節基金的處罰
對不按期繳納價格調節基金的單位和繳納人,經徵收單位2次催繳仍不繳納的,徵收單位應報市、縣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寶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6. 價格調節基金是什麼時間開始徵收的用途是什麼什麼時間停徵
價格調節基金,是國務院(1988)23號文件《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開始要求徵收的,此後全國先後有22個省區的部分市縣實施了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但進入新世紀(14.18,-0.40,-2.74%),由於征管困難和經濟通縮的到來,這一基金在很多地方停止徵收,有的雖未明確停止徵收,但已無來源。 1998年5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這被認為是此次設立價格調節基金的法律依據。 目前全國各地正在集中出台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並表示從9月或10月開始向生產經營企業和個體戶徵收這筆資金。
7. 新建項目繳納價格調節基金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港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務院、省政府的有關文件規定及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運用價格調節基金加強和改善價格調控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搞好全省價格調節基金工作的通知》(豫發改價調〔2006〕548號)精神,根據周邊縣市基金徵收范圍、標準的情況,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調整我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范圍、標准和徵收方法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價格調節基金徵收范圍、標准
(一)住宿業:仍按經營收入的1.5%。
(二)餐飲業(含旅遊業附屬的飲食業)按營業收入的0.5%計征。
(三)服務業(美容美發、保健服務、洗浴、照相、休閑健身、文化娛樂業以及中介等服務業)仍按營業收入的1%計征。
(四)房屋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計征。城區房地產交易按成交額的0.5%計征。
(五)建築、安裝、裝潢等施工企業,按承攬工程造價的0.25%計征。
(六)廣告業按廣告經營收入的1.5%計征。
(七)采礦業(包括煤炭、金礦石、鐵礦石、鋁礦石、採石業等):煤炭行業按原煤銷售量每噸3元計征;其他礦產資源行業按銷售量每噸1.5元計征。
(八)煙草生產企業按納稅額的0.3%計征。卷煙批發流通業按營業收入的0.15%計征。
(九)電力、電信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按營業收入的0.1%計征。
(十)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工程造價的0.15%計征。
二、基金徵收管理辦法
(一)為確保價格調節基金專款專用,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負責基金徵收的管理,由市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價格調節基金專戶,對價格調節基金進行專戶管理;各單位(含代征單位)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徵收的價調基金納入基金賬戶。
(二)徵收價格調節基金統一使用由財政部門提供的「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使用時加蓋「新鄭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財務專用章」。
(三)對逾期不繳納價格調節基金的單位或商戶,依照有關規定,每日處以應繳金額5‰的滯納金;拒不交納的,價格主管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河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三、價格調節基金的減免條件和辦法
價格調節基金原則上不得減免。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減征或免徵價格調節基金:
(一)經省、鄭州市稅務部門批準的全額免稅企業,在免稅期間免徵價格調節基金;部分免稅的企業,要相應免徵部分價格調節基金。
(二)殘疾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免徵價格調節基金。
(三)停產企業下崗職工從事個體經營的,減半徵收價格調節基金一年。
(四)因不可抗拒使企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可在一定期限內減免或免徵價格調節基金。
(五)其他可以申請減免基金的情況。
凡申請減免繳納價格調節基金的單位或個人,應填寫《新鄭市價格調節基金減免申請書》,並附減免報告一式三份及年度財務報表,送交新鄭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對符合減免條件並提出減免申請的單位或個人,從提供所需材料之日起30日內,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進行審查,並根據許可權由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領導組或市價格調節基金辦公室批復。
四、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
價格調節基金實行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原則。使用價格調節基金,須有使用單位提出使用申請,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公室審核,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方可撥付使用。價格調節基金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價格出現劇烈波動時,進行市場價格平抑。
(二)在發生水災、旱災、疫情等突發事件時,進行市場價格平抑。
(三)肉、蛋等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需重要副食品的儲備。
(四)用於對困難群體的動態價格救助。當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大幅度上漲,或者政府提價影響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時,可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對低收入困難群體提供生活必需品動態價格補貼。
(五)用於為保障供給、促進流通和結構調整進行的政府資助。當市場供不應求造成價格持續上漲時,可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生產基地建設;支持價格信息發布,向消費者、經營者、生產者提供價格信息;支持與副食品等農產品相關的科研活動和科技成果的引進,示範及推廣;扶持科技含量高、無公害、綠色環保等農產品的生產。
(六)用於政府規定的其他調控價格的相關工作。
(七)用於價格調節基金日常管理費用。包括代征單位徵收價格調節基金手續費及任務完成獎勵費用、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經費、政策宣傳費用、基金項目調研、專家論證、評審以及聘用中介機構審計監督等費用。
五、其他
本通知之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有關規定停止執行,以本通知為准。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8. 什麼是價格調節基金
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1988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價格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 到目前為止,全國多數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設置范圍
價格調節基金是針對某些容易發生市場價格波動、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的調控而設置的。這些商品主要有糧、棉、油、肉、蛋、菜、糖等農副產品。目前我國已建立的價格調節基金主要有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糧食風險調節基金。
籌集
從各地的經驗來看,價格調節基金的主要來源有,政府財政對糧食、蔬菜、豬肉等主副食品的原有價格補貼或預算撥款;向社會的徵收,徵收范圍主要涉及旅館業、旅遊業、建築業、餐飲業、服務業、工商業、運輸業。
9. 建築業 價格調節基金是什麼東西呢 每個月都要繳納嗎納稅依據是什麼稅率呢
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各地區徵收標准不同,依據廈府(2012)412號文規定,廈門建築業價格調節基金從2012年11月1日起徵收。按建築業營業額的0.2%徵收。
按現行新會計准規定,則「價格調節基金」不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與投資性房地產相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因此,「價格調節基金」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價格調節基金
貸:其他應付款-價格調節基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價格調節基金
貸:銀行存款
如果不採取計提方式,上交時:
借:管理費用-價格調節基金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