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蘇崑山生育保險查詢
辦理條件: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2.參保女職工生育前連續正常不間斷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這里所指的10個月,是指從辦理生育保險參保手續之月到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之月,即生育當月必須正常繳費。
辦理時間:
參保女職工生育後,持生育保險待遇申領表(一式兩份,單位蓋章)、出生醫學證明、准生證或獨生子女證、住院發票、出院記錄(以上都需原件、復印件)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至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窗口審核,結算金額次月,社保中心將生育保險相關費用撥付至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
注意事項
1.因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中斷繳納或欠繳生育保險費,影響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其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2.參保女職工因疾並宮外孕、葡萄胎終止妊娠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醫療保險規定結付。
如果有幫助,望採納。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❷ 江蘇異地生育險報銷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孕婦在分娩前一定要到醫保中心申請異地分娩的手續。否則不一定能享受生育險報銷。
2、如果孕婦在分娩前,到醫保中心申請了異地分娩的手續並填寫了相關表格,可以由孕婦所在單位協助到廣州市醫保中心申請生育報銷。但是要注意的是,孕婦必須在嬰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攜帶相關資料去申請報銷,不能超過規定期限。但是沒有提前申請異地分娩的話,即使在廣州市買了生育保險,也不能享受生育險報銷待遇。
3、是由單位拿到市醫保中心報銷生育費用的話,具體能報銷多少生育費用需要醫保中心先進行審核,才能確定。
但是你這周情況不存在異地,都是廣州市社保!
❸ 江蘇異地生育保險事宜
1、如果是在南京參加生育保險,在鎮江生育,是要先到南京醫保中心辦理異地生育登記備案手續的。
2、生育後,由用人單位填寫《南京市生育保險零星報銷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攜帶職工的《南京市民卡》、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醫葯費用明細清單、住院票據原件(門診票據原件)等材料,每月1-10日(遇節日順延)到市醫保中心辦理零星報銷手續。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單位還要同時填寫《南京市生育津貼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
❹ 江蘇省的生育保險如何報銷
一、生育保險的一般規定: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二、生育保險報銷需提供的資料:
1、用人單位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2、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葯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4)江蘇生育保險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或流產的,享受下列生育保險政策:
1、生育產假:女職工生育或流產,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產假,女職工生育產假為90天,剖腹產的增加15天;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嬰,增加產假15天;屬晚育的,增加產假60天。
2、女職工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含2個月)不滿4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懷孕滿4個月(含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
3、生育津貼:女職工在規定的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本人上年度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發,其計算公式為:生育津貼=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30*享受產假天數
4、生育醫療費:生育保險如何報銷需要我們生育醫療費實行定額管理,不論職工在生育期間實際發生的生育費多少,報銷的醫療費金額都是固定的。其定額標准為:順產1200元,剖腹產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嬰增加200元;人工流產為84元,引產為252元。
❺ 江蘇生育保險交滿多久可以享受
在女職工生小孩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不間斷正常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6-12個月(各地政策不一樣)後,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❻ 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管理辦法
是的
10月1日起全省將正式施行《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新規最大的亮點就是將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都納入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包括在蘇就業的外國人。也就是說,今後無論你在哪個單位工作,都可以享受相同的生育保險待遇了。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
變化1
覆蓋范圍擴大了
【包括個體工商戶僱工在內全享受】
省人社廳醫保處處長朱曉文表示,1999年省政府頒布的《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是城鎮各類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新規將覆蓋范圍擴大到本省行政區域內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在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變化2
繳費比例調整了
【不設上限,繳費比例不超過0.5%】
生育保險費用由企業繳納,職工個人不需繳費。新規明確,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一般不超過0.5%。超過0.5%的,需報省政府批准。原政策規定繳費比例一般為0.6%-0.8%,最高不超過1%。
此外,針對目前各地生育保險政策不統一、待遇標准差異較大、基金各自封閉運行的現狀,新規明確,生育保險實行設區的市統籌,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變化3
男職工也享受了
【護理假期間,男職工也享生育津貼】
原政策規定女職工在生育或流產時,可以享受生育津貼。新規明確,職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假期期間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規定明確,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並對難產、生育多胞胎、流產、引產等各種不同情況享受生育津貼的期限作出規定,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職工流產、引產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可以享受2-98天的生育津貼。
另外,《規定》還明確,凡符合《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晚育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也就是說,晚育女職工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同時,新增規定,男職工護理假期間可享受10天的生育津貼。
■熱點問答
1、生育醫療費用如何報銷?
「職工只要沒有特殊要求,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基本就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錢。」朱曉文告訴記者,參保職工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生育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新規還明確,生育醫療費用實行按單元、病種付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改變了原來職工「先墊支後報銷」的傳統做法。
2、拿到的生育津貼低於原工資標准,怎麼辦?
新規明確,生育津貼是職工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若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低於原工資標准,怎麼辦?新規首次予以明確,「低於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於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3、連續繳費不滿十個月的,還能享受嗎?
針對各地生育保險等待期期限長短不一,管理辦法不同的問題,為切實保障參保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新規明確,職工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職工的生育醫療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在用人單位連續繳費滿10個月後,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4、職工未就業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新規明確,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職工參保地規定的生育的醫療費用標準的50%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同時還規定,職工未就業配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應當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享受相應的生育醫療待遇,生育保險不再重復支付其待遇。
5、哪些費用不能報銷?
為規范生育保險支出管理,防止基金被侵佔和挪用,新規還明確了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包括不符合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和標準的、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急診、搶救的除外)、不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應當由醫療保險和公共服務項目支出的費用以及在國外和港澳台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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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江蘇生育保險報銷
產假期間有生育津貼
❽ 江蘇省生育險報銷規定
1、生育保險繳費期限,各地規定是不同的,從12個月—1個月不等,南京規定是繳費滿10個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2、異地生育,需辦理相關手續,核准後,生育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的。
有任何社保疑問,也可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統一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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