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平安保險合規崗主要職責是什麼啊
合規工作包括識別、評估和監測以下各項工作可能出現的風險:保險業務行為,包括廣告宣傳、產品開發、銷售、承保、理賠、保全、反洗錢、客戶服務、客戶投訴處理等;保險資金運用行為,包括擔保、融資、投資等;保險機構設立、變更、合並、撤銷以及戰略合作行為等。
合規工作是近年來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加強內控的新舉措。目前確實沒有形成科學管理方法體系,各保險公司設立合規崗位更多的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的需要。國內大型保險公司所謂的合規部的工作開展也是摸索前行。
(1)保險公司縣支公司合規管理工作擴展閱讀:
建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的必要性:
合規風險管理是指銀行主動避免違規事件發生,主動發現並採取適當措施糾正已發生的違規事件,其崗位手冊也是一個相關制度和相應做法持續修訂的周而復始的循環過程。這一合規風險管理的過程,是構建銀行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的基礎和核心。
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關於合規風險的界定,銀行的合規特指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則或標准。傳統的操作風險、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這三大類風險有可能對銀行資本造成損失,但合規風險主要判別在於銀行經營過程是守法還是違法。
近年來"曝光"的銀行內部的一些案件,恰恰說明"合規文化"在我國銀行業的膚淺或缺失,「合規文化」的管理理念還遠遠沒有浸潤到銀行的日常管理和決策中。
B. 保險公司合規管理辦法 2019
保險公司合規經營從業務、財務、理賠三個方面考慮我曾對合規經營經驗進行過匯總,另外經驗介紹類材料還要結合貴單位情況進行細節方面的說明,以下內容僅供您參考(一)業務發展方面(1)嚴格執行統一法人制度,嚴格授權管理;(2)嚴格執行保險監管部門批准或備案的條款和費率,嚴格禁止以競爭為目的錯套條款、變相降費的情況;按規定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3)堅持嚴格的報審程序,並按照批復意見操作;(4)嚴格執行異地、統括、聯保和共保業務的相關規定履行相應報批報備手續。(5)嚴格執行純風險損失率,使用費率均按照純風險費率規定測算;(6)批退工作符合相關要求,杜絕違規批退或批減保費情況,並嚴格按照批復意見批退;(7)嚴格保險相關法規的經營。(二)財務管理方面:(1)嚴格按照新會計准則及保費收入確認原則如實反映保費收入情況;不存在「小金庫」、「帳外帳」等現象;(2)沒有通過非財務意義上的未達帳項或者通過未達帳項虛掛應收保費、虛列費用成本的現象;(3)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管理資金;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資金管理規定,一切資金收支全部納入賬內核算;杜絕超限額存放現金、超范圍使用現金、「白條抵庫」等現象;(4)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規范理賠費用的計提、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展業手續費和行政辦公費用列支理賠費用現象;(5)各項經營成本費用據實列支,財務數據確保真實准確;(6)各項責任准備金依法依規計提;准備金數據真實准確;(7)不存在撕單埋單、陰陽保單、系統外出單、凈保費入賬等違規情況。(三)理賠管理方面:(1)按保單規定處理賠案,杜絕惡意拖賠、惜賠、無理拒賠等損害客戶權益的行為;(2)不存在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嚴禁故意擴大保險事故損失范圍虛增賠款金額;杜絕將與賠案無關的費用納進賠案進行列支現象;(3)不存在與其他單位合謀騙取賠款等違法違規行為;(4)不斷建立健全理賠服務標准;在確保理賠質量的前提下,認真落實簡化理賠單證、優化理賠工作流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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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保險公司有哪些合規管理的辦法
保險公司合規管理辦法是為了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加強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本辦法。
保險合規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代理機構及其員工的行為應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市場慣例、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以及誠實守信的道德准則。
保險「合規風險」指的是:銀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准則、以及適用於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准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從內涵上看,合規風險主要是強調銀行因為各種自身原因主導性地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等而遭受的經濟或聲譽的損失。這種風險性質更嚴重、造成的損失也更大。
為了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合規管理,中國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合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開始施行的《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保監發〔2007〕91號)同時廢止。 《辦法》結合近年來保險市場發展的情況,以及相關保險監管規則的變化,對《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進行了修訂,主要修訂內容涉及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明確「三道防線」的合規管理框架。要求公司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合規管理部門和合規崗位、內部審計部門共同組成合規管理的「三道防線」,各自履行相應合規管理職責。二是提高對公司合規部門設置、合規人員配備的要求。規定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應當設置合規管理部門,並對保險公司專職合規人員和兼職合規人員的配備提出了明確要求。三是提升合規管理的履職保障。完善保險公司合規管理部門職責,建立合規審核機制,強化合規信息系統建設,並增強合規工作獨立性。四是加強合規的外部監督。明確合規監管的原則,完善監管要求,對違反合規監管的行為設置相應監管措施,並加強保監局對轄區內保險機構合規工作的監管。 《辦法》的發布實施有利於進一步健全保險監管制度體系,加強和改善保險公司合規管理工作,提高保險業依法合規經營水平,保障保險行業持續規范發展。
D. 保險公司合規風險管理的內容簡介
《保險公司合規風險管理》實踐性較強,較好地解決了如何將《指引》確立的合規管理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與我國保險公司的實際運作相結合的問題。保險公司合規風險管理的內容既包括合規體系建設、合規管理價值等宏觀層面,同時也包括合規管理手冊、內部制度管琿、制度合規審查、日常合規管理、合規風險評估、違規舉報、合規文化建設等合規管理的微觀環節,為保險公司實際做好合規管理工作提供了現實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