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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的獨立董事要求

發布時間:2021-11-17 13:27:21

Ⅰ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在審議聘請或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時,須經獨立董事半數以上同意。

看該公司章程如何約定,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公司是沒有區別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通過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授權機構組織的高級管理人員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

3、具有3年以上基金、證券、銀行等金融相關領域的工作經歷及與擬任職務相適應的管理經歷,督察長還應當具有法律、會計、監察、稽核等工作經歷;

4、沒有《公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基金從業人員的情形;

5、最近3年沒有受到證券、銀行、工商和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2)基金管理公司的獨立董事要求擴展閱讀

獨立董事還應當條件:

1、具有5 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財務的工作經歷。

2、最近3 年沒有在擬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東單位、與似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業務聯系或者利益關系的機構以任職。

3、與擬任職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董事、監事、基金經理、財務負責人沒有利害關系。

4、直系親屬不在擬任職的基金管理公任職。

Ⅲ 注冊私募基金公司對高管有哪些具體要求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應當具備什麼條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
(三)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期貨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或者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並符合相關資格認定條件。
擬通過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員,還應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方可認定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含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

Ⅳ 私募基金需要獨立董事嗎

看基金的類型
如果是股份制公司的,必須要設立
如果是公募基金的,必須要設立
一般的私募是採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合夥制的,獨立董事不是必須的

Ⅳ 做獨立董事需要什麼條件

"擔任獨立董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二)具有《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三)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五)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以上只是《指導意見》的原則性規定,我們一般建議應當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擔任,當然具有豐富企業管理經驗的權威人士也是適當的人選,獨立董事及擬擔任獨立董事的人士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參加中國證監會及其授權機構所組織的培訓,中國證監會將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並有最終決定權。
此外,下列人士不得擔任獨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四)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五)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
[編輯本段]
1、重大關聯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於300萬元或高於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後,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3、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4、提議召開董事會;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6、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徵集投票權。
"

Ⅵ 上市公司、券商、基金管理公司均要設立獨立董事。獨立二字怎麼理解

所謂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是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內部任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也有觀點認為,獨立董事應該界定為只在上市公司擔任獨立董事之外不再擔任該公司任何其他職務,並與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之間不存在妨礙其獨立做出客觀判斷的利害關系的董事。中國證監會在《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認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系的董事。

Ⅶ 鵬華基金管理公司的獨立董事

郝珠江:男,生於1953年, 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深圳市仲裁委員會委員、仲裁員。歷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深圳市法制局局長、黨組書記,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主任,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主任,現任北京地平線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
方兆本:男,生於1945年, 美國匹茲堡大學統計學博士,中國科技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現場統計學會理事、中國概率統計學會理事,美國當代統計索引 CIS 通訊編輯,美國 ASA 、 IMS 會員。曾任中國科技大學數學系主任,現任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全國政協常委,安徽省政協副主席。
柳 青:男,生於1957年,美籍華人, 美國馬凱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美國律師協會會員,美國聯邦法院認證律師。曾任美國盧德威爾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美國克萊斯勒汽車公司法律部亞太地區法律顧問,兼大中國地區首席法律顧問;德國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全球投資兼並重組部高級法律顧問兼大中國地區首席法律顧問;現任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副總裁、法律總顧問。
黃世忠:加拿大達爾豪西( Dalhousie )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廈門大學管理學(會計學)博士。兼任全國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財政部會計准則委員會咨詢專家、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審計准則委員會委員、中國會計學會常務理事和學術委員。歷任廈門大學會計系副主任、廈門天健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廈門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現任廈門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廈門大學管理學院會計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Ⅷ 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是什麼呢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託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再次感謝您的提問,更多財會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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